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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XX数据网技术规范书(IP部分)

2020-07-07 01:20:21

 

 中国XX数据网技术规范书

 (IP部分)

 中国XX通信有限公司

 一九九九年七月

 目

 录

 一、 总体要求 1

 1.1 定义 1

 1.2 计划 1

 1.3 建议书内容 2

 1.4 标准和性能 2

 1.5 卖方供货和服务范围 2

 1.6 工程进度 4

 二、 工程描述 4

 2.1 总体规划 4

 2.2 技术与业务体系 4

 2.3 业务与市场定位 4

 2.4 网络服务的总体要求 4

 2.5 IP网络定位 5

 2.6 网络结构要求 5

 三、 对集成商的总体技术要求 5

 3.1用户规模 5

 3.2 互联要求 6

 3.3 局域网 6

 3.4 网络地址 6

 3.5 自治域 6

 3.6 网络路由协议 6

 3.7 域名系统 7

 3.8 网络管理 7

 3.9 网络安全 8

 3.10 用户接入、认证、计费与漫游 8

 3.11 网络主要技术指标及可靠性要求 8

 四、 设备提供商总体技术要求 8

 4.1 管理要求 8

 4.2 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及可靠性要求 9

 4.3 设备及软件的技术要求 9

 4.5 时钟同步 10

 4.6 环境要求 10

 4.7 电源要求 10

 五、 设备及系统配置 10

 5.1 主要设备 10

 5.2 管理维护设备 12

 5.3 专用电缆 12

 5.4 工具 12

 5.5 备件 12

 六、 设备技术要求 12

 6.1 路由器技术要求 12

 6.2 以太网交换机技术要求 15

 七、 系统软件 16

 7.1 相应的软件清单 16

 7.2 软件模块化结构 16

 7.3 故障监视和诊断 16

 7.4 兼容性及升级 16

 八、 设备厂验、安装、调试、开通及试运行 16

 8.1 交货 16

 8.2 安装和调试 17

 8.3 维护工具仪器和备品备件 17

 8.4 验收 17

 九、 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18

 9.1 技术服务 18

 9.2 技术培训 18

 十、 技术文件 19

 十一、 对报价书的要求 19

 十二、其他 20

 一、 总体要求

 1.1 定义

 1.1.1 中国XX通信有限公司(买方)中国XX数据网工程包括ATM交换机、IP、IP电话以及IP网接入服务器部分,各部分分别制定技术规范书。本规范书为IP部分的主要技术业务功能和供货要求,供厂商及集成商(统称卖方)编写建议书和报价之用(建议书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本规范书附件一的要求)。卖方应针对自己的特点,根据本规范书第二部分所描述的网络规模、业务及市场定位、网络结构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这将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1.1.2 卖方在建议书中,对本规范书中所提各项要求能否实现与满足,应逐项予以说明和答复。卖方亦可根据自己的产品技术性能具体情况,在建议书中提出建议,并附详细资料和说明。

  对本规范书各条目的应答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不得使用“明白”、“理解”等词语,在答复中,要求明确满足的程度,并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凡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指明参见文档中的具体的章节或页码。

  1.1.3 本技术规范书应视为保证网络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卖方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卖方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1.1.4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厂商可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的系统集成商,但须经买方认可。卖方应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并在建议书中应说明给买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支持、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的范围和程度。

  1.1.5 厂商和集成商被视为一个整体,向买方提供完整的服务。本规范书的要求对厂商和集成商均适用。

  1.1.6 IP网中的接入服务器部分买方另行发标,卖方需承诺与买方指定的接入服务器厂家配合,完成接入服务器与本规范书定义系统的集成。

  1.1.7 买方保留对本文件的解释和修改权。

  1.2 计划

 卖方应根据本文件的技术要求在两周之内提供八份中文建议书和报价,同时提供电子版(中文WORD)。报价应以美元为单位,并分别报出FOB和CIF价。

  1.3 建议书内容

 建议书应包括以下各主要内容:

  1) 逐条对买方规范书的响应

 2) 详细的设备和材料清单,单项设备的单位到岸价和系统总价

 3) 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可实现的网络技术指标(包括插板和整机的处理能力、时延、MTTR、MTBF和可用率等)

 4) 系统的功能、性能和结构

 5) 网络管理和信息管理(详述其功能及实现)

 6) 网络的安全措施及信息的安全措施

 7) 设备不同配置的性能价格比较

 8) 技术服务的范围和程度

 9) 安装设备和材料、备件和工具的数量

 10) 设备安装要求及建议,抗震加固措施

 11) 技术文件

 12) 人员培训

 13) 售后服务安排

 14) 设备测试、系统测试的方法和环境

 15) 对于中国XX数据网的总体网络结构、业务开放、网络发展方向的建议

 16) 其它

 A. 各种设备机架(柜)的外形尺寸、重量、面板布置、进出线方式等

 B. 各种设备所需电源种类、耗电量、电压及地线要求

 C. 机房荷重、温湿度及环境要求

 1.4 标准和性能

 卖方提供的各项设备和系统的特点、性能应完全符合卖方指明的标准,并满足或高于买方指出的要求。在此文件中没有说明的条款,但ITU-T已有建议的系统设备性能和功能均应满足ITU-T最新建议要求。卖方应同时说明网络方案及软、硬件系统所支持的其它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标准(例如ISO建议、IEEE标准、ATM FORUM标准和IETF建议等)及信息产业部部颁的标准。若卖方的设备包含自己专用标准,也应在建议书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

  卖方供应的设备技术规范及这些设备构成网络系统的性能应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卖方应列出所提供设备和系统的规范,任何与买方技术规范书相关条款不同的都应指示出来,并详细说明原因。

  1.5 卖方供货和服务范围

 所需的货物和技术服务合述如下:

  1.5.1 系统主要组成部分:

  路由器

 服务器(包括认证、计费服务器,信息服务器、邮件服务器、域名服务器等)

 局域网交换机

 防火墙设备

 网络操作系统及Internet网络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包括Email、WWW、计费、认证、网管、网络安全、数据统计、信息管理、导航等软件)

 卖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最新成熟产品。所有元件、配件、附件和将设备连成系统的连接电缆都应包括在报价中。卖方必须保证所提供产品的数量、质量,特别是接口的兼容性,并且承担所有在合同中指定的责任和义务。

  1.5.2 软件

 卖方提供的软件应包括满足确保全网正常运营所需的管理、运行、维护等有关的全部软件,以及Internet网和信息服务平台中的主要服务及应用软件,在建议书中要详细列出所提供的软件清单和说明。

  软件应为最新成熟版本,具有容错能力,并要保证网络安全可靠及扩容和版本升级方便。

  1.5.3 2000年问题

 XX对2000年问题的要求:各种功能在2000年前后持续正常运转,日期和时间不影响系统的运行、操作和维护;应正确判断2000年为闰年,并能正确处理2000年以后的闰年;应满足ISO 8601标准,采用四位十进制数表示年份。

  卖方提供的各项系统的硬件和软件必需已完全解决2000年问题,并经过测试,卖方应给出有关认证资料。如卖方提供系统在2000年时钟过渡问题上不能满足要求并给买方造成相应的损失,买方具有索赔的权利,并将视具体情况与卖方另签定赔偿协议。

  1.5.4 安装材料和消耗品

 建议书应包含各网络节点的安装材料和清单。用于连接各种设备和硬件的室内电缆应包含在设备价格中。

  卖方提供的设备应配有一套数量足够至少两年维护期的消耗品,如熔丝、指示灯等。在设备价中也应包含消耗品价格。

  1.5.5 工具和备件

 卖方报价应包含一套专用维护工具。

  卖方应根据设备元件的质量情况提出备份配置的建议。

  卖方提供的设备应是以至少五年使用期设计的,卖方要保证不论提供的设备是否还生产,在使用期内买方可得到备件。

  1.5.6 技术文件

 1.5.7 技术培训

 1.5.8 安装、调测、试运转的技术服务和现场验收测试。

  1.5.6至1.5.8的详细描述见本规范书的第七至九部分。

  1.6 工程进度

 签订合同后八周内设备全部运抵现场。

  1999年底全网全部建成开通。

  二、 工程描述

 2.1 总体规划

 中国XX通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XX)是中国第二家经营电信基本业务和增值业务的全国国有企业。中国XX通信网是向社会提供公众通信服务的公用通信网,属国家公用通信基础设施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XX数据网采用先进的ATM技术作为网络基本技术,是统一、先进、服务全国的网络,将提供综合的、方便的、有特色的业务服务,包括数据、IP话音、传真、视频和多媒体业务等各类电信业务。

  2.2 技术与业务体系

 中国XX数据通信网以ATM信元交换技术为核心,采用第三层交换技术--多标签交换协议(MPLS),实现对各类ATM、FR、CES、HDLC/SDLC 、IP及IP电话等业务的支持,提供专线连接、VPN、局域网互连等服务。

  2.3 业务与市场定位

 中国XX市场定位主要围绕以下方面:

  · IP全部服务内容

 · 提供全国范围的VPN(含IP VPN)服务

 · 向全国提供电信级的IP电话、IP传真服务

 · 为ISP及ICP提供网络承载服务

 · 为数据大客户提供统一接入服务

 · 为其它通信网(包括GSM、CDMA及长途电话网)提供中继电路

 · 其它

 2.4 网络服务的总体要求

  卖方提供的网络解决方案应具备较强的可扩展性、最好的服务质量保证机制和完整的网络服务性能,以满足以下规模的高质量网络服务:中国XX数据网将覆盖300多个城市的本地网,包含上千个交换机,提供良好的数据专线服务;其IP网络的用户将超过500万;网络整体方案应能支持若干个覆盖全国(300个城市)、保证质量的VOIP业务网络;应能支持覆盖全国、各种规模和不同服务质量要求的企业VPN应用。

  卖方应在建议书中提供采用ATM+IP方式组织多个业务网,支持2.3节定义的各项业务,同时满足本节定义的网络中期规模的完整的解决方案。

  网络方案的可扩展性、服务质量保证和网络服务的完整性应作为对本规范书应答的最主要方面。

  2.5 IP网络定位

 本规范书所定义的系统将配合ATM网络,提供IP业务(包括提供IP全部服务内容,为ISP及ICP提供网络承载服务,提供全国范围的IP VPN服务),同时为IP电话业务提供承载网络。

  本系统与ATM网的结合方式应采取MPLS技术,作为MPLS的边缘接入。

  2.6 网络结构要求

 本工程将分别建立IP电话承载网络和IP承载网络,两网采用不同的路由器,分别与ATM交换机相联,作为MPLS的边缘设备。

  IP电话承载网络要求必须保证服务质量,IP承载网络要求支持因特网上各种应用,应对VPN、VPDN、多媒体、电子商务业务进行优化。

  两网皆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置国际出入口路由器,在全国127个城市设置业务接入路由器(城市名单见附表二)。

  在有ATM交换机的城市,路由器与交换机直接通过ATM E3接口互联;在未设ATM交换机的城市,路由器通过2M端口,经SDH传输,与ATM汇接层节点的交换机互联。

  卖方应提出自己的基于MPLS的组网方案建议,其中对中继方式、中继速率、网络拓扑、VPN的组织等问题应重点描述。

  三、 对集成商的总体技术要求

 3.1用户规模

 本期工程IP网络的规模为:北京、上海、广州3城市每城市5万用户,天津、深圳、沈阳、哈尔滨、南京、武汉、西安、成都、重庆9城市每城市2.5万用户,其他省会城市及青岛、大连、苏州、无锡、宁波、汕头、珠海、厦门共27个城市每城市1万用户,其他88个一般城市每城市0.5万用户,全网共108.5万用户。

  卖方的各项网络设计及设备配置:如中继带宽、服务器配置、认证计费系统等,均应满足本期规模要求。

  同时,卖方应提出达到2.4节要求的中期规模的扩容方案。

  3.2 互联要求

 1) 网内各节点均应成为Internet的一个节点,并允许所连接的下属节点成为Internet可识别节点。

  2) 网中各节点均应保证可与其他通信网络互通。

  3) 可保证全网用户在将来的中国XX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内实现漫游。

  3.3 局域网

 IP承载网络节点设备包括路由器、服务器、接入服务器等设备,IP电话承载网络节点设备包括路由器、网关、关守等设备,节点以局域网交换机为中心划分为多个网段,分别提供网络接入、网络服务、信息服务、认证计费等功能。

  网络各节点的局域网结构要求合理、高效,不形成业务瓶颈;要求具有安全性,并且便于扩容。

  3.4 网络地址

 1) 本期对IP地址的要求

 A. 卖方应对网络编址提出详细方案。

 以实现最佳的网络内地址分配及业务流量分布。

  B. 网络系统的编址方案要求利用CIDR和可变长子网掩码技术。

  C.提出实施IPv6过渡建议

 2) 提出中国XX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全网的地址规划。

  3.5 自治域

 卖方应对自治域划分提出建议。卖方建议应基于MPLS技术,并着重描述该建议对采用MPLS组织IP VPN有何影响。

  3.6 网络路由协议

 网络路由协议包括两部分:域间路由协议,域内路由协议。

  1) 域间路由协议

 北京、上海、广州三个节点的国际出入口路由器与国外Internet节点之间运行域间路由协议,采用BGP-4。

  2) 域内路由协议

 域内路由协议要求运行动态路由协议,采用OSPF。

  3) 卖方对域间和域内路由协议的设置要求保证网络的连通性、可达性,应实现网内业务流向分布的均匀性; 国际出口电路应对进出本网的业务实现流量分担和互为备份,并采取先进的技术措施实现对网内流量流向的动态分担。卖方应对此提出具体详细的实施方案。

  4) 卖方可根据目前最新网络路由协议提出全网路由措施。

  3.7 域名系统

 1) 卖方应提出本期工程网内设备的域名系统管理办法。

  2) 对中国XX公用计算机互联网的用户域名、服务器域名的解析方法,卖方应提出建议和实施方案。

  3) 本工程将在北京提供本网顶级域名解析服务,在上海、广州提供备份顶级域名解析服务;在省会城市提供本省子域的域名解析服务,在北京、上海、广州提供备份。

  卖方可提出自己的域名解析服务结构的建议。

  3.8 网络管理

 3.8.1 网管系统的传输通道可采用带内网管和带外网管两种方式。网管采用分级的体系结构,支持中心设立全网统一网管,各省设置省级网管。卖方应针对本网提出一套完整详细的方案。

  3.8.2 本期支持中心网管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故障管理:

  跟踪、辨认错误,接受错误报告并作出反应;维护并检查错误日志,形成故障统计;能执行一定的诊断测试。

  2) 配置管理:

  自动发现网络拓扑结构及网络配置,实时监控设备状态;创建并维护配置数据库;能进行网络节点设备、端口、系统软件的配置;对配置操作过程进行记录统计。

  3) 性能管理

 收集网络内运行的数据信息,提供网络的性能统计,如:网络节点设备的可用率、CPU利用率、故障率,中继线路流量统计、网络时延统计,网络各类业务量统计等;分析历史统计数据,优化网络性能,消除网络中的瓶颈,实现网络流量的均匀分布。

  4) 网管系统自身的安全管理

 5) 网管系统应具有用户友好性,并提供编程接口,使其能得到方便灵活的扩展

 3.8.3 省级网管在中心网管的授权下完成对本省内网络的故障管理、性能管理。省级网管的配置管理功能必须保证全网配置数据库的一致。

  卖方应对上述逐条提出目前国际上最新、最先进的管理平台和方法,并针对本工程网管系统提出具体的建议措施和实施方案。

  3.9 网络安全

 3.9.1 网络要求有充分的安全措施,以保障网络服务的可用性和网络信息的完整性。

  3.9.2 要求卖方提出完善的系统安全政策及其实施方案,其中至少覆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对路由器、服务器等的配置要求充分考虑安全因素,

 2) 制定妥善的安全管理政策,例如口令管理、用户帐号管理等,

 3) 在系统中安装、设置安全工具。要求卖方详细列出所提供的安全工具清单及说明。

  3.9.3 卖方可提出自己建议的网络安全方案。

  3.10 用户接入、认证、计费与漫游

 1) 卖方可介绍国外运营公司较成功的业务开放、运营模式,以及业务管理模式。应着重介绍VPN、VPDN业务的开放和管理,Web hosting业务的开展,MPLS在网络中的应用。

  2) 支持的用户的接入方式有PSTN、ISDN、专线方式和宽带接入,网络方案应考虑到宽带用户对网络资源的需求。

  3) 卖方提供的认证计费系统应同时支持拨号、专线、VPN用户的认证计费;能提供灵活的用户类别和费率;支持实时或准实时计费;计费原始信息保留六个月。省内用户由本省认证计费中心进行认证计费;全国性VPN用户由全国认证计费中心完成认证计费,同时全国计费中心完成跨省业务的结算。卖方可提出自己的认证计费系统建议。

  4) 卖方提供的认证计费系统必须能够支持用户的全网漫游,并详述其解决方案。

  5) 卖方提供的认证计费系统应能支持XX开展ISP承载业务,组织VPDN时与ISP的结算。

  6) 卖方应提供用户管理系统,提供多种用户类别,能对用户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提供多级操作权限,能满足多个营业点远程实时开户的要求。

  3.11 网络主要技术指标及可靠性要求

 3.11.1 网络内软硬件应确保网络向2000年时钟的安全过渡。

  3.11.2 卖方应提出网络的技术指标(包括处理能力、时延、网络可用率、系统容量等)。

  3.11.3 卖方应提出如何组网以保证业务质量。

  四、 设备提供商总体技术要求

 4.1 管理要求

 设备应支持SNMP网管协议,可与网管中心配合完成故障管理、配置管理、性能管理和安全管理。

  卖方应列明设备的安全措施。

  设备应提供计费原始信息,与计费配合完成计费功能。

  4.2 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及可靠性要求

 4.2.1 卖方提供的软硬件应确保网络向2000年时钟的安全过渡。

  4.2.2 卖方应提出所提供设备的技术指标(包括处理能力、时延、MTTR、MTBF和可用率等)。

  4.2.3 卖方应提出本厂商设备如何保证业务质量。

  4.3 设备及软件的技术要求

 4.3.1 硬件

 1) 卖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最新开发的产品,并保证所提供产品的数量、质量,特别是接口的兼容性。

  2) 各种设备应采用功能分担、分布式多处理机结构。主要模块冗余度为1+1,易于扩容和维护。

  3) 主要设备能在不中断通信的情况下,可带电进行印刷电路板的插拨操作。

  4) 卖方提供的设备要选用世界上高质量的元器件,生产过程中进行严格质量控制,出厂前要经买方人员严格测试和检查,确保设备长期稳定、可靠地运行。

  4.3.2 软件

 1) 软件要求为模块化结构,保证安全可靠,具有容错能力。

  2) 卖方提供的软件应能满足确保全网(包括网管及节点)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维护等有关的全部软件以及Internet网中的主要应用软件。

  3) 卖方提供的软件应为最新版本,且不同时期软件版本应能兼容。同时要保证网络安全可靠及扩容和版本升级方便。

  4) 卖方在建议书中应详细列出所提供的软件清单和说明。

  4.3.3 安装材料

 建议书应包含各网络节点的安装材料和清单。用于连接各种设备和硬件的室内电缆应包含在设备价格中。

  4.3.4 消耗品

 卖方提供的设备应配有数量足够至少两年维护期使用的消耗品,象熔丝、指示灯等。在设备价中也应包含消耗品价格。

  4.3.5工具和备件

 卖方报价应包含一套维护工具。

  卖方应根据设备元件的质量情况提出备份配置的建议。

  卖方提供的设备应是以至少五年使用期设计的,卖方要保证不论提供的设备是否还生产,在使用期内买方可得到备件。

  4.5 时钟同步

 卖方应提出其设备的时钟同步方式,并可接受外时钟同步。

  4.6 环境要求

 设备要在下列环境下能够保证正常工作:

  环境温度:5℃~35℃

 相对湿度:30%~80%

 4.7 电源要求

 设备应能在下列供电变化范围内正常工作:

  直流:-40V~-57V

 交流:~220V 10%,50Hz 5%

 五、 设备及系统配置

 5.1 主要设备

 本期工程设备配置分为路由器、以太网交换机、服务器,分类叙述如下:

  5.1.1 IP Phone承载路由器

 各城市配备路由器的情况见附录二,各档次路由器数量见下表:

  注:高档路由器包转发能力不小于1000kpps,中档路由器包转发能力不小于300kpps;有无ATM指该城市有无ATM交换机节点。

  其中国际出入口节点所配2台路由器分别为国际出入口路由器和业务接入路由器。

  各档次路由器的主要端口配置见下表:

  5.1.2 IP网承载路由器

 各城市配备路由器的情况见附录二,各档次路由器数量见下表:

  其中国际出入口节点所配2台路由器分别为国际出入口路由器和业务接入路由器。

  各档次路由器的主要端口配置见下表:

  5.1.3 以太网交换机

 支持中心、北京、上海、广州、沈阳、西安、成都、武汉节点配置骨干级以太网交换机(吞吐量≥4Gb/s),其他节点配置接入级以太网交换机(吞吐量≥2Gb/s)。

  各城市配备以太网交换机的情况见附录二,各档次以太网交换机数量见下表:

  交换机类型(100M以太网端口数)

 交换机台数

 36

 1

 72

 7

 48

 36

 36

 84

 合计

 128

 5.1.4 服务器

 卖方应根据以下业务要求提出服务器配置方案:

  支持中心应完成全网网管、全网计费结算、全网漫游认证、全网顶级域名解析、全网导航、Web服务等功能;

 省会节点应完成本省网管、本省计费、本省用户认证、本省域名解析、Web服务、出租主机、E-mail服务等功能;

 一般节点应完成Web服务、E-mail服务等功能。

  5.2 管理维护设备

 5.3 专用电缆

 5.4 工具

 5.5 备件

 六、 设备技术要求

 6.1 路由器技术要求

 6.1.1 路由器技术协议

 工程要求采用多协议路由器,支持以下技术协议:

  A. 用户协议

 IP

  OSI CLNS

 OSI CMNS

 LAN extension host

  DEC net phase IV and phase V

  Novell IPX

  Apple Talk phase 1 and phase 2

  Banyan VINES

  3 com XNS

  Xerex XNS

  Vngermann-Base XNS

  Apollo Domain

 B. 广域网协议:

 HDLC

  PPP

  ISDN

  IPXWAN2.0

  X.25

  Frame Relay

  SMDS Data Exchange Interface (DXI)

  ATM DXI

 C. 路径协议:

 RIP

 OSPF

  BGP

  EGP

  ES-IS

 IS-IS

 PIM

 NHRP

  IPX RIP

  NLSP

  RTMP

  AURP

  SRTP

 D. 路由器管理/安全协议:

 SNMP(最新且稳定版本)

  Telnet Remote Access

  Maintenance Operation Protocal (MOP)

  Username/Password for remote Access Security Control

  Access Lists (Routing)

  Administration Filtering (Bridging)

  Debug Commands

  Ping Commands

  Syslog

  Event Logging

  Performance Tuning

  CMIP

 6.1.2 业务功能

 1) 支持以太网、快速以太网、ATM 、DDN、Frame Relay、X.25、PSTN、ISDN连接

 2) 支持RSVP协议

 3) 支持组播

 4) 支持IEEE 802.3标准

 5) 支持802.1q标准,支持VLAN路由,支持VLAN Trunking

 6) ATM支持能力

 * ATM端口支持PVC和SVC功能

 * ATM端口支持IETF RFC1483协议封装

 * ATM端口支持MPLS、LANE、IPOA、MPOA

 * 详细描述对ATM信令的支持程度

 * 详细描述对ATM地址格式的支持

 * 详细描述对ATM业务量控制和拥塞控制的支持程度

 * 详细描述对ATM OAM功能的支持程度

 7) 支持IP隧道功能,并详细描述实现方式

 8) 除了向用户提供以上业务功能外,卖方在建议书中要详细列出自己可提供的供用户选用的其它业务项目。

  9) 卖方应对本节各项功能的实现方法给以说明。

  6.1.3 接口

 卖方需对下述接口的满足程度作详细说明。

  1) STM-1 155Mb/s接口应符合ITU-T G.957建议,提供光接口

 2) ATM 34M接口应符合ITU-T G.703建议,提供电接口

 3) 2Mb/s接口应符合ITU-T G.703建议,应能提供信道化和非信道化接口

 4) 应能提供10Base-T和 100Base-T接口

 5) 上述接口应同时符合ITU-T其他各相关建议

 6) 卖方应列出设备可提供的其他接口类型

 6.1.4 路由器主要性能参数

 卖方应就以下性能参数提出具体数值或满足情况。

  1) 高档路由器包转发能力不小于1000kpps,中档路由器包转发能力不小于300kpps

 2) 详细描述路由器的处理结构、总线结构及最大吞吐能力

 3) 描述路由器的最大负载能力(最大可容纳模块数、端口数及端口速率)

 4) 卖方应提供路由器的下列IP包处理性能指标:IP包丢失率、IP包错包率、IP包传输时延,并说明上述指标所基于的具体条件(包长、带宽等)。

  5) 描述路由器各种接口的最大利用率

 6) 路由器支持ATM的性能

 卖方应详细描述路由器的下列ATM性能:

  * 路由器ATM端口支持的VPI、VCI范围

 * 路由器ATM端口最大可同时支持的虚连接数

 * 路由器ATM端口的IP包处理能力

 7) 卖方应提出路由器支持MPLS的性能指标

 6.1.5 互操作性

 卖方应详细说明与其它厂家产品(路由器、ATM交换机和以太网交换机)的互连、互通程度和能力。

  卖方应列明目前可以实现MPLS互通的其他厂家ATM交换机型号,以及互通的功能及程度。卖方应承诺待MPLS标准推出后,可与符合标准的ATM交换机实现MPLS的互操作。

  6.2 以太网交换机技术要求

 6.2.1 卖方应对同一节点IP网、IP Phone承载网共用以太网交换机或分别配置以太网交换机的利弊进行分析,并给出建议。

  6.2.2 设备应满足的标准

 1) IEEE 802.1d:介质存取控制桥标准

 2) IEEE 802.3:以太网标准

 3) IEEE 802.1q:虚拟网标准

 4) 若卖方的产品还满足其它标准或专用标准,应详细说明

 6.2.3 体系结构和交换能力

 1) 卖方应详细描述交换机的体系结构

 2) 北京、上海、广州、沈阳、西安、成都、武汉节点交换机的吞吐量应≥4Gb/s,其他节点交换机的吞吐量应≥2Gb/s

 6.2.4 物理接口

 卖方需对以下接口的满足程度和接口数量作详细说明。

  1) 接口速率:10Mbps、100Mbps、1000Mbps

 2) 介质类型:多模光纤、非屏蔽双绞线

 3) 接口类型:双绞线RJ45、光纤ST或SC型

 6.2.5 卖方应就以下技术参数提出具体数值

 1) 交换机的吞吐量

 2) 各种端口的buffer容量

 3) 每个端口支持的MAC地址数和整机支持的MAC地址数

 4) 各种端口的有效数据速率

 5) 各端口对全双工、半双工的支持能力

 6) DRAM容量

 7) 最多支持的VLAN数目

 8) 交换机的传输时延

 9) 交换机的端口容量

 10) 交换机是否具有路由能力,并详细阐述其实现原理

 11) 交换机是否可堆叠及其堆叠方式

 6.2.6 卖方应说明对多媒体应用的支持采用了何种技术手段,如优先级设定级别等。

  七、 系统软件

 7.1 相应的软件清单

 卖方提供的软件应是确保全网(包括网管中心、节点机)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维护等有关的全部软件,必须是最新版本的软件系统。

  7.2 软件模块化结构

 卖方必须保证任何软件模块的维护和更新都不影响其它软件模块,软件具有容错能力。

  7.3 故障监视和诊断

 软件能及时发现故障并发出告警,能够自动恢复系统,不影响任何已建立的业务连接。

  7.4 兼容性及升级

 1) 设备不同时期软件版本应能向下兼容,软件版本易于升级,且在升级的过程中不影响网路的性能与运行。

  2) 卖方应承诺在供货时提供最新版本的软件,但该软件必须是经过测试正式推出的,其可靠性、稳定性经过严格验证的。

  3) 软件版本升级时,卖方应承诺免费更新软件版本,并提供相应的新版本软件功能说明书及修改说明书。

  4) 厂商应说明目前所使用软件的实际运行时间以及升级完善的计划进度表。

  八、 设备厂验、安装、调试、开通及试运行

 8.1 交货

 签订合同后八周内设备全部运抵现场,1999年底全网全部建成开通。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是能确保系统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及维护等有关的全套技术资料,在建议书中列出将提供的技术资料详细清单。

  8.2 安装和调试

 卖方需明确以下问题:

  1) 设备安装由卖方负责,系统内所有电缆及接头均由卖方提供,其工程界面为:

  * 通信部分: 卖方负责安装至DDF内侧的射频电缆及接头。

  * 电源部分: 卖方负责设备电源模块的电力线引接。

  2) 卖方负责对施工地点进行现场勘察, 提供工程施工设计和相关安装资料, 并负责指导买方人员掌握和使用这些技术资料。

  卖方应提供下列各种详细资料

 * 各种设备机架(柜)外型尺寸、重量、面板布置、进出线方式。

  * 所需电源种类、功耗、电压、地线要求。

  * 机房荷重、环境要求。

  * 设备安装方式和抗震措施。

  3) 安装调测时使用的工具、设备由卖方提供, 通用工具由买方协助解决。双方应协商制定工程进度表, 卖方负责按工程进度表进行施工。

  4) 设备调试由卖方负责, 并提出设备调试的内容、项目、指标和方法, 并提供相应的仪器和工具, 卖方有责任对买方的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调试应进行详细记录, 系统调试结束后, 由卖方技术人员签字后交给买方验收。

  5) 系统测试的条款应与技术规范一致。基于以上要求,卖方应提供测试条件,方法和过程的草案,谈判以后,最终测试文件由双方共同拟定。

  8.3 维护工具仪器和备品备件

  1) 卖方应提供专用的维护工具和设备, 各节点至少配置一套, 提出建议和报价。

  2) 卖方应至少提出供两年内正常维护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消耗材料, 并在报价中详细开列清单和数量。

  8.4 验收

 1) 设备出厂前, 买方有权派人到工厂进行检验, 卖方应在设备出厂前提供出厂检验项目指标测试程序和检验方法, 供买方参考, 买方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修改。

  2) 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后,买方将与卖方共同开箱验收, 如卖方届时不派人来, 则验收结果应以买方和当地商检人员的验收报告为最终验收结果。验收时发现短缺、破损,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立即补发和负责更换。

  3) 设备安装、调试达到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指标后, 可进行割接验收测试(初检)。验收规范(包括项目、指标、方式和测试仪器等)应由卖方在前一个月提交给买方。买方可根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和XX总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 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

 割接验收测试合格后, 双方签署验收协议, 设备入网开通试运行。

  4) 设备经过六个月试用期, 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 可进行最终验收。在试运行期间, 由于设备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 允许卖方更换或进行修复, 但试运行期顺延六个月, 在全部达到要求时, 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5) 保修期

 从最终验收完成之后的二年为保修期,期间卖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设备。在保修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卖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以上都应是免费的。

  九、 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卖方说明在中国的工程技术维护队伍和机构情况,服务模式。

  9.1 技术服务

 1) 卖方应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时所需的工程设计资料, 卖方有责任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提供技术服务, 包括: 技术咨询、技术资料、设备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维护说明书等。

  2) 在网络安装和系统调测期间, 买方有权派出技术人员参加, 卖方有义务对其进行指导。

  3) 卖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将要安装和调试资料提前一个月单独发往安装现场, 资料应一式两份 。

  4) 卖方应提供实用齐全的全套随机技术资料, 包括: 维护命令手册、测试手册、设备说明书、硬件工作原理、软件资料。每个地点提供全套技术文件三套。设备开通后, 如发生软件升级及设备升级、 扩展等有关情况,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对上述资料, 卖方应能提供光盘(CD-ROM)。

  5)

 买方在设备投产后,如对系统软件有所改进,增加新功能以及适应ITU-T新建议所做修改的最新版本,均应免费提供买方使用。

  6) 对于目前为止ITU-T尚未形成最终建议的规范,卖方应在ITU-T发表一定时期内免费修改及更新软件版本和必要的系统设备硬件。

  7) 在系统设备试运行期间,根据需要卖方有责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维护工作。

  9) 保修期内卖方负责免费更换软、硬件。

  10) 在网络和设备扩容及软件升级时,设备厂商应派技术人员到场指导。

  11) 卖方应对其在中国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方面的情况作出说明。在中国有无技术支持中心,地点设在何处, 能否提供7x24小时技术服务。具体指出在本期工程的城市能够提供的技术服务。

  12) 在设备发生严重故障的情况下, 厂商承诺在多长时间内赶赴现场, 承诺在多长时间内排除故障。

  9.2 技术培训

 1) 卖方应负责买方技术人员和管理专家的技术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 初级培训,操作维护培训可在国内进行。

  * 对买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高级培训, 地点应在卖方培训中心进行。

  2) 操作维护培训和高级培训应包括所提供设备的原理和技术性能、操作维护方法、安装调测、排除故障及软件结构、定制和升级等各个方面, 并提供全套培训教材(中/英文)和培训课程计划表。

  3) 卖方应详细开列各种培训费用, 如对合同中确定的培训地点、时间等项目, 如果卖方提出变更, 应提出书面通知, 并承担变更中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 技术文件

 10.1 卖方提供的书面技术资料应能满足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及维护有关的全套文。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

  - 系统说明文件

 - 技术手册(安装、操作、维护、故障排除等)

 卖方应在建议书中列出提供的书面技术资料详细清单。

  10.2 每个地点提供全套技术文件三套。

  十一、 对报价书的要求

 1) 报价的主要内容如下:

 * 数据交换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

 * 网管系统设备(软件和硬件);

 * 操作维护设备;

 * 专用仪器、仪表和专用维护工具;

 * 供两年使用的备品、备件和消耗材料;

 * 可供买方选择的设备和功能(不计入总价);

 * 全套电缆、接地电缆、电力电缆和接插件;

 * 各种服务费用;

 * 培训费用(国内及国外);

 * 运输及保险费用 ;

 * 其他费用;

 2) 报价应按设备的详细项目开列单价、数量和总价, 其中电缆、备品备件、安装材料等应开列清单单价和总价。

  3) 设备详细项目应按机架、模块、电路板开列。

  4) 维护、工具仪器、仪表应按台、件详列单价数量和总价。

  5) 卖方应给出各装机地点的设备清单。

  6) 卖方应以人民币或美元为单位,并给出FOB和CIF价格。

  十二、其他

 12.1 卖方可对全球Internet发展趋势提出分析

 12.2 分析IP技术发展前途,应着重介绍VPN、VPDN业务的开放和管理,MPLS在网络中的应用,IP网的QOS保证等方面。

  12.3 卖方应对其设备目前在各运营商中的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并附详细资料。

  12.4 厂商应对技术建议书中所选用的设备的以下方面的情况做相应说明:

 * 该设备的推出时间;

 * 该设备在全世界的使用情况;

 * 该设备在各国公用数据网上的使用情况;

 12.5 买方在设备投产运行后10年进行扩容时只付硬件费用,且其价格不高于相关内容的合同价格。

  12.6 保修期外以不高于本次报价提供备件。

  12.7 鉴于数据通信技术发展很快,卖方对今后网络系统的升级有何承诺,包括技术的兼容性和采购价格。

  附件一

 卖方建议书的内容格式

 一、总体描述

 二、网络解决方案

 三、工程技术规范书

 四、点对点应答

 五、工程报价书

 六、设备及机架情况(对规范书1.3节16款A、B项的详细应答)

 七、场地及环境准备(对规范书1.3节16款C项的详细应答)

 八、系统集成(含工程界面、工程进度安排、技术服务与技术支持)

 九、验收

 十、培训

 十一、技术承诺

 十二、维护支持及保修

 十三、技术文档

 附件二

  表一:

 配置IP电话路由器的城市名单

 省份

 高档路由器

 中档路由器(有ATM节点)

 中档路由器(无ATM节点)

 北京

 北京×2

 天津

 天津

 山东

 济南、青岛

 淄博、烟台、潍坊、威海、济宁

 河北

 石家庄

 唐山、保定、邯郸

 秦皇岛、廊坊、邢台、沧州

 山西

 太原

 内蒙

 呼和浩特

 包头

 辽宁

 沈阳、大连

 抚顺、鞍山、锦州、丹东

 吉林

 长春

 吉林

 黑龙江

 哈尔滨

 大庆、牡丹江、佳木斯

 上海

 上海×2

 江苏

 南京、苏州、无锡

 徐州、扬州、常州、连云港、镇江、南通

 盐城、淮阴、泰州、宿迁

 浙江

 杭州、宁波、温州

 台州、嘉兴、金华

 湖州、绍兴、丽水、衢州、舟山

 安徽

 合肥

 蚌埠、芜湖

 湖北

 武汉

 宜昌

 孝感

 江西

 南昌

 九江

 河南

 郑州

 洛阳、新乡

 湖南

 长沙

 衡阳、株州

 湘潭、岳阳

 广东

 广州×2、深圳、汕头、珠海、江门、东莞

 湛江、潮州、惠州、佛山、中山、顺德、韶关、茂名、肇庆、汕尾

 梅州

 福建

 福州、厦门、泉州

 漳州、莆田

 宁德、南平、三明、龙岩

 广西

 南宁

 桂林、北海

 柳州

 海南

 海口

 三亚

 四川

 成都

 乐山、绵阳

 自贡、泸州、德阳、内江、宜宾

 重庆

 重庆

 万县、涪陵

 贵州

 贵阳

 云南

 昆明

 陕西

 西安

 宝鸡

 咸阳、汉中、渭南

 甘肃

 兰州

 青海

 西宁

 宁夏

 银川

 新疆

 乌鲁木齐

 表二:

  配置IP网路由器的城市名单

 省份

 高档路由器

 中档路由器(有ATM节点)

 中档路由器(无ATM节点)

 北京

 北京×2

 天津

 天津

 山东

 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威海、济宁

 河北

 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

 秦皇岛、廊坊、邢台、沧州

 山西

 太原

 内蒙

 呼和浩特

 包头

 辽宁

 沈阳

 大连、抚顺、鞍山、锦州、丹东

 吉林

 长春、吉林

 黑龙江

 哈尔滨

 大庆、牡丹江、佳木斯

 上海

 上海×2

 江苏

 南京、苏州、无锡、徐州、扬州、常州、连云港、镇江、南通

 盐城、淮阴、泰州、宿迁

 浙江

 杭州、宁波、温州、台州、嘉兴、金华

 湖州、绍兴、丽水、衢州、舟山

 安徽

 合肥、蚌埠、芜湖

 湖北

 武汉

 宜昌

 孝感

 江西

 南昌

 九江

 河南

 郑州、洛阳、新乡

 湖南

 长沙、衡阳、株州

 湘潭、岳阳

 广东

 广州×2

 深圳、汕头、珠海、江门、东莞、湛江、潮州、惠州、佛山、中山、顺德、韶关、茂名、肇庆、汕尾

 梅州

 福建

 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

 宁德、南平、三明、龙岩

 广西

 南宁、桂林、北海

 柳州

 海南

 海口、三亚

 四川

 成都

 乐山、绵阳

 自贡、泸州、德阳、内江、宜宾

 重庆

 重庆

 万县、涪陵

 贵州

 贵阳

 云南

 昆明

 陕西

 西安

 宝鸡

 咸阳、汉中、渭南

 甘肃

 兰州

 青海

 西宁

 宁夏

 银川

 新疆

 乌鲁木齐

 表三:

 以太网交换机100M端口配置表

 省份

 骨干级36端口

 骨干级72端口

 接入级48端口

 接入级36端口

 北京

 支持中心

 北京

 天津

 天津

 山东

 济南、青岛

 淄博、烟台、潍坊、威海、济宁

 河北

 石家庄

 唐山、保定、秦皇岛、沧州、廊坊、邯郸、邢台

 山西

 太原

 内蒙

 呼和浩特

 包头

 辽宁

 沈阳

 大连

 抚顺、鞍山、锦州、丹东

 吉林

 长春

 吉林

 黑龙江

 哈尔滨

 大庆、牡丹江、佳木斯

 上海

 上海

 江苏

 南京、苏州、无锡

 徐州、扬州、常州、连云港、镇江、南通、盐城、淮阴、泰州、宿迁

 浙江

 杭州、宁波、温州

 台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丽水、衢州、舟山

 安徽

 合肥

 蚌埠、芜湖

 湖北

 武汉

 宜昌、孝感

 江西

 南昌

 九江

 河南

 郑州

 洛阳、新乡

 湖南

 长沙

 衡阳、湘潭、株州、岳阳

 广东

 广州

 深圳、汕头、珠海、江门、东莞

 湛江、潮州、惠州、佛山、中山、顺德、韶关、茂名、肇庆、汕尾、梅州

 福建

 福州、厦门、泉州

 漳州、莆田、宁德、南平、三明、龙岩

 广西

 南宁

 桂林、柳州、北海

 海南

 海口

 三亚

 四川

 成都

 乐山、绵阳、自贡、泸州、德阳、内江、宜宾

 重庆

 重庆

 万县、涪陵

 贵州

 贵阳

 云南

 昆明

 陕西

 西安

 咸阳、宝鸡、汉中、渭南

 甘肃

 兰州

 青海

 西宁

 宁夏

 银川

 新疆

 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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