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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国家规定广西3篇【精选推荐】

2023-01-26 16:30:07

产假国家规定广西1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必须享受的休假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产假国家规定广西3篇【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产假国家规定广西3篇【精选推荐】

产假国家规定广西1

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

必须享受的休假

产假:98天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产假多少天

根据我国法律应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我国《劳动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Tags: 产假   广西   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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