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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信托公司的机遇分析与挑战探讨

2023-05-11 19:50:12

张英伦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富中心

(一)开展绿色信托业务的政策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多次提出,要发展好绿色环保产业,推动包括绿色环保产业在内的新经济产业集群的发展,构建新的经济增长引擎并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021年在全国两会上首次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概念,其提出背景是根据2015年签署的《巴黎气候协定》的相关公约。协定中不再设定一个固定的减少各国碳排放数量的标准,而是各签署国家根据自身实际发展情况决定节能减排的贡献数量。在这个政策背景下,我国信托公司的固有业务种类基本围绕资本市场、投资市场以及各类金融市场开展,而绿色金融业务属于当下的经济热点领域,并且绿色金融业务与当前国家的政策方向、供给侧改革以及产业政策调整有着紧密的关系;
结合监管部门关于信托业务三分类的新版通知要求,将传统投资类信托业务、融资类信托业务、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的功能分类方法重新转变为资产管理信托业务、资产服务信托业务、公益与慈善信托业务的分类方案。因此,基于“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下的所有相关产业都面临着调整和重塑的局面,这对于信托公司创新业务种类、发展绿色信托业务、划分绿色信托业务分类的试行起到了政策引领和市场引领作用,有利于信托业和信托公司根据经济大势研判转型方向,发挥好信托的制度优势。

(二)绿色信托业务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绿色信托业务经过信托业不断的研究和实践,绿色信托业务规模呈稳定增长的发展态势。绿色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通过开展与绿色环保产业主体合作的信托贷款、股权投资、ABS、产业基金等多种类、多方式,旨在支持服务相关绿色产业和市场主体的创新型信托金融服务。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统计,截止2020年末,全行业绿色信托存续资产规模为 3 592.82 亿元,同比增长 7.1%,新增资产规模为 1 199.93 亿元;
存续项目数量为 888 个,同比增长 6.73%,新增项目数量360个①。从信托资金投向看,清洁能源产业与基础设施升级产业共占据了一半以上的投资份额,其次分别是节能环保产业、生态环境产业、清洁生产产业以及绿色服务产业。增长的数据和资金的投向清晰地表明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绿色信托业务的规模快速增长正在成为信托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实体经济、相应国家政策等方面最直接的证据,正在逐步成为我国绿色金融业务板块中日益重要的构成因素。

(三)新规下的绿色信托业务分类

按照银保监会信托部最新的信托“三分类”的规定,信托公司当前的存量业务将逐步按照新的管理办法进行归类,并设置了五年左右的过渡期,而绿色信托业务所涉及的产业以及投融资方式也即将按照新的管理办法进行划分。因此,绿色信托作为重要的业务种类与信托公司原有的业务有着紧密的关联,特别是“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景下,信托公司正面临业务发展转型的局面,一方面要在此次业务分类的五年窗口调整期内抓紧做好绿色信托业务的重新设计并调整业务的种类以实现盈利的目标,为信托公司的持续盈利和有序运营提供产品保障;
另一方面要根据绿色信托业务的特点做好风险研判和市场调研,对下一步信托公司继续拓展绿色信托市场的范围以及提高项目利润规模的增长具有重要影响。

(一)相关配套政策尚未成熟

当前信托公司开发绿色信托业务虽然在规模上逐年递增,产品种类日趋丰富,市场经济主体对于绿色信托业务的需求也与日剧增。但可以看到的是,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对于绿色系托业务的相关扶持政策尚处在探索期,已经出台的相关文件比如2019年信托业协会制订的《绿色信托指引》中对于实际业务操作中的许多技术细节并未提及,也没有对具体政策的细化进行进一步规定。另外,在以往的金融业务实践经验中,全新的业务种类以及运营主体在与政府配套政策上的合作规范也值得注意。根据新能源汽车政府补贴的经验看,蓝海市场对于金融投资者和金融机构都极具吸引力,政府初期的补贴政策旨在培育和引导市场做出选择从而达到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在经过了多年的政府补贴以及金融相关扶持政策后,当前市场也隐含了许多风险,许多企业在得到了政策支持后并未投入到技术研发与产品升级中,而是使用所谓“互联网思维”大打价格战,忽视了市场对于新能源技术的更新需求,急于利用价补贴抢占市场,最终在市场的正确选择下退出了市场竞争,产生了一定的金融与市场风险。

(二)绿色信托基础资产认定难度高

绿色信托业务得内容和形式较为新颖,在业务的细节和具体开展层面需要落实的信息较多。绿色信托业务与原有的信托业务在内容和业务开展方案以及相关标准文件方面还存在许多不明确的因素,特别是对绿色基础资产的认定难度较大,不能将资产与现有的信托业务整合在一起。一方面不能清晰地认定绿色资产,导致展业方向性不明确;
另一方面制约了监管部门认定信托公司绿色业务的拓展监管,影响了实施具体效果,不利于绿色信托业务的高质量推进。

(三)持有绿色基础资产的主体分散

目前信托公司在绿色业务开展过程中,除了存在绿色基础资产认定难度高的问题,绿色基础资产的主体分散也是影响绿色业务开展质量的重要问题。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信托公司开展的绿色信托业务同时也是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诉求,如何盘活绿色资产,发挥绿色资产的价值优势,保证绿色资产保值增值,最终达到提高绿色业务效益的目的。绿色资产的运营市场主体较为分散增加了绿色业务的服务工作量,导致了信托公司的业务开展难度倍增,不利于信托公司业务拓展,开展效率降低。所以,如何在现有局面下开展绿色业务,如何做好绿色基础资产主体的划分,已经成为影响信托公司绿色业务开展效果的重要因素。

(四)绿色信托业务仍以间接融资为主

非标业务融资是信托公司的主要特色业务,在融资方面难度低,符合融资标准的业务往往能够获得融资审批。绿色信托业务基于其资产属性特点及其风险特点,在融资过程中主要也以间接融资为主。间接融资会导致融资的难度增加,融资额度少影响了绿色信托业务的开展,导致因缺乏配套资金或者融资额度低增加业务的开展难度。绿色信托业务之所以存在间接融资的问题,与信托公司的业务设计和风险控制以及业务开展方式有直接的关系。如果绿色信托业务开展标准和风控标准不调整,那么其间接融资的问题依然无法解决,信托公司在业务流程设计方面面临较大的压力。

(一)完善政府相关政策指引

国家和金融监管部门应尽快根据当前绿色金融市场各类业务的实践经验,总结出台更为精准、更为有效的绿色金融发展纲要。一是将绿色信托业务纳入统一标准的监管范畴,积极推进各类基础条款的细化与认定;
二是要建立评估机制,对信托公司开展绿色信托业务进行数量统计,全过程动态监管绿色信托业务开展情况;
三是进行事后评价,对完成较好的信托公司给予一定的政策鼓励,正向引导信托业积极开展绿色信托业务。此外,绿色信托业务的政策也要遵循未来的行业发展导向,适时修订落后的行业标准以及监管指标等。

(二)做好绿色信托基础资产认定

信托公司在绿色信托业务开展过程中不但要明确业务的重要性和业务的侧重点,同时还要对绿色基础资产的认定引起足够的重视,按照绿色基础资产的属性、特点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相关要求制定信托公司自有的认定标准。一是对绿色基础资产的来源、规模、属性以及绿色基础资产的盈利能力和保值增值功能作出认定,提高认定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二是要保证在认定过程中做到依据清晰,认定标准具有代表性,并且在具体认定环节具备良好的推广功能,使绿色基础资产在认定方面降低难度提高认定效果;
三是要将绿色信托业务基础资产的认定与现有的标准和信托公司的业务内容有动态的关联,在认定环节既要保证认定的方式和认定的手段及内容达到科学性、准确性要求。所以,做好绿色资产的认定关系到绿色信托业务资产的投资、融资以及业务方案的制定,在具体操作环节需要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以及绿色基础资产的认定情况做好落实。

(三)做好绿色信托基础资产主体进行分类

绿色基础资产的分类关系到绿色业务的开展情况以及绿色业务在信托公司是否能够按要求获得融资。基于绿色基础资产的属性和特点以及绿色基础资产在融资过程中的特点,对资产的主体进一步明确并掌握绿色基础资产的属性及要求,通过属性的认定类别的划分以及资产规模的统计,为下一步的融资工作奠定基础,使绿色资产主体在分类方面更加清晰,并在不同的维度以及融资环境具备更强的优势。鉴于信托公司的特点以及信托公司在业务开展中的规范程度和融资标准及风控要求,资产主体分类和认定环节既要遵照信托公司的相关标准执行,同时也要按照信托公司的具体情况和信托公司的运营方式做好调整,使信托公司在业务标准制定和调整方面具备较高的灵活度,根据绿色业务的特点以及绿色基础资产的具体情况做好分类标准的设计。

(四)增加直接融资的绿色信托业务

根据监管部门对于信托“三分类”的分类要求,进一步督促信托公司压降融资类信托业务,加大对资产服务类信托业务的转化力度,是发展绿色信托业务产品的大方向。一是需要在业务准入标准以及绿色信托业务的类别划分方面予以调整,通过增加直接融资的绿色信托业务符合融资要求。二是从融资标准、融资要求、融资风控等内容和细节入手,增加绿色信托业务的直接融资比例,保证信托公司能够在业务开展中具备更强的优势和特点。三是按照业务的种类分工的要求以及业务开展的具体形式整合现有的资源,围绕绿色金融产品的内容和融资目标重新梳理融资流程,在符合风控要求的前提下做好风控工作,使所有融资行为能够在具体信息中既达到融资要求,同时也达到风控要求,提高融资效果。由此可见,通过对信托公司业务的分类分析以及现有业务内容的整合,最大程度地推动绿色业务的有效开展,为信托公司绿色业务的开展扫清障碍。

本文通过对当前政策与监管条件下,信托公司现有绿色信托业务的分析,长期来看绿色信托业务是响应国家高水平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重要板块之一,在引领环保高技术领域的发展和带动高质量绿色产业发展方面具有前瞻性,未来大有可为。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政府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应尽快出台更细化、更精准的政策指引和行业标准;
而信托公司则应积极开展绿色信托业务并调整业务流程,通过做好绿色基础资产的认定,对绿色资产市场主体进行分类以及增加直接融资的绿色信托业务等措施,保证信托公司在绿色信托业务以及其他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方面具备独特的优势,实现信托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和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要求。■

注释:

①中国信托业协会.2020-2021中国信托业协会社会责任报告,http://www.xtxh.net/xtxh/u/cms/www/202111/19084450kt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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