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文秘网

首页 > 心得体会 > 学习材料 / 正文

积极加入DEPA,中国打造数字贸易新引擎

2023-05-02 19:05:12

文︱刘向东

当前,世界各国把发展数字经济作为驱动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之一。而发展数字贸易成为驱动数字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也是国际贸易及相关规则发展演化的新趋势。在这一趋势下,各国家或地区已孕育出多种版本的数字贸易规则。其中,《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是全球首份数字经济区域协定,已成为数字贸易领域高标准规则的集成典范。

DEPA由新加坡、智利、新西兰三国于2020年6月12日线上签署生效,16项主题条款具有优先达成、优先生效的“模块化”特征。韩国、中国、加拿大等均已表达加入DEPA的浓厚兴趣和积极意愿。

当前,数字治理规则正在探索中,WTO尚没有针对数字贸易的专门规则,全球缺乏统一规则,各国均在积极抢占数字贸易规则主动权,纷纷将各自主张置身于双边多边或区域贸易协定之中,促使相关规则呈现“碎片化”,“意大利面碗”现象凸显。

双边层面,美国与日本签订了《美日数字贸易协定》(2019),欧洲先后出台了《欧洲数字议程》(2010)、《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2018)。多边层面,2019年1月,由包括中国在内的76个WTO成员正式启动了电子商务谈判,随后就电子签名和验证、在线消费者保护、无纸化交易、互联网访问等相关条款取得实质性进展。区域层面,《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美加墨协定》(USMCA)等均在不同程度上涉及跨境数据自由流动、数据本地化存储、源代码保护和信息隐私安全等规则条款。

2021年10月底,中国国家领导人在国际场合正式宣布申请加入DEPA,自此开启与其成员国的沟通谈判进程。2022年8月,中国正式成立加入DEPA的工作组,与相关成员国开展实质性谈判。这一举措表明中国积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务实姿态和积极意愿。

中国将依托自身庞大的数字贸易体量,争取更大的规则商谈空间,塑造开放、安全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主动参与数字经济领域务实合作,维护和完善区域数字经济治理框架,积极推动达成各方普遍接受的规则,从而为DEPA进一步完善规则和创新发展作出中方贡献。

积极推动加入DEPA,符合中国加快发展数字贸易的内在要求。多年来,中国高度重视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发展,并致力于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字中国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

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创新最活跃、增长最迅速、影响最广泛的行业,在某些领域或赛道上已领跑全球,并成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版图中的重要拼图,也将为中国构建双循环互促的新发展格局提供重要支撑。

截至2021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39.8%,数字服务贸易达到2.33万亿元,近5年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增长了近10倍,电商交易额、移动支付交易规模位居全球第一。积极推动加入DEPA进程,有助于抓住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加快发展数字贸易,打造建设贸易强国的“新引擎”。

2022年11月1日,工作人员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5G云代驾的操控室内远程监控、操控无人车。

积极推动加入DEPA,是中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表现。中国始终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正着力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这表明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开放的层次只会越来越深。数字经济具有开放互联的天然基因。发展数字贸易要秉持互联网思维,助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

发展数字贸易还迫切要求加快推动数字贸易领域的制度型开放,重点在跨境数据流动、存储本地化、知识产权、网络安全等方面形成具有国际共识的规则。可以说,积极加入DEPA将成为统筹推动商品要素流动型开放和制度型开放的重要举措之一。

积极推动加入DEPA,成为中国参与数字贸易治理的关键抓手。中国正在利用自贸试验区等开放平台,率先开展跨境数据自由流动先行先试,尝试推动与DEPA高标准规则兼容对接,探索数字贸易国际合作新机制。

中国始终高度重视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开展数字贸易治理要体现数据自由流动与数据安全目标之间的平衡,即要求以《全球数据安全倡议》为基础,构建数据安全合规有序跨境流通机制。

当前,中国积极参与数据流动、数据安全、认证评估、数字货币等国际规则、标准等制定,将帮助建立健全国际国内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借鉴DEPA的规则模块,中国可充分利用RCEP等区域经贸制度安排,建立起规则相通、标准相容的一体化数字贸易市场。同时,中国与东盟正在打造更加紧密的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扩展与东盟在电子商务等新兴数字领域的互利合作,发展跨境电商、智慧物流等新业态新模式,深化数字互联互通和数字转型合作。

链接>>>

什么是DEPA?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igital Economy Partnership Agreement,DEPA)由新加坡、智利、新西兰三国于2020年6月12日线上签署,是旨在加强三国间数字贸易合作并建立相关规范的数字贸易协定。

2021年11月1日,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致信新西兰贸易与出口增长部长奥康纳,代表中方向《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保存方新西兰正式提出申请加入DEPA。11月4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以视频方式出席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习近平强调,中国将深度参与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国际合作,积极推进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2022年8月18日,中国加入DEPA工作组正式成立,全面推进中国加入DEPA的谈判。

猜你喜欢伙伴关系数据安全规则撑竿跳规则的制定小猕猴智力画刊(2022年3期)2022-03-29数独的规则和演变数学小灵通(1-2年级)(2021年4期)2021-06-09云计算中基于用户隐私的数据安全保护方法电子制作(2019年14期)2019-08-20Palabras claves de China今日中国·西班牙文版(2019年10期)2019-01-14建立激励相容机制保护数据安全当代贵州(2018年21期)2018-08-29让规则不规则Coco薇(2017年11期)2018-01-03大数据云计算环境下的数据安全电子制作(2017年20期)2017-04-26TPP反腐败规则对我国的启示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9期)2017-01-15《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的专利条款研究知识产权(2016年1期)2016-12-01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国有企业透明度规则武大国际法评论(2016年2期)2016-06-01

Tags: 中国   数字   引擎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