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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八事变前后日本政府对日本共产党的政策

2023-02-08 16:35:12

王春芸 陈秀武

(1.东北师范大学 日本研究所,吉林 长春 130024;
2.燕山大学 外国语学院,河北 秦皇岛 066004)

九一八事变前后,日本面临的国内、国际形势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世界性经济危机的爆发、中国革命的发展、国内阶级矛盾的激化,给日本的经济、政治、外交等各个方面都带来了深远的影响。面对内外交困的国内外环境,资产阶级政党、无产阶级政党、右翼团体纷纷为实现国家改造而奔走。在诸多政治势力的博弈中,受右翼思想影响的军部势力迅速崛起,通过“五一五”事件,推翻了政党政治,建立了以海军大将斋藤实为首相的“举国一致内阁”,从而成为主宰国政的核心。军国主义化的政府积极谋求侵略扩张,逐步发动蓄谋已久的侵华战争,并在占领区推行“殖民地奴化构想”。(1)陈秀武:《“伪满”建国思想与日本殖民地奴化构想》,《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与之相应,在国内则是实施思想统制,致力于统一国民的思想。一方面向民众灌输以“天皇至上”“尽忠报国”等传统观念为思想内容的军国主义教育,宣扬所谓的“国体观念”“日本精神”;
另一方面坚决取缔一切反对政府、反对战争的言论与行动,“严冬时代”后蓬勃兴起的共产主义运动自然成为镇压的目标。

1928年,以“三一五”事件为契机,日本政府强化了治安体制,加大了对日本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共产主义运动的镇压力度和强度,终于导演出了共产党自上而下的集团性雪崩现象—转向。(2)这里的“转向”是指共产主义者、社会主义者因为当局的镇压而放弃其思想和信仰的行为。事实上,关于转向的界定,日本学界众说纷纭。这一问题可参考拙文《昭和思想史上的“转向”辨析》,《东疆学刊》2020年第1期。以1933年佐野学、锅山贞亲的转向为起点,日本的共产主义运动进入了“转向的时代”。鉴于此,本论文将1928年至1933年这一时段作为研究对象,试图分析这一时期天皇制政府对共产党的政策,借此考察九一八事变前后日本的共产主义运动陷入低潮的外在原因。同时,该时期也是日本为摆脱经济危机,发动对外侵略战争,建立法西斯专政的准备期和活动期。因此,分析天皇制政府对左翼运动的镇压政策,有利于我们从侧面考察昭和前期日本谋求国家转型,并最终走向法西斯主义不归路的过程。

大逆事件后进入“严冬时代”的共产主义运动在20年代末30年代初迎来了发展的高峰期。1926年12月,日本共产党在山形县五色温泉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重建了党组织,并选举产生了由佐野学、德田球一、锅山贞亲等人组成的中央委员会。第二年,在共产国际的指导与帮助下制定了《关于日本问题的决议》,即《二七年纲领》,明确提出了反对帝国主义战争、反对干涉中国革命、反对君主制的口号。重建后的党以劳动农民党、评议会为中心,以《无产者新闻》为舆论阵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解散议会、保卫生活、反对干涉中国革命的政治运动。1928年,处于非法境地的日本共产党推选唐泽清八、山本悬藏、德田球一等11名党员为劳动农民党的候选人,参加了普选法实施后的第一次全国大选。竞选中,共产党提出了废除君主制,建立民主共和制;
给18岁以上男女以普选权;
争取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
反对帝国主义战争,支持殖民地独立等政治方针,并广泛散发檄文传单,宣传党的政策。

共产党的政治活动与思想宣传,自然引起了统治当局的高度警觉。1928年3月15日,东京地方法院检事局次席检事松阪广政率领26名判事、检事,警视总监宫田光雄、特高课长纐纈弥三率领150名警察集体出动,(3)数据参考松尾洋:《治安維持法と特高警察》,東京:教育社,1979年,第123頁。对全国一道三府二十七县(4)一道:北海道;
三府:东京、大阪、京都;
二十七县:青森、秋田、山形、岩手、宫城、福岛、神奈川、千叶、埼玉、群马、新潟、长野、石川、静冈、爱知、兵库、奈良、三重、冈山、广岛、鸟取、香川、爱媛、德岛、福冈、熊本、佐贺。进行彻底的搜查。搜查场所包括劳动农民党、全日本无产青年同盟、日本劳动工会评议会、日本农民工会等与共产党联系紧密的各团体的本部、支部以及领导干部的住宅,逮捕了1 600余名党员及其支持者,缴获了党员名册、暗号符、机关杂志、方针檄文等机密材料。这就是著名的“三一五”事件。

“三一五”事件在治安体制的确立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其检举人数之多、搜查范围之广都是空前的。以此为契机,日本政府采取多方位的对策,强化了对共产主义运动的镇压体制,撕下了“糖块加鞭子”的大正民主的伪装,逐步向法西斯主义专政的方向迈进。

(一)以“紧急敕令”的方式修改《治安维持法》

1928年4月27日,田中内阁在第55次议会上提交了《治安维持法中改正法律案》。但是,此次议会一度因为民政党等在野党对内务大臣铃木喜三郎的弹劾而被迫休会,导致未能顺利审核《治安维持法中改正法律案》,最终使其成为废案。这种情况下,田中内阁并没有就此作罢,6月12日,他们向枢密院提交了内容与废案基本相同的《治安维持法中改正紧急敕令案》,意图以“紧急敕令”的方式修改《治安维持法》。该方案于28日在枢密院会议上获得通过,29日即以“敕令第一二九号”的形式公布实施。

紧急敕令围绕着《治安维持法》的第一条做出了修改。首先,将变革国体与否定私有财产制度分开处理,引入了死刑制度。《治安维持法》第一条规定:“对于以变革国体、否定私有财产制度为目的组织结社或者知情加入结社者,处以10年以下的徒刑或监禁”。(5)《治安維持法》,荻野富士夫編:《治安維持法関係資料集》第1巻,東京:新日本出版社,1996年,第166頁。但是,“以变革国体为目的组织秘密结社,通过阴险的、有组织的大计划,在国民中普及叛逆思想,试图瓦解国体,其恶逆危险程度不可估量,是为‘思想内乱罪’。而且,此类团体多与试图实现国际共产主义的外国团体气脉相通,仰其鼻息以颠覆金瓯无缺的国体,其恶劣程度不亚于外患罪,是为‘思想外患罪’……现行治安维持法对此等大逆不道的思想内乱罪、外患罪仅处以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有失权衡”。(6)司法省:《治安維持法中改正勅令案理由説明書》,荻野富士夫編:《治安維持法関係資料集》第1巻,第308頁。因此,紧急敕令规定“对于以变革国体为目的组织结社或者担任结社理事或其他领导职务从事活动者,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的徒刑或监禁”,(7)《治安維持法改正 緊急勅令》,荻野富士夫編:《治安維持法関係資料集》第1巻,第307頁。而对否定私有财产制度行为的处罚不变。

其次,鉴于“三一五”事件中暴露的《治安维持法》作为“结社取缔法”无法对没有加入共产党的思想犯定罪的缺点,紧急敕令增设了对“目的遂行”(为实现结社的目的而活动)罪处以2年以上徒刑的处罚规定。同时将组织变革国体的结社与知情加入此类结社分开处理,对前者科以重刑,对后者则是处以与“目的遂行”罪相同的惩罚。对以否定私有财产制度为目的组织结社或者知情加入结社以及为了实现结社目的而活动的行为未做区分,均处以10年以下的徒刑或监禁。引入“目的遂行”罪意味着,即便没有加入共产党等非法结社,但是从事了有助于实现结社目的的活动,比如提供资金、煽动宣传等,即使这种行为是无意识的,也将被视为违法行为,为《治安维持法》的扩大使用打开了门路。

(二)扩充特高组织,充实其职能

早在1911年8月,内务省警视厅就将特别高等课(以下简称“特高课”)从高等课中分离出来,并在特高课下设立特高系和检阅系,正式成立了特高警察。1920年增设劳动系,1921年增设内鲜高等系,特高课的整体规模也从初创时的14人增加到76人。在地方,以1912年大阪特高课的成立为开端,到1922年以后,特高课已蔓延至兵库、北海道、神奈川、爱知、长野、福冈、京都、福井、山口等府县。

“三一五”事件后,内务省开始谋求特高组织的扩充。4月28日,他们在第55次议会上提交了《关于充实警察设施经费》的预算案。该预算案由特别高等警察机关充实费、警察直通电话设置费、图书检阅事务充实费三部分构成,数额接近200万日元。7月3日,改革官制,在警保局下设警务课、高等课、图书课、保安课4课。其中,保安课作为全国特高警察的主管部门,负责特高警察、外事警察的管理以及情报与调查事务,其课长破例改由敕任官担任。另外,新设5名警务官和15名警务官补,将全国分为北海道·东北、关东·中部、近畿、中国·四国、九州5个区,分派警务官、警务官补,负责指挥各府县的警察部长、特高课长,行使司法警察权。同时,充实地方特高组织,在上述地区以外的各县增设特高课。此后特高遍布全国,专任警视增加到40名,警部增加到115名,顾问增加到87人。(8)荻野富士夫:《特高警察体制史——社会運動抑圧取締の構造と実態》,東京:せきた書房,1988年,第179—184頁。

在遍设特高警察的同时,内务省还强化了对社会运动的视察与取缔态势。首先,整备情报机关。例如,架设警察专用电话、购置高性能相机、设置指纹采样和保存的机械设备。其次,召开新任警视、特高课长、外事课长会议,介绍对共产党的镇压情况,就共产主义运动的秘密侦察、特高机关的互助联络等问题做出具体的指示,提出相关报告书写作以及相关名册整理的注意事项。

(三)确立思想检事制度

内务省扩充警察组织,司法省也紧随其后。1926年,司法省任命泷川秀雄为刑事局思想问题书记官,从整体上考察各种思想的流变。1927年3月,刑事局内设“思想问题调查研究机关”。6月,改革官制,增设1名思想问题专任书记官和4名属官,池田克担任第一任书记官。10月,东京地方法院检事正盐野季彦在检事局内设思想部,任命平田勋为部长,迈出了确立思想检事制度的第一步。

“三一五”事件后,司法省“深感设立思想部的必要性,决定在全国各主要城市的检事局增设思想部”,并在第55次议会上通过了32万日元的预算案,以为创立思想检事的经费。7月24日,在司法省长官的主持下,修改法院职员定员令,增设26名检事和52名书记官。具体配置情况如下:东京、名古屋、大阪、广岛、长崎、宫城、札幌控诉院检事局各1人;
东京、大阪地方法院检事局各3人;
京都、神户地方法院检事局各2人;
横滨、名古屋、冈山、福冈、熊本、长野、新潟、仙台、札幌地方法院检事局各1人。(9)荻野富士夫:《思想検事》,東京:岩波書店,2000年,第35頁。至此,思想检事制度正式确立。

思想检事主要负责思想犯罪的调查与处理,同时与特高警察、宪兵队联络协调。1928年5月发布的司法省刑事局局长通牒对思想检事的主要任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思想检事主要负责各种思想事件以及过激思想持有者的普通犯罪事件的处理。具体包括:“左倾思想运动的犯罪(特别是违反《治安维持法》《治安警察法》《爆炸物品取缔惩罚条例》等的犯罪);
刑法第二篇第一章(对皇室的犯罪)、第二章(内乱罪)的犯罪;
出版犯罪(紊乱朝宪、扰乱秩序、冒渎尊严、败坏风俗);
基于反动运动的犯罪以及反动团体成员的犯罪(特别是违反暴力行为处罚法律的犯罪);
基于劳动运动以及劳动争议的犯罪;
基于农民运动以及佃耕争议的犯罪;
基于水平运动的犯罪以及水平社社员的犯罪;
骚扰罪”等。此外,地方的思想检事还要负责“调查左倾反动过激思想持有者及团体的分布及运动状况;
调查管内各种争议、解放运动等将来可能诱发犯罪的事项以及思想犯罪的原因”。(10)《思想係検事事務分掌基準》,刑事局思想部:《思想研究資料 特輯》第1号,司法省刑事局,1932年,第66—67頁。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牒中还特别指出思想检事在处理思想事件时,“不仅要熟读、精查收押的材料,还要根据平时的研究成果,弄清犯人思想恶化的动机、程度以及思想上的诸般环境,以期对事件给予恰当的处理”。此外,“要清楚思想问题的基本观念,特别是本国的国体以及固有的道义观念;
要研究社会科学,包括无产阶级艺术以及精神病理、刑事政策学等;
要详查思想犯的原因,并努力制定从根本上预防思想犯罪的对策”。(11)《思想係検事事務分掌基準》,刑事局思想部:《思想研究資料 特輯》第1号,第67頁。这些都为思想检事在以后处理共产党事件中发挥主导作用做了铺垫。

“三一五”事件并没有给日本共产党以及共产主义运动带来毁灭性的打击。3月下旬,佐野学、福本和夫、渡边政之辅等幸免遇难的领导干部,迅速重建了中央指挥部,恢复了与地方党组织的通讯联络。在不断重建、扩充党组织的同时,陆续开展了“反对干涉中国革命”“反对帝国主义战争”的反战运动。面对再度复苏的共产主义运动,军国主义化的日本政府以《治安维持法紧急敕令》为依据,以特高警察和思想检事为中坚力量,加大了镇压的力度和强度,试图从根本上扑灭一切反对政府、反对战争的运动,从而为发动侵略战争扫除障碍。

(一)频繁的镇压

“三一五”事件后,内务省加强了对“特别需要视察人”,尤其是保释的共产党员的监察,由特高部长向内务大臣汇报。同时重视秘密侦查,选派间谍,深入探查共产党的组织情况和活动状况。1928年3月27日,在逮捕中尾胜男时,从其身上搜出了暗号形式的党员名册。30日,盐野季彦将破译后的党员名册发送给地方检事局,要求各检事局全力追捕名单上的400余名党员。4月,在该党员名册的基础上印发了2万份贴有主要干部照片的通缉令,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缉。(12)立花隆:《日本共産党の研究》(一),東京:講談社,1983年,第276頁。一年之内,中央指挥部的门屋博、浅野晃,关东的村尾萨男、岩田义道、河合悦三,关西的福本和夫、袴田里见等众多领导干部不幸被捕。10月6日,时任中央委员长的渡边政之辅在台湾基隆遭到警察的突然袭击,自杀身亡。

除了对党员干部个别、分散的逮捕以外,统治当局在缴获党员名册、大致摸清共产党组织情况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连续不断地对共产党实施有计划、有组织的集中镇压。其选择的时机多是党员聚集的共产党重建大会、扩大中央委员会等。其中,1929年4月16日,对全国一道三府二十四县(13)一道、三府如前注,二十四县指:青森、宫城、秋田、山形、茨城、群马、千叶、神奈川、新潟、福井、长野、岐阜、静冈、爱知、三重、兵库、岛根、冈山、爱媛、德岛、福冈、佐贺、熊本、宫崎。的共产主义者进行大搜捕,当日就逮捕了700余名党员,制造了“四一六”事件。此后,又相继逮捕了包括高桥贞树(4月26日)、市川正一(4月27日)、锅山贞亲·三田村四郎(4月29日)、佐野学(6月16日)等中央委员在内的主要干部和活动家。1930年2月中旬以后,在东京、神奈川、大阪、兵库、福冈等地实施集中镇压,佐野博、田中清玄等中央委员以及田代文久(东京)、前纳善四郎(大阪)等地方委员不幸被捕。1932年,当局通过间谍M(饭塚盈延)提前获悉共产党将于10月下旬在热海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于是,10月29日,内务省、警视厅、静冈县的警察在热海集合,从而炮制了“热海事件”。具体表现为,30日凌晨,145名警察突袭代表入住的宾馆,当场逮捕了岩船省三(东北)、平泽荣一(大阪)等11名地方代表。同时,在东京、大阪、青森等12个府县进行集中镇压。一个月内被捕人数多达1 504人,其中包括风间丈吉、岩田义道等12名中央委员以及12名地方党组织干部。(14)内務省警保局編:《社会運動の状況》(復刻版4),東京:三一書房,1971年,第140-145頁。

另外,统治当局的镇压对象还扩展到日本劳动工会全国协议会(简称“全协”)、日本无产阶级文化联盟(简称“考普”)、日本赤色救援会等共产党的外围团体。事实上,“三一五”事件后,随着《治安维持法》的扩大使用,当局陆续开始了这些对外围团体的取缔与镇压。4月10日,政府强行解散了劳动农民党、全日本无产青年同盟以及日本劳动工会评议会三个左翼团体。1933年,政府重新界定了外围团体的性质,认为它们是共产党为吸引大众、扩充组织力量而成立的团体,是“党的蓄水池”,是“违反《治安维持法》的结社”。(15)荻野富士夫:《特高警察体制史——社会運動抑圧取締の構造と実態》,第236、237頁。在当局看来,加入外围团体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可以对其进行逮捕和起诉。

这种政策的转变首先便被集中应用在对“全协”的取缔和镇压上。“全协”成立于1928年12月,作为日本共产党最主要的外围团体,在“热海事件”后党的重建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甚至还在中央委员会上确立了“废除君主制”的行动纲领。当局认为“全协的存在严重危害国家治安,影响范围广泛,不能像过去那样将其视为党的外围团体置之不理”。(16)荻野富士夫:《特高警察体制史——社会運動抑圧取締の構造と実態》,第237頁。1932年年末,特高部长安倍源基、内务省事务官田中省吾、东京地方法院检事户泽重雄等人多次会晤,将“全协”界定为《治安维持法紧急敕令》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结社,确立了对其进行集中取缔与镇压的方针。1933年5月3日,内务省警保局发布《关于对日本劳动工会全国协议会的取缔》通牒,同年年末在全国范围内对“全协”实施大规模的镇压,有4 537人被逮捕、543人被起诉(其中,因加入“全协”而被起诉的有187人,因“目的遂行”被起诉的有356人)。(17)荻野富士夫:《特高警察体制史——社会運動抑圧取締の構造と実態》,第239頁。

(二)残酷的拷问

除了频繁的镇压以外,统治阶级对被捕党员及其同情者的审讯与拷问更是无所不用其极。山本宣治曾这样描述“三一五”事件中函馆的拷问实态:“将铅笔夹在指间,或者让其坐在三角形的柱子上,在其膝盖上放上石头,或者绑住其手脚,将其倒挂在天花板上,放置不管直至其因血液逆流而昏厥过去,或者将坐垫绑在其头上,用竹刀抽打”。(18)荻野富士夫:《特高警察》,東京:岩波書店,2012年,第74頁。“热海事件”中被捕的岩田义道在西神田警察署“曾几次昏迷不醒,遭到了难以言状的拷打”,(19)《我党中央委員同志岩田義道の虐殺に抗議せよ!》,《赤旗》1932年11月10日,第1版。11月3日惨遭杀害。东京帝国大学病理学博士安田德太郎的解剖结果显示,导致岩田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右心房肿大,心肌变薄。此外,肺脏、胸腔等多处出血,而大腿处严重的皮下出血是其死亡的诱因。(20)松尾洋:《治安維持法と特高警察》,第152頁。此外,革命党员、无产阶级作家小林多喜二被捕当日就遭受了3个小时的非人拷打,当场死亡。根据小林治丧委员会委员长江口涣的记录,脱去小林的衣服,“下腹、胯部、臀部,前后到处都像是把墨和红颜料搅在一起涂上似的,覆盖了一层不可名状的可怕的色彩……更为凄惨且刺痛我们内心的是右手食指的骨折。那真可谓是完全的骨折,食指向相反的方向一弯,就能贴到手背上。手指都被折反了”。(21)日本共産党中央委員会:《日本共産党の七十年》,東京:日本共産党中央委員会出版局,1994年,第 96頁。由此可以想象当局的镇压手段是何等的暴虐和凶残。

残酷拷问的同时,对被捕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审理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具体的处理情况可以参照表1)。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东京地方法院对“三一五”事件以及“四一六”事件中277名思想犯的统一公审。公审分组进行,由宫城实任审判长,西久保良行等为陪审判事,平田勋、户泽重雄为列席检事,布施辰治、神道宽次、上村近、细迫兼光等为辩护律师。被告方则选出了佐野学、锅山贞亲、市川正一、杉浦启一、德田球一等12人为法庭委员,做代表陈述。审理自1931年6月25日开始,到1932年7月2日结束,其间开庭108次。10月29日,对181名被告做出了最终的判决。其中,判处佐野学、锅山贞亲、市川正一、三田村四郎4人无期徒刑;
高桥贞树、国领伍一郎2人有期徒刑15年;
砂间一良有期徒刑12年;
志贺义雄、德田球一、福本和夫、杉浦启一等12人有期徒刑10年。

表1 对违反《治安维持法》人员的逮捕及处理情况 单位:人

通过表1的统计,我们不难发现这一时期司法处分有以下几个特征:(1)相对于逮捕总数而言,处分人数所占比例较低;
(2)1931年,被逮捕者的总数增幅最大,但是起诉率却为6年内最低;
(3)1931年开始,缓期起诉的人数超过起诉人数,并且增加了“保留处分”。事实上,20世纪30年代以后,天皇制政府在加快侵华战争步伐的同时,加紧了对战争的宣传鼓动,以动员全民参战。特别是九一八事变爆发后,日本国内支持战争的声音甚嚣尘上,甚至连站在反战斗争前列的共产党员也发生了动摇。在这样的背景下,日本政府放弃了严惩、必罚的暴力手段,开始调整对思想犯的对策。

(一)对“目的遂行”放宽起诉

1931年3月27日,司法省发布《关于日本共产党违反治安维持法事件的处理方针》的次官通牒。

首先,通牒申斥了过度的起诉主义、必罚主义的做法。指出“假如他们的行动只是从概念上具备了违反治安维持法的要素的话,不甄别他们思想的沉溺程度、知识经验的深浅、活动能力的大小、检举后的心境,悉数予以起诉,进一步增加被告与服刑者的人数,这不是政策的目标。不仅如此,将来还可能会产生令人担忧的结果”。(22)《日本共産党関係治安維持法違反事件処分方針ノ件》,刑事局思想部:《思想研究資料 特輯》第1号,第48頁。

其次,确立了放宽起诉的方针。通过对被捕者的调查,发现逮捕原因多是“散发共产党、共产青年同盟的准机关杂志《第二无产者新闻》《无产青年》等”。他们“试图通过共产主义打破现行经济组织的矛盾缺陷”,其行为只是“一时的轻举妄动”,并没有“为实现暴力革命而努力献身的坚定决心”,因此“尚未达到不可救药的地步”。对这些人进行起诉时,“需要予以刑事政策上慎重的考量”。(23)《日本共産党関係治安維持法違反事件処分方針ノ件》,刑事局思想部:《思想研究資料 特輯》第1号,第49頁。

最后,明确了起诉的标准。起诉的标准应该按照具体的情况制定,大致包括“是否持有通过暴力革命变革国体、破坏私有财产制度的坚定信念以及实现此信念的决心;
行为本身是否显露出危险性;
将来是否具有从非法运动中脱离出来的可能性”。同时还指出,严格起诉的标准,变更以往的搜查方针并不意味着对违法行为放任自流。对于那些不被起诉者,“应该综合考虑各种事情,予以灵活适当的处理”。(24)《日本共産党関係治安維持法違反事件処分方針ノ件》,刑事局思想部:《思想研究資料 特輯》第1号,第50頁。比如作为违反《报纸法》《出版法》的行为处理或者予以缓期起诉的处分。

(二)确立了“保留处分”制度

对“目的遂行”放宽起诉的方针,很快就发展成为一种适用于一般违反《治安维持法》嫌疑人的制度,即“保留处分”制度。

1932年12月26日,司法省发布《对思想犯人实施保留处分的规定》的大臣训令。训令中规定“对那些有违反《治安维持法》嫌疑的事件,通过调查,确认其确有犯罪嫌疑,但鉴于嫌疑人的主客观情况,认为尚需要一定的时间观察其行为,并根据观察结果决定是否起诉”时,予以嫌疑人“保留处分”的处置。关于是否予以“保留处分”的基准,训令列举了八项参考事项:性格及年龄;
是否有前科;
运动经历;
意识的深浅;
犯罪决意的强弱;
活动能力的大小;
是否有思想转向、将来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生活的可能;
有无合适的身份保证人。其中,身份保证人应该由保护者、亲人、故交、学校教职员或其他合适者担任,需要在保留处分期限(通常为6个月,必要时可延长至1年)内对被“保留处分”者实施监察,每月至少提交1次监察报告。报告的内容要涉及他们的思想及行动、交友关系及通信情况、家庭关系及生活状态、健康状况、悔改情况以及身份保证人的监督实况等内容。(25)《思想犯人ニ対スル留保処分取扱規程》,荻野富士夫編:《治安維持法関係資料集》第1巻,第541頁。

该制度在1931年到1936年被广泛应用。其间,总共有2 668人被处以“保留处分”,约占总处理人数的三分之一,被“保留处分”者再次被逮捕的比率为5%。(26)荻野富士夫:《思想検事》,第61頁。

(三)重视对思想犯的“教化”

与特高不同,思想检事在对思想犯罪进行调查时,“不直接进行犯罪事实的调查,而是调查犯人的生平经历、家庭情况、社会环境、有无疾病、犯人自身所受到的精神冲击、思想层面受过影响的书籍和人物等情况,具体探究他们是如何信仰主义并积极付诸行动的,进而考察他们所持思想的深浅、反社会程度的大小等问题”。(27)山辺健太郎編:《現代史資料》16,東京:みすず書房,1986年,第22頁。根据思想犯的思想状况,对其进行引导与教化。1929年,在平田勋检事的引导下,水野成夫等共产党干部宣布转向。突如其来的成果使统治阶级意识到,“明治以来在天皇制的主导下形成的民族一体性在天皇制与共产主义者之间留下了思想通路”。因此,即便是共产党员,也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改变其思想,引导其“回归作为日本人的自觉”,政府“应该大胆地开辟这一通路”。(28)伊藤晃:《転向と天皇制:日本共産主義運動の1930年代》,東京:勁草書房,1995年,第28頁。

在1931年4月召开的地方长官会议上,司法大臣渡边千冬将思想犯比作病人,指出将思想犯拘置在刑务所(即监狱)就如同将病人送到医院,必须予以“恰当的思想药物和滋养物”。(29)荻野富士夫:《思想検事》,第61頁。同年7月,司法省召开思想事务座谈会,根据东京、大阪思想部的提案,拟就了《关于思想犯罪的预防以及思想犯人的改善方法》,并于8月26日,以刑事局局长通牒的形式发布。该通牒特别提出了改善思想犯思想状况的具体方法:对缓期起诉者,在一定的期间内对其思想、行动、交友、通信、家庭生活状况等进行观察与善导;
与服刑者会面,对其进行教化;
对保释者以及刑满出狱者,根据释放时的情况,与保护者、警察联络,对其进行视察教化等。(30)《思想犯罪ノ豫防並思想犯人ノ改善方法ノ件》,刑事局思想部:《思想研究資料 特輯》第1号,第120頁。此外,在1932年7月召开的刑务所所长会议上,盐野季彦指出要关注“思想事件收容者”的心境变化,对有望或者容易实现思想转向者,要不失时机地引导他们迈出“复活”的一步。

新形势下,对思想事件的调查提出了新的要求。1932年11月,东京地方法院检事局出台《思想事件调查记录的注意事项》,明确指出思想事件的调查记录应该包括19条要领。其中,除了姓名、户籍、健康状况、家庭状况、思想变化历程、运动经历等基本信息外,还要涉及对共产党的认识(对党的存在、目的及性质的认识以及达到此认识的过程;
对暴力革命的认识,借此判断思想犯的意识水平、信念的有无与强弱)、入党情况(明确其是否入党,入党者要陈述入党动机、入党手续;
党内使用姓名及党费情况;
入党后地位的变化以及入党后的经历、活动等)、事后情况(检举后的心境、将来的方针)。(31)《思想事件聴取書作成上ノ注意》,荻野富士夫編:《治安維持法関係資料集》第1巻,第530、531頁。

在统治阶级新的思想对策下,意志不坚定的共产党员及其同情者陆续放弃原来的思想,宣布转向。根据司法省的调查,到1931年10月末,256名思想犯中实现方向转换的有63名,有望实现方向转换的有97人,二者约占63%。(32)池田克:《思想犯人教化問題の考察》(三),《警察研究》1932年第3巻第4号。1933年,佐野学、锅山贞亲发表《告共同被告同志书》后一个月内,1 370名未被判决的思想犯中有415名、393名已被判决的思想犯中有133名要求转向,转向人数超过30%。(33)鹤见俊辅:《战争时期日本精神史(1931—1945)》,邱振瑞译,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17页。田中清玄、风间丈吉等高层领导干部也相继转向。共产主义运动迎来了“转向的时代”。

从1928年“三一五”事件到1933年集团转向现象出现,6年内,日本政府对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共产主义运动进行了频繁、集中的镇压。这是政府缓解国内矛盾、发动侵略战争、推进战争准备体制的必然产物。而左翼运动的退潮,也在客观上加速了树立战争体制的法西斯化运动的进程。这一时期,统治当局不断探索、完善对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共产主义运动的对策,初步形成了镇压取缔与思想善导相互结合、表里一体的处理模式。具体来说,这一时期日本政府对共产党的政策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

首先,确立了“一法两翼”的镇压体制。以“三一五”事件为契机,政府以“紧急敕令”这一特殊的法律形式强行修改了《治安维持法》,加重了对变革国体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引入“目的遂行”罪,实现了《治安维持法》由“结社取缔法”向“宣传取缔法”的转变。另一方面,扩充特高警察组织、创设思想检事制度,明确各自的任务与职能,培植了镇压共产主义运动的两翼力量。

其次,形成了严厉镇压与灵活处置相结合的处理办法。通过集中逮捕与日常逮捕两种方式,频繁地对共产党及其外围团体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镇压,同时对被捕党员及其同情者施以残酷、血腥的拷问,试图通过暴力手段根除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共产主义运动。然而,从1931年开始,以思想检事为代表的司法省官僚逐步开始调整对共产党的对策。一方面,以次官通牒和大臣训令的方式放宽了对“目的遂行”罪的起诉,确立了“保留处分”制度。在对思想犯进行调查与处分时,摒弃了严罚、必罚的暴力手段,开始注重“刑事政策上的考量”。另一方面,重视对思想犯的“教化”,通过分析其思想状况,以“思想治思想”,通过政治诱导,引导其转向,从而导入了转向诱导政策。

最后,在处理共产党事件的过程中,司法省与内务省既通力合作,又激烈角逐。其结果是,司法官僚扩大了其政治影响力,特别是其中的思想检事,逐渐取代特高警察,发挥核心作用。而由思想检事所开创的转向诱导政策也成为镇压共产党、共产主义运动的主导政策。1933年以后,日本的共产主义运动陷入低潮。带来这种结果的不是特高警察的暴力镇压,而是思想检事所导演的共产党自上而下的集团性雪崩现象—转向。而引发共产党集团性雪崩的是佐野学、锅山贞亲两巨头的转向。1933年6月8日,原日共中央委员长、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佐野学与中央委员锅山贞亲在狱中发表《告共同被告同志书》,宣布转向。共产党高层领导干部的转向,是天皇制政府思想对策的重大成果,它的出现坚定了司法官僚坚持思想教化和政治诱导的决心,同时也产生了诸如如何界定转向以及思想犯转向后如何处理的新课题。随着转向者的增加,如何确保转向的真实性、促使转向者实现真正的思想转换,成为日本军国主义政府思想对策面临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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