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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投标保证书(精选多篇)

2020-02-06 04:12:46

第一篇: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投标保证书

我公司愿意从接到《投标单位入围通知书》之日起,参与全过程投标活动。在此期间,我公司保证在资格预审中所提交的一切资料是真实的,在投标过程中完全遵守文件规定操作,中途不会采用任何不正当竞争手段,并服从招标领导小组作出的决定,并保证中途不撤出投标活动。若违反上述保证,我公司愿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特此保证

投标单位:

法人代表:

日 期:

第二篇: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

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

——前期开发遗留问题探究

城建工管班王志明学号:0811010051

摘要: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是对在建住宅小区进行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及小区绿化等多方面的管理。前期物业管理的目的是为以后的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物业管理要求,对物业的规划设计及建筑施工提出合理建议。但是在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交接的过程中,常常因为信息不对称或是互相推脱责任留下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被称为前期开发遗留问题。我谨以此论文阐述自己愚见,简单探究一下我国住宅小区前期开发中有哪些遗留问题及相应的处理对策。

关键词:前期物业管理业主大会物业交接物业费房屋维修基金

一、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的主要特征。

1、管理的是未建成的小区。住宅小区由单幢楼宇、组团组成,一个小区不是一下子就全部建成的,往往要花几年才能建成。当小区第一批房屋建成出售后,随着业主的入住就需要物业管理,否则小区就成为一个无序的聚居地,秩序混乱不堪。

2、服务业主是建设单位。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可以选聘物管公司实施前期物业管理。事实上,目前新建住宅小区绝大多数是由建设单位选聘的物管公司进行管理,而不是通过公开招投标来选聘物业公司。

3、细节决定成败。由于前期物业管理处于小区建设之中,各种配套设施不健全,管理的内容也在逐步扩展,但对管理的细节要求非常高。譬如在装修过程中,物管公司既要口头说,墙上贴,还要现场盯。装修户从地面向楼上吊木材,稍有不慎就会碰坏外墙,甚至毁坏门窗。如果不派人跟踪,一旦发生因业主装修损坏公共部位事件,谁也不会承认,这种现象屡见不鲜。

4、工作展开在业主大会召开之前。前期物业管理由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管公司在实施管理中必须接受所有业主的咨询、质疑,既要及时解答处理属于物业管理的问题,又要收集反馈属于开发商答复处理的问题。工作量和工作的难度尽管比较大,但物管公司必须全力以赴做好工作,确保有比较高的业主满意率。

5、需大量收集各种资料。物业管理的基础在物业的基础资料是否齐全,前期物业管理是各种资料大量形成的时期,物管公司要更好地开展物业管理,必须注意收集、整理、保管好各种资料,例如物业的构成明细、物业公用部位明细、物业公用设施设备明细、各种管线和地下排水系统的图纸资料、业主装饰装修资料、业主反映物业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资料等,都要及时收集分类建档,以便查考。

二、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

1、通过投标来接洽物业管理业务

无论物业(请你继续关注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管理企业是开发商组建的,或是独立组建的,或是房管所转换的,还是各大系统组建的,前期管理首先必须不断开拓,通过投标竞争来接洽业务。

2、建立与业主式租户的关系

物业管理的管理对象是物业,而服务对象则是人,即业主和使用人。因此,物业管理企业既应与第一业主(开发商)共同协商,又要与未来业主或使用人取得联系,听取意见

3、察看工程建设现场

前期物业管理的目的是为以后的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物业管理要求,对物业的规划设计及建筑施工提出合理建议。

4、卫生保洁工作

前期物业管理的卫生保洁首先必须抓好装潢垃圾的集中堆放和及时清运,减少灰尘污染。其次是加强宣传和督查力度,严禁装潢施工人员随地大小便和从楼上向下抛杂物的行为。三是抓好生活垃圾袋装化,减少生活垃圾随处放,苍蝇满天飞的现象。四是适当增加保洁力量,增加保洁次数,尽量使业主从一入住小区就感受到温馨整洁的环境。

5、治安维护工作

小区在建期间各种工人机械出入频繁,很多不法分子会趁机潜入工地进行盗窃、勒索等违法行为。小区保安必须做好人员的登记识别工作,尽量做到出入有证件,请假有假条,记住出入车辆的外形及车牌号,做到见车思人。

三、前期物业管理中常出现的问题。

1、协议问题。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以协议的形式赋予物管企业独立管理运作的权利,可以减少开发商不必要的干扰,更有利于物管企业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2、收费问题。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要经当地物价部门批准才能实施,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收费项目。因此物管企业要根据小区建设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及时报物价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服务收费。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取标准》

第十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 倍收取。

第十二条 乙方对业户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划。

3、三者关系问题。前期物业管理中,存在着开发商、物管公司、业主之间相互关联制约的关系。物管公司与业主是管理服务与被管理服务的关系,是主与从的关系,在管理上物管公司是主,业主是从;
在服务上,业主是主,物管公司是从。业主与开发商的关系纯粹是一

种买卖关系,契约关系,在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物管公司起着一种协调和媒介作用。在这三者关系之中,物管公司既不能得罪开发商,更不能得罪业主,因为前期物业管理结束后,物管企业能否继续在这里实施管理服务,不是开发商说了算,而是业主大会说了算。所以物管公司要特别注意协调好业主与开放商之间发生的矛盾,既要承担起开发商赋予的管理服务职责,为开发商排忧解难,又不能牺牲业主的利益,尤其对业主反映的问题,物管公司无法解决或无能力解决时,切不可盲目应允,给自己留下后患。以保证在前期物业管理结束后继续在该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为最终目标。

4、安民告示问题。前期物业管理,是在新建住宅小区中进行的,业主来自五湖四海,个人的职业、品行、生活习惯各不相同,想法各异。物管公司作为小区的管家,要对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早安民告示,可通过通知、公告、告示等形式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及时通知业主。规模较大的小区还可印制业主手册,将业主公约、小区建设规划、服务内容及标准、公众应急电话等集于一册,使业主不出门便知物管事,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

四、前期开发遗留问解决办法

“物业管理矛盾”已经成为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其中,前期开发遗留问题已经成为物业管理矛盾的核心症结。据统计,在物业管理矛盾中,70%是由前期开发遗留的问题引发。那我们有哪些解决的对策呢?

以下是5月26号北京市委发布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规定。

北京市新建小区将由开发商负责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并且在业主大会没有成立、物业没有交接前,开发商不得向业主收取物业费;
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有义务帮助筹备业主大会;
物业服务分成五个等级,业主可以选择需要的服务等级??

此法规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与此同时,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目前正在研究制定30余个配套政策、技术标准、操作规范和示范文本,将为《办法》的贯彻落实提供支撑。

北京出台的这一新法规虽然没有解决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但却从根本上解决了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之间权责纠纷问题,我个人认为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很值得其他地方借鉴。

1、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完善责任。《办法》的配套措施还将规定在合理的期限内,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服务等级标准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也就是说,当业主大会主体没有出现时,建设单位不得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2、 明确了前期开发与后期管理的责任分界点,把物业共用部分交接查验作为前期开发与后期管理的分界点。业主大会成立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后,建设单位应当与全体业主进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

3、业主可选择物业服务等级。长期以来,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就物业服务收费、物业服务质量等问题纠纷不断,直接影响了业主与物业企业和谐互信关系的建立。

4、 物业公司须每年“晾”账单 。一是实施物业服务企业动态监管,推动企业资质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逐步实现对物业服务企业由传统的资质管理向行为管理过渡。二是调整行业监管重心,建立物业项目备案制度。三是创新项目管理模式,建立项目负责人制度。四是制定物业项目接撤管办法,规范物业项目变更物业管理方式和物业服务企业时的接撤管活动。

参考文献:《北京:开发商“离场”不得遗留问题 》——房产——人民网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

《前期物业管理》——百度百科

《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的主要特征》——中国物业管理培训信息网

《关于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的思考》——装饰装修——大把论坛

第三篇: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德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宁建房〔2014〕33号

各县(市、 区)建设局、房管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省建设厅《福建省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和总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高层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对小于上述规模的物业项目,须经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服务管理。

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公共媒介上公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宁德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物业管理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

三、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时限完成:

1、新建现售商品房物业应当在现售前30日完成;

2、预售商品房物业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

3、非出售类的新建物业项目应当在交付使用前90日完成;

四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报宁德市建设局房管所备案:

1、宁德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表;

2、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开发建设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4、招标文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的招标人应当自与中标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15日内,提交以下材料报宁德市建设局房管所备案:

1、宁德市前期物业管理中标备案表;

2、开标评标过程记录;

3、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

4、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

5、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6、与中标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7、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8、业主临时公约。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物业,或总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下的高层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前,提交以下材料报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宁德市协议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申请表;

2、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书面证明材料;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

4、开发建设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5、拟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四、五、六条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交原件进行核实)。

七、有关工作要求

1、开发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2、在我市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的招标人应在我市委托具有物业服务招标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我局的监督下,从我局公布的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名册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标专家,否则评标无效。

3、注册地以外的省内二、三级,省外一、二级物业服务企业应持有关规定材料到我局房管所报备后方可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4、各级建设房管相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严格把关,共同促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发展,特别是受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职能部门,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要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照本通知要求,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对没有按照本通知要求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房地产项目,要及时通知物业管理职能部门,督促房地产企业限期整改。

5、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通过招投标方式承接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6、其他物业项目的开发单位以及业主、业主大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企业的,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7、本通知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宁德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表

2、宁德市前期物业管理中标备案表

3、宁德市协议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申请表

表格下载: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表等

宁德市建设局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四篇: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程序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程序

一、招标筹备

实施主体:物业建设单位(招标人)

工作内容:根据建设部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必须进行招标的物业项目,物业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实施招标活动,并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10日前完成招标筹备工作,筹备工作主要包括:

(一)成立招标机构。物业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成立招标小组;
委托招标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二)编制招标文书。文书主要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人及招标项目简介,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基本情况、物业管理用房的配备情况等;

(2)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

(3)对投标人及投标书的要求,包括投标人的资格、投标书的格式、主要内容等;

(4)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5)招标活动方案,包括招标组织机构、开标时间及地点等;

(6)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说明;

(7)其他事项的说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招标备案

实施主体: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人)

监督单位:市房产主管部门

工作内容:招标人完成招标筹备工作后,提交以下材料报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区房产主管部门备案:

(一)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主要包括:开发建设项目计划批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红线定位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发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二)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三)招标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拟采取邀请招标的,由招标人在邀标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房产主管部门。

三、发布招标公告

实施主体:招标人

监督单位:市房产主管部门

工作内容:属公开招标的物业建设项目,由招标人将已在市房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招标公告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和“日报”上统一发布,招标人有特殊要求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合法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属于邀请招标的物业建设项目,由招标人在完成备案手续后向3个以上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

四、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实施主体:投标申请人、招标人

监督单位:市房产主管部门

工作内容: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5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五、发放招标文件、踏勘现场、答疑会

实施主体:招标人

监督单位:市房产主管部门

工作内容:

(一)招标人发出已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二)招标人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潜在的投标申请人踏勘物业项目现场,并提供隐蔽工程图纸等详细资料。

(三)对于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方式解答,但需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四)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实施主体:投标人

监督单位:市房产主管部门

工作内容: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

七、开标、评标

实施主体: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

监督单位:市房产主管部门

工作内容:

(一)召开标前会议,在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小组,随机抽取占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专家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招标人代表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
市房产主管部门通知评委在指定的时间到达评标现场进行评标。

(二)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应当按下列步骤进行:

1.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

2.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3.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由招标人存档备查。

(三)评标

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标书评分、现场答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将评标分值进行统计,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八、定标并签发中标通知书

实施主体:招标人

监督单位:市房产主管部门

工作内容:公开招标的,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次排序确定中标人后,“芜湖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公示5日,招标人有特殊要求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合法媒体上公示。公示期间内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返还其投标书。

邀请招标的,由招标人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返还其投标书。

九、签订合同及备案

工作内容: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日内,报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区房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篇: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工作计划

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工作计划

依据管理要求和物业管理运作需要,物业公司将工作分为介入期管理、入住期管理(将验收好的房屋交给业主;
二次装修管理、迎接业主迁入新居等)和常规管理三部分。按照轻重有序、科学实效的原则,拟定如下管理工作计划:

<一>介入期

根据房地产公司提供的项目施工进度表、销售进度表、入住计划安排,制定相应的前期介入工作计划,力求务实、高效,并有利于房地产公司的销售服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报物业服务收费(初次定价)。

1、从物业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前掌握物业的情况,物业公司做好以下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1)根据房地产公司相关销售承诺内容,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业主手册》,并与业主签定《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对房地产公司售楼承诺文书从物管视角给予评审,避免入伙后口实不符导致纠纷;

(2)对园林布置及景观设计方案、园林绿化,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专业建议;

(3)参与项目组的工程例会,适时提出物业管理的专项建议;
对智能化系统提出专项建议;
对小区的给排水、电力供应、消防、安全防范、水景、标识系统、管送煤气系统、公共配套设施、管理用房的规划与施工,从物管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4)收集工程图纸,建立设备档案,参与设备的安装调试;

(5)对设备设施及各类管线的隐蔽工程进行跟踪并建档管理;

(6)配合销售中心物业管理咨询,同时与销售部、客服部人员进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服务内容、契约的互动沟通;

(7)业主入伙前,先行参与房屋的验收过程,发现问题及时汇总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8)收集装修、装饰材料供应商,以及相关设备厂家的信息(厂家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以满足日后维修中的材料供应;

(9)与公司相关部门协商建立维保机制,力求在维修管理流程等方面建立有效的措施以确保维修的高效率,使业主在售后质量维保方面的诉求能够得到及时的解决;

(10)建立与社会专业机构的联系,开展如通邮、通水、电、气、电话申请等准备工作;

(11)与公司协商确定管理办公场所以及安防人员的宿舍、食堂等生活场所的配置,确定装修方案;
人员配置、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12)拟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各项流程及与业主相关的各类资料,并印刷装订成册(业主

入伙时发放给业主)。

(13)针对未来需要完善的物业管理问题建立专项档案。

2、开展业主服务需求调查

积极参与地产公司开展的业主联谊活动,集中收集了解业主反馈的信息,在销售中心帮助下,在入住前开展业主需求调查,以求了解业主的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兴趣爱好及各类服务需求,通过分析,确定管理服务标准及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使今后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更加贴近业主。

3、按规范实施接管验收

充分利用前期介入取得的各类资料和数据,以及对物业的了解,本着“对业主负责,对房地产负责”的宗旨,进行严格、细致、全面的接管验收。

4、介入期管理工作计划表

<二>入住期

1、便利办好入住

入伙期是物业管理工作关键的一个环节,同时也是物业管理人展示自身形象,打开工作局面,为今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奠定良好基础的一个契机,为此物业公司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与销售中心配合,告知业主详细的入伙流程、各项手续办理办法以及应收的有关费用,以便业主事前做好准备;

(2)销售中心应合理安排业主的入伙时期,加强节假日的入伙办理;
入住服务;

(3)一条龙办理入住手续,随到随办,与销售部密切合作,对业主提供一对一的入住服务;

(4)事前联系供气、供电、供水、电信、银行等相关专业部门,同步办公,方便业主入伙;

2、提供入住期的便民服务措施

(1)延长工作时间,随到随办,同时提供物业管理及其收费项目的咨询答疑、装修咨询等;

(2)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引入4~5家具有一定品牌、资质、售后服务良好的正规装修商、电器商、各类装修材料商,进驻社区并向业主推荐方便业主的同时进行经营创收;

(3)组织有偿便民服务队,解决入住期间搬运量大,搬家难的问题;
解决家庭装修后清洁卫生问题,同时也方便装修期间民工流的控制。

3、记录并处理业主在接收楼验房中提出的合理的意见与建议

4、装修管理

(1)装修宣传培训。根据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中山市有关装修管理的规定,制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装修期间电梯使用管理规定》、《二次装修申请表》等,对相关管理员以及业主、装修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装修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

(2)强化装修审批二次控制的要点,制定装修审批程序。

(3)落实二次装修跟踪监管责任制。

(4)制定违章装修处理流程。

(5)依据装修方案结合日常的装修巡查记录和装修变更记录进行装修验收。

5、治安管理

(1) 建立高素质的安管队伍,按高标准、严要求的指导思想,严抓招聘、培训、上岗、考核等关键环节,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2) 确立治安重点,加大对入住期人流、物流、车流的有效监控。

车位、车主、车型、车色)

(3) 实施科学有效的防范体系,全面防范实施巡逻岗、固定岗(守卫岗)、机动岗三岗联合防范,各岗有效的配合与互动;

(4)完善并发挥智能化系统的安防优势。

6、入住期管理工作计划表

<三>常规期管理

培训工作

通过培训,提高物业公司员工的文化素质、业务技能和管理服务水平,为物业项目培养一支品质优良、专业过硬的物业管理队伍,使社区的物业管理更加赋有成效。

(1)安管培训计划

(2)绿化培训计划

(3)行政培训计划

1、 小区工程部培训计划

2、 常规期工作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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