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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专利委托合同,荟萃20篇(全文完整)

2023-02-20 12:35:11

专利委托合同1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规定,甲方)委托(乙方)的专利代理人就名称为代理以下业务:  1.代办专利文献检索。(根据需要另定)  2.代理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专利委托合同,荟萃20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专利委托合同,荟萃20篇(全文完整)

专利委托合同1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规定,甲方)委托(乙方)的专利代理人就名称为代理以下业务:

  1.代办专利文献检索。(根据需要另定)

  2.代理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包括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等),代办专利申请文件提交手续,代交专利局的专利申请费。

  3.代办专利(技术)许可证贸易。(根据需要另定)

  4.其它事项:。

  为顺利完成以上委托任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必须密切合作;

  二.甲方:

  1.应无保留地及时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全部技术细节,包括提供全部技术资料、信息资料和口头答询,积极配合代理人工作。

  2.应当及时满足乙方根据法定程序提出的要求,如因甲方原因延误程序期限,其责任后果由甲方承担。

  3.应向乙方提供申请人、发明人的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如果甲方变更通讯地址的,应及时将变更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延误各项规定专利申请及审查程序的时限所带来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按规定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周内,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

  (1)代交的专利申请费元,实质审查费元;

  (2)撰写和提交专利申请代理费元;元;

  (3)代办请求实质审查代理服务费(不包括)实审答辩费。

  (4)文献检索费元;

  (5)其他费用;元

  (6)费用的合计:

  公司账号:

  公司地址:

  三.乙方:

  1.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代理费后(除协议另有规定者外),即着手进行代理业务,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在法定期限内,承担委托项目的技术保密义务。

  3.除甲方提供资料和费用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原因之外,由于乙方的过失延误法定期限的,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和变更,必须以书面方式一周前通知对方,并办理好合同终止和变更手续,所付代理费用按实结算。

  五.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务完成终止。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利委托合同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初拟名称为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利的事项,委托乙方办理撰写申请文件以及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上述事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按专利法第十九条有关规定处理。

  3、甲方按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因乙方原因使甲方提出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如可以弥补,由乙方免费重新代理,如不可弥补,由乙方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代理费用。

  4、甲方应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提供详细的技术交底书、相关附图和有关的资料及证明。(包括经全体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委托书)

  5、如甲方的申请案涉及弄虚作假或抄袭他人技术等不当行为,经发现和证实后,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用不予退回。

  6、如甲方在申请审批期间发生发明人、申请人权利纠纷时,应按专利法及相关规定先自行协商或经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因此而发生的专利审批时限的延误、终止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但必须办理书面解除委托手续,所缴的代理费乙方不予退回。

  8、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单位:人民币______元):

  9、代理期间双方应密切配合,有问题应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中途变更或者终止委托代理合同,违约方应承担产生的全部后果。

  10、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申请专利必须的资料及上述费用之日起生效,到该项专利申请获*专利局授权通知、或视为撤回或被驳回为止。

  11、在甲方委托申请期间发生的专利申请复审、确权行政诉讼纠纷的,如果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12、在专利权有效期间发生的专利无效程序,如果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

  13、在打印专利申请文件前,甲方要求不要求审阅原稿。

  14、如果甲方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1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16、备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利委托合同3

  委托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拍卖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在*等、自愿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对所委托拍卖的标的承诺如下:

  1、标的权属清晰、没有争议,若存在任何法律问题,甲方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2、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没有任何虚假或遗漏。

  二、委托事项

  1、标的基本信息:

  专利证书号(或专利申请号):____________

  拍卖标的的转让方式为:____________专利权转让

  保留价: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起拍价:____________

  2、甲方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专利证书复印件(或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乙方留存。标的为两人(含)以上共有的,甲方还需提供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说明以及授权委托书。

  3、乙方须在竞买人办理完毕竞买手续后10日内举办拍卖会。拍卖会具体举办地点由乙方根据招商情况定,定好后两日内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不得低于保留价确认成交,否则乙方须承担低于保留价成交的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泄露所了解到的该拍卖标的的技术秘密。

  三、委托人(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自行通过至少一家中央级媒体和至少五家知名站刊登或发布本拍卖标的招商公告。招商公告内容由乙方拟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拍卖成交后标的移交前,甲方对拍卖标的负有保管义务,按拍卖公告规定的展示时间为竞买人提供查验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因甲方过错或疏忽而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或其他状况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五、拍卖成交后,成交价等于保留价的部分,乙方收取的佣金比例为3%;成交的价款高于保留价的部分,乙方收取的佣金比例为5%。佣金在买受人支付的成交价款中直接扣除,成交价扣除佣金后为甲方应得款项。乙方在收齐买受人全部款项后

  10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应得款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甲方。

  六、委托成交后,乙方按照法律规定代扣代缴甲方个人所得税,并免费协助买卖双方办理拍卖标的转移、交割手续。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约定。

  八、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同其他任何机构订立同一标的.的《委托拍卖合同》或者其他各类转让合同。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60天。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证照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专利委托合同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发明人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甲方就______(主题)委托乙方申请发明使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办理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李瑛代为办理上述事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3、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应负责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

  4、甲方如申请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应毫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并提供详细的发明创造披露表格及有关资料与证明。

  5、如甲方的申请案有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技术等不正当行为,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6、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是所交代理费不予退回,未交代理费必须向乙方付清。

  7、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如下:

  a、代理费: ______ 元/件。

  b、代缴官方费用: ______元/件。

  c、其他费用______元,包括制图费、摄影费、翻译费、差旅费等。

  以上费用总计:______元

  8、甲方必须全额支付上述费用后,乙方才启动代理事务的有关工作。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在递交专利事务文件之前,甲方要求不要求审阅递交稿。

  11、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1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利委托合同5

  案卷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发明创造(下称“该发明创造”)的专利代理申请事务: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单位代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tel:______________)依法办理上款专利代理事务。

  乙方所派代理人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的技术保密。

  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不能执行,乙方应负责另行指派专利代理人接替。

  3、甲方应真实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目的背景和技术资料及有关数据,积极配合专利代理人办理专利事务,甲方如有弄虚作假和不配合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但所收费用不退。

  4、甲方可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代理关系,但所收费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有本合同条款1中所列的“申请人地址”、“联系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发明创造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信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自行负责。

  6、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

  代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费:__________________

  实申请求费:__________________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费用之时起生效,至授权发明公开或驳回通知书下达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咨询电话:_____________ 咨询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专利委托合同6

  委托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拍卖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在*等、自愿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对所委托拍卖的标的承诺如下:

  1、标的权属清晰、没有争议,若存在任何法律问题,甲方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2、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没有任何虚假或遗漏。

  二、委托事项

  1、标的基本信息:

  专利证书号(或专利申请号):____________

  拍卖标的的转让方式为:____________专利权转让

  保留价: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起拍价:____________

  2、甲方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专利证书复印件(或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乙方留存。标的为两人(含)以上共有的,甲方还需提供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说明以及授权委托书。

  3、乙方须在竞买人办理完毕竞买手续后10日内举办拍卖会。拍卖会具体举办地点由乙方根据招商情况定,定好后两日内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不得低于保留价确认成交,否则乙方须承担低于保留价成交的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泄露所了解到的该拍卖标的的技术秘密。

  三、委托人(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自行通过至少一家中央级媒体和至少五家知名站刊登或发布本拍卖标的招商公告。招商公告内容由乙方拟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拍卖成交后标的移交前,甲方对拍卖标的负有保管义务,按拍卖公告规定的展示时间为竞买人提供查验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因甲方过错或疏忽而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或其他状况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五、拍卖成交后,成交价等于保留价的部分,乙方收取的佣金比例为3%;成交的价款高于保留价的部分,乙方收取的佣金比例为5%。佣金在买受人支付的成交价款中直接扣除,成交价扣除佣金后为甲方应得款项。乙方在收齐买受人全部款项后

  10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应得款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甲方。

  六、委托成交后,乙方按照法律规定代扣代缴甲方个人所得税,并免费协助买卖双方办理拍卖标的转移、交割手续。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约定。

  八、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同其他任何机构订立同一标的的《委托拍卖合同》或者其他各类转让合同。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60天。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证照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专利委托合同7

  甲方:

  乙方:成都XX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依照《合同法》,《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专利代理条例》之条例,就甲方的发明创造,委托乙方代理*专利(□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的具体事宜,签订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服务内容:起草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外观设计图片和照片、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审查意见答复,包括初审补正,初审意见陈述,发明实审答辩;以及申请审查中的事务处理等。

  二、权责要求:甲方应当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负责,并清楚完整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介绍有关背景技术及发明内容,提供技术交底书及相关文件,配合完成乙方申请代理工作。在审查期间,乙方在征求甲方意见后,根据审查员的意见修改专利申请文件,答复审查员。

  三、工作进度要求: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交底书,并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乙方收到符合要求的交底书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文件的初稿。初稿完成后,乙方应交由甲方审阅认可,甲方认可后交由乙方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取得专利申请号和《专利受理通知书》。(按照正常情况,实用新型从申报到获得专利授权通知书时间为8-10个月,特

  殊情况如专利权争议将进行答辩从而延迟授权。)

  四、合同期限:截止专利授权通知之日。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申请被撤回、被驳回等使申请程序不能进行,本合同终止,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此期间,乙方就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以面交、传真、电子邮件或挂号邮寄的方式按甲方提供的电话,联系人及地址通知甲方,以挂号邮寄方式通知甲方的,自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甲方收到之日。

  五、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故终止或由乙方原因造成申请文件被撤回、被驳回,乙方退还全部代理费用;甲方无故解除或由甲方原因造成申请文件被撤回,被驳回等使申请程序不能进行,所收费用乙方不予退还。

  六、付费方式: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转账□支票形式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

  七、乙方服务内容:

  1、负责代理甲方发明专利申请事宜,乙方需一直跟进此项工作,直到甲方拿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签发的专利注册证书为止。具体须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做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技术文件,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75号)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办理费用请求减缓手续等书面材料,将书面材料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所有书面材料递交前必须交甲方确认),并负责转交相关官方文件。

  2、乙方在专利申请、受理、初审、授权及领取国家知识产权局签发的专利注册证书等阶段,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证实甲方所

  申请注册专利已经通过或正在进行以上环节的审查。 3、免费为企业提供专利申请、专利背景技术查询等咨询服务,根据客户在专利申请或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甲方提供专业、全面的专利申请和保护建议。

  八、保密责任 根据《专利法》第19条和《专利代理条例》,做出如下承诺:

  1、乙方不得将所了解的甲方信息和文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依法承担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2、乙方认可其员工或委托代理人的行为代表乙方意志,如果员工或委托的代理人有违反第1条的泄密行为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乙方承诺将告知其员工或代理人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事项。

专利委托合同8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规定, 甲方) 委托 ( 乙方)的专利代理人 就名称为 代理以下业务:

  1.代办专利文献检索。(根据需要另定)

  2.代理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文件的撰写(包括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等),代办专利申请文件提交手续,代交专利局的专利申请费。

  3.代办专利(技术)许可证贸易。(根据需要另定)

  4. 其它事项: 。

  为顺利完成以上委托任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必须密切合作;

  二.甲方:

  1.应无保留地及时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全部技术细节,包括提供全部技术资料、信息资料和口头答询,积极配合代理人工作。

  2.应当及时满足乙方根据法定程序提出的要求,如因甲方原因延误程序期限,其责任后果由甲方承担。

  3.应向乙方提供申请人、发明人的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如果甲方变更通讯地址的,应及时将变更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延误各项规定专利申请及审查程序的时限所带来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按规定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周内,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

  (1)代交的专利申请费 元,实质审查费 元;

  (2)撰写和提交专利申请代理费 元;元;

  (3)代办请求实质审查代理服务费(不包括)实审答辩费。

  (4)文献检索费 元;

  (5)其他费用;元

  (6)费用的合计:

  公司账号:

  公司地址:

  三.乙方:

  1.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代理费后(除协议另有规定者外),即着手进行代理业务,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在法定期限内,承担委托项目的技术保密义务。

  3. 除甲方提供资料和费用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原因之外,由于乙方的过失延误法定期限的,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和变更,必须以书面方式一周前通知对方,并办理好合同终止和变更手续,所付代理费用按实结算。

  五.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务完成终止。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利委托合同9

  甲方(委托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欲就其申请进入;

  2.甲方需要委托专业的涉外代理机构代为向指定的国家申请专利;

  3.乙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拥有专业的专利代理人,有丰富的专利代理经验,可提供专业的专利申请代理服务。

  甲方经充分了解后,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专利申请之委托代理达成如下合同:

  第1条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其进入欧洲、美国的专利申请及批准过程中的全部事宜。

  1.2乙方指派下列人员负责上述专利申请的安排翻译、国外联络以及国外审查中等代理工作;

  承办人员:。

  电话:。

  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

  1.3甲方授权乙方处理本合同所涉申请案的上述事宜,但发生阻碍甲方申请专利的事项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书面处理意见开展下一步工作。

  1.4甲方指派下列联系人配合乙方办理应由甲方负责的有关资料的盖章及提交等事宜。乙方需要送达甲方的相关材料,应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向甲方传送。

  联系人:。

  电话:。

  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

  第2条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专利申请初稿交甲方核查,并有权及时了解上述专利申请的进程及相关情况;

  (2)在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2.2甲方义务

  (1)甲方应明确申请的国家,及时提供各种证明文件,办理必要的委托手续;

  (2)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并及时交接有关文件,如有人员或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3)专利申请过程中,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有关专利申请书面通知后,应在该书面通知所述期限内,及时给乙方进一步作业的书面指示;

  (4)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支付相应的翻译费、国外预付款、国内基本作业费用;

  (5)若1.4中所述联系人、权限及联系方式变更,甲方需另行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之日起,乙方与新联系人联系所有专利事宜;

  若没有提供书面通知,乙方视为原联系人、权限及联系方式没有变更,因此而导致相应的专利事务过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3条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关费用;

  (2)在甲方违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3.2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内容,为甲方提供专利代理服务;

  (2)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员变更的,应取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代理人应在收到甲方作业指示之日起3周内完成翻译稿,返给甲方审阅;

  (4)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确认一周内,向美国及欧洲提交专利文件,并明确指示函;

  (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专利申请过程中事务的处理意见,并及时征求甲方意见;

  (6)乙方在完成代理递件后,应将申请文件副本转交甲方;并于得到国外的各种汇报信及账单等文件之后,立即将上述文件转交甲方;

  (7)乙方在得到甲方的指令后,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提出具体答辩和申请文件修改意见;

  (8)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指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情况汇报甲方;

  (9)乙方应严格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一切商业秘密,上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欲申请专利相关的技术信息及与甲方经营相关的商业信息。

  第4条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4.1甲方应付乙方预付款为:RMB元,该预付款的构成如下:

  (1)欧洲申请:RMB元,包括:国内基本代理费RMB元、欧洲律师费及官费等US$元(预付款,折合RMB元,美元卖出价为),从递交申请到有审查结果;

  (2)美国申请:RMB元,包括:国内基本代理费RMB元、美国律师费及官费等US$元预付款,折合RMB,美元卖出价为),从递交申请到有审查结果;

  (3)翻译、校对工作由乙方完成,费用为RMB元:

  (4)乙方给甲方依据上述费用开具正规发票。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支付给乙方;

  4.2以下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凭正式报销凭证从甲方所支付的预付款中支出:

  (1)递交阶段之后乙方所产生的实质代理费用,如答复国外专利局的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等,由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扣除;

  (2)办理境外汇款的手续费及传真、邮寄等必要的基本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发生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支付;

  4.3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包含4.1款及4.2款所述全部费用,乙方应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剩余部分应在本合同终止时返还甲方。

  4.4当预付款不足以支付已经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费用时,乙方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经审查认为合理的,应保证在乙方书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将费用汇到指定的账户。

  4.5预付款中费用不包括超项费、超页费、各国授权前维持费、分案申请、答复驳回、请求复审、美国提RCE、延期、各种项目变更、公证及认证等特殊程序的官方费用及国内外代理费。国外发生官费及律师费用,乙方依照实际发生费用向甲方请款;国内代理费相关费用标准(若涉及)见特殊程序代理费报价表(附件1)。

  第5条合同终止

  5.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导致申请案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终止,甲方已支付的国内基本代理费不予退还。乙方收取的预付款*外费用部分已支付的,不予退还,尚未对外支付的,乙方应在合同终止7日内退还甲方。乙方应于合同终止的同时通知国外律师停止作业,因乙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合同终止日之后仍发生费用的,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义务,本合同终止。

  第6条法律责任

  6.1甲方应按照乙方代理专利申请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完整的证明文件、办理委托手续,否则造成申请受阻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2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指定人员、通讯地址变更、未及时给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文件转寄受阻或延误期限,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3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的,如可弥补,乙方应义务弥补,弥补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如不可弥补,乙方应在7日内退回该申请案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和预付费,并按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条第3.2(9)款约定的,应按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6.5乙方委托的欧洲及美国律师应具备在本国专利申请业务方面至少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熟悉本国专利申请流程,能够正确处理在专利申请各阶段遇到的特殊情况。如乙方违背该原则委托律师的原因造成甲方无法申请到专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甲方支付全部款项的30%支付违约金。

  第7条其他

  7.1本合同专利申请,授权后案件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期限管理的,双方另行签署委托合同。

  7.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在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7.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7.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日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专利委托合同10

  甲方(委托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欲就其申请进入;

  2.甲方需要委托专业的涉外代理机构代为向指定的国家申请专利;

  3.乙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拥有专业的专利代理人,有丰富的专利代理经验,可提供专业的专利申请代理服务。

  甲方经充分了解后,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专利申请之委托代理达成如下合同:

  第1条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其进入欧洲、美国的专利申请及批准过程中的全部事宜。

  1.2乙方指派下列人员负责上述专利申请的安排翻译、国外联络以及国外审查中等代理工作;

  承办人员:。

  电话:。

  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

  1.3甲方授权乙方处理本合同所涉申请案的上述事宜,但发生阻碍甲方申请专利的事项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书面处理意见开展下一步工作。

  1.4甲方指派下列联系人配合乙方办理应由甲方负责的有关资料的盖章及提交等事宜。乙方需要送达甲方的相关材料,应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向甲方传送。

  联系人:。

  电话:。

  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

  第2条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专利申请初稿交甲方核查,并有权及时了解上述专利申请的进程及相关情况;

  (2)在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2.2甲方义务

  (1)甲方应明确申请的国家,及时提供各种证明文件,办理必要的委托手续;

  (2)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并及时交接有关文件,如有人员或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3)专利申请过程中,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有关专利申请书面通知后,应在该书面通知所述期限内,及时给乙方进一步作业的书面指示;

  (4)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支付相应的翻译费、国外预付款、国内基本作业费用;

  (5)若1.4中所述联系人、权限及联系方式变更,甲方需另行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之日起,乙方与新联系人联系所有专利事宜;

  若没有提供书面通知,乙方视为原联系人、权限及联系方式没有变更,因此而导致相应的专利事务过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3条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关费用;

  (2)在甲方违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3.2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内容,为甲方提供专利代理服务;

  (2)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员变更的,应取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代理人应在收到甲方作业指示之日起3周内完成翻译稿,返给甲方审阅;

  (4)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确认一周内,向美国及欧洲提交专利文件,并明确指示函;

  (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专利申请过程中事务的处理意见,并及时征求甲方意见;

  (6)乙方在完成代理递件后,应将申请文件副本转交甲方;并于得到国外的各种汇报信及账单等文件之后,立即将上述文件转交甲方;

  (7)乙方在得到甲方的指令后,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提出具体答辩和申请文件修改意见;

  (8)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指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情况汇报甲方;

  (9)乙方应严格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一切商业秘密,上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欲申请专利相关的技术信息及与甲方经营相关的商业信息。

  第4条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4.1甲方应付乙方预付款为:RMB元,该预付款的构成如下:

  (1)欧洲申请:RMB元,包括:国内基本代理费RMB元、欧洲律师费及官费等US$元(预付款,折合RMB元,美元卖出价为),从递交申请到有审查结果;

  (2)美国申请:RMB元,包括:国内基本代理费RMB元、美国律师费及官费等US$元预付款,折合RMB,美元卖出价为),从递交申请到有审查结果;

  (3)翻译、校对工作由乙方完成,费用为RMB元:

  (4)乙方给甲方依据上述费用开具正规发票。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支付给乙方;

  4.2以下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凭正式报销凭证从甲方所支付的预付款中支出:

  (1)递交阶段之后乙方所产生的实质代理费用,如答复国外专利局的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等,由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扣除;

  (2)办理境外汇款的手续费及传真、邮寄等必要的`基本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发生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支付;

  4.3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包含4.1款及4.2款所述全部费用,乙方应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剩余部分应在本合同终止时返还甲方。

  4.4当预付款不足以支付已经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费用时,乙方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经审查认为合理的,应保证在乙方书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将费用汇到指定的账户。

  4.5预付款中费用不包括超项费、超页费、各国授权前维持费、分案申请、答复驳回、请求复审、美国提RCE、延期、各种项目变更、公证及认证等特殊程序的官方费用及国内外代理费。国外发生官费及律师费用,乙方依照实际发生费用向甲方请款;国内代理费相关费用标准(若涉及)见特殊程序代理费报价表(附件1)。

  第5条合同终止

  5.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导致申请案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终止,甲方已支付的国内基本代理费不予退还。乙方收取的预付款*外费用部分已支付的,不予退还,尚未对外支付的,乙方应在合同终止7日内退还甲方。乙方应于合同终止的同时通知国外律师停止作业,因乙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合同终止日之后仍发生费用的,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义务,本合同终止。

  第6条法律责任

  6.1甲方应按照乙方代理专利申请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完整的证明文件、办理委托手续,否则造成申请受阻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2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指定人员、通讯地址变更、未及时给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文件转寄受阻或延误期限,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3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的,如可弥补,乙方应义务弥补,弥补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如不可弥补,乙方应在7日内退回该申请案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和预付费,并按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条第3.2(9)款约定的,应按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6.5乙方委托的欧洲及美国律师应具备在本国专利申请业务方面至少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熟悉本国专利申请流程,能够正确处理在专利申请各阶段遇到的特殊情况。如乙方违背该原则委托律师的原因造成甲方无法申请到专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甲方支付全部款项的30%支付违约金。

  第7条其他

  7.1本合同专利申请,授权后案件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期限管理的,双方另行签署委托合同。

  7.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在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7.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7.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日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专利委托合同11

  甲方(委托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欲就其申请进入;

  2.甲方需要委托专业的涉外代理机构代为向指定的国家申请专利;

  3.乙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拥有专业的专利代理人,有丰富的专利代理经验,可提供专业的专利申请代理服务。

  甲方经充分了解后,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专利申请之委托代理达成如下合同:

  第1条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其进入欧洲、美国的专利申请及批准过程中的全部事宜。

  1.2乙方指派下列人员负责上述专利申请的安排翻译、国外联络以及国外审查中等代理工作;

  承办人员:。

  电话:。

  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

  1.3甲方授权乙方处理本合同所涉申请案的上述事宜,但发生阻碍甲方申请专利的事项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书面处理意见开展下一步工作。

  1.4甲方指派下列联系人配合乙方办理应由甲方负责的有关资料的盖章及提交等事宜。乙方需要送达甲方的相关材料,应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向甲方传送。

  联系人:。

  电话:。

  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

  第2条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专利申请初稿交甲方核查,并有权及时了解上述专利申请的进程及相关情况;

  (2)在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2.2甲方义务

  (1)甲方应明确申请的国家,及时提供各种证明文件,办理必要的委托手续;

  (2)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并及时交接有关文件,如有人员或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3)专利申请过程中,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有关专利申请书面通知后,应在该书面通知所述期限内,及时给乙方进一步作业的书面指示;

  (4)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支付相应的`翻译费、国外预付款、国内基本作业费用;

  (5)若1.4中所述联系人、权限及联系方式变更,甲方需另行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之日起,乙方与新联系人联系所有专利事宜;

  若没有提供书面通知,乙方视为原联系人、权限及联系方式没有变更,因此而导致相应的专利事务过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3条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关费用;

  (2)在甲方违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3.2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内容,为甲方提供专利代理服务;

  (2)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员变更的,应取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代理人应在收到甲方作业指示之日起3周内完成翻译稿,返给甲方审阅;

  (4)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确认一周内,向美国及欧洲提交专利文件,并明确指示函;

  (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专利申请过程中事务的处理意见,并及时征求甲方意见;

  (6)乙方在完成代理递件后,应将申请文件副本转交甲方;并于得到国外的各种汇报信及账单等文件之后,立即将上述文件转交甲方;

  (7)乙方在得到甲方的指令后,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提出具体答辩和申请文件修改意见;

  (8)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指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情况汇报甲方;

  (9)乙方应严格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一切商业秘密,上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欲申请专利相关的技术信息及与甲方经营相关的商业信息。

  第4条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4.1甲方应付乙方预付款为:RMB元,该预付款的构成如下:

  (1)欧洲申请:RMB元,包括:国内基本代理费RMB元、欧洲律师费及官费等US$元(预付款,折合RMB元,美元卖出价为),从递交申请到有审查结果;

  (2)美国申请:RMB元,包括:国内基本代理费RMB元、美国律师费及官费等US$元预付款,折合RMB,美元卖出价为),从递交申请到有审查结果;

  (3)翻译、校对工作由乙方完成,费用为RMB元:

  (4)乙方给甲方依据上述费用开具正规发票。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支付给乙方;

  4.2以下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凭正式报销凭证从甲方所支付的预付款中支出:

  (1)递交阶段之后乙方所产生的实质代理费用,如答复国外专利局的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等,由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扣除;

  (2)办理境外汇款的手续费及传真、邮寄等必要的基本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发生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支付;

  4.3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包含4.1款及4.2款所述全部费用,乙方应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剩余部分应在本合同终止时返还甲方。

  4.4当预付款不足以支付已经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费用时,乙方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经审查认为合理的,应保证在乙方书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将费用汇到指定的账户。

  4.5预付款中费用不包括超项费、超页费、各国授权前维持费、分案申请、答复驳回、请求复审、美国提RCE、延期、各种项目变更、公证及认证等特殊程序的官方费用及国内外代理费。国外发生官费及律师费用,乙方依照实际发生费用向甲方请款;国内代理费相关费用标准(若涉及)见特殊程序代理费报价表(附件1)。

  第5条合同终止

  5.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导致申请案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终止,甲方已支付的国内基本代理费不予退还。乙方收取的预付款*外费用部分已支付的,不予退还,尚未对外支付的,乙方应在合同终止7日内退还甲方。乙方应于合同终止的同时通知国外律师停止作业,因乙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合同终止日之后仍发生费用的,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义务,本合同终止。

  第6条法律责任

  6.1甲方应按照乙方代理专利申请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完整的证明文件、办理委托手续,否则造成申请受阻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2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指定人员、通讯地址变更、未及时给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文件转寄受阻或延误期限,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3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的,如可弥补,乙方应义务弥补,弥补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如不可弥补,乙方应在7日内退回该申请案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和预付费,并按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条第3.2(9)款约定的,应按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6.5乙方委托的欧洲及美国律师应具备在本国专利申请业务方面至少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熟悉本国专利申请流程,能够正确处理在专利申请各阶段遇到的特殊情况。如乙方违背该原则委托律师的原因造成甲方无法申请到专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甲方支付全部款项的30%支付违约金。

  第7条其他

  7.1本合同专利申请,授权后案件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期限管理的,双方另行签署委托合同。

  7.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在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7.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7.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日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专利委托合同1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向国家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事项,委托乙方办理撰写申请文件以及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上述事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按专利法第十九条有关规定处理。

  2、甲方按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因乙方原因使甲方提出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如可以弥补,由乙方免费重新代理,如不可弥补,由乙方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代理费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结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应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提供详细的技术交底书、最接近对比文件、相关附图和有关的资料及证明。

  4、如甲方的申请案涉及弄虚作假或抄袭他人技术等不当行为,经发现和证实后,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用不予退回。

  5、如甲方在申请审批期间发生发明人、申请人权利纠纷时,应按专利法及相关规定先自行协商或经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因此而发生的专利审批时限的延误、终止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单位:人民币元):每项发明申请基本代理费元/件,每项实用新型基本代理费元,每项外观设计基本代理费:元;官费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标准转付,单位减缓后每项发明1070元,每项实用150元,每项外观150元;(如需乙方进行发明实审代理答复,由乙方收取实审代理费1000元/次);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申请专利必须的资料及上述费用之日起生效,到该项专利申请获*专利局授权通知、或因甲方原因造成视为撤回或被驳回为止。

  8、在递交申请文件前,甲方□要求□不要求审阅原稿。

  9、在甲方专利被授权后,专利权有效期间的年费和事务的监管,乙方有权收取后续管理费200元和年费代缴手续费50元/次,否则甲方应自行监管年费缴纳和后续事务,乙方不予监管。

  10、在甲方委托申请期间发生的专利申请复审、行政诉讼纠纷的,以及在专利权有效期间发生的专利无效程序,如果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11、双方同意采用email或邮寄为约定联络方式。,甲方保证其通讯地址可邮寄送达,并且如果甲方通讯地址或联系人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支付专利费用时,如果以非申请人名义汇付,甲方应当传真或邮件告知乙方,否则如果造成缴费不能,乙方不承担责任。

  1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但必须办理书面解除委托手续,已缴的代理费乙方不予退回。

  13、代理期间双方应密切配合,有问题应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中途变更或者终止委托代理合同,违约方应承担产生的全部后果。

  1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利委托合同13

  甲方:

  乙方:成都XX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依照《合同法》,《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专利代理条例》之条例,就甲方的发明创造,委托乙方代理*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的具体事宜,签订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服务内容:

  起草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外观设计图片和照片、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审查意见答复,包括初审补正,初审意见陈述,发明实审答辩;以及申请审查中的事务处理等。

  二、权责要求:

  甲方应当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负责,并清楚完整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介绍有关背景技术及发明内容,提供技术交底书及相关文件,配合完成乙方申请代理工作。在审查期间,乙方在征求甲方意见后,根据审查员的意见修改专利申请文件,答复审查员。

  三、工作进度要求:

  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交底书,并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乙方收到符合要求的交底书后x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文件的初稿。初稿完成后,乙方应交由甲方审阅认可,甲方认可后交由乙方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取得专利申请号和《专利受理通知书》。(按照正常情况,实用新型从申报到获得专利授权通知书时间为8—10个月,特殊情况如专利权争议将进行答辩从而延迟授权。)

  四、合同期限:

  截止专利授权通知之日。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申请被撤回、被驳回等使申请程序不能进行,本合同终止,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此期间,乙方就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以面交、传真、电子邮件或挂号邮寄的方式按甲方提供的电话,联系人及地址通知甲方,以挂号邮寄方式通知甲方的,自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甲方收到之日。

  五、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故终止或由乙方原因造成申请文件被撤回、被驳回,乙方退还全部代理费用;甲方无故解除或由甲方原因造成申请文件被撤回,被驳回等使申请程序不能进行,所收费用乙方不予退还。

  六、付费方式: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转账□支票形式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

  七、乙方服务内容:

  1、负责代理甲方发明专利申请事宜,乙方需一直跟进此项工作,直到甲方拿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签发的专利注册证书为止。具体须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做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技术文件,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75号)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办理费用请求减缓手续等书面材料,将书面材料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所有书面材料递交前必须交甲方确认),并负责转交相关官方文件。

  2、乙方在专利申请、受理、初审、授权及领取国家知识产权局签发的专利注册证书等阶段,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证实甲方所

  申请注册专利已经通过或正在进行以上环节的审查。

  3、免费为企业提供专利申请、专利背景技术查询等咨询服务,根据客户在专利申请或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甲方提供专业、全面的专利申请和保护建议。

  八、保密责任

  根据《专利法》第19条和《专利代理条例》,做出如下承诺:

  1、乙方不得将所了解的甲方信息和文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依法承担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2、乙方认可其员工或委托代理人的行为代表乙方意志,如果员工或委托的代理人有违反第1条的泄密行为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乙方承诺将告知其员工或代理人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事项。

专利委托合同14

  案卷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发明创造(下称“该发明创造”)的专利代理申请事务: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单位代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tel:______________)依法办理上款专利代理事务。

  乙方所派代理人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的技术保密。

  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不能执行,乙方应负责另行指派专利代理人接替。

  3、甲方应真实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目的背景和技术资料及有关数据,积极配合专利代理人办理专利事务,甲方如有弄虚作假和不配合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但所收费用不退。

  4、甲方可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代理关系,但所收费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有本合同条款1中所列的“申请人地址”、“联系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发明创造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信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自行负责。

  6、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

  代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费:__________________

  实申请求费:__________________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费用之时起生效,至□授权□发明公开或驳回通知书下达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咨询电话:_____________  咨询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专利委托合同1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交办的专利申请业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专利申请业务,交给乙方撰写申请文件,并由乙方将所有文件准备就绪后以甲方指定的申请人名义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二、甲方交办专利申请业务时,应同时转交以下基本资料:

  1、技术背景,或者现有技术;

  2、本专利的先进性,或者对比现有技术的改进之处;

  3、产品结构图,或者方法示意图;

  4、实施例;

  5、设计人身份证和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申请人的签字,或者章戳。

  乙方收到上述基本资料后,开始撰写和准备申请文件;若甲方无法一次性提供齐全,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灵活处理。

  三、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乙方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向申请人出具的各种文件传递给甲方;若有需要回复的文件,涉及申请人法律权利的,乙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复。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从乙方获得与专利申请相关的各种资料。

  2、甲方有权专利申请的最终决定权,乙方仅对甲方负责。

  3、在专利授权过程中,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了解其进展情况。乙方应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4、在乙方指定的合理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办理专利申请所需的全部资料。

  5、甲方应确保其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由于甲方未在乙方指定的合理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或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申请失败,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方式付款,以确保专利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材料,10个工作日内撰写好专利申请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

  2、办理提前公开请求、实质审查请求等相关文件。

  3、在申请过程中,甲方有义务解答专利技术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4、在申请过程中,乙方有义务解答甲方提出的与其专利申请相关的问题。

  5、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技术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6、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时,乙方有权终止办理相关事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7、自甲方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8个月左右,因乙方原因导致该专利未授权的,乙方退还甲方该专利的全部费用(仅限于实用新型专利和

  外观专利的新申请)。

  六、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费用

  实用新型申请每件 元,共计 件,总费用 元。

  发明申每件 元,共计 件,总费用 元。

  上述费用合计 元,已经包含申请费、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代理费等授权前的所有费用。授权后另行支付登记费、印花费、首年年费。

  (二)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订之日,申报之前支付全额的50%,剩余50%款项于甲方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支付完毕。

  七、特别提醒

  甲方应于每年的申请日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缴纳该项专利权的专利年费,首年之后的年费由专利权人自行缴纳,否则可能导致该项专利作废。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间,双方密切配合,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指定联络人:

  指定联络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专利委托合同16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第一条为了确定甲、乙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申请专利事务。

  第三条乙方的代理权限以甲方所出具的委托书内容为准,如委托书中不明确的,则以本合同第二条内容为准。

  第四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专职代理人为甲方代理,乙方代理人应认真负责地做好专利代理事务,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乙方的代理人对其在代理业务中所了解的发明创造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不得随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要求保密的事宜。

  第六条甲方应充分、如实地向代理人说明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及时向代理人提供办案所需要的有关资料,积极配合代理人工作。

  第七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专利事务的,应如实提供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要求改变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应提交原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共同签署的变更声明,或提交申请人之间有关申请权事宜的协议书副本。

  第八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联系人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甲方如变更联系人或通讯地址的,应及时将变更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将变更结果书面通知乙方,造成乙方发出的信函被退回,或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地址发出的信函被退回,甲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第九条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联系人及通讯地址及时向甲方转达官方的有关文件,如果乙方未及时发出,影响各种规定的时限所带来的后果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未及时按乙方转达的文件内容办理有关事务,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在办理委托手续的同时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20x元/每件实用新型、3000元/每件发明、4000元/每件实用新型和发明、800元/每件外观设计(不包括国家申请费);国家申请费:发明950元(可报销);实用新型和外观都为500元(可报销),若遇费用不足,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二十天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如不及时付费,乙方将中止代理。

  第十一条甲方如有各种原因要求撤销委托,终止履行本合同,乙方所收取的代理费应按终止时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结算。

  第十二条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的情节,有权辞去委托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中止合同,如因故需撤销或辞去委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不通知或延迟通知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并支付代理费之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务终了止(申请专利事务至初审合格止,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程序的事务须另签合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xx年3月1日

专利委托合同17

  本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申请人:

  地 址:

  本合同受托(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地址:

  甲方拟就委托乙方代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办专利申请至专利局作出对申请最终结果期间内的有关代理事务。

  经双方协商,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授权乙方办理专利申请程序中的有关事务。

  二、乙方作为甲方专利代理人,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代理业务。

  三、甲方项目的发明人应向代理人介绍有关情况及内容,并按代理人的要求提供技术资料、图纸、背景文件等,积极配合代理人开展工作,给予乙方工作便利。甲方发明人应对所提供的资料、图纸、背景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并对其承担法律责任。

  四、合同生效后,乙方对收到的甲方的技术资料等文件中未公开的部分承担保密义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后的一个月内向*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文件,并向甲方提供所承办的文件副本一套。

  五、甲方专利申请项目发明人为:

  甲方指定:为联系人负责沟通代理人与甲方的联系。

  其联系地址:

  电话:

  六、甲方如发生地址变更或更换联系人,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及有关情况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变更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甲方提供的地址有误或不详,或因变更后未及时通知乙方而引起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由于乙方填写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通讯处及时送达有关文件,送达可用信函邮寄,送达时间推定为贰周。

  八、甲方应当及时按国家专利局的要求缴纳有关费用。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

  九、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专利费用明细表如下:

  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 元,总计人民币 元整。

  十、乙方不担保所代理案件的最终结果,所代理事务的最终结果由甲方承担。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可以自行更换代理人,并应在代理人更换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著录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所代理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乙方全额退还已收取的代理费。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如所造成的后果使代理工作无法继续或无必要继续时,本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向甲方双倍返还所收取的代理费。由于乙方的代理人泄露秘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上级主管部门直至司法机关提出申诉,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三、由于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如所造成的后果使代理工作无法继续或无必要继续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由于非乙方原因而使甲方失去专利申请权时本合同即告终止。上述两款中的任一事件发生后甲方所付的专利代理费等均不再返还。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所订立的补充条款视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除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情况外,自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生效至委托事务完成之日终止。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务完成、合同终止后,本条即为代理关系终止、解除委托关系的条款。

  十六、专利代理委托书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以专利代理委托书为工作凭证。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等同效力,由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利委托合同18

  甲方(委托人):

  乙方(代理机构):

  甲方拟就 项目申请 专利,特委托乙方的专利代理人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指派

  为甲方与乙方的联系人,联系人与乙方所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行为视为甲方的行为,若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到乙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负。

  二、甲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

  电话:

  邮编:

  本项目申请的发明人:

  该联系方式为双方规定的乙方与甲方联系的地址和电话,若甲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到乙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负。

  三、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 为甲方代理人。

  四、根据甲方的委托书,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五、乙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

  电话:

  邮编:

  若乙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形式通知到甲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专利代理人应认真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泄密。

  七、甲方应充分地向代理人叙述有关内容,提供相关资料,给予方便,配合工作。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它违法情况,有权中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八、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元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一方如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应付对方违约金伍佰元整。

  十、经双方同意可终止合同履行,代理费按终止时事务所进行的各项工作结算。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订并预付代理费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项终止,但不超过乙方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之内的期限。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西(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专利委托合同19

  甲方:

  乙方(受托人):

  第一条为了确定甲乙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名为 。

  第三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为甲方代理,乙方代理人应认真负责地做好专利代理事务,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乙方的代理人对其在代理业务中所了解的发明创造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随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要求保密的事宜。

  第五条甲方应充分、如实地向代理人说明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及时向代理人提供办案所需要的有关资料,积极配合代理人工作。

  第六条甲方委托代理专利申请事务的,应如实提供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在办案过程中要求改变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应提交原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共同签署的变更声明,或提交申请人之间有关申请权事宜的协议书副本。

  第七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详细通讯地址,甲方如变更联系人或通讯地址的,应及时将变更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将承担影响各种规定的时限所带来的后果。

  第八条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联系人及通讯地址及时向甲方传达官方的有关文件,甲方应按乙方传达的文件内容办理有关事务。

  第九条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在办理委托手续的同时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第十条代理如有各种原因撤消委托,终止履行本合同,乙方所收取的代理费应按终止时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计算。

  第十一条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所代理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或专利权终止的,乙方应双倍退还已收取的代理费,同时还应退赔甲方已向专利部门缴纳的全部费用

  第十二条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的情节,有权辞去委托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中止合同,如因故需撤消或辞去委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办理手续,不通知或延迟通知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并支付代理费之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务终了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利委托合同20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二款规定,兹委托_________(地址:_________)专利代理人_________代为办理名称为_________的发明创造申请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授权上述代理人办理:

  □申请、审批、批复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异议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无效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其他有关事项。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注意事项:

  1.本表应认真填写,字体应端正清晰。

  2.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3.受委托单位填写在第一空栏内,要求填写全称。

  4.专利代理人栏内应填写在具体办理该专利申请的人名,不得超过两人。

  5.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权限的,可在其他有关事项栏目下填写。

  6.委托方是单位时,要加盖公章,同时该单位代表要签字,委托方是个人时,要求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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