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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科背景下卓越法治人才法学专业课程体系构建——以铜陵学院为例

2023-05-04 10:00:14

倪 明,赵建国

(铜陵学院,安徽 铜陵 244000)

为培养创新思维、扩展知识,美国希拉姆学院最早提出“新文科”概念,该学院将新技术融入传统文科专业,在培养方案中增加综合性、跨学科的课程计划。2018年,为建成高等教育强国,教育部提出“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版,中国“新文科”建设开始。“新文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必然要求,以交叉融合、继承创新、协同共享为主要途径,是对全球新科技革命、新经济发展的积极回应,传统文科的更新升级应该注重多学科交叉与深度融合。传统文科侧重学科导向,“新文科”建设应以需求为导向,注重学科交叉融合。“新文科”为应用型本科高校卓越法治人才法学专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我校是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的发起单位,卓越法治人才法学专业应该契合新文科建设要求,注重法学实践能力的培养。[1]

建国七十多年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绩斐然。早在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就已经形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详细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内涵和改革举措。为加强集中统一领导,我党组建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20年,中国共产党首次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习近平法治思想确定为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截止2022年上半年,制定修改法律法规730余件,现行有效法律292件,现行有效行政法规598件。当前,法治专门队伍不断革命化、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律师、司法鉴定人、公证员、仲裁员和人民调解员等服务队伍不断发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法学理论研究、法学教育进一步加强。

目前我国设有法学专业的高校有六百多所,法学教育面临一定危机。法学专业之所以面临“红牌警告”困境,原因诸多。法学专业课程体系设置不合理就是原因之一。法学教育发展之初,学术能力的培养强于职业技能培养。作为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法学专业当然有其自身理论逻辑。然而,法学专业跟国家法治实践息息相关。法学专业应该注重学生法学实践能力和素质的养成。2012年,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深化法学专业改革,提升法学专业人才质量,中共中央政法委、教育部提出卓越法律人才国家战略计划。2018年,中共中央政法委、教育部进一步提出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该计划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人才智力保障。[2]

铜陵学院法学院一直积极改革,做有益尝试。我校法学专业是安徽省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也是安徽省“六卓越、一拔尖”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安徽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安徽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我校法学专业办学渊源可追溯至1994年经济法专科专业。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新增法学本科专业。自2005年招生以来,根据法学专业发展和法律实务行业的需求变化,不断改革与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模式。近年,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效果显著,学生获得全国财经高校法律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安徽省大学生模拟法庭大赛冠军、安徽省大学生未来律师辩论赛一等奖等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奖项100多项,获批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100多项。近年,学生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超过40%,学生升学率近15%。

卓越法治人才法学专业课程体系是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载体。法学课程体系涵盖教学模式、课程建设、质量评价和专业发展等核心主题。课程体系的合理设置关系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质量与标准。法学院课程体系的动态更新有助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我校应用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以“三全育人”为依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当前,国内高校法学院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课程体系呈现同质化趋势,不利于差异化竞争。同样,我校卓越法治人才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仍然存在改革空间。

(一)课程体系应用型契合度不够

法学院毕业生对口就业岗位主要有三个领域:法学教师与研究人员;
立法工作者;
法律实务工作。法律实务岗位主要包括公安人员、检察官、法官、司法工作人员、律师、企业法务等等。[3]经济社会的变革与发展,技术迭代升级与创新,使得法律实务工作环境不断变化。作为地方性高校,铜陵学院法学院毕业生主要就业领域就是法律实务岗位。我校法学院学生应该在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基础上,侧重运用法律分析和解决社会纠纷能力的培养。

铜陵学院坚持走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之路。今年,学校成立“铜业学院”专班,积极推动“铜业学院”建设。我校积极响应铜陵市政府倡议的“铜业学院”建设,是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的新抓手。不论是“铜业学院”建设,还是其他校企合作、校地合作措施,均彰显我校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智慧。法学院应该主动靠拢,为“铜业学院”建设贡献法律智慧。原法学专业(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方案中法学实务课程以及法学实践课程占比不高。法学院每年有很多毕业生留铜进入公、检、法、司、律等实务部门工作。截至今日,甚至有的实务部门法学院毕业生占比超过一半。法学院应该重视学生法律方法与思维的培养,[4]尤其应该增强学生的基础实践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

(二)课程体系特色不明显

铜陵学院法学院法学专业曾经有三个方向,即法学专业 (卓越法治人才)、法学专业 (民商法方向)、法学专业(法务会计方向)。原法学专业(卓越法治人才班)虽集合了全院最优秀师资和资源,但在课程体系方面和其他法学专业对比度不高,特色不明显。

其中,法学专业(法务会计方向)人才属于复合型,既具备会计学专业基础知识,又具备法学专业基础知识法学专业(民商法方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精通我国民商事法律,能够在国家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仲裁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涉外机构等从事各类法律实务的应用型高水平法治人才。原法学专业(卓越法律人才班)属于安徽省“六卓越、一拔尖”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安徽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法学院对该专业资源倾斜,该专业授课团队基本由教授、副教授、博士等高水平师资组成。且该专业的录取数据在全校各专业中名列前茅,一志愿填报率超300%。然而,原法学专业(卓越法律人才班)和法学专业(民商法方向)对比,存在特色不明显的问题。

(三)课程体系结构不完善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要求,法学专业核心课程设置采取10+x模式。其中,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法律职业伦理为专业核心课程。改革前,铜陵学院法学(卓越法治人才)专业主干课程主要有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宪法学、法理学、法律职业伦理、中国法律史、民法学总论与实务、民法学分论与实务、刑法学总论与实务、刑法学总论与实务、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法律演讲与辩论、公司法、法律文书、合同法、模拟法庭、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公证与律师制度等。

法律是社会规则中最重要的部分,学习法律的根本目的在于运用法律解决社会纠纷。法学专业具有很强的实践性。[5]以教学功能为标准,卓越法治人才法学专业课程体系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课程:法学理论课程、法学实务课程以及法学实践课程。铜陵学院法学(卓越法治人才)原专业主干课程计划中法学实务课程和法学实践课程有进一步增加的空间。目前课程结构中,法学理论课程占比非常大。当前课程体系设置中,选修课程很多跟法学专业相关性很低。学生只能按照学校要求的既定课程修满学分,很难根据自己的兴趣方向选择适合自己职业规划的课程。

新文科背景下卓越法治人才法学专业课程体系应该具备鲜明的时代特色、完整的知识结构、丰富的选择空间和适度的学分要求等特点。我校卓越法治人才法学专业课程体系改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课程体系改革应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法治人才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关系到法治领域人才的数量和质量。法治人才培养的主阵地是高校,法学院承担重要使命。铜陵学院法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铜陵学院法学院卓越法治人才法学专业课程体系应该以新时代法治人才成长规律和法治建设规律为指引,不断深化改革,为地方政府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提供智力支持。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法学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铜陵学院法学院源自学校1994年开设的经济法专业,始终坚持“德法并重、内外兼修”的院训。我院院训与总书记对法学教育的要求高度契合。法学教育应该系统培养学生的法学素养、道德素养和政治素养。育人是法治人才培养的前提。我院法学教育和研究应该重视中华法系传统精华,弘扬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课程体系应该从我国的国情和安徽省的省情出发,发掘本地优秀传统法律因素。课程体系执行过程中应该坚持法学专业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融合路径。铜陵学院法学院应该“德法并重、内外兼修”,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

(二)课程体系改革应该坚持应用型目标

铜陵学院卓越法治人才法学专业课程体系改革应该坚持应用型目标。铜陵学院始终坚持应用型高校办学路径,积极探索“三位一体”教学改革(实践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社会责任教育)。2008年,学校发起创立了 “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 (行知联盟)”。学校是安徽省首批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2015年获批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单位。

应用型教育可以借鉴高职高专专业设置的指导思想,以技能培养、岗位、行业为中心灵活设置专业,灵活调整法学专业课程体系,培养工作能力与知识、技术紧密结合的高层次人才。应用型人才应该兼具知识型和应用型特征。应用型人才既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能够熟练运用法学知识处理社会纠纷。有别于学术型人才,应用型人才侧重于对实际问题的解决能力培养。当然,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实现是以专业基础理论学习为基础。知识运用和业务技能的提升才是最终目标,尤其是具体问题的解决和创造能力。

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主要涉及法学实务课程、法学实践课程。法学院应该逐步增加两类课程的比重。例如,培养法律方法与思维目标的“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法律逻辑”等课程;
培养法学基础实践能力目标的“法律文书写作”、“专业文献检索”、“证据调查”、“法律语言”、“法学研究与论文写作”等课程;
培养法学综合实践能力目标的“模拟法庭”、“民法案例研习”、“刑法案例研习”、“行政法案例研习”、“知识产权法案例研习”、“劳动法案例研习”、“民法实务”、“行政法实务”、“民事诉讼实务”“刑法实务”等。

(三)课程体系改革应该充分利用我校优势专业资源

铜陵学院卓越法治人才法学专业课程体系改革可以充分利用我校优势专业资源。铜陵学院是一所财经特色鲜明,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地方本科高校。[6]目前,学校拥有4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广告学),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财务管理)、2个国家级一流课程(会计学基础、大学生创业基础),3个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这些优势专业资源可以辐射铜陵学院卓越法治人才法学专业的发展。法学院卓越法治人才法学专业课程体系改革,可以吸收学校优势课程资源,打造属于我校的地方特色。

如前文所述,原法学专业(卓越法治人才班)和法学专业(民商法方向)对比特色不明显。铜陵学院法学院凝练优秀法学师资,同时充分借用我校优势专业资源,着力打造法学专业(卓越法治人才)的复合型、创新型特色。铜陵学院会计专业属于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铜陵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属于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为充分利用我校会计等专业师资,法学(卓越法治人才)专业以培养“法学+会计学”复合型、创新型法治人才为目标。经过改革,铜陵学院法学专业招生设置两个方向,即卓越法治人才和民商法两个方向。原法学专业(法务会计方向)不单独设置招生方向。改革后的法学(卓越法治人才)专业,在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基础上,还需要学习法务会计、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等会计学理论知识。法学(卓越法治人才)专业复合型、创新型法治人才需要同时具备法律、会计、审计等职业技能。

“新文科”强调在传统文科专业基础上,注重多专业交叉与深度融合。改革后的法学(卓越法治人才)专业充分利用了我校优势专业资源,法学(卓越法治人才)专业借助会计学、财务管理等优势专业资源,塑造了属于我校的特色。法学(卓越法治人才)专业课程体系构建将以国家政法机关、审计、税务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的需求为指引。

(四)课程体系改革应该重视学业导师制,指导学生课程和学业规划

本科生学业导师制起源于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早在2005年,教育部曾发文鼓励高校为学生提供个性化、优质服务,有条件的高校要积极探索学业导师制。2019年,教育部再度发文,提出高校要建立健全学业导师制。2021年,河南省教育厅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先后出台相应的试点建设方案,鼓励高校探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我们常见的导师主要有班级导师、学业导师、生活导师等。班级导师就是传统的辅导员岗位。学业导师的任务主要是辅导学生的学习和科研项目等。生活导师主要是引导学生健康生活,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规律,一般以高年级学生担任为主。

法学院法学(卓越法治人才)专业学生每年有大量机会参与国家版权征文比赛、全国法科学生写作大赛、法律职业技能大赛、国家以及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安徽省版权征文比赛、安徽省大学生未来律师辩论赛、安徽省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铜陵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等学科竞赛和学科训练项目。在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下,也曾经取得过一些成绩。以往的备赛模式主要采取集中式。学业导师制可以更好的实现学科竞赛备赛常态化。为优秀参赛选手培育、选拔和学生的课程学习蓄力。

在铜陵学院法学(卓越法治人才)专业等法学班级建立学业导师制,指导学生学业规划和常态化实习。原法学(卓越法治人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学生实习以毕业实习为主,学生毕业前集中安排实习任务。新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将实习任务拓展为学生毕业实习任务和常态化学期实习任务,以期获得更好的实习效果。常态化学期实习任务需要指导教师,因此法学院自2021级学生开始实行学业导师制。学业导师制可以充分发挥专业教师的专业能力,指导学生学业规划,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五)课程体系改革应该优化法学实务课程和法学实践课程结构

以教学功能为标准,卓越法治人才法学专业课程体系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课程:法学理论课程、法学实务课程以及法学实践课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学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法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的重要问题。法学基础知识当然是学生法治素养主要组成,然而法学实践教学可以锻炼学生法律思维。长期以来,学校和社会之间存在一种无形壁垒。实践领域有许多优质的教学资源,实践教学可以更好地发挥实务部门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课程体系设计应该重视法学实务课程和法学实践课程的设计,扩大实践比例。法学实务课程和法学实践课程的设计中可以邀请法治实务部门人员全程参与。铜陵学院法学院卓越法治人才课程体系应该充分挖掘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生动案例和实践经验。

铜陵学院一直尝试构建高校教师和法律实务专家之间的双向交流机制,法学院具有律师或司法资格教师20人,具有法院、检察院等法律实务部门工作背景的教师10余人,具有实务经验的双能型教师占比不低。为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法学实务课程和法学实践课程在教学中可以灵活引入实务专家“现身说法”。在这方面,法学院学生在备战安徽省大学生模拟法庭大赛、安徽省大学生未来律师辩论赛等赛事过程中均做了一些有益探索,曾分别取得冠军和一等奖的好成绩。赛事备战过程中,指导教师曾经多次邀请安徽省律师辩论赛获奖选手和检察院、法院、律师行业精英现场教学。囿于事务繁忙,要求某位实务专家全程参加指导往往不现实。以校内指导教师为主,实务专家接力式、专场式指导效果明显。

目前,法学院在校内建有现代化的数字智慧模拟法庭、铜陵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铜陵学院工作站;
在校外建有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铜陵市人民检察院、铜陵市司法局、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北京蓝鹏(合肥)律师事务所、安徽铜鼎律师事务所、安徽通闻律师事务所、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安徽创元律师事务所、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等20余个实习与就业基地。这些实习和就业基地从业人员本身就是优秀的实务专家。一方面,实务专家有分享实务经验的“冲动”和能力;
另一方面,实务专家工作繁忙,很难从头到尾承担某一门课程的完整教学任务。因此,我们可以在法学实务课程和法学实践课程中灵活引入实务专家“现身说法”。

新文科背景下卓越法治人才法学专业课程体系改革是一项可持续工程,任重而道远。铜陵学院卓越法治人才法学专业课程体系改革初见成效,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在很多方面仍然存在一定问题。因此,我校卓越法治人才法学专业课程体系应该在总结以往质量工程项目积累的优势基础上,充分调研,进一步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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