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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2020-11-12 11:40:55

 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晋煤培发[2015]149号

 各市煤炭工业局、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平朔煤炭工业公司,晋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煤安发[2015]1号)精神,做好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现将2015年全省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

  附:2015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晋发[2015]3号)、《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煤安发[2015]1号)精神,深入开展“基础巩固年”活动,以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为目标,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为着力点,以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抓手,规范安全培训管理,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和培训质量,推动安全培训法制化、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方法现代化、管理信息化和监督日常化,实现煤矿安全培训全覆盖、常态化。

 一、规范安全培训管理,依法组织培训

  1、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国务院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的要求,从2015年起,涉及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除煤矿“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外,其余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全部由企业负责,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不得超越职责范围强制组织培训、考核和发证。

 2、此前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的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煤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下放煤矿企业管理,由煤矿企业负责组织培训并考核发证。这两类培训的培训大纲和证书式样不变。

 3、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司机不再参照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由煤矿企业按照煤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要求,经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分别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和《上岗证》。其岗前培训和考核,执行省厅《关于加强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司机安全培训管理的通知》(晋煤培发[2013]1350号)所制定的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司机应持有与驾驶车辆相对应的《机动车辆驾驶证》。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基础管理

  4、完善企业安全培训责任体系。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要把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整体规划,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及我省煤矿安全培训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本企业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本单位安全培训的管理职责,将安全培训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做到“安全培训到位”。

 5、规范开展企业安全培训。煤矿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尽快做好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考核及发证的衔接工作,做好培训计划安排,严格按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组织实施,规范资格证书和培训考核档案管理,确保培训和考核标准不降低。同时,按规定做好本单位生产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转岗培训,以及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等日常安全培训。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

 6、全面推进从业人员学历提升。按照省厅2011年下达的学历提升实施方案(晋煤培发【2011】1224号),2015年底是各类人员学历准入达标的最后完成期限。各类煤矿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除1969年12月31日(含)之前出生人员的学历准入达标期限延期到2018年底外,其余人员必须按规定达到学历准入要求。煤矿企业要准确摸清从业人员学历状况,认真做好工作部署,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按期达标。

 7、落实人员备案制度。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安全培训管理的需要,对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实行备案管理。从业人员备案通过“山西省煤矿安全培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备案。各煤矿企业要落实责任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人员备案的管理工作。初次备案必须于6月底前完成。

 8、加强安全培训检查。煤矿企业要将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纳入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重要内容和重点环节,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培训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和考核的组织实施情况、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培训考核资料建档情况等,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要建立检查记录台账,并结合人员备案管理的要求及时通过“山西省煤矿安全培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更新人员备案信息。

 三、完善安全培训考核体系,加强行业监管

 10、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培训考核。各市局和集团公司要严格执行“教考分离”制度和考核标准,规范安全培训考试和资格审查的组织管理。“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理论知识考试,必须在符合标准的考试点组织进行,必须保存考场视频录像资料;特种作业实操考试必须在具备考核条件的场所组织进行。从2015年起,各类煤矿安全培训,包括班组长安全培训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岗前培训、转岗培训,以及各类人员的年度再培训,考核合格分数线全部执行80分;对于煤矿“六个标准”的培训考核,复训和再培训不做要求,但初训必须继续按照省厅晋煤培发[2013]1576号文件要求执行,考试可采取笔试或机考的方式组织进行。

 11、规范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公布煤矿井下从业人员考试题库和安全知识读本的通知》(煤安监司函办[2014]36号),新编写的煤矿井下从业人员考试题库和安全知识读本,以最新的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为依据,紧扣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大纲,涵盖了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应该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适合煤矿企业开展井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从2015年起,全省煤矿井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全部采用该读本,考核统一使用该题库。省厅将针对该题库组织编制计算机考试系统,供煤矿企业选用。

 12、加强安全培训的过程监管。要加强对培训机构安全培训组织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严格按机构登记制度开展培训,认真落实培训计划备案制度。对于不具备培训条件、培训教学管理混乱、未严格按照培训大纲组织教学,特别是不具备特种作业实操培训条件、未开展特种作业实操培训教学的机构,一律取消登记;对于不具备培训条件,培训走过场,不能保证培训质量的煤矿企业,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到位的,取消企业培训资格,由主管部门监督煤矿企业委托具备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13、严格学历准入,推进学历达标。按照省厅2011年下达的学历提升实施方案(晋煤培发【2011】1224号),从2015年起,省属五大集团、平朔公司、山西晋能集团、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正华集团所属煤矿的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必须符合学历准入要求。各市局和集团公司要严格资格审查,以严格准入为手段,促进学历达标。

 14、加大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力度。各单位要将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各级煤矿生产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和重点环节,年内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培训专项检查,省厅组织一次互查,同时,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重点是煤矿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情况、持证上岗情况,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执行情况、依法培训和资格证书管理情况等。对未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或者安全培训走形式、走过场的企业,以及未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安全培训的培训机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全面推进安全培训信息化,提高管理水平

  15、实行人员备案信息化管理。依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安全培训管理的需要,对煤矿从业人员实行备案管理。人员备案通过“山西省煤矿安全培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备案。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从业人员信息统计及持证上岗监管的动态化、系统化、全覆盖。各市局、集团公司要做好系统使用的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

 16、实行安全培训计划备案信息化管理。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和2013年4月全国安全生产培训视频会议精神,落实安全培训计划网上备案要求,省厅已启用了“煤矿安全培训计划网上备案管理系统”,对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实行网上备案管理。从事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的培训机构,必须于培训班开班5个工作日前,将培训计划进行网上备案。

 17、实行资格证书网上审批。按照国家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改进资格证书审批程序,提高审批和办证效率,推进“网上办理”,今年省厅将对B类《安全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实行网上审批(具体实施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与此相配套,省厅将进一步完善“山西省煤矿安全培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从而实现培训计划备案、培训报名管理、考核管理、审批、制证等一系列工作环节的系统化、信息化管理。

 18、实行安全培训统计信息化管理。为及时准确掌握全省煤矿安全培训情况,改进统计方式,统一统计口径,提高统计效率,全省煤矿安全培训的统计通过“山西省煤矿安全培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在线填报,按照培训考核管理权限,归口负责,每月一报,台账式管理。各单位必须于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度培训统计数据的填报。

 五、创新思路,广开渠道,全方位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19、进一步落实《国家能源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00-2020年)》精神,强化素质提升,打造一流的煤炭管理企业家队伍、煤矿现代化管理团队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按照高端引领,示范带动的原则,2015年主要依托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乌金人才知识更新培训工程”,省厅将组织全省煤矿企业家队伍和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开展“企业战略转型与商业模式创新”、“煤炭企业精益生产管理”、“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煤矿水害防治技术”及“煤化工前沿技术”等高端培训,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和成功做法,为煤矿企业发展培养急需的高素质人才。

 20、煤炭院校和安全培训机构要积极适应国家新政策、行业新形势,积极服务煤炭工业转型发展的新需求,探索和转变教育培训方式,优化专业和课程设置,充实师资力量,着力解决工学矛盾,积极探索送教到矿,培训到基层,培训到现场,教学相长的教育培训模式;尝试协议培养,学分制教学,市场化运作,互利共赢的人才培养模式。

 21、煤矿企业要针对企业不同岗位人员的需求,开展分层次、分类型、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积极开展和引深“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和“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等培训活动。具备条件的单位,要充分利用中国煤炭工业远程网络教育培训资源开展远程网络教育。要学习借鉴其他企业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走出去,开拓视野,拓宽思路,丰富方式方法,积极尝试,主动创新,充分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企业员工的凝聚力,提升从业队伍整体素质。

 22、2015年度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再培训,由各市局、集团公司按煤矿监管关系统一组织,时间自行安排,12月底前将再培训名单(电子版)报省厅培训处;班组长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再培训工作,由煤矿企业组织实施。年度再培训的重点是新《安全生产法》等新政策、新法规的学习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的学习以及安全警示教育等。

     23、本通知有关培训管理和考核规定从2015年3月1日起执行,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培训管理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Tags: 教育培训   全省   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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