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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方案

2020-12-05 10:10:51

XX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治环境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禁烧工作部署,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实现全域、全年、全天候卫星遥感监测及上级督查通报零火点。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销体系,大幅提升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谋划筹备。各村要根据辖区实际,认真谋划秸秆利用方式、农业机械调配、秸秆堆场设置等前期准备工作,及早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鼓励在秸秆离田利用为主的村开展试点,将秸秆的处置清运工作整体托管给有能力的市场主体,制定考核机制,签订服务合同,探索建立全托式服务、市场化运作、目标化管理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社会化服务新模式。

(二)精准作业方式。各村要根据下茬作物品种和种植特点,精准确定秸秆打捆离田或粉碎还田作业方式,细化到田块,落实到主体,保障相应机械投入。在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整村整片开展秸秆打捆清运离田。秸秆打捆离田作业田块收割留茬高度严格控制在15厘米以下。要严把秸秆离田还田质量,保证秸秆处理效果,严格奖补资金兑付,做到秸秆离田地块田间地头无散落秸秆,秸秆还田地块技术措施配套到位。

(三)推进转化利用。各村要充分用好奖补资金,引导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开展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对打捆离田的秸秆,要科学合理选定堆场,集中安全堆放,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水体污染。严禁往沟渠倾倒秸秆,一旦发现,等同火点处理。

(四)完善收储网络。按照《XX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X政〔2018〕X号)要求,继续推进1+X的秸秆收储中心和收储站点建设,科学布局收储站点,初步建成覆盖全县的收储网络,大力提升秸秆打捆装备力量和仓储加工能力,培育壮大秸秆经纪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队伍。充分发挥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基础性作用,离田秸秆及时转运至各收储站点,严禁随意堆放和倾倒秸秆。探索建立扶贫类收储中心列入村集体财产、经纪人和企业租赁使用、租赁获利村民共享的产权利益分配机制,积极吸纳贫困户就业务工,确保收储中心“依法建设、持续利用、一次建成、长久获益”。

(五)应对天气变化。各村要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科学调度农业机械,妥善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矛盾,及时处置农作物秸秆。要成立抢收抢运、互助离田队伍,落实帮扶责任,对未及时处置的农作物秸秆,迅速组织人员帮助农户清运离田,做到“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规范堆放),消除秸秆焚烧和污染隐患。

(六)强化禁烧管控。落实“乡镇为主、村(居)落实、联户联防”禁烧工作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实行24小时值守、巡查和看管。各村要与种植面积100亩以上规模经营户逐个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对焚烧秸秆的与涉农补贴挂钩,并依法处理。

各村要合理设置禁烧防控点,每个禁烧防控点要安排3人以上值守和巡查。值守人员要备齐交通工具、灭火器具,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发现火点及时处置,快速扑灭。各村要组建不少于15人的应急队伍,随时应对处置突发大面积秸秆焚烧。

(七)强化督查巡查。1、成立镇督查组,由纪委书记刘强担任组长,陈鹏、褚艳、李书静为成员。镇督查组要24小时巡回督查,重点督查各村宣传动员、秸秆堆放点设置、禁烧保证金制度落实、禁烧承诺书签订、禁烧工作保障、全体镇村人员在岗、网格化管理落实、火情处置、村秸秆禁烧领导小组部署等工作落实情况。发现火点、过火痕迹要锁定证据,及时通报,跟踪处理;
对秸秆不粉碎、不均匀抛撒还田、不打捆、不离田情况,责令相关村立即整改,消除焚烧隐患。认真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和“田主责任追究”,做到有火必查、有查必处,并按照规定追究网格责任人员的责任。督查组每日要将督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2、成立3个禁烧应急处置小组:第一组由党委书记XX任组长,负责XX等X个村,成员包括XX。

第二组由镇长XX任组长,负责XX、XX等X个村,成员包括XX。

第三组由人大主席XX任组长,负责XX、XX等X个村,成员包括XX。

应急分队成员每人备1辆摩托车和1把灭火扫帚;
以总支为单位做好应急处置机械调度。

(八)压实工作责任。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任务、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强化特殊群体人员责任,凡现承包经营土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及广大党员、流转土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由镇直各单位、农业、教体、卫计等部门负责宣传动员,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其中村“两委”干部和党员的承诺书要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夏季:4月20日—5月25日;
秋季:9月1日—9月20日)。成立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方案,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村要召开启动会议,突出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地块”三级包保责任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

(二)重点落实阶段(夏季:5月26日—7月20日;
秋季:9月21日—12月20日)。秸秆禁烧期间,镇村干部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督促开展收割控茬、粉碎还田、秸秆离田和秸秆禁烧工作,及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镇督查组要全面开展督查,督查情况及时在全镇通报。

(三)考核验收阶段(夏季:7月21日—7月30日;
秋季:12月21日—12月30日)。镇禁烧办将根据卫星监测火点数和各级督查情况,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兑现奖惩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村要因地制宜成立工作组,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村“两委”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村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把宣传教育、工作筹备、综合利用、困难帮扶、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并于5月28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镇党政办。

(二)深入宣传动员。各村要在主要路口设置固定宣传标牌,在村内主要道路、公共场所等显而易见位置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标语、禁烧通告。教育部门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各村、镇直各部门要通过发放秸秆综合利用明白纸、秸秆禁烧告知书、收种技术小册等,让“秸秆不能烧、不准烧、不烧还有用”的观念家喻户晓。镇有线电视台要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政策和要求。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露天焚烧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秸秆禁烧,全面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局面。

(三)落实经费保障。根据各村实际耕地面积,由镇财政统筹拨付工作经费。秸秆打捆离田作业补助、收储运销补助及机具补贴等按照《XX县2020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办法》执行。

(四)严格奖惩问责。严格执行《XX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问责办法》《XX县2020年村(居)干部秸秆禁烧工作奖惩暂行办法》《XX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保证金和个人风险抵押金制度》等制度,对镇直有关单位和村级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对影响交通安全,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附件 XX县2020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办法 第一条为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以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29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8〕36号)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秸秆系指小麦、水稻、玉米、高粱农作物秸秆,其它农作物秸秆暂不列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综合利用系指将小麦、水稻、玉米、高粱农作物秸秆,通过机械打捆离田、粉(切)碎还田等方法加以利用。鼓励通过机械打捆离田的方式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第四条奖补内容、标准及程序 (一)奖补内容。对液压打包机、自走履带式秸秆打捆机给予购机奖补;
对秸秆利用作业给予补助;
对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固定式收储站点销往县内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秸秆给予秸秆收储运销补助;
对试点村(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现社会化服务给予奖补;
对收储中心钢结构仓储大棚建设给予支持;
对秸秆收储运体系装备能力提升项目给予奖补;
对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给予奖补。

(二)奖补标准 1.秸秆机具奖补标准:对本县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和秸秆经纪人购置的液压打包机、自走履带式秸秆打捆机分别给予不超过购机价格50%的资金补贴(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最高补贴资金分别不超过5万元/台和6万元/台。

2.秸秆作业补助标准:根据各乡镇实际耕地面积,按照30元/亩·年的标准(午季20元/亩、秋季10元/亩),安排奖补资金到乡镇,主要用于农作物秸秆机械打捆离田作业补助,也可用于粉碎还田、应急清运和收储站点场地等补助。

3.秸秆收储运销补助标准:按照秸秆销售县内秸秆综合利用企业70元/吨(自然含水率以内),对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和固定式收储站点给予秸秆收储运销补助,每个标准化收储中心或固定式收储站点补助不超过50万元。

4.社会化服务奖补标准:每个乡镇选择1—2个村(居)开展秸秆离田利用全托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按照完成目标管理任务的试点村(居)实际耕地面积,给予2元/亩·季标准奖补。

5.钢结构仓储大棚建设补助标准:鼓励经纪人和秸秆利用企业在乡村规划选址建设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给予钢结构仓储大棚150元/平方米的奖补。对于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扩建钢结构仓储大棚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对扩建部分给予150元/平方米的奖补,建设规格和消防要求按《关于修订〈XX县补助类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规范〉的通知》(怀农字〔2019〕164号)执行。

6.秸秆收储运体系装备能力提升项目奖补标准:重点对建设和租赁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的经纪人给予装备能力提升奖补,主要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秸秆经纪人购置先进适用的秸秆打捆机械和粉碎揉搓等加工机械。奖补标准为原则上每座秸秆收储中心最高奖补20万元,不超过装备投资总额的30%(含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7.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奖补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奖补标准按照《XX省财政厅XX省环境保护厅XX省农委关于印发〈XX省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及示范园区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7〕430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农作物秸秆发电企业奖补标准按照《XX省财政厅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农作物秸秆发电实施财政奖补的意见》(财建〔2014〕958号)规定执行。

(三)奖补程序 XX县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使用,按照《XX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奖补程序为:
1.液压打包机、自走履带式秸秆打捆机的购置奖补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农机购置补贴程序组织实施,实行敞开补贴。

2.秸秆作业补助由乡镇(区)组织实施。遵循谁实施、谁监管和谁作业、谁享受的原则,实施程序为:乡镇、村(居)与经纪人签订三方作业合同、乡镇监督开展作业、镇村认定达标作业面积、村公示栏公示无异议,并根据上级督查巡查结果兑付补助资金,乡镇分别于7月底和12月底前将当季作业补助执行情况报县禁烧办备案。

3.秸秆收储运销补助由乡镇组织实施。实施程序为:由乡镇负责核验经纪人销往县内综合利用企业秸秆销售量,按月对秸秆经纪人实际销售秸秆量进行审核结算,并于次月5日前向县禁烧办申报,经复核后汇总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拨付资金至各乡镇,由各乡镇向经纪人兑付。各乡镇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2020年度秸秆收储运销补助执行情况报县禁烧办备案。

4.社会化服务奖补资金由乡镇(区)组织实施。实施程序为: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社会化服务合同、通过村(居)自验和乡镇目标化管理考核验收、县禁烧办复核、县财政局向乡镇拨付资金、乡镇向市场主体兑付奖补资金。目标化管理考核要求:村(居)辖区火点数为零、各级督查巡查通报发现的焚烧火点、过火痕迹为零,夏种秋种基本结束后无弃置秸秆。未完成目标化管理考核要求的不享受该奖补资金。

5.标准化收储中心钢结构仓储大棚实行先建后补,具体程序按照《XX县补助类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规范》(怀农字〔2019〕164号)执行。

6.秸秆收储运体系装备能力提升项目奖补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实行先申报后购机奖补的程序。具体程序为:符合条件的经纪人自主申报、开展资格审查、签订购机奖补合同、组织验收、兑付奖补资金。

7.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奖补,按照《XX省财政厅XX省环境保护厅XX省农委关于印发〈XX省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及示范园区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7〕X号)、《XX省财政厅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农作物秸秆发电实施财政奖补的意见》(财建〔2014〕X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由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 XX镇2020年村干部秸秆禁烧工作奖惩办法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村干部秸秆禁烧工作的积极性,完善奖惩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加快秸秆综合利用,保护大气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镇各村承担秸秆禁烧任务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计生专干。

第三条按照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每人每年4000元,其他村“两委”干部、计生专干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设立奖励资金。根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经考核后打卡发放。

第四条经考核认定,凡本年度午季、秋季秸秆禁烧期间,本村没有被卫星监测和省、市、县、镇禁烧督查通报有火点的,奖励资金全额发放。

第五条被省、市、县督查通报1处火点(含黑地块)的,扣发该村全年应发奖励资金,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停职并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同时通报全镇。被省、市、县督查通报2处以上(含2处)火点或被卫星监测通报1处火点的,扣发该村全年应发奖励资金,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免职或责令辞职。

镇督查中发现“第一把火”的村,按以上处罚标准执行。

第六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年度考核结果报镇组织部、镇纪委备案。

第七条本办法由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XX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保证金和个人风险抵押金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加大包保督查力度,制定本制度。

一、个人风险抵押金缴纳范围和奖罚规定 (一)缴纳范围。

1、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季缴纳风险抵押金5000元,其他班子成员、总支书记每人每季缴纳风险抵押金3000元,包村干部每人每季缴纳风险抵押金2000元,其他镇抽调人员每人每季缴纳风险抵押金1000元;
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每人每季缴纳风险抵押金2000元,其他村“两委”干部、计生专干、扶贫专干每人每季缴纳风险抵押金1000元。

(二)奖罚规定。

1、凡被省、市、县、镇督查发现火点(黑地块)的,按照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的职责分工,每个火点(黑地块)扣罚总支书记、包村干部、村书记及值守点人员等相关责任人每人500元,扣罚村级禁烧工作经费2000元,村书记在全镇大会上作深刻检讨;
被卫星监测通报火点的,按照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的职责分工,每个火点层层扣罚相关责任人每人1000元,扣罚村级全年禁烧工作经费。

2、凡在镇督查中发现值守点未按照镇禁烧办要求配齐物资的,每个值守点扣罚村级工作经费1000元。

3、凡在镇督查中发现值守点人员不在岗的,第一次扣罚抵押金200元,第二次扣罚抵押金400元,并在全镇通报批评,第三次将直接启动问责程序。

4、没有被省、市、县、镇督查通报和卫星监测火点的,按每人所缴纳风险抵押金的同等数额奖励。

5、各村后备干部个人风险抵押金可由村级自收、自奖,标准参照村“两委”副职干部。

二、工作保证金、个人风险抵押金缴纳办法与奖罚兑现 镇级干部及抽调人员个人风险抵押金由镇禁烧办统一收取,村干部个人风险抵押金由各村自行收取,并将缴纳个人风险抵押金的人员名单、缴纳数额登记造册后,夏季于2020年5月26日前,秋季于9月25日前上缴镇财政禁烧工作专户。个人风险抵押金的扣罚和奖励于2020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结束后分别予以兑现。

各村将缴纳个人风险抵押金的人员名单、缴纳数额登记造册后,2020年5月26日前报镇党政办。

附件 XX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宣传方案 为做好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财产安全,按照县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多种渠道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要求家喻户晓,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在全镇范围内营造“禁烧秸秆、保护环境、综合利用、转化资源”的良好氛围,确保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目标的实现。

二、宣传时间及内容 宣传工作贯穿于全年禁烧工作始终。

(一)印发《XX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方案》等相关文件。

(二)镇禁烧办制作广播语音宣传内容,由各工作组、各村负责宣传、播放。

(三)按照每村至少5条制作悬挂宣传横幅;
印制《秸秆禁烧告知书》,各村要确保发放、宣传到每家每户;
主动邀请并配合新闻媒体深入一线采访,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报道秸秆焚烧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的意义及奖补政策,宣传报道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

(四)镇村要在主要路口设置固定宣传标牌,在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标语、禁烧通告,确保向每一户农民散发有关宣传资料,配置流动宣传车在各村做巡回宣传,把禁烧要求、焚烧秸秆的处罚规定、综合利用及奖补办法等宣传到田间地头,做到家喻户晓。

(五)利用村广播室在早、中、晚饭时间集中宣传,在其他时间段连续宣传,同时在村主要路口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各村民委员会要向当地每一户农民和种粮大户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禁烧、支持禁烧、参与禁烧。

(六)教育部门要采取“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向全镇中小学生做禁烧宣传教育工作,并通过他们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送达到各位家长,要求家长不要焚烧秸秆,搞好综合利用。

三、工作要求 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认识,认真落实宣传工作要求和具体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宣传工作组织周密、部署到位、开展有力。镇督察组要对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凡抽查发现《秸秆禁烧承诺书》、《秸秆禁烧告知书》发放签订不到位的,按照每少1户扣罚相关包组干部50元的标准处罚;
凡抽查中发现《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小手拉大手”材料未发放到户的,按照每少1户处罚相关学校校长50元的标准处罚。宣传工作将纳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综合考核中。

附件 XX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任务清单 一、镇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一)制定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议,督促村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

(二)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印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资料,包括各类群体禁烧承诺书、禁烧告知书、告家长书、村级工作任务清单等。

(四)督促村“两委”干部、党员、农户、土地流转大户、新型农业经营合作组织、收割机手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其中村“两委”干部承诺书要张榜公示。

(五)协调、调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机械设备;
督促村因村制宜建立秸秆离田清运组织、合理设置秸秆收储站点,明确看护人员。

(六)督促建立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包保责任网格,审定各村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掌握村秸秆离田、还田及综合利用总体情况。

(七)落实重点区域防控责任,按要求搭建防控值守帐篷,确保人员到岗到位,备齐相关防控设施、机具。

(八)落实镇、村保证金、个人风险抵押金制度。

(九)根据本镇实际,制定并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作业奖补资金方案。

二、镇干部包保人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一)督促村将《秸秆禁烧告知书》等宣传资料发放到户,并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

(二)督促村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议;
督促村“两委”干部及党员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督促村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掌握村秸秆还田、离田基本情况(还田数量、离田数量、综合利用详情)。

(四)督促村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机械设备,因村制宜建立清运组织,制定秸秆清运应急预案,发挥好小型机械应急作用。

(五)督促落实土地流转大户、新型农村经营合作组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六)督促落实村秸秆堆放场所及看护责任人。

(七)督促村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包保防控网格,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应急值守站点,落实人员及相关防控设施、机具。

三、村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一)负责《秸秆禁烧告知书》等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浓厚氛围,做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家喻户晓。

(二)组织召开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三)制定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措施具体到户到地块;
掌握农户秸秆还田、离田基本情况(还田数量、离田数量、综合利用详情)。

(四)落实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土地流转大户、新型农业经营合作组织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承诺书,其中村“两委”干部的承诺书要张榜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五)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机械设备,建立秸秆离田清运组织,制定秸秆清运应急预案,发挥好小型机械应急作用。

(六)制定并落实外出务工、老弱病残家庭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帮扶措施。

(七)落实土地流转大户、新型农业经营合作组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八)落实秸秆收储站点,安排专人看护。

(九)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地块包保防控网格,合理建立应急值守站点,落实人员及相关防控设施、机具。

Tags: 秸秆   综合利用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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