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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活动方案

2022-10-27 20:15:04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村振兴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乡村振兴活动方案

乡村振兴活动方案

 

 “乡村振兴”结对共建活动方案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乡村振兴”工作中重要作用,形成“以企带村、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基层党组织联动机制,现就公司各级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围绕×委乡村振兴工作大局,按照“以企带村、企村互促、双向受益、共同提高”的要求,积极探索统筹国有企业、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方式和活动方式创新,增强国企、村社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切实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企村和谐发展,努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基层群众得实惠、企村支部共促进、创新发展见成效”的工作目标。

 二、具体安排 按照公司党委统一安排,各直属党组织结合工作实际,逐批逐次开展的方式进行,其中:××年,由×公司、×公司对口××村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由×公司、×公司对口××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年,由××公司、××公司对口××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由××公司、××公司对口××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年,由××公司、××公司党支部对口××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由××公司、××公司对口××开展结对共建活动。

 三、主要任务 按照“党委搭台、企村统筹、共建共享”的动作模式,结合驻村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五帮五强”活动,逐步促进和实现支部优势互补、党建工作互动。

 一是帮班子,强活力。结合企村支部实际,抓好基层基础工作。要通过交心谈心、共过组织生活、开展联谊活动、组织考察学习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培养。要通过组织开展“支部书记上党课”、“党员服务承诺践诺”等活动,发挥共建党支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帮规划,强后劲。按照公司产业振兴规划安排,在前期实地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乡风文明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和企业工作职能等情况,帮助村理清工作思路,协助制定村产业发展规划。做好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清查登记工作,因地制宜、量力而为协助其搞好资源开发、盘活集体资产、兴办产业项目,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帮助其建立健全合作社等农村专业组织,发展壮大生产基地和产业化企业,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三是帮建阵地,强效果。要根据村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帮助整合资源,建设好村两委办公室、卫生室、农家书屋、农村综合服务社等场所设施,努力把活动场所建设成为学习培训、便民服务、文化娱乐、议事办事的主阵地。

 四是帮建制度,强规范。要指导村党支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重点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财务管理、党员教育管

 理以及党组织书记岗位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抓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五是帮关爱弱势群体,强党群关系。组织动员有条件、有意愿的党员干部与村的较为困难党员和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并切实解决 1-2 个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各公司在政策、技术、信息等方面优势,对结对村党支部进行市场信息、金融业务、旅游发展等方面的服务和指导,使其了解产业振兴知识,增强发展信心,明确努力方向。结对期间,各公司党支部每年到村开展结对共建主题党日活动不少于 1 批次,每批次不少于 3 名以上党员,开展支部结对共建和党员干部与困难党员群众结对帮扶活动,参与结对的党员要写 1 篇以上的心得体会本公司党支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党建引领、党建带动,建立多方联动的领导机制,实现企业、农村一体联创共建。公司各党组织要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实施结对共建活动,确保企业、农村支部共建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丰富活动载体。要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提升活动成效。要认真开展好“五个一”活动,即党组织书记为共建村讲一次党课;聘请农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到共建村传授一次实用技术;参与结对的党员为结对户办一件实事;在农闲季节和“七一”等重大节日,采取义务劳动、文体活动等形式,组织共建支部的党员过一次集体生活,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做到不吃请、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

 (三)加强督促检查。公司党委按照“定目标、定措施、定人员、定职责”原则,把支部共建活动纳入年底考核范围,制定考核细则,强化考核问责。各结对共建党组织要完善工作台帐,建立帮扶工作档案,详实记录下基层的时间及开展结对工作的情况。党员每年底要向支部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党支部要向公司党委报告一次工作落实情况。

乡村振兴活动方案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和 XX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XX 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XX 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主动融入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满足乡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增强乡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二)目标任务。持续扎实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服务机制更加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覆盖乡村,服务平台功能有效发挥,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乡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

 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加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社区)法律服务室规范化建设。以司法所为依托,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逐步完善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等功能,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内容,为基层组织、乡村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等,统筹提供法律援助、村(社区)法律顾问、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指引。(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各司法所)

 2.拓展乡村法律服务覆盖面。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普惠性。开拓新的乡村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获得感。重点围绕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农业产业链条和产业体系等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参与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章程等制订工作,主动为农业订单合同、农民外出务工合同、土地转包、租赁合同等各类农业合同提供起草、审查服务,实现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后法律救济并重。围绕全市乡村振兴重大行动,进一步加大为基层党委政府法律服务力度,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

 进法治股,各司法所)

 3.壮大乡村法律服务力量。引导、支持各类法律服务机构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开展面向农村偏远地区的流动公共法律服务,开展巡回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大力促进县域律师行业发展和公证服务能力提升,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管理。组织引导法官、检察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高校教师学生和其他法律专业人员参与乡村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充实乡村法律服务力量。(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市公证处,市司法鉴定所,各司法所)

 (二)促进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 4.开展“法援乡村惠民生”活动。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将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妇女,重度残疾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等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将“一村(社区)一律师”确定为法律援助联络员,设立重点对象服务快捷通道,实现“一天办”、“一次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畅通“三农”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加强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工作衔接,引导公证和司法鉴定

 机构依法为受援人减免公证费、鉴定费。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建立健全异地协作机制,妥善办理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交办案件,及时为农民工排忧解难。(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市公证处,市司法鉴定所,各司法所)

 5.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开展法律顾问“全覆盖体系检查”,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聘请率达到 100%,工作机制完善,经费保障有力,提供的法律服务专业、及时、高效。每年每位村(社区)法律顾问办理一件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开办一场“乡村振兴法治课堂”、服务一次乡村换届选举、参与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举办一场涉农法律咨询。(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各司法所)

 6.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聚焦农业农村重点产业项目,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乡村企业“一对一”对接,开展法治体检,宣讲涉农法律政策,对企业负责人和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妥善化解企业遇到的法律难题和矛盾纠纷,协助企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对于经济重镇、强镇,组织专业团队,探索开展重点行业“法治体检”,形成高质量行业性法治体检报告,供地方党委政府决策参考。(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各司

 法所)

 7.开展“党支部结对”活动。结合“司法行政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全市选取党建工作强、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结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支部,由熟悉乡村法律事务的党员律师为村“两委”和村民对口提供法律服务,促进村组织的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来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各司法所)

 8.开展“公证、司法鉴定进乡村”活动。大力推进公证、司法鉴定服务向乡村延伸,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公示公证、司法鉴定服务指引,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平台提供公证和司法鉴定法律咨询或者业务办理预约等服务。优化公证服务方式,通过巡回办证、定期办证等,实现农村群众申办公证“就近办”。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广泛宣传公证和司法鉴定制度,引导农村群众积极运用公证和司法鉴定手段维护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市公证处,市司法鉴定所,各司法所)

 (三)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9.开展主题普法宣传。在乡村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

 提高“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在乡村的制度化水平,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在每年 5 月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制定出台涉农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落实,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广泛开展涉农民生保障、扶贫开发、农村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各司法所)

 10.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深入开展国家、省级和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动态管理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和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推广积分制。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建设模范守法家庭,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各司法所)

 11.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每个行政村,重点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制定“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对“法律明白人”候选对象进行培训和考核,对“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工作能力和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发挥基层社会法治带头人的作用。(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各司法所)

 12.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广场、长廊和法治文化墙等法治文化实体阵地,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融合发展,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惠民行动,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下乡和进社区活动,提高农民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素养。(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各司法所)

 (四)推动乡村矛盾纠纷依法化解 13.加强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推动乡镇和有条件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至少 1 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严格落实村调委会每周一次、乡镇调委会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推动形成以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骨干,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补充,调解小组和信息员为依托,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统一指挥、密切配合的网络化体系。(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各司法所)

 14.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衔接联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专业人才资源共用、

 共同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通过推进“五大”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综治调解),开展“四调”对接(“诉调”对接、“仲调”对接、“行调”对接、“访调”对接),建立健全预警排查、信息通报、协商会办、情况反馈、联席会议等协调联动机制,构建完善的调解工作体系,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各司法所)

 15.提升涉农矛盾纠纷化解质效。坚持扎根乡土生活,及时调解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生产经营等常见性、多发型纠纷。认真研究和把握新时期农村矛盾纠纷特点和规律,积极拓展农村人民调解领域,重点做好土地承包流转、征地拆迁、民主管理等纠纷的调解工作,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各司法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 XX 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XX、XX 任副组长,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司法所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日常工作对接及统筹。建立相关责任股室、司法所共同参与,上下协同的工作机制。各司法所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自觉将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大局之中。结合本乡镇

 (街道)实际,与市局及时对接,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责任单位:相关股室,各司法所)

 (二)强化工作指导。专项活动自 2021 年 9 月起至 2023年 5 月结束。市局各相关股室要强化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探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路子和新方法,提高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责任单位:相关股室,各司法所)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辟活动专栏,全面宣传活动的创新举措和实际成效。要及时总结鲜活经验和成功做法,选树推荐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放大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效应,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相关股室,政治处,办公室,各司法所)

乡村振兴活动方案

 

 “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法治乡村建设,根据司法部“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部署,结合实际,省司法厅决定自 2021 年 6 月至2023 年 6 月在全省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立足于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打造更加完善、多元、高效、优质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提高乡村建设法治化水平,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更优满足乡村人民群众多层次、多类型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乡村地区广大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便捷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助力实现乡村振兴。

 二、主要措施

 (一)建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1.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以司法所为依托,推动实现乡

 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一体推进。实现司法所职能与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服务指引功能的有机整合;依托村委加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确保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厅基层工作指导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2.提升“12348”热线服务水平。根据法律服务需求状况及时调整坐席设置数量,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置涉农服务专席,提供更加贴近“三农”的专业化服务;聚焦服务质量建设,加强接听律师培训,常态化开展热线接听质量抽检、评查活动,持续提升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提升“12348”热线在乡村的知晓率、覆盖面和首选度。(责任单位: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厅信息化工作处、厅宣传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3.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一期工程”建设,健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网络平台在服务整合、办理协同、管理监督等方面统领作用,加快推进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和实体平台一体化融合建设。开通“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专栏,推动建成“涉农法律服务”网上绿色通道,完善快速转办机制,组织专业团队提供涉农法律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厅律师工作处、厅信息化工作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4.加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力度。补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短

 板,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远程服务优势及作用,调配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服务乡村,以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对象、资源管理为核心,建设覆盖省、市、县、乡四级架构的服务工单管理系统,以服务知识库为支撑,健全服务机制,为乡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厅律师工作处、厅司法鉴定管理局、厅公证仲裁管理处、厅基层工作指导处、厅信息化工作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二)深化乡村法律援助工作

 5.扩大涉农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将涉农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权益保护,探索经济困难状况认定书面承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度残疾人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等直接免予经济困难审查。(责任单位: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6.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健全完善部、省两级法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机制,推动线上线下服务联动;规范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做好劳动仲裁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充分发挥“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厅信息化工作处、各省辖市、省直管

 县市司法局)

 7.强化民生领域法律援助工作。创新活动开展方式,结合《民法典》贯彻执行,集中力量妥善办理一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相邻权、农业生产、农村宅基地(土地)流转(承包)、赡养抚养等涉农纠纷案件,切实保障农村居民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8.优化法律援助服务。完善便民措施,推行对农村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保障及时获得法律援助。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探索开展网上审批、网上阅卷、远程会见等工作,为农村居民提供家门口的法律咨询、受理援助申请、案件办理等服务。(责任单位: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9.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建立法律援助案件示范卷宗评选制度,定期汇编示范卷宗,充分发挥其在保障和提升服务质量上的示范引领效应。加大年度省市两级法律援助精品案件评选力度,精选一批办理效果好、社会影响大、指导性强的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带动提升乡村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三)努力实现乡村法律服务多元发展

 10.强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到 2021 年年底前,全省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村(居)达到 80%,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组织开展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支持引导每位村(居)法律顾问办理一件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开办一场“乡村振兴法治课堂”、服务一次乡村换届选举、参与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举办一场涉农法律咨询。(责任单位:厅律师工作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11.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聚焦农业农村重点产业项目,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乡村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宣讲涉农法律政策,对企业负责人和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优化乡村企业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厅律师工作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12.推进“100+100 党支部结对”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选取 100 家党建工作强、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结对 100个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支部,由熟悉乡村法律事务的党员律师为村“两委”和村民对口提供法律服务,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厅律师工作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13.开展“公证进乡村”活动。大力推进公证服务向乡村延伸,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全面设立公证咨询联络点,公布联系方式,提供 24 小时公证法律咨询、业务办理预约等服务。依托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广泛宣传公证制度,引导农村群众积极运用

 公证手段维护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厅公证仲裁管理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14.鼓励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推动司法鉴定机构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有条件的地方推动开设司法鉴定窗口,由鉴定机构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的司法鉴定人或司法鉴定人助理值班,开展公益咨询;也可以采取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宣传栏摆放司法鉴定宣传资料,在公共法律服务查询机上导入机构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司法鉴定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业务范围、监督电话等基本信息的方式实现线上服务进驻实体大厅。(责任单位:厅司法鉴定管理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15.积极为农村产业融合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对涉农经济合同、产权归属、个人信贷、经济往来等纠纷涉及的文书、痕迹等鉴定服务,鉴定机构要设置绿色通道,依法受理、优先鉴定、及时办结。积极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对检察机关因公益诉讼委托的涉农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责任单位:厅司法鉴定管理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16.全力推进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持续深化“一村(格)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伍”的“四个一”机制,为乡、村调委会分别配备不少于 2 人、1 人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大力加强村调委会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统一悬挂标识和标牌,统一工作制度和内部

 管理制度。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村调委会每周开展一次排查,乡镇调委会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分类梳理,登记建档,及时处置分流,切实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全面排查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常见、多发矛盾纠纷的基础上,聚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时段和春耕、秋收等农忙时节,突出农民工、特困人员、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推动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乡村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厅基层工作指导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四)持续深化法治乡村建设

 17.持续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人民群众自觉尊崇、信仰和遵守法律。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注重运用以案释法、案例教学等形式,以生动直观的语言和方式对群众开展法治宣传,突出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以及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自觉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责任单位: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厅宣传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18.进一步强化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把基层法治阵地建设和法

 治文化建设相结合,利用乡村已有公共文化设施,推进法治广场、长廊等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实施每个村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法治文化需求。推动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鼓励、支持创作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时间节点和农贸会、庙会、各类集市等,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群众性法治宣讲活动。组织各地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丰富农村群众法治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19.全面推进法治乡村示范建设。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发挥法治创建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提升乡村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根据《 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指导标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开展示范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突出示范建设质量,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为重点,到 2022 年为每个行政村培养 5——8 名“法律明白人”。(责任单位: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政治引领

 各省辖市要高度重视“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进一步突出政治引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法治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抢抓战略机遇,探索走出具有河南特色的法治化乡村振兴之路。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辖市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主动把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融入当地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并且摆在关键位置,争取最大政策支持,抓实抓细抓好落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牵头,普法、律师、司法鉴定、公证、人民调解等部门协同参与、相互配合,市县乡村四级上下联动、贯通一体的工作体制。

 (三)注重结合实际

 各省辖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有本地特色的、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从解决乡村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法律问题为出发点,围绕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丰富和细化工作内容,全面高效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确保各项服务落实落地,群众受惠受益。

  (四)加强宣传指导

 各省辖市要加强宣传指导,及时发现、总结活动进展情况,利用各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利用新媒体低成本、广覆盖、多样化的优势,提升活动关注度、影响力和知晓率,营造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司法部、省司法厅将组织中央、省级主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在司法部、省司法厅新媒体平台集中报道活动开展情况,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司法部、省司法厅还将适时对活动开展中效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表彰。

乡村振兴活动方案

 

  2019 年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考核准备工作方案

 根据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19 年度甘肃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工作方案部署,现就做好考核准备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核对象及主要内容 (一)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主要有 6 个方面 22 项指标)

 1、 、 产业兴旺:

 :主要包括本区域主导产业培育发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加强“三品一标”建设打造“甘味”农产品品牌情况等 4 项指标。

 2、 、 生态宜居 :主要包括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卫生厕所任务完成率),“垃圾革命”(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占比), “风貌革命”(农村村容村貌提升)等3 项指标。

 3、 、 乡风文明 :主要包括农村治理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五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创建和孝子、好媳妇评比,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情况等 3 项指标。

 4、 、 治理有效 :主要包括深化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推动

 “四抓两整治”落实,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农村法治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农村德治水平提升情况等 4 项指标。

 5、 、 生活富裕 :主要包括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度增长率,村党组织引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农村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情况 3 项指标。

 6、 、 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市(州)党委书记抓乡村振兴主体责任落实,农村“三变”改革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科技创新支撑农业农村发展,市级财政对“三农”工作投入增长,农村带头人培养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等 5 项指标。

 (二)市(州)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履 行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考核。( (主要有 2 个方面 25 项指标 )。

 1、 、 职责任务落实,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政策落实、工作推进等 3 项指标。

 2、 、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直接采用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

 (三)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考核。

 贫困县(包括 58 个片区贫困县和 17 个插花型贫困县)只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脱贫攻坚考核结果作为此次考核结果。

 二、考核方式和时间安排 1、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包

 括报送总结、评议评分、重点抽查三个方面。平时考核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委、省政府督查部门,根据日常督查、调研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2、市、县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包括报送总结、评议评分、重点抽查三个方面。

 3、此次考核工作从 2020 年 2 月 20 日开始,截至时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安排。重点抽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个市(州)抽查 2 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查 2 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 2 个村,每个村抽查 10 户,核实相关情况。

 三、任务分工

 1、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负责起草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暨市(州)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年度工作总结、收集整理加减分相关印证材料,2 月 25 日前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 、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主导产业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建设和打造“甘味”农产品品牌,农村“厕所革命”(户用卫生厕所完成率),农村“风貌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农村土地改革、“三变”改革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科技创新和支撑农业农村发展,农村带头人培养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

 市 林草局、市畜牧兽医局负责提供主导产业培育发展等有关情况;市人社局负责提供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等情况; 市住建局负责提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公厕完成率),农村“垃圾革命”(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占比)等情况;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提供农村治理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五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创建和孝子、好媳妇评比,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农村德治水平提升等情况; 市科技局负责农业科技创新和支撑农业农村发展等情况; 市委组织部负责提供深化农村党支部标准化、推动“四抓两整治”落实,村党组织引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农村带头人培养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市(州)党委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实等情况; 市民政局负责提供村农村社会保障,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等情况; 市政法委负责提供农村法治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情况; 国家 统计局 平凉 调查 队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农民人居可支配收入年度增长情况; 市教育局 负责提供农村教育情况; 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负责提供农村卫生、医疗保障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打造“甘味”农产品品牌等情况。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农村土地改革、“三变”改革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有关情况; 市财政局负责提供市级财政对“三农”工作投入增长等情况。

 以上情况根据 考核量化 责任分解表 中评分标准 各项件 内容(附件 1 )提供 书面 工作 情况 汇报和 相关印证 资料,于 务于 2 月 月23 日上午 10 点 点 前 报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和整理。

 3、 市编办、市委农办负责提供建立健全市(州)农村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推动市县党委和政府落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责任情况 ; 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提供发挥市(州)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发挥好以市带县作用情况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农办负责提供定期分析市(州)农村经济社会形势,研究 “ 三农 ” 重大问题,落实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农村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情况 ; 市委农办负责提供结合市(州)实际,制定具体管用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职责清晰的责任体系,积极主动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情况。

 市委组织部负责提供落实市(州)农村基层党建主体责任,推动 “ 四抓两整治 ”落实情况。

 以上情况根据考核量化责任分解表中评分标准各项内容件 (附件 2 )提供书面工作情况汇报和相关印证资料,于 务于 2 月 23 日 日午 上午 10 点前报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和整理。

 4、 扶贫办负责提供脱贫攻坚组织领导、政策落实、工作推进等方面工作情况及相关资料。

 5、各县(市、区)要根据脱贫攻坚情况认真总结,务于 2 月 23日上午10点前将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第一责任情况总结、加减分相关印证材料报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按时报送工作情况和相关印证资料。对弄虚作假和敷衍应付的现象,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

 2、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考核指标,逐项检查核实,对提供的情况资料和数据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要确定 1 名熟悉业务工作的干部为联络员,负责做好考核配合工作,省上现场考核抽查时,做好解释说明。

 3、各县(市、区)要及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逐一查漏补缺,完善档案资料,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实事求是提供情况,积极配合重点抽查工作,确保考核顺利开展。

 联系电话:5998995

 (13993354350)

  电子邮箱:863377899@qq.com

 附件:1、2019 年度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量化责任分解表

 2、2019年度市(州)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考核量化责任分解表

乡村振兴活动方案

 

  “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通知》(X 司字〔2021〕XX 号)要求,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 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目标,立足 X 县情,通过持续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加快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夯实乡村振兴法治基础,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有效供给,更好满足新时代乡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不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X 篇章、描绘好新时代 X 改革发展新画卷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着力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效覆盖 1.持续提升乡村实体平台建设水平。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示范点创建,提升乡镇(街道)实体平台功能品质,带动加强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选树创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示

 范点。(责任部门: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2.持续强化乡村实体平台统筹服务功能。以司法所为依托,推动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推进鉴定机构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全面设立公证咨询联络点,统筹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指引;着力加强司法所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司法所长兼任乡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列席街道办事处主任会议、乡(镇)长办公会议制度;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制定村规民约;探索由司法所对征地拆迁类行政复议案件,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试点;依法指导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解答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等服务功能,为乡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责任部门: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公证鉴定仲裁工作股,乡镇(街道)司法所)

 3.持续推广使用公共法律服务线上平台。通过标语标牌、便民卡、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方式,加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X 掌上 12348”微信公众号和 X 法律服务网宣传,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服务台摆放宣传牌,公示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和线上平台使用指南,将公共法律服务线上平台普及到田间地头、千家万户。大力推广“乡乡通”平台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中的应用,引导、支持各类法律服务

 机构通过远程视频平台,向偏远地区群众提供远程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乡镇(街道)司法所)

 4.持续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实施“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地区配备“云律所”、法律服务机器人等智能服务终端,提供视频咨询、在线调解、网上申请法律援助等服务。(责任部门: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乡镇(街道)司法所)

 (二)着力加强乡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5.突出抓好法律援助服务保障“三类”人员。开展“法援乡村惠民生”活动,推动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的劳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建立健全异地协作机制,依托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等平台及时为农民工排忧解难;对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探索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落实“一对一”帮扶措施。(责任部门: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乡镇(街道)司法所)

 6.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落实村调委会每周一次、乡镇(街道)调委会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对常见多发的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依法及时就地予以化解;聚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时段和春耕、秋收等农忙时节,突出农民工、特困人员、孤

 寡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切实维护乡村和谐稳定。(责任部门: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乡镇(街道)司法所)

 7.扎实开展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每位村居法律顾问结合日常工作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办理一件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开办一场“乡村振兴法治课堂”、服务一次乡村换届选举、参与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举办一场涉农法律咨询。同时,鼓励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其他形式活动。(责任部门:局律师股,乡镇(街道)司法所)

 8.大力推行“三办”工作方法。“优先办”,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对“三农”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受援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重点办”,对重大、疑难案件,通过案前评估、随案指导、旁听庭审、案后回访等措施保障办案质量。“协作办”,主动引导并协助符合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受援人向办案机关和民政部门申请相关救助;加强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工作衔接,引导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依法为受援人减免公证费、鉴定费,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高效化、便捷化、可及化水平。(责任部门: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公证鉴定仲裁工作股,乡镇(街道)司法所)

 (三)着力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专项活动 9.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活动。聚焦农业农村重点产业项目,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乡村企业进行“法治

 体检”,宣讲涉农法律政策,对乡村企业负责人和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指导乡村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帮助乡村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优化乡村企业营商环境。(责任部门:局律师股,乡镇(街道)司法所)

 10.开展“公证进乡村”活动。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室)公布公证员联系方式,提供免费公证法律咨询、业务办理预约等服务;优化公证服务方式,提供延时、错时、预约公证服务。依托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广泛宣传公证制度,引导农村群众积极运用公证手段维护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责任部门:局公证鉴定仲裁工作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律师股,乡镇(街道)司法所)

 11.开展“司法鉴定护农”活动。积极支持美丽乡村建设,配合检察公益诉讼,支持环保公益组织,对涉农资源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恶化退化、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等导致的环境资源案件,提供优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服务。积极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对涉及经济合同、产权归属、个人信贷、经济往来等纠纷,及时提供文书、痕迹等鉴定服务。积极开展全县“妇女儿童司法鉴定援助中心”进农村活动,为因家庭暴力等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村妇女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鉴定援助服务。(责任部门:局公证鉴定仲裁工作股,乡镇(街道)司法所)

 (四)着力壮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力量 12.开展城乡“结对帮建”。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开展“站所对接”,鼓励引导县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与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结对”帮建,推动建立“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充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力量。开展“党支部结对”活动,全县选取党建工作强、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结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支部,由熟悉乡村法律事务的党员律师为村“两委”和村民对口提供法律服务,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责任部门: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股,律师党支部,乡镇(街道)司法所)

 13.推进巡回服务常态化。组织司法行政机关人员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成立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巡回团队,定期轮流到乡村巡回服务、蹲点值班,集中开展咨询和法律服务业务受理,变临时服务为定点服务、经常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就近办理”。(责任部门: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14.加快农村法律人才培养。大力加强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推动乡镇(街道)调委会配备 2 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村调委会配备 1 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每个行政村重点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组织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鼓励引导更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基层法律援助工作。

 (责任部门: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股,乡镇(街道)司法所)

 (五)着力营造法治乡村良好氛围 15.打造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标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依法管理村级事务,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组织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引导村民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风尚。(责任部门: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乡镇(街道)司法所)

 16.开展多主题普法宣传。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每年 5 月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家书屋、乡村大讲堂等平台,组织宣传乡村振兴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普法宣传融入村民生活。(责任部门: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乡镇(街道)司法所)

 17.创新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依托祠堂、文化礼堂、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乡村旅游设施等建立一批法治文化阵地,推动实现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社区“法律之家”,推动法治文化融入乡村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群众的法律问题在“家门口”得到回应和解决,共同营造积极向上、安定有序的乡村治理新局面。(责任部门: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乡镇(街道)司法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是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和主要载体。各地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把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纳入乡村振兴“大盘子”,要把活动摆在突出位置,根据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活动内容,研究制定具有本地特色的活动方案,细化具体措施,层层抓好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牵头,普法、律师、公证、鉴定、人民调解等部门共同参与、上下协同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总结宣传。各地要及时报送活动的进展情况,要注重总结亮点经验和发现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宣传展示,着力营造公共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活动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

乡村振兴活动方案

 

 乡村振兴宣传方案

  乡村振兴宣传方案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党“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积累经验、探索路子,乡村振兴工作实行试点先行、先建先试,为强力推动试点村建设,量化工作任务,结合舞阳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三五三三”工作布局,按照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注重保护、留住乡愁,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原则,重点打造一批“产业优、颜某某、底蕴厚、秩序好、保障强”的美丽乡村新典范,探索乡村振兴有效路径。

  二、总体目标

  以打造“五镇十村”示范带、“一河两岸”景观带为目标,以环境集中整治和“十个一”为工作重点,强力推进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带动整体提升。到 2020 年底,全县初步打造10 个以上乡村振兴示范村。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以“三清三拆三治”集中整治活动为载体,集中人员和力量,对试点村杂物当道、杂草丛生等进行全面清理,对垃圾乱堆乱倒、污水横流和私搭乱建等脏、乱、差现象进行全面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形成生态宜人、环境优美的农村新风貌,提升试点村整体形象。

  (二)开展“十个一”工程

  一是健全一套班子。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把工作能力强、有一定经济头脑、热心为群众办事的党员选拔到村级班子,把致富、带富能力强的群众培养成党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促进党建与经济发展“双推进”。同时,以农民为主体,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推行“村内事,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做法,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协商管理格局。

  二是编制一套规划方案。坚持“无规划不建设、无设计不施工”的理念,结合我县城市总体规划、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与扶贫开发、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和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等规划相衔接,对全域乡村的空间形态、产业布局、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进行全面规划、系统设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乡村振兴规划,尊重乡村风俗和民族习性,注重保留村庄的原始风貌,凸显田园风光、农家情趣和乡村文化。同时,坚持一张蓝图抓到底,确保规划真正管长远、顾某某、利发展。

 三是培育一个产业。编制农村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等产业,促进农民创业就业,打造“农田景观化、果园公园化、菜园花园化、园区景区化”的新乡村。要大力发展精致高效农业,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突出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新”产品,推进“一村一品”生态农业,致力打造一批粮油、畜牧、蔬菜、林果花卉、食用菌及休闲农业等生态农业专业村。要围绕传统村落、美丽乡村、乡村民宿、休闲农庄、特色庄园、风情小镇、田园综合体等,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特别是对拥有光荣历史的革命老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要发展乡村旅游,突出爱国主义教育特色;拥有独特的自然生态条件和沿河景观的乡村,要增强自然休闲特色发展生态旅游,将传统的农耕逐步引向农业观光、农事体验、特色农庄、农情民舍等附加值高的乡村旅游景点。

  四是安装一批路灯。做好试点村亮化工程的规划工作,重点搞好主干道路、村室广场、卫生所等公共场所沿线及周边照明。有条件的村可依托老促会革命老区帮扶项目,安装一批太阳能路灯,打造一批高标准、景观化的道路。

  五是绿化一批空闲地。按照“果树进村、一村一品、一路一景、四季常青、三季有花某某”的理念,栽植一批果树,春季观花、夏季

 赏景、秋季品果,打造一批果园式村庄,叫响几个文化节、采摘节。按照“村容整洁环境美”的要求,对荒片地、边角地、空宅荒院栽植绿化树,提升绿化成果。

  六是美化一批墙体、文化墙。按照“因地制宜、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的原则,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特色,慎修房、少拆墙,在美化中保护,在保护中建设,形成一村一景、一路一主题、一巷一特色,做到与村庄规划、产业发展、旅游发展、文化特色相衔接,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凸显可持续发展。

  七是新建一座公厕。按照“实用、美观”等要求,在各个试点村建设一座规划设计超前、布局合理科学、运营简单便捷、外观美观和谐的公厕。同时,制订完善一套运行管护机制,采用公益岗位管理等办法选拔一些有责任有爱心讲文明的人员进行管理。

  八是建设一座文化礼堂。按照“文化地标、精神家园”的标准,科学规划建设文化礼堂,按照活动公园、文化乐园、精神家园的“三园要求”,努力把礼堂打造成为一个以礼堂、讲堂、文体活动场所等为基本设施的村级文化阵地综合体。建成一座礼堂,配有舞台,能够满足群众举办文化节庆、文化仪式、文体活动以及村民议事集会等方面的功能需要。建成一个讲堂,对群众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和法

 律知识普及、生产技能培训。建成一个文化活动场所,配套农家书屋、广播室等文体活动场地。建成一个文化展示墙,以展览墙、室、馆等不同展陈形态,以图片、文字以及实物等展示村史村情、乡风民俗、崇德尚坚、美好家园等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九是引进一个投资主体。坚持内外资、内外贸一体化运作,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招商作为主攻方向,强化龙头带动效应,突出引进重点深加工龙头企业,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壮大。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引导利用在外创业成功人士、致富带头人、创业能人等乡贤作用,用足用活外力,积极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各试点要率先全面清查农村集体土地资源,按照“盘活要素、开发资源、增加收益”的原则,鼓励村集体盘活闲置的荒田、荒林、荒塘、荒园等集体资产,通过依法出租、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发展集体经济、荒片经济、庭院经济,实现集体存量资产增值。全面推行村级集体经济“双增”行动,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途径办法,建立村级集体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增强村级组织的自我“造血”功能。2020 年底,每个试点村集体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十是完善一套机制。充分发挥乡镇和村级组织作用,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推行“村内事、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做法。尊重群众意愿,把发展自主权交给群众,充分引导调动广大

 群众,参与设计、参与管理、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建有所管、长效运营、常态保持。建立健全农村“一约五会”(村规民约、民主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老年和谐促进会、禁赌禁毒会)制度,深化村民自治,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提升,破除陈规陋习,让文明新风吹拂乡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要在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以乡镇为主体,凝聚各方力量,全面推进建设。各乡镇对每个试点村都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全面负责试点村推进,对照重点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试点村早出形象。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特别是承担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单位,要及早着手,加强联动,合力推进。

  (三)加大资金投入。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合理运用好财政政策,通过发动群众参与、动员社会力量等形式,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特别是注重调动社会资本投入,为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形成

 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乡村振兴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考核奖惩。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制订专门的考核管理办法,对试点村建设进行动态管理,年终优胜劣汰,对成效显著的试点村给予资金奖励。

 乡村振兴宣传方案

  一、主题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推动法律法规进基层、进乡村,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营造法治环境,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二、宣传重点

  宪法、农业法、纳入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的法律法规、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和示范创建情况。

  三、活动安排

  (一)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宪法,推动宪法宣传常态化、长效化。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专题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全国第三届“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二)农业法宣传活动。根据全国普法办《2019 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关于“利用节点时间开展普法宣传重点”的安排部署,我部在 9 月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宣传农业法,省市县要联动宣传。

 (三)普法主题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普法责任清单要求,重点围绕新制修订的法律法规和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各具特色的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四)农业综合执法宣传推广活动。围绕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推进、综合执法示范创建等情况,深入挖掘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做法,组织宣传推广。我部将选择部分案例和活动,进行跟踪拍摄,并制作成专题片。省区市要积极推荐优秀案例资料和视频。

  (五)法治进乡村公益讲堂活动。深入市县乡镇,针对农口干部、乡村干部、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党员和群众,开展法治进乡村公益讲堂活动,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能力。

  (六)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征文活动。我部将于 6-8 月在全国农业农村法治系统开展“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为主题的征文活动。省区市要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法治重大问题研究,及时组织将优秀论文成果报送我部法规司。

  (七)法治宣传作品展播活动。将普法宣传活动制作成微视频、动画、动漫等特色宣传作品,将“以案说法”典型案例、公益讲堂等制作成音像资料,通过多种载体宣传推广,扩大普法工作影响力。

  四、保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知法于心,守法于行。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依法治理是有效保障,普法是重要基础。要充分认识乡村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普法依法治理,有效保障乡村振兴规划顺利实施。

  (二)加强统筹推进。要拓展普法工作思路,统筹谋划好本省区市普法工作。将普法贯穿立法执法中,将这次活动普法重点与本省普法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上下联动共同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三)注重方式创新。要善于运用新媒体新技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着力建设“智慧普法”,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提升新时代普法宣传的质量效果,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法治意识。

  (四)及时总结交流。今年是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关键年。各省区市要及时提炼普法工作成果,为“七五”普法总结做好准备,同时注意收集本部门本系统普法典型案例和特色活动,及时报送我部法规司,以便我部组织宣传报道。

 乡村振兴宣传方案

  为落实《市“乡贤回归”行动计划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有效激发乡贤整体活力,构建新时代乡贤文化,充分发挥乡贤在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以及

 省委十四届六次、市委八届五次、六次及市委六届七次全会、贵组字〔2019〕14 号文件等精神,充分利用丰富的镇乡贤资源,实施“乡贤联谊会”助推乡村振兴工程,凝聚乡贤力量,弘扬乡贤文化,发挥乡贤在区域合作、招商引资、创新创业、精准扶贫、乡风文明和社会公益等领域的重要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乡贤组织。通过乡贤自荐、村(社区)组织推荐、镇党委审核的方式,建立乡贤数据库,4 月 7 日前召开乡贤联谊会成立大会建立乡贤组织,并同步建立党组织。乡贤联谊会名誉会长由党委书记同志担任。乡贤联谊会成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备案。

  (二)发挥乡贤作用。我镇要充分发挥籍各行各业人士的作用,助推家乡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家乡发展,积极帮助家乡争取资金、项目、政策等。积极牵线搭桥,为家乡招商引资、引进人才提供帮助。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建立乡贤联谊会基金,主要用于捐赠学校、医院、养老院,修路、修桥,开展助学、助困、助残活动等,为家乡公益事业贡献力量。参与家乡建设。把乡贤个人智慧、成果等运用到家乡建设中来,返乡投资兴业,实现技术、成果本土化,带动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利用乡贤自身专业知识,加强技术指导,为家乡提供智力咨询、项目攻关、技术转让等服务。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引进、带动、

 培养能推动家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产业或项目。宣传推介家乡。广泛利用行业圈、朋友圈等,为家乡进行宣传推介。充当形象大使,讲好“故事”,宣传良好的投资、政策、自然、社会、人文环境,邀请外界客商、专家学者等各界人士到参观考察。

  (三)培育乡贤文化。乡贤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是扎根中国家乡的母土文化,具有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诚信友善等特点。要树立新时代的乡贤典型,利用新闻媒体广泛传播乡贤事迹、乡贤文化,吸引更多的人学乡贤、做乡贤。

  三、工作要求

  (一)高标准选好乡贤,汇聚人才力量。依托外出创业人员和乡贤信息库作用,不断完善和提高数据信息质量,从中了解和掌握在外乡贤的发展情况,编制《乡贤代表通讯录》。按照《...

乡村振兴活动方案

 

 xx 镇乡村文化振兴活动方案 为庆祝祖国 xx 周年华诞,感受中国人民 xx 年奋斗历程,增强自豪感和向心力,展现 xx 人民的良好精神面貌,发掘我镇文化力量,促进文化振兴,激发乡村活力,我镇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 xx 周年活动,奏出乡村文化振兴的进行曲,现就活动相关事宜,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精心策划和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活动,通过文化振兴为乡村全面振兴凝神聚气。

 二、活动主题:

 “我和我的祖国——唱响新时代赞歌·向建国 70 周年献礼” 三、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xx 县委宣传部 xx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xx 县乡村振兴办公室 中共 xx 镇委员会 xx 镇人民政府 四、活动安排:

 (1)第一阶段“助力文化振兴,展示你我风采”文艺演出:5 月 1 日前,xx 镇分为三个片区,每个村(居)根据附表 1 要求提供节目,在各片区评选选出 8 个节目,选出节目后要根据评委意见进行修改、提高,为下一阶段活动做好准备。

 (2)第二阶段“携手庆七一,颂歌献给党”文艺演出:7 月 1 日前,在 xx镇乡村文化振兴大舞台,各片区选出的 8 个节目进行“颂歌献给党”主题汇演,由评委组进行评分,并择优选取 13 个节目,进一步改善提升,为下一次活动做好准备。

 (3)第三阶段“我和我的祖国——唱响新时代赞歌•向建国 70 周年献礼”文艺演出:10 月 1 日前,在 xx 镇乡村文化振兴大舞台,由 13 个精品节目,在镇文化广场进行汇演。

 五、组织机构:

 总 策 划:

 副总策划:

 节目舞台:

 宣传报道:

 后勤保障:

 安全保卫:

 xxx

 城管中队 xx 镇派出所 交警中队

 六、节目安排 (1)节目上报时间:第一阶段上报时间为 3 月 29 日前; (2)节目表演地点:第一阶段时间为 4 月 25 日-4 月 30 日,由各片区负责人安排具体地点;第二阶段及第三阶段在 xx 镇乡村文化振兴大舞台进行; (3)节目彩排时间:

 各阶段活动正式开始前一周; (4)节目指导:可聘请专业老师指导,道具、服装自备; (5)节目形式建议:各村(居)上报节目内容形式不限,具有文化特色的节目优先,节目表演人员要求由本镇人员组成。

 (6)负责人本次活动总负责人为 xx 镇党委副书记张海萍,第一阶段各片区由各片长负责。

 七、活动奖励 第三阶段后,根据活动期间表现,对各村(居)进行奖励表彰。

 各村第一阶段节目安排数量 片区 村名 数量 永丰片区片长:王 xx 梧营村 1 西山村 3 宝斗村 3 圩埔村 2 南蔗村 3 蓬莱村 2 南坪村 3

 xx 片区片长:xxx 竹溪村 1 金溪村 1 金杉村 1 东爱村 3 xx 村 3 涌北村 3 涌口村 3 龙丰居委会 3 马山片区片长:xxx 锦山村 1 坪埔村 2 棠溪村 2 平重村 1 奎山村 2 海仔村 1 太保村 2 双明村 3 上苑村 2 马山居委会 3

乡村振兴活动方案

 

 “乡村振兴日”活动方案

 今年 10 月 17 日是全国第 X 个“乡村振兴日”,也是第 X 个国际消除贫困日。为开展好今年我县“乡村振兴日”活动,营造“人人关心乡村振兴、人人支持乡村振兴、人人参与乡村振兴”的社会氛围,打好精准乡村振兴,现就全县 X 年“乡村振兴日”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以 X 乡村振兴战略思想和在湖北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攻坚决策部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创新实效的“乡村振兴日”系列活动,宣传乡村振兴攻坚目标任务、政策举措,弘扬乡村振兴济困、友善互助的传统美德,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乡村振兴攻坚,为打赢乡村振兴汇集更多力量。

 二、活动内容 ( 一) 开展“ 户户走到” 集中走访周活动(10 月 月 12 日—17 日) 全县 X 名干部在“乡村振兴日”前后,集中一个周时间,开展“户户走到”大走访活动,进一步宣传乡村振兴政策、摸排问题短板、落实帮扶举措,与基层干部群众共商乡村振兴之策、共谋致富之路;领导干部按照分工进村入户走访、包户干部职工到 X 户包联户家入户走访,同吃同住不少于一天,与群众零距离沟通,算好“四个帐”,即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账、帮扶项目进度帐、政策落实

 帐、群众感情帐,帮助贫困群众按照乡村振兴计划,如期实现年度乡村振兴目标。通过“户户走到”大走访活动改进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让干部群众真乡村振兴、真乡村振兴、真满意,打牢户乡村振兴、村出列、县摘帽的坚实基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攻坚指挥部基层组织建设组) ( 二) 开展“ 乡村振兴日” 汇报演出及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编排一场以“精准乡村振兴”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在各乡镇(场、区)巡回演出,推广“社会乡村振兴网”应用注册和爱心人士注册工作。(责任单位:县文广新体局,时间:10 月 10 日—30 日)。

 二是纪检干部和包联干部进村入户宣传法规法纪,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深化专项治理成效; 三是 是制作精准乡村振兴公益广告,在县级媒体(电视、网络)滚动播放两周。(责任单位:县文广新体局、县媒体宣传中心、乡村振兴攻坚指挥部宣传组,时间:10 月 12 日—10 月 2X 日)。

 四是发送“乡村振兴日”宣传手机短信。(责任单位:县政府应急平台,时间:10 月 16 日—17 日)。

 五是在 X 在线、X 周刊、X 电视台开辟“精准乡村振兴攻坚战”专栏,集中展示全县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在乡村振兴中取得的成果、创新的经验、涌现出的先进人物。(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攻坚指挥部宣传组、县文广新体局、县媒体宣传中心,时间:10 月 12 日—10 月 30 日)。

 ( 三) 开展“ 社会乡村振兴网” 注册推广活动。

 一是各级信息管理员、驻村工作队、包户干部要结合“户户走到”活动,深入了解

 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按照乡村振兴不脱政策的要求和贫困需求应发尽发的原则,指导贫困户 9 月底之前实现注册全覆盖,帮助乡村振兴户和贫困户发布帮扶需求,组织爱心人士进行精准帮扶,确保需求发布率达到 X0%,对接成功率达到 80%。二是组织开展“社会乡村振兴·最美乡村振兴人”评选表彰活动,其中,成绩突出的乡、村两级信息员 10 名、积极推广社会乡村振兴网应用的优秀乡村振兴干部 X 名、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的各类企业和团体的乡村振兴工作者 X 名,由县乡村振兴攻坚指挥部分别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通讯费奖励,进一步激励和动员全县各界加强社会乡村振兴网应用推广工作,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乡村振兴格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 四) 开展“ 我的乡村振兴故事” 征文活动。以散文、通讯、随笔等形式,反映乡村振兴见闻,分享乡村振兴经验,传播乡村振兴感悟,传递正能量。征文活动结束后,邀请知名作家对征文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X 名、三等奖 10 名、优秀奖1X 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征文获奖作品将在《X》杂志、《X 周刊》、X 在线、“X 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上予以选登,并向上级媒体推荐发表。(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攻坚指挥部宣传组、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作家协会) 三、有关要求 1.“乡村振兴日”活动在县乡村振兴指挥部的领导下,由乡村振兴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拟订活动方案、沟通协调联络活动的组

 织实施和督办检查,县直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2.各乡镇(场、区)、县直各单位根据 X 年“乡村振兴日”活动的主题、目标,结合实际,创新实践,至少组织开展2 项以上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和参与活动,认真扎实开展乡村振兴日活动,做到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注重实效,营造全社会参与乡村振兴攻坚的浓厚氛围。

 3.各地各单位于 X 年 10 月底前将开展“乡村振兴日”活动情况总结报送到县政府乡村振兴开发办公室(联系电话:X)。

 附件:X 县 X 年“乡村振兴日”宣传标语

  X 年 10 月 10 日

 附件 X 县 X 年“乡村振兴日”宣传标语

 1. 精准乡村振兴,精准乡村振兴 2. 精准乡村振兴,不落一人 3. 精准乡村振兴,你我同行 4.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 X. 坚持开发乡村振兴,提高发展能力 6. 自力更生,摆乡村振兴困 7. 村有特色产业,户有致富门路 8. 创新金融乡村振兴机制,拓宽乡村振兴致富路径 9. 坚持教育乡村振兴,消除代际贫困 10. 开展“四双”帮扶,结亲贫困家庭 11. 选好驻村干部,扎根基层乡村振兴 12. 先富帮后富,同步奔小康 13. 10·17,邀您一起来乡村振兴 14. 乡村振兴手拉手,大爱心连心 1X. 乡村振兴没有旁观者,你我都能献爱心 16. 立下愚公移山志,打赢乡村振兴 17. 做好“户户走到、乡村振兴作坊、安幼养老、强基固本”四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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