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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妇幼健康事业发展十年回顾与展望

2023-02-05 17:25:09

卢燕群, 黎君君, 梁旭霞, 陆 帅, 马艳华, 陈 慧, 黎 萍, 凌月娥, 黄小冰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妇幼健康工作方针,巩固完善组织制度,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优化配置资源,如期实现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广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妇幼健康各项目标,广西妇幼健康事业快速发展,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下面就广西妇幼健康事业发展10年进行回顾与展望。

妇女儿童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石,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1]。2012年以来,随着中国妇幼健康事业迎来跃升期[2],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把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以下简称“两纲”)和《广西妇女发展规划》《广西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划”)中的卫生健康指标作为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的大事来抓,以新时期妇幼健康需求为导向,以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国家民族地区妇幼健康示范区建设为重点,以妇幼健康项目为载体,以优质服务为抓手,以信息共享为先导,以质量提升为目标,积极推进妇幼健康事业优质服务持续深化[3]。经过多年的努力,广西基本建成以妇幼保健院为主体,以综合医院、中医院为技术支撑,以乡镇卫生院为网点,以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大妇幼、大健康”服务体系,为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全区妇幼健康事业快速发展,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持续提高。

2.1妇女健康状况

2.1.1 孕产妇死亡率变化情况 中国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得到了世界的认可,而西部地区则仍处于发展中国家的水平[4]。在全区妇幼健康队伍的共同努力下,广西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得到很大提高,全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也在持续提高,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2021年孕产妇死亡率为8.79/10万,较2012年的16.51/10万下降46.76%;
2021年农村孕产妇死亡率为7.42/10万,较2012年的17.42/10万下降57.41%,城乡差距明显缩小。见表1。

表1 2012—2021年广西全区孕产妇死亡率

2.1.2 妇女病(尤其两癌)筛治情况 2020年广西全区妇女常见病筛查率为88.18%,达到了“两纲”“两规划”提出的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目标要求。2012—2020年广西全区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呈逐年上升趋势,由2012年的11.28%上升至2020年的88.18%,上升了76.90%。见表2。2021年,广西全区妇女宫颈癌筛查76.45万人,共检出宫颈癌及癌前病变2 343例,治疗2 225例;
乳腺癌筛查77.42万人,共检出乳腺癌及癌前病变753例,治疗697例。

表2 2012—2020年广西全区妇女常见病筛查情况

2.1.3 孕产妇保健情况 2012—2021年广西全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基本达到了“两规划”提出的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要求。2017年因《桂妇儿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桂妇儿系统》)与原《龙骑系统》处于新旧交替过程,故2017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1.22%为《桂妇儿系统》数据,未包含原《龙骑系统》数据。2021年广西全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99%(城市和农村地区的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为100.00%和99.99%),达到了“两规划”提出的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的目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6%以上的目标要求。2012—2021年广西全区产妇住院分娩率均在99%以上,2018—2021年连续4年广西产妇住院分娩率均在99.99%以上。见表3。

表3 2012—2021年广西全区孕产妇系统管理及住院分娩情况(%)

2.2儿童健康状况

2.2.1 儿童保健管理情况 2012—2021年广西全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呈逐年上升趋势,连续10年达到“两规划”提出的高于80%的指标要求。2021年广西全区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4.41%,2012—2021年呈逐年上升趋势,比2012年的88.14%提高了6.27%。见表4。

表4 2012—2021年广西全区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情况

2.2.2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012—2021年广西全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呈下降趋势。2021年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至2.65‰、4.03‰,较2012年的5.65‰、7.89‰分别下降了53.10%、48.92%,已降至广西历史最低水平,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位居西部省(区)前列,提前实现“两纲”“两规划”提出的婴儿死亡率低于1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低于13‰目标要求。见表5。

表5 2012—2021年广西全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3地贫防治情况 2010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正式启动了广西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并将地贫攻坚纳入省(区)部共建协议内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畴,历经多年的地贫防治攻坚历程,从无到有,从局部试点到全面覆盖,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卫生担当、医防协同、群防群治”的地贫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形成了一个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行之有效的地贫群防群治“广西模式”[5]。2018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广西严重类型地中海贫血胎儿零出生计划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启动广西严重类型地中海贫血胎儿“零出生”计划。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签署《关于共建国家民族地区妇幼健康示范区协议》,再次将地贫防治工作纳入省(区)部共建内容。在地贫防治方面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争取中央5亿元地贫防治能力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启动实施地贫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地贫防治能力建设,为12家医疗保健机构建设65个移植仓,进一步提升地贫防治能力。2019年起实施地贫防治“五项免费服务”政策(即在原提供免费地贫血常规初筛、免费地贫基因诊断、免费地贫产前诊断“三项免费服务”基础上,增加免费地贫血红蛋白分析复筛、免费重症地贫胎儿医学干预服务)。相继出台“送幸福,送健康”婚育综合服务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出生缺陷预防控制指导意见、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能力提升项目采购工作要求、防控五项免费技术服务实施方案、防控免费技术服务工作台账等近50份关于地贫防治政策性文件,完善技术规范标准近20个,在政策和机制上对地贫防控、地贫救助、地贫防控质控及地贫患者健康管理等各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广西自地贫防治计划启动以来,婚检中地贫筛查率达100%,地贫筛查率连续5年排在全国首位,共有774.19万人获得免费婚检,检出地贫阳性人数155.14万人,婚检地贫筛查阳性率平均为20.04%。进行地贫基因分析达90.33万人,进行胎儿地贫产前诊断8.78万人,减少重度地贫胎儿出生12 901例。节省社会成本261.89亿元,投入产出比达到1∶16,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6]。2021年广西全区重型地贫患儿出生率为0.24/万,较2010年的2.26/万下降了89.38%,以地贫为主的胎儿水肿综合征从2010年的17.85/万(第3位)降至2021年的1.72/万(第10位),降幅达90.36%。2019—2021年共移植治疗重型地贫儿近560例,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减轻患者家庭和社会负担。所构建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卫生担当、医防协同、群防群治”的地中海贫血群防群控的模式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充分肯定。2017—2021年连续4次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士陈竺的签批表扬,肯定广西在地贫防治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形成的经验值得在我国南方地贫高发地区推广。

2.4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情况

2.4.1 构建智慧妇幼健康事业体系 妇幼卫生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关系到妇幼健康服务效率以及政府决策的科学性[7]。从2009年7月1日开始,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中心启动全区数据交换,建立了全区信息交换机制。以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区域共享”,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了自治区、市、县三级的信息管理中心,交换全区妇幼数据[8]。随着国家医改重大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广西医改妇幼卫生项目深入开展,以及自治区政府绩效考评工作的实施,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健机构和一线医务人员对信息的需求越来越高。2016年,广西自主研发了《桂妇儿系统》(全国首创),建立以婚前医学检查为起点,覆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保健、产后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出生缺陷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等全生育周期的妇幼健康信息智能化管理模式,实现了个案化信息的精准管理。进一步提升全区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全区个案数据库,全面实现国家、自治区、市、县等各级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的自动对接和“实时录入、实时更新、实时报送、实时共享、实时统计、实时报表”的目标。2016年国家卫计委妇幼司在南宁召开全国妇幼健康信息工作现场会,妇幼司领导及与会领导对《桂妇儿系统》赞誉有加,先后有15个省份前来我区考察学习。《桂妇儿系统》成为全国首家与国家妇幼信息平台连通孕前优生信息的系统平台,分娩登记信息上传率居全国第一,多次在国家专题会议上介绍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互联共享做法,率先以省(区)为单位实现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与公安部门户口登记信息共享[5]。实现《广西母子健康手册》与《桂妇儿系统》相互联通,开发相关APP、微信公众号等客户服务端,孕产妇通过APP、微信公众号绑定《广西母子健康手册》,随时查看自己的健康检查情况,及时与医务人员沟通,实现了“一机在手,四册都有”的优质便捷服务[7]。《桂妇儿系统》自动按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个案录入值及时标识为“绿、黄、橙、红、紫”5种颜色,对孕产妇实行“分色”管理制度[9-10]。以《桂妇儿系统》为基础,自主研发的《马尔代夫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系统》(英文版)由自治区领导代表广西向马尔代夫马累市捐赠,助推马尔代夫妇幼保健工作,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妇幼事业作出贡献[11]。广西“将母子健康手册推广应用与信息化技术紧密结合”政策得到国家有关领导的肯定和表扬,并多次在全国会议上推广应用。全面推进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化和电子证照建设,推进自治区“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实现预约挂号、线上支付、结果查询等智能服务功能,通过全预约服务模式,以智能提醒、智能导航等方式,为患者提供便利,缩短患者在院就诊时间,提高医院接诊能力,“智慧妇幼”经验做法得到有效推广,不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2.4.2 建立自治区-市-县危重孕产妇救治网络

2011年以来通过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建立了产科绿色通道和产科急救中心,有效提高了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水平。2017年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住院分娩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形成长效机制。针对母婴安全严峻形势,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桂卫妇幼发〔2017〕20号)、《广西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方案》(桂卫妇幼发〔2018〕16号)以及《关于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的通知》(桂卫妇幼发〔2018〕8号)制度,从落实“风险”评估、“危重”管理、“危重”评审、“危重”救治、否决约束等母婴安全制度,到严格落实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评估,根据风险严重程度对孕产妇进行“五色”标识,按风险等级规范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同时强化辖区助产机构创建救治中心建设的指导,不断完善业务用房和人员设备配备,健全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持续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水平和服务能力。为了指导全区加快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制定并印发《广西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评审标准》和《广西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评审标准》。各级危重救治中心实行分片管理,分别与辖区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会诊、转诊、技术指导等双向协作制度,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水平和成功率。全区设置有150所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36所新生儿救治中心,初步形成自治区级、市级、县级三级救治体系,进一步保障了母婴安全。在实施国家中西部地区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同时,2012—2020年共投入11.01亿元用于支持76家妇幼保健院建设业务用房建设和维修改造,为90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配备550万~600万元的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急救设备,重点加强基层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区域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体系,从制度体系到设施设备进行不断完善,实现全方位保障母婴安全。通过全方位、多手段措施,至2021年广西全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03‰,婴儿死亡率为2.65‰,新生儿死亡率为1.53‰,总体形势平稳,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母婴安全指标持续创优,持续优于全国平均水平[12]。

虽然广西在妇幼健康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但母婴安全工作任重道远。广西为欠发达地区,各地市发展不平衡,需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政策和措施,加大对妇幼健康的投入,合理分配卫生资源,加强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妇幼健康体系等薄弱环节能力建设,以及强化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的能力建设,稳步提升妇幼健康体系建设能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相对滞后,根据《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全区还有62所妇幼保健机构未达标,成为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打造“国家民族地区妇幼健康示范区”的重大障碍。实施三孩政策后,高龄高危产妇比例将继续增大,母婴安全工作压力不断增大,出生缺陷防控、分娩风险持续增大。

4.1构建全区“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发展模式

(1)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提升数据资源利用效率。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应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和开放清单,加大数据的公开力度,使大数据对民生问题的解决具有更好的支撑力和说服力[13]。整合系统模块数据资源,充分发挥数据的预测、分析功能,优先推进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服务相关模块数据统计分析利用,促进孕产妇和儿童健康评估、营养指导、妇幼中医等智慧服务规范开展,实现服务对象个性化健康指导,以及疾病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2)因地制宜创新发展,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结合《桂妇儿系统》数据模块探索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四大保健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服务供给体系,拓展功能应用,提高服务的可及性[13]。支持全区各市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配置相应的业务功能模块,可因地制宜开展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的统一建设与应用,改造完善现有信息系统,推动医疗健康数据互联互通,积极探索健康医疗大数据在卫生健康治理、临床和科研、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应用,实现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的一体化管理,推动覆盖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的一体化电子健康服务。(3)探索多元化供给,激发妇幼健康服务新活力。在“放管服”改革背景下,催生更多以《桂妇儿系统》为依托的“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各地筹集经费参与系统平台建设。支持引导开发以《桂妇儿系统》为支撑的健康管理类智能产品和服务研发,推动传统妇幼健康服务向“互联网+社会服务”转型,培育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服务体系进行试点扩围,推动妇幼健康服务智能化发展,实现院内外数据一体化,个人服务数据连续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妇幼健康服务的需求。(4)持续推进“国家民族地区妇幼健康示范区”建设。围绕“4+1”(母婴安全示范工程、健康儿童示范工程、出生缺陷防治示范工程、“互联网+妇幼健康”示范工程和探索妇幼健康运行机制改革模式)建设要求,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推进出生缺陷、地中海贫血防治各惠民项目深入实施,加强0~6岁儿童健康管理,完善“云上妇幼”建设和《桂妇儿系统》,提升妇幼健康信息化管理水平。

4.2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中医药在妇幼健康领域具有独特优势,在女性孕前、孕期、产后的养生保健以及儿童保健方面,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广泛的实践应用前景[14]。推进省级和地市级机构设置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鼓励有条件的县级机构设置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15]。提高机构中医药防治妇女儿童疾病能力,加强妇女儿童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提高妇科儿科疑难病、急危重症诊疗水平。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15]。针对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和不同年龄阶段保健需求,组织专家筛选常用、方便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4.3实现生命全周期医疗保健服务目标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战略性地将全生命周期健康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16]。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为核心,为妇女儿童提供连续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相关政策措施有效衔接,实现对妇女儿童全方位全周期的服务和保障。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按照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原则、全生命周期和三级预防的理念,以一级和二级预防为重点,优化服务流程,整合服务内容,鼓励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以人群健康为中心,设立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为妇女儿童提供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服务和管理。开展妇幼保健院评审,加强学科体系建设和人员队伍建设,丰富服务内涵,激活机构活力,提高服务效能。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保障孕产妇的医疗服务安全是重要工作。做到“托住、兜底”,全力保障危重孕产妇生命通道畅通。着重以守底线、强责任为核心,全力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保障母婴健康,完善产科质量管理体系,全力做好五大中心的能力建设,重点提升危重孕产妇救治的能力和基层产科临床技能,持续完善和改进医疗模式,提升医疗质量,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提高人均预期寿命,提高人口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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