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文秘网

首页 > 心得体会 > 学习材料 / 正文

共享经济模式下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之探究

2023-02-20 15:35:26

薛 洁

在科技迅猛进步的今天,共享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进步扩展。共享经济是当今社会新兴的商业模式,这种模式改变着人们日常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人们提供了更多新型的就业机会,也为人们生活带来许多自由与便捷。例如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共享空间、美团外卖、滴滴出行等共享经济模式行业的兴起,为商业服务者与顾客提供了一种互联网联系。学界就共享经济模式下对用工制度所带来的挑战与机遇,有所关注,并获得很多有益的成果,但通过研究发现在共享经济行业,劳动者多数参与的是电商网络方面的工作,享受网络工作的自由同时还面临着工资不稳定、待遇不公正、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因此在共享经济时代背景下建立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仍需深入挖掘,并引起高度关注。

在共享经济大背景下对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主要问题在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缺失。首先,对于网络相关企业劳动用工关系的确认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制,因此难以保护网约工作者的劳动权益。其次,在共享经济平台下工作的劳动者只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简单的工作交流,缺乏集体劳动的凝聚力和社会互动,很难达到维权效果。

1.劳动收入的不稳定

共享经济模式下就业的劳动者工作方式多样,工作性质也存在大小差异,因此不同工作内容的薪资报酬也会产生差别。新型的报酬支付模式应运而生,给依靠网络工作平台的劳动者的收入保障带来了挑战。再加上其他未知因素的影响,使劳动者获得薪酬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另外,在共享经济平台上签约的劳动就业者大多自备生产工具,不再使用企业提供的生产工具。例如滴滴司机使用的交通运输工具,是个人的生产工具,但是这会增加劳动者的投入成本,对于交通工具在工作进程中受到的损害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维修费用,势必会增加劳动者的劳动成本。

2.职业技能培训的覆盖面小

在共享经济大背景下,对于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缺乏一套完备有效的职业技能的培训体系和具体完整的培训内容流程。现在市面上所具备的职业技能培训是针对传统用工关系来说的,政府并未针对网络平台的劳动者这一工种出台有效的职业技能培训措施,所以更应关注对于网约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共享经济平台工作的劳动者只能从事低要求低门槛的工作,一部分原因是缺乏劳动技能,缺乏专业的技能培训。由于没有规定企业平台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的义务,其缺乏为劳动者进行专业培训的积极性。对于劳动者而言,企业更像是一个提供劳务信息的中介组织。目前大多数企业平台对于平台就业者的劳动内容要求只停留在服务协议和奖惩措施的基本层面,没有专业的指导,所以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措施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3.工作安全缺乏保证

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时长在自由便捷的同时也给劳动者带来一定的风险。由于工作场所的频繁更换,导致平台企业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可靠的场所变得困难。随着共享经济平台的扩展,工作时间的自由,吸引着劳动者加入这个行业平台,增加了同行业的就业竞争压力。部分劳动者为了得到更多的薪酬会挤压个人的休息时间。无限制延长的工作时间让劳动者的个人身体健康受到威胁。另外由于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使用个人的生产工具,比如滴滴出行的专车司机,在交通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交通工具的损坏,在有关的社会保险制度没有保证到的地方,需要自行承担损失。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潜在的其他风险,因此对于共享经济企业平台的劳动者的劳动安全的保护亟须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4.缺乏劳动监管制度

目前保护劳动者权益只停留在表面,缺乏具体的保护制度。司法救济是“一根救命的稻草”,劳动者维护权益的最后只能依靠司法救济。司法资源紧缺、普通民事诉讼受理时间长,且网约工劳动权益保护涉及的主体较多,案件相对复杂,这使得审理诉讼的难度增加,时间增长,这些无疑会增加劳动者进行诉讼的成本。另外,由于缺乏具体相关的对于网约工劳动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法院很难按照现有的法律制度对劳动者劳动权益给予相应的保障。总体来说,诉讼时间长、难度增大、诉讼成本增加是共享经济企业平台劳动者寻求司法救济的三大难题。

美国法律经济学家波斯纳在《法律的经济分析》,认为“对于公平正义的分析,不能无视于其代价”,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去认识必须在尊重公平正义的前提下,重视劳动力的价值。因此对共享经济模式下劳动者权益保护也必须从正义的角度出发,在法律的视野下予以充分保护。

1.建立健全劳动法律制度

现行劳动用工政策将劳动关系作为首要标准,但在共享经济新形势下,新型的灵活劳动用工实践,却出现了多个用人单位与同一位劳动者的复杂关系。这时,劳动者被拖欠了工资找谁?遇到同工不同酬怎么办?负了工伤又该由谁承担呢?经过调研,省政协委员、河北省总工会副主席韩立群向大会提交《关于规范共享经济新型劳动用工形式的提案》。韩立群委员认为,面对蓬勃发展的新型用工模式,共享用工权益保障还需建好“顶层设计”。

建立一套完备良善的劳动法律制度,首先应该明确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基于共享经济平台劳动者合法的主体地位,设定清晰明确的新型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其次由于企业平台不同,同一平台劳动者具体的工作项目不同,所以应该针对不同情形制定相应的标准,对不同的情况区分开来,切实保障劳动者明确定位。

制定完备的法律规定,保护共享经济模式下就业者的劳动权益。既要保证劳动者在共享经济模式下自由便捷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又要保证劳动者择业后工作环境安全卫生问题。建立完备良善的社会保险制度,将社会保险与企业平台用工紧密联系在一起,确保社会福利保障的覆盖面,让劳动者工作无顾虑。

2.加强政府的引导

党的十九大提出,在共享经济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就发展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提出明确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快实施《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发改高技〔2017〕1245号),有效应对近期共享经济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

在共享经济市场,政府应该对企业平台发展加以引导,要求企业对劳动者承担适当的责任。政府的正确引导可以避免共享经济模式下企业平台的变化对于就业者的不利影响。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对于劳动者权益保护尽到责任的企业,拉近共享经济模式下企业平台与就业者的距离,有助于双方建立长久稳定的用工关系,也对市场经济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另外,政府应该加强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用工薪资按时支付的规定,要求企业不能拖欠劳动者薪酬,以及督促其保障劳动者休息时间,充分考虑劳动者在碎片化工作下的工作强度,从实质上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

3.提升平台劳动者职业技术水平

“十四五”时期,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进步对劳动者的技能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才培养培训不适应市场需求的现象进一步加剧,职业技能培训的规模质量与建设技能型社会的需求之间仍有差距。为满足社会发展需要,2021年12月,人社部等四部门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以期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建设规模宏大、质量过硬、结构合理的技能劳动者队伍。“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出台,提出将适应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发展,做到明确发展目标、优化发展环境、完善终身培训等措施。

政府应帮助社会劳动者提升职业技术,充分发挥就业服务的职能。政府部门应充分调动劳动者学习专业技能的积极性,组织号召广大网约工学习讨论交流经验,以网络平台为媒介,采用线上或者线下的方式对劳动者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劳动者的专业素养和法律维权意识。发挥一个良性的组织教育作用,对劳动者的劳动权益进行保障。

4.明确共享经济企业平台的责任

2021年9月8日,《2020天九共享集团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正式发布。这是天九共享集团发布的第二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作为一家立志引领大共享经济时代和具有独特商业模式的企业,这份报告以创新和独特的方式详细展示了天九共享集团的年度履责理念、实践与成效。

天九共享集团全球CEO戈峻认为,大共享经济时代,企业社会责任应发展到3.0+时代,这个“+”即为平台,经过平台的赋能,每一个个体、每一家企业的价值将会被无限地放大。在天九共享集团的平台上有百万的企业家,我们的责任更加重大,只有用大共享的模式去把社会资源利用好,发挥它最大的价值,才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新态势。

2021年11月 7日在上海举行的第四届进博会2021共享经济规范与发展论坛上,与会专家表示,“共享”,既是资源的共享,也是责任的共担。在专家看来,作为共享经济重要参与方,企业主体责任不可缺位,探索企业社会责任要素,强化平台经济参与者合规意识,确保合规化发展,是破题的关键。

共享经济平台作为用工方,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定劳务关系,规范用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企业平台对于劳动者的绩效考核应该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之上,通过互联网的技术手段合理监督劳动者工作进程,有效提升工作质量,以工作效率和质量作为综合考核标准,不应单一地看工作时长。对于工作能力优异的劳动者给予奖励津贴,调动平台劳动者的积极性。企业平台应该严格保障劳动者在该企业平台下工作的安全卫生,对于突发事件设定合理的救济措施。

通过研究不难发现,就我国而言,共享经济模式下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必须从目前国内共享经济模式下保护网络平台就业者的实际权利出发,分析共享经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特点。通过研究社会情况不难看出,自由便捷、碎片化的工作方式使得劳动者可以自愿选择工作内容时长,但是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权益保障风险。最后针对工作不稳定性、工作环境安全、职业技能缺乏、薪酬支付缺少保障、休息难保障的疑难问题提出创新型策略。

猜你喜欢 用工权益职业技能 通报: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84款App消费电子(2022年5期)2022-08-15“信息超市”精准破解用工“两头难”今日农业(2021年20期)2021-11-26人社部将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在线学习(2021年4期)2021-09-10如何防范村级用工管理的新风险农村财务会计(2020年7期)2020-12-24漫话权益证券市场红周刊(2020年27期)2020-07-18试析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及落实方案消费导刊(2020年19期)2020-07-12“用工难”困扰西部地区:费力气招人 干一个月走人今日农业(2019年16期)2019-01-03职业技能大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山东工业技术(2016年15期)2016-12-01广场舞“健身权益”与“休息权益”保障研究体育科技(2016年2期)2016-02-28你的权益被什么保证?家用汽车(2016年4期)2016-02-28

Tags: 劳动者   探究   权益保障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