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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补贴项目绩效跟踪评

2020-04-26 16:41:23

  

  2016年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补贴项目绩效跟踪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2016年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补贴 项目单位: 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主管部门: 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委托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评价机构: 上海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9月

  目

 录 摘

 要 1 一、项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项目绩效目标 1 二、项目资金安排和执行情况 1 三、项目产出类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 四、项目跟踪结果判定 2 五、项目存在问题概述 2 2016年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补贴项目绩效跟踪评价报告 3 一、项目概况 3 (一)项目立项程序和依据 3 (二)项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项目整体绩效目标、目标完成计划和现阶段完成情况 5 (三)项目实施组织管理情况 9 (四)项目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情况 11 二、项目完成情况及偏差分析 12 (一)投入类指标完成情况及存在偏差,并说明原因 16 (二)过程类指标完成情况及存在偏差,并说明原因 18 (三)产出类指标完成情况及存在偏差,并说明原因 22 三、对项目跟踪的结果判定 23 四、影响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的主要问题及对产出类指标完成情况的预测 24 (一)影响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的主要问题 24 (二)对产出类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预测 24 五、建议和改进措施 25

 摘

 要 一、项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项目绩效目标 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设立了医疗设备购置补贴项目。2016年市五院采购高档彩色超声诊断仪,旨在改善医院现有超声诊断仪供不应求的现状,满足医院超声医学科科研水平提高、临床不断增多以及现有超声诊断仪更新换代的需要,提高医院超声诊断的准确率、诊断质量和检查速度,提升医疗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超声诊断及治疗服务。本次评价是对2016年医疗设备购置补贴项目在2016年8月31日之前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 本项目绩效目标是通过区财政补贴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的实施,完成采购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脏)、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身)各1台,设备采购及时率、设备验收合格率皆为100%,设备使用率达到95%,设备年服务人次达10000人次,设备使用人员满意度达到95%,培训相关人员6人。 二、项目资金安排和执行情况 2015年市五院计划安排预算500万元,用于购置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脏)、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身)。截止2016年8月31日,共支出财政资金5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三、项目产出类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类绩效指标包括招投标完成率、合同签订完成率、设备验收率、设备验收合格率、招投标完成及时率、合同签订完成及时率、设备验收及时率,截止2016年8月31日,可跟踪指标的完成情况为:招投标完成率100%,招投标完成及时率达100%,产出类指标完成率100%,完成情况好。 四、项目跟踪结果判定 2016年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补贴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置合理,项目管理制度齐全且执行有效,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项目实施计划不够完善,阶段性工作时间节点不够细化。截止2016年8月31日,各项产出指标执行情况好,项目整体按照计划执行。在正常进度范围内,预测可在2016年底前完成设备采购、验收并投入使用。项目运行正常。 五、项目存在问题概述 项目阶段性工作计划编制不够细化,招投标工作实施时间过长 项目单位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于2016年4-9月完成招标、评标、确定中标方工作。此项阶段性工作计划编制不够细化,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不够具体,不利于项目进程管理;招投标工作正常流程一般需要1-3个月,本项目招投标工作计划实施时间过长,计划编制不够合理,不利于项目单位在2016年内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试维修,不利于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 2016年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补贴项目 绩效跟踪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受闵行区财政局委托,上海玄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绩[2014]22号文)和闵行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闵财行[2015]26号文)的要求,对2016年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补贴项目进行了绩效跟踪评价,绩效跟踪评价的时间节点为2016年8月31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程序和依据 1. 项目立项程序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1〕10号)中指出,“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补偿政策。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等发展建设支出,经专家论证和有关部门批准后,纳入政府专项补助项目库,由政府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逐年统筹安排。” 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五院”)依据《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闵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计委”)批准,设立了医疗设备购置补贴项目,作为一次性项目列入市五院部门预算,由区财政以补贴形式购置大型医疗设备 本项目预算资金500万元由财政补贴,其他资金由医院自行承担 。 2015年8月市五院召开了院务会,超声医学科提出需要添置超声诊断仪来满足医院日常诊疗工作;经过充分的内部协商和集体决策,市五院向区卫计委申请2016年医疗设备购置补贴项目立项,并上报闵行区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请示;2016年2月,区卫计委下发项目预算批复,确认项目立项。 2. 项目立项依据 (1)《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1〕10号) “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补偿政策。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等发展建设支出,经专家论证和有关部门批准后,纳入政府专项补助项目库,由政府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逐年统筹安排。” (2)2015年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院务会 “医院超声医学科作为闵行区超声会诊中心,近年来迅速发展,每年超声检查和超声介入手术超过700人次,为了保证超声诊断的准确率、保持我院超声学科的领先水平,满足科研和临床不断增长的需要,每年需要添置高档彩超仪,淘汰旧的彩超仪(提高超声诊断质量和检查速度),尤其高档彩超需要每年更新,五年以上高档彩超图像质量明显下降,只能作为普通彩超做一般的超声检查。” (3)《闵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补贴项目支出预算的批复》 (二)项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项目整体绩效目标、目标完成计划和现阶段完成情况 1. 项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截止2015年,市五院超声诊断仪(心脏)只有1台,13台超声诊断仪(全身)亦处于全天候同时运作的饱和状态;而医院超声医学科日门诊量近800人,其中心脏超声科日门诊量达60人,心超患者预约时间长达2周,随着病患人数增多,等候时间较长,现有超声诊断仪无法满足医院日常诊疗工作的需要。因此,市五院通过采购1台高档彩色超声诊断仪(心脏)和1台高档彩色超声诊断仪(全身),改善医院现有超声诊断仪供不应求的现状,满足医院超声医学科科研水平提高、临床不断增多以及现有超声诊断仪更新换代的需要,提高医院超声诊断的准确率、诊断质量和检查速度,提升医疗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超声诊断及治疗服务。 2. 项目整体绩效目标 (1)项目总目标 市五院采购高档彩色超声诊断仪,旨在改善医院现有超声诊断仪供不应求的现状,提高医院超声诊断的准确率、诊断质量和检查速度,提升医疗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超声诊断及治疗服务。 (2)阶段性目标 项目组依照项目单位填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结合项目目前进程,修改完善后形成的目标

 项目2016年阶段性目标如下表: 表1-1 2016年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补贴项目绩效指标及目标 项目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值 产出数量 设备采购计划完成率 招投标完成率 100% 合同签订完成率 100% 设备验收率 100% 产出质量 设备验收合格率 100% 产出时效 设备采购完成及时率 招投标完成及时率 100% 合同签订完成及时率 100% 设备验收及时率 100% 社会效益 设备使用率 95% 设备年服务人次 10000人次 影响力 培训相关人员 6人 满意度 设备使用人员满意度 95% ①设备采购计划完成率100%。项目组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跟踪绩效评价要求,将“设备采购计划完成率”细化为“招投标完成率”“合同签订完成率”“设备验收率”三个指标。招投标完成率100%即完成2台超声诊断仪供应商招投标,超声诊断仪分别为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脏)、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身);合同签订完成率100%即完成与2台超声诊断仪进口代理方的合同;设备验收率100%即完成2台超声诊断仪到货验收。 ②设备验收合格率100%。2台超声诊断仪皆验收合格,市五院出具设备验收报告。 ③设备采购完成及时率100%。项目组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跟踪绩效评价要求,将“设备采购完成及时率”细化为“招投标完成及时率”“合同签订完成及时率”“设备验收及时率”三个指标。招投标完成及时率100%即2016年9月完成2台超声诊断仪供应商招投标;合同签订完成及时率100%即10月完成与2台超声诊断仪进口代理方的合同;设备验收及时率100%即12月完成2台超声诊断仪到货验收。 ④设备使用率95%。在法定工作日及工作时间8小时内,2台超声诊断仪皆运行使用,使用率95%。 ⑤设备年服务人次达10000人次。2台超声诊断仪服务病患人次每年共计达到10000人次。 ⑥培训相关人员6人。培训2台超声诊断仪相关操作人员共达6人。 ⑦设备使用人员满意度95%。完成设备使用人员满意度调查并且满意度达95%。 3. 目标完成计划 ①2016年1-3月启动采购程序 ②2016年3-4月上报区卫计委审核 ③2016年4-9月上网招标、评标、确定中标方 ④2016年10月签订合同根据合同拨付资金 ⑤2016年12月前安装、人员培训,验收并投入使用 ⑥2017年11月前支付尾款 4. 现阶段完成情况 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2016年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补贴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①2015年8月,市五院申请项目立项,并上报闵行区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请示,项目预算金额500万元;2016年2月,区卫计委下发项目预算批复。 ②2016年3-7月,市五院针对本次项目进行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出具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之后五院委托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国际招标,经过评标确认了设备供应商。 ③2016年7月底,市五院委托上海科学器材有限公司为本项目进口代理方,由代理方与供应商接洽,提供本项目设备;签订进口代理合同2份,合同价格皆为250.9175万元,共计501.835万元。 ④2016年8月,区财政采用国库直拨的方式,根据项目合同预付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脏)合同和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身)合同款项的95%(238.371625*2=476.74325万元)至上海科学器材有限公司;此外,由区财政支付5%质保金(500-238.371625*2=23.25675万元)至市五院。 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市五院未完成采购2台设备,计划于9月底前完成采购;待2台设备验收合格一年后,由市五院支付合同余款(25.09175万元)至上海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表1-2 2016年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补贴项目完成情况表 名

 称 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脏) 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身) 招标机构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公开招投标 采购时间 2016年7月8日 供应商 上海大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芝葩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30.05万美元 (202.8375万元) 30.05万美元 (202.8375万元) 进口代理方 上海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代理合同金额 250.9175万元 250.9175万元 到货时间(预计) 2016年9月18日 2016年9月 验收时间(预计) 2016年9月 2016年10月 (三)项目实施组织管理情况 1. 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区卫计委是本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核批复、组织管理以及执行的监督。 区财政负责落实设备购置补贴资金。 市五院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立项申请、组织召开产品专家论证会议、确认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合同、设备调试验收以及向区财政请款、支付合同尾款。其中,超声科提出项目立项申请,设备科负责设备采购,财务科负责资金的管理及监督。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项目设备的国际招标相关流程。 上海科学器材有限公司为本项目进口代理方,负责与供应商接洽,提供本项目进口设备,包括设备的包装、运输、验收等。 2. 项目实施操作流程 2015年8月,市五院申请项目立项,2016年2月,区卫计委批复项目预算后,市五院进行了进口产品专家论证,并出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评估通过后委托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国际招标,由区卫计委组织召开开标会,评标确定项目供应商;7月,市五院委托上海科学器材有限公司为本项目进口代理方,签订代理进口合同;之后由区财政采用国库直拨的方式,根据合同预付2台超声诊断仪合同款项的95%至上海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并由区财政支付5%质保金至市五院;待设备验收合格一年后由市五院支付合同余款至上海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项目具体操作流程见下图:

 图1-1 2016年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补贴项目资金拨付流程图

 图1-2 2016年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补贴项目实施管理流程图 (四)项目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情况 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补贴项目为一次性项目。2015年市五院计划安排预算500万元,用于购置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脏)和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身)各250万元;2016年市五院签订合同并确认项目资金501.835万元,其中500万元由区财政以补贴形式承担,1.835万元由市五院自行承担。 截止2016年8月31日,区财政已预拨付其中两份合同款项的95%(476.74325万元)至项目代理方上海科学器材有限公司,且由区财政支付5%质保金(500-238.371625*2=23.25675万元)至市五院,共计支出5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016年项目预算安排执行情况见下表: 表1-3 2016年市五院医疗设备购置补贴项目预算情况表(单位:万元) 年份 预算资金 执行资金 预算执行率 2016 500 500 100% 二、项目完成情况及偏差分析 根据闵行区财政局制定的《项目支出绩效跟踪指标体系框架》,2016年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补贴项目的绩效跟踪情况见下表:

 表2-1 2016年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补贴项目绩效跟踪评价情况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结果 投入A 项目立项A1 项目立项规范性 A11 A111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审批的文件和材料是否合规完整,立项的依据文件是否充分。 评价机构应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型检查项目立项程序,通过检查立项依据的文件是否充分、检查审批文件是否合规完整,判定项目立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好 A112立项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评价机构应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型判定项目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好 绩效目标质量 A12 A121绩效目标的来源/出处是否明确、是否与立项目的有较强关联性。 评价机构应检查项目绩效目标是否来源于立项的依据文件及是否与项目要解决的问题有较强的关联性。 好 A122项目绩效目标是否细化分解为具体可考量的绩效指标。 评价机构应检查项目绩效目标是否细化为可考量的子项目的产出和效果类指标。 好 A123绩效指标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评价机构应检查绩效指标是否有标杆值,并对标杆值的合理性进行判定。 好 资金落实A2 预算执行准确率 A21 A211预算执行准确率=(实际执行金额/计划执行金额)×100%。 实际执行金额:截止2016.8.31日,由财政实际拨付到项目的金额,含配套资金。 计划执行金额: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2016.8.31日应落实到项目的资金,含配套资金。 好 过程B 业务管理B1 工作计划完整性 B11 B111是否编制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 评价机构应检查项目执行中是否编制了为保证项目绩效目标全面实现的工作实施方案,应包括阶段性完成工作的时间节点、阶段性完成的工作内容、保障措施等,有子项目的还应分解为子项目的工作方案。 较好 B112是否设立了绩效目标和指标阶段性完成的时间节点。 评价机构应检查绩效目标和对应A112产出效果类指标的阶段性完成计划。 较好 B113项目所包含的子项目罗列是否清晰。 子项目的划分应根据预算编制中项目内容进行划分,可根据重要性原则进行归并。 - 工作计划执行准确性 B12 B121项目总的完成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的实施方案要求。 检查项目完成进度与实施方案之间的偏差。 好 B122各子项目实际完成进度是否符合子项目的实施方案要求。 检查子项目完成进度与实施方案之间的偏差。 - 项目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 B13 B13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完整、与目标有较强的关联性。 评价机构应根据项目不同列举必要的业务管理制度,可从项目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风险管理、流程管理、文件管理、合同管理等角度考察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完整性及对保证目标完成的关联性。 好 B132是否有效执行管理制度。 针对B131建立的各项制度,判断制度是否被有效执行。 好 财务管理B2 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 B21 B21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合规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评价机构应检查项目执行单位是否建立了合规的资金管理制度,如资金拨付流程、专款专用、重大项目开支评估论证制度、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等制度。 好 B212是否有效执行资金管理制度。 针对B121建立的各项制度,判断制度是否被有效执行。 好 B213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评价机构应根据项目不同,对需要进行评估认证的开支进行重点审查。 好 B214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评价机构应检查项目支出过程中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好 产出C 项目产出C1 实际完成率 C11 各类产出指标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实际产出数:截止2016.8.31日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本年计划产出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好 完成及时率 C12 各类产出指标完成及时率=(实际完成率/计划完成率)×100%。 实际完成率:项目实施单位截止2016.8.31日实际完成指标的比例。 计划完成率: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工作计划应完成指标的比例。 好 质量达标率 C13 各类产出指标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质量达标产出数:截止2016.8.31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 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 说明:1.评价机构根据检查情况定性判定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对指标的检查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

  2.本项目实施内容均为设备采购,仅设备类型不同,无子项目,上表中凡涉及子项目的指标均不予跟踪。 (一)投入类指标完成情况及存在偏差,并说明原因 1. A1项目立项 (1)A11项目立项规范性 ①A111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审批的文件和材料是否合规完整,立项的依据文件是否充分。 本项目立项依据包括《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1〕10号)中提出“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补偿政策。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等发展建设支出,经专家论证和有关部门批准后,纳入政府专项补助项目库,由政府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逐年统筹安排”;2015年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院务会中提出“医院超声医学科作为闵行区超声会诊中心,近年来迅速发展,每年超声检查和超声介入手术超过700人次,为了保证超声诊断的准确率、保持我院超声学科的领先水平,满足科研和临床不断增长的需要,每年需要添置高档彩超仪,淘汰旧的彩超仪(提高超声诊断质量和检查速度),尤其高档彩超需要每年更新,五年以上高档彩超图像质量明显下降,只能作为普通彩超做一般的超声检查”;以及《闵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补贴项目支出预算的批复》。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该指标评价结果为“好”。 ②A112立项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市五院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立项前经过充分的内部协商和集体决策,并进行了进口产品专家论证,出具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之后上报区卫计委审核通过后立项。因此该指标评价结果为“好”。 (2)A12绩效目标质量 ①A121绩效目标的来源/出处是否明确、是否与立项目的有较强关联性 此项指标是对项目单位填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绩效指标质量的考核。本项目的绩效目标从项目采购设备达标情况以及设备使用后带来的效益和影响等角度设立,产出绩效目标的设立是为了保障项目实施的数量和质量,效果目标的设立是为了保障项目实施后带来的效益。皆与项目立项的依据有较强的关联性,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购置的发展建设,与市五院通过采购设备改善医院现有超声诊断仪供不应求的现状,提高诊断质量和检查速度,为患者提供更好的超声诊断及治疗服务等项目立项要解决的问题有较强的关联性,该指标评价结果为“好”。 ②A122项目绩效目标是否细化分解为具体可考量的绩效指标 此项指标是对项目单位填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绩效指标质量的考核。本本项目的绩效目标是细化的,设立了相应的产出效果类指标,共计6个。如设备采购完成率、设备达标率、设备使用率、设备年服务人次、设备使用人员评分值、设备相关人员培训数,产出效果类指标具体可考量,该指标评价结果为“好”。 ③A123绩效指标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此项指标是对项目单位填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绩效指标质量的考核。本本项目的绩效指标包括:设备采购完成率100%,设备达标率100%,设备使用率95%,设备年服务人次达10000人次,设备使用人员评分值达95分,设备相关人员培训数6人,指标具有清晰、可衡量的标杆值,该指标评价结果为“好”。 2. A2资金落实 (1)A21预算执行准确率=(实际执行金额/计划执行金额)×100% 截止2016年8月31日,项目本阶段计划执行金额为500万元,实际执行金额为500万元,预算执行准确率为100%,该指标评价结果为“好”。 (二)过程类指标完成情况及存在偏差,并说明原因 1. B1业务管理 (1)B11工作计划完整性 ①B111是否编制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 市五院制定了项目保障措施,包括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医疗仪器设备申请购置制度、医疗仪器设备论证制度、大型贵重医疗设备审批采购制度、医疗仪器设备验收制度、医疗仪器设备质量控制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设备科医疗仪器设备使用保养制度等。在合同中明确了资金支付时间及金额。 但是项目计划于2016年4-9月完成招标、评标、确定中标方工作。此项阶段性工作计划编制过于粗糙,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不够细化,不利于项目进程管理;招投标工作正常流程一般需要1-3个月,本项目招投标工作计划实施时间过长,计划编制不够合理,不利于项目单位在2016年内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试维修,不利于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该指标评价结果为“较好”。 ②B112是否设立了绩效目标和指标阶段性完成的时间节点 该项目中设立了明确的绩效目标,包括设备采购完成率、设备达标率、设备使用率、设备年服务人次、设备使用人员评分值、设备相关人员培训数。但未明确完成设备采购、设备达标测评、设备投入使用、设备使用人员评分值,设备相关人员培训数几项指标完成的时间节点。该指标评价结果为“较好”。 ③B113项目所包含的子项目罗列是否清晰 本项目实施内容均为设备采购,无子项目,因此该指标不与跟踪。 (2)B12工作计划执行准确性 ①B121项目总的完成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的实施方案要求 项目单位原计划于2016年4-9月进行项目网上招标、评标、确定中标方,10月签订合同并依据合同支付资金。截止2016年8月31日,已完成项目网上招标、评标、确定中标方,签订合同,项目单位超前完成项目计划实施方案。该指标评价结果为“好”。 ②B122各子项目实际完成进度是否符合子项目的实施方案要求 本项目实施内容均为设备采购,无子项目,因此该指标不与跟踪。 (3)B13项目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 ①B13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完整、与目标有较强的关联性 为保障项目的有序顺利实现,市五院制定了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医疗仪器设备申请购置制度、医疗仪器设备论证制度、大型贵重医疗设备审批采购制度、医疗仪器设备验收制度、医疗仪器设备质量控制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设备科医疗仪器设备使用保养制度。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完善,该指标评价结果为“好”。 ②B132是否有效执行管理制度 截止2016年8月31日,市五院完成了项目立项申请并获得区卫计委下发的预算批复;之后针对本次项目进行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委托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依照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文件《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进行国际招标,评标后确认了设备供应商;委托上海科学器材有限公司为项目进口代理方,签订代理进口合同2份;并由区财政拨付项目部分款项至上海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因此B131中所提到的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医疗仪器设备申请购置制度、医疗仪器设备论证制度皆有效执行。该指标评价结果为“好”。 2. B2财务管理 (1)B21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 ①B21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合规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方面,市五院建立了财政专项医疗设备管理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财务内部审核制度、财政专项监督机制,明确了资金拨付流程,以及专项资金使用范围,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且合规。该指标评价结果为“好”。 ②B212是否有效执行资金管理制度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500万元。项目共签订代理进口合同2份,合同价格皆为250.9175万元,共计501.835万元。 2016年8月,区财政预拨付两份合同款项的95%(476.74325万元)至项目代理方上海科学器材有限公司,且由区财政支付5%质保金(23.25675万元)至市五院,共计支出500万元。计划待2台设备验收合格一年后由市五院支付合同余款(25.09175万元)至上海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有效执行资金管理制度。该指标评价结果为“好”。 ③B213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本项目在立项前进行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对设备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分析比较,并请院外有关专家参加协助论证,出具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肯定了其进口采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得到区财政设备采购的批复。该指标评价结果为“好”。 ④B214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经过项目组核查,截止2016年8月31日,本项目已完成两份合同95%的预付款以及除2份合同95%预付款项外的剩余预算资金的支付,共计500万元,资金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该指标评价结果为“好”。 (三)产出类指标完成情况及存在偏差,并说明原因 1. C1项目产出 (1)C11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项目组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跟踪绩效评价要求,将产出计划完成指标细化为“招投标完成率”“合同签订完成率”“设备验收率”三个指标。 依照工作计划,截止2016年8月31日,“实际完成率”只涉及“招投标完成率”这一项指标,即完成2台超声诊断仪供应商招投标,超声诊断仪分别为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脏)、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身)。实际项目单位已于8月31日之前完成2台设备供应商招投标,招投标完成率100%。实际完成率100%。该指标评价结果为“好”。 (2)C12完成及时率=(实际完成率/计划完成率)×100% 依照工作计划,截止2016年8月31日,“完成及时率”只涉及“招投标完成及时率”这一项指标,即项目单位应完成项目的网上招标、评标、确定中标方工作。实际项目单位已于8月31日前完成网上招标、评标、确定中标方工作,招投标完成及时率100%。完成及时率为100%。该指标评价结果为“好”。 本次绩效跟踪项目适用的产出绩效指标情况见下表: 表2-2 本次绩效跟踪项目适用的产出绩效指标表 项目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值 是否跟踪 跟踪目标值 产出数量 设备采购计划完成率 招投标完成率 100% 是 100% 合同签订完成率 100% 否 - 设备验收率 100% 否 - 产出质量 设备验收合格率 100% 否 - 产出时效 设备采购完成及时率 招投标完成及时率 100% 是 100% 合同签订完成及时率 100% 否 - 设备验收及时率 100% 否 - 社会效益 设备使用率 95% 否 - 设备年服务人次 10000人次 否 - 影响力 培训相关人员 6人 否 - 满意度 设备使用人员满意度 95% 否 - (3)C13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截止2016年8月31日,项目单位未完成2台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无质量产出数。该指标无法评价。 三、对项目跟踪的结果判定 2016年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补贴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置合理,项目管理制度齐全且执行有效,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项目实施计划不够完善,阶段性工作时间节点不够细化。截止2016年8月31日,各项产出指标执行情况好,项目整体按照计划执行。在正常进度范围内,预测可在2016年底前完成设备采购、验收并投入使用。项目运行正常。 四、影响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的主要问题及对产出类指标完成情况的预测 (一)影响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的主要问题 项目阶段性工作计划编制不够细化,招投标工作实施时间过长 项目单位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于2016年4-9月完成招标、评标、确定中标方工作。此项阶段性工作计划编制不够细化,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不够具体,不利于项目进程管理;招投标工作正常流程一般需要1-3个月,本项目招投标工作计划实施时间过长,计划编制不够合理,不利于项目单位在2016年内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试维修,不利于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 (二)对产出类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预测 截止2016年8月31日,产出类指标中,招投标完成率和招投标完成及时率指标已实现目标值。由于依照项目计划,签订合同、设备验收等工作在跟踪节点之后,因此合同签订完成率、设备验收完成率、设备验收合格率、以及社会效益、影响力、满意度类指标现阶段跟踪目标值皆为0%。 根据项目组调研了解,项目单位已于2016年8-9月签订项目合同,其中两台超声诊断仪已到货验收,因此合同签订完成率、设备验收率指标均超前完成,完成率分别为100%、100%。 由上述良好的项目实施情况可预测2016年底该项目所有产出类绩效指标都可实现目标值。 五、建议和改进措施 编制明确细化的项目实施计划,缩短招投标计划实施时间 建议项目单位今后在编制类似项目工作计划时,明确各个阶段性工作每一项子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尽量细化到每月需要完成的工作;此外,缩短项目招投标计划实施时间,尽早签订项目合同、完成设备采购,以便于尽快开展设备调试工作,提早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维修,保证年内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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