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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5篇

2023-05-12 14:55:02

篇一: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基层行政执法中面临的困难与建议

  基层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前沿阵地,处在工商监管职能的第一线,是整个工商工作的基础与基石。基层的行政执法形象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基层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与低、好与坏,直接体现工商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近年来,我们在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政执法的工作中,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为规范市场和促进经济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由于执法环境、监管模式和执法人员的素质等方面的原因,距科学发展观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基层监管执法中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影响着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发挥,需加以重视和解决。

  一、基层行政执法面临的困难

  1、执法力量薄弱。一是基层大多处于农村,监管的点多、面广、线长,监管执法的任务繁重;二是普遍存在着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人员老化、短缺,断代的现象比较严重;三是由收费型还没有真正转变到监管执法型上来,较强的执法意识没有形成。观念的转变不是一蹴而就的,至少需要三到五年的时间,根据目前的情况看,从2003年后,陆续新考进的大专本科生公务员已成为行政执法的中坚力量,正是他们没有受到收费意识的影响,学习接受执法的知识,掌握执法的技巧较快,改变了过去老带新的倒置;四是在基层工作的执法人员,缺乏高质量的培训提高,外出参观考察学习,扩大视野,发现新案源的机会少,缺乏相互交流的机会;五是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执法技巧、相关知识和理论水平、法律、法理存在着不足;六是重罚轻纠。只注意对当事人的罚款,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却重视不够。对法律规定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不领会,在处罚决定书中处罚条款往往只有罚款一项,不适用警告、责令改正、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七是重实体,轻程序。认为程序问题是工作的方法与步骤问题,只要把实体整扎实、程序无所谓;还有的认为,即使程序有问题,也不影响案件的定性与处罚。但许多行政处罚的案件被诉到人民法院后,不是因为实体有问题,往往是因为程序不合法而被撤销,致使执法能力提高缓慢。

  2、执法干扰过大。良好的执法环境,能有力地推进各项执法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行政效率;恶劣的执法环境,则会使工作举步维艰,难以开展。

  一是外部的干扰。首先有的地方领导把服务与监管对立起来。现在地方各级政府都提出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提出建设服务型工商。但对其服务型的理解却不够全面,把服务与监管对立起来,认为服务就是放宽政策,降低门槛,减少条件;就是要少检查、不检查,违法违规少罚款、不罚款。使工商履行职能职责出现了偏差,强调了放宽准入,忽视了条件和程序的把关,强调了为企业服务,忽视了对企业的监管,强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忽视了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营造。致使工作有时出现了缺位、错位的现象。其次是各级政府

  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一心一意谋发展,采取各种措施,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投资,这些都是完全正确的。但在个别的操作过程中,不少地方把支持发展与公平公正执法对立起来,认为我们对企业的例行检查,对违法企业依法实施的行政处罚,影响了投资人的积极性,影响了投资环境。致使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对行政执法的态度爱昧,支持的力度不够,甚至出现个别地方官员打着改善投资环境的幌子,毫无原则地“打招呼”干扰了行政执法。一查到大型一点的企业,政府就出面“打招呼”,致使违法不能纠,可一出本地就被查处,甚至被罚款的额度还不小,我有个话丑理端的比喻:就如同自家的孩子没教育好,出门就挨外人的打一样。因此就出现“首犯不罚”,甚至规定不得到企业进行检查,更有甚者,一位人大代表也能无视法律的授权,提出“取消个体营业执照登记”,对发展个体经济有利的“无政府主义”提案。再者就是地方各界对工商的职能了解不够全面,有相当一部分人还只停留在“打假”的这一层面上。还有就是少数地方黑势力对执法人员及其家属的威胁干扰。以上这些外部的因素,使行政执法受到一定的干扰,有时也挫伤了执法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内部的干扰。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第一是“权大于法”、“情大于法”的干扰。诚然,这里边还包含着所站角度不同;社会各方面的压力不一样;有时还出于部门自身利益的考虑等;第二是上级机关的;第三是同级、同仁、同事的。在经济社会的环境下,在人们的法制意识还不强,法制社会还不完善的今天,要想杜绝“说情”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基层执法人员给说情做了个分类:最错位的说情,是无视法律法规的尊严,无视工商职能的存在,无原则的说情;最厌恶的说情,是不讲实话,反找办案人员在执法中程序、证据等方面的遗漏,想以此推翻此案的做法;最没有水平的说情,是假冒伪劣都敢说情;最理解的说情,是按法律法规,体现其职能请求从轻处罚的说情。不过我还要说一句,无论是那类说情,我们执法人员都应该感到心慰,你所办的案子是正确的,否则怎么有说情呢?

  3、执法装备落后。一是部分县和工商所尚未达到人手一台微机;大多数县(区)的经检队、市场巡查队都未配备手提电脑,更谈不上无线上网装置了,不便于执法中查找资料和法律法规的适用准确。二是经济检查大队的摄、录、照设备还未配备齐全。三是基层执法的车辆装备落后。近几年各地加大了对执法车辆的配备,但大多都性能较差,要么配备的时间已超期服役,要么就是市、县两级机关的换代装备,影响了执法的效率。

  4、执法的成本偏高。一是商品质量案件,检测费用的成本较高。如:成品油、食品、机电产品等,而基层执法部门恰恰又查办不少商品质量的案件,有的检测的费用远远超过了案值,挤占了不少的工作经费,影响其他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打击传销的工作。我们都很清楚,这项执法是只有社会效益,而无经济效益的执法。有时甚至要部门贴钱给要求返乡的传销人员路费。根据《禁止传销条例》我们不难看出:打击传销是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实施。即是说不光工商,还应有公安等部门,遣反传销人员应是民政部门的职责。三是在开展一些

  专项整治中,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也比较大,基层不堪重负。四是基层监管执法的点多面广线长,增大了差旅费、办公用品等方面的费用,往往要付出很大的执法成本。

  5、执法手段薄弱。(这个问题是法律层面上的,但彼人不得不提出来,供大家参与、呼吁)一是强制手段有限。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却无权冻结银行帐户;查处商品质量案件,打击假冒伪劣,却对运输假冒伪劣商品无上路检查权;打击传销却无法对传销骨干人员进行人身自由限制。二是工商部门的有些法律滞后。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堪称工商行政管理的一部大法,由于国内外经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实际的执法中却发现原来大法所概括的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也难以涵盖不断发展的情况。现在至少有三个方面的问题明显:(1)主体不够明确,执法效果不佳。现在又出现了很多主体分支:如银监委、保监委、证监委、电信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不知如何做到公平、公正?(2)与其他法律有冲突,内容滞后。(3)执法手段不足,行政措施不力等缺陷。三是已被废止的《打把条例》已经有些年了,“市场管理条例”迟迟不能出台,在市场监管中查处的走私物品,只能牵强地套上“来历不明的产品”。还有《工商所条例》的修改完善也迟迟不能出台,致使各地对工商所授权不一致,不统一,五花八门。四是对授予的强制手段限制太多,时间太短,不利于案件的调查处理。其他的工商行政管理法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这里就不详细列举。市场和社会都需要“良法”,监管五光十色市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更需要“良法”。

  二、改善基层监管执法困难的建议

  1、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夯实依法行政基础。行政执法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首先必须提高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加强培训学习。加强培训学习是提高素质的必须途径。培训的方式方法很多,江油就分期分批地组织开展了与法院系统的工作研讨;直属分局和安县局就组织了外出学习考察,开阔眼界,发现新案源,很多县局在区域范围都不时进行相互走访;三台局就实行的是季度案件交流活动;有的单位还请进来传金送宝;疑难案件请法院汇审,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交叉案件评查等培训学习活动,都是提高执法能力的途径。二是执法队伍要配强。要把那些敬业精神强、思想好、素质高、业务精、善于学的同志用在刀刃上。三是要不断培养教育执法人员爱岗敬业的精神,这是一个精神状态问题,没有对工商事业的追求和热爱,没有好的精神状态,就不可能有较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使之成为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专一行的行家里手。四是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没有责任就没有效能。每个执法人员都有一定的权力和责任,只有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才会有好的效果。

  2、努力改善执法环境,形成内和外顺的执法氛围。一是加大对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公安、技监、检察、卫生、审计、新闻等部门加强沟通与配合协调,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良好的政务环境;三是教育干部职工增强法律的意识,依法讲情。要做到讲亲情不

  能错位,讲友情不能变位。四是改变一些执法的方式。如:队所联动,所所联合,请上级机关督察督办等方式规避一些说情的现象。五是加强与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行政审判庭的联系与沟通,不要临时抱“佛脚”。

  3、加大对基层的投入。一是配强、配齐基层的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在今后新招公务员的条件上,要适当注重法律、计算机、财会、文秘和商品检验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二是加大对基层现代办公用品、设备的投入,重点是解决较好的交通工具、计算机、手提电脑、摄、照、录设备的配置与更新。三是基层要整合执法资源。按老百姓赶集的时间习惯,可将执法组、巡查组和个体私营登记一并前往,到时各司其责,可减少交通工具的运用。四是要给行政执法较好的激励政策,制定政策要考虑到基层,要尽量往基层倾斜。好的政策才能给人以激励、鼓劲。

  4、尽快修订和完善工商部门的法律,为基层行政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这是国家工商总局的事,在此我就不多说。

  行政执法是一项工程的话,那就是一把手工程,即行政执法关键在各级领导重视,特别是在“两费”停收和省垂直机制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

篇二: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公安民警积极性不高的表现、原因及对策

  (2011-07-109: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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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

  杂谈

  信息来源:太子河公安分局

  责任编辑:高福鑫

  发布时间:

  2011年

  月

  日

  17:26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

  伍,首先必须充分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为期五年的“三基”

  工程建设后,积极性不搞的问题仍没根本解决,在此,笔者结合基

  层公安工作,总结了公安民警工作积极性不高的几种主要表现,对

  其原因作简要分析,并就对策作初步探讨。

  一、当前公安民警工作积极性不高的主要表现

  当前公安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民警的普遍积极性较高,但也确

  实存在着一些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其主要表现如下:

  (一)职业认同感降低。社会思想观念的变化,使民警思维产

  生偏差并且淡化了奉献意识。部分民警思维方式上存在片面性,不

  能正确看待当地公安事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对基层公安工作中出现

  的一些新情况感到困惑。如在经济上,在同一地区,民警的工资收

  入同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相比相差很大,一般情况

  下他们的工资是民警工资的数倍;在公安系统内部,不同的派出所、不同的警种之间也存在较大的差距;在政治上,公安民警职级晋升

  也是比较缓慢的。这些现实问题都涉及民警的切身利益,民警的家

  庭收入和生活水平难尽人意导致了民警有后顾之忧,无法集中精力

  一心扑到工作上来,有时还会将烦恼困苦情绪化,甚至把不如意不

  顺心之事归结于本职工作,失去了对职业的热情和兴趣,影响了民

  警的工作积极性。对政治理论学习兴趣不大,相当一部分民警不能

  自觉地看书、看报、看电视新闻,心不在焉地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教

  育。对公安业务知识缺乏钻劲,满足于学校灌输的知识,满足于实

  践的直接经验,学习新知识少,钻研法律少,从实践到认识的理性

  思索少。价值观扭曲,畸形攀比。少数民警心理失衡,不珍惜来之

  不易的工作条件和待遇,横向比福利,纵向比职级,怕吃苦,怕吃

  亏,追逐名利,谋求享受,将主要精力投在“位子、房子、票子、娘子、孩子”身上。服务水平低,群众认为“窗口”服务单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适应能力较差。面对社会发展及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要求,部分民警思想上仍存在诸多不适应,工作中缩手缩脚,有畏难情绪。

  面对新形势对公安工作的要求以及对提高民警综合素质的要求认识

  不足,面对迅速变革的社会无所适从,面对多发的各种社会矛盾手

  足无措。学历层次上升了,工作能力没有明显增强。近几年,各级

  公安机关都很重视学历教育,鼓励民警参加自修、函授大专、本科

  学习,民警队伍的学历层次比例有大幅度提高。在这些学历文凭中,基层公安领导普遍认为,有些是“水货”,含“金”量少;有的学非

  所用,专业难用上;有的学用脱节,学历与能力差距大;有的重文

  凭、轻专业,重书本、轻实践,想干不会干,会干不愿干的现象在

  一些基层单位仍然存在。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对法律不熟悉、对业

  务不精通,造成工作上的被动,更有甚者导致违法犯罪。任何一个

  执法程序的错误,对法律法规运用的不当,甚至是群众对执法态度

  不满意,都有可能造成群众对公安民警的投诉和举报,受到责任追

  究,因此产生了怕出事、怕被投诉、怕得罪人的“三怕”思想。少

  数民警不认真学法,凭经验办案,在法庭上败诉的案件时有发生,甚至执法犯法。

  (三)纪律作风散漫。少数民警宗旨意识淡薄,服务意识不够强,主要表现为群众观念不强,宗旨观念淡薄,工作中没能真正体现爱

  民、亲民、为民的工作作风。其一,警容风纪普遍较差。许多单位

  的民警基本没有按规定着装和佩戴警用标志的意识,有的上班不着

  警服,有的着装不整洁、不戴警号,特别是在办公区以外穿警服不

  戴警帽的现象随处可见。其二,道德行为明显滑坡。少数民警品行

  不端,讲话不文明,举止失水准。有的奢侈浪费,变着法子在辖区

  吃拿卡要;有的道德失范,经常涉足营业性舞厅、夜总会、洗脚屋,交朋友不够谨慎,有时与社会闲散人员一起吃喝玩乐。有的办人情

  案、办“油水”案,公开从事非警务活动,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其

  三,警纪不严,警令不畅。有的在执法活动中,对法律规定和上级

  公安机关的指令置若罔闻,随意变通;有的管理失控,无考勤、无

  工作台帐、无监督措施,对民警经商炒股、非法经营者充当后台等

  违纪违法行为睁只眼闭只眼,迁就放纵;四是工作不深入。为人处

  事、执法办案以管人者自居,有的民警在接到群众报警、求助时,态度比较生硬,办事存在推诿现象。对违法行为处罚多,教育少,对处罚对象宣传法律法规不够耐心。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不够,就事论事。有的工作推诿拖拉,案件久拖

  不决,导致当事人有意见,甚至引发涉法上访,执法为民思想不牢。

  (四)违法违纪问题突出。一是违纪问题较突出,有的民警大

  事不犯,小错不断,违反“五条禁令”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

  条令》,有的甚至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权钱交易。二是执法粗暴,刑

  讯逼供问题较为突出。一些基层单位在办理刑事、治安案件中,不

  是重证据、遵循法律程序,而是轻信口供,轻率结案。对抓到的嫌

  疑对象,不是依法进行询问,调查取证,而是滥施刑罚,逼打成招。

  三是不作为,乱作为。有的基层科、所、队随意执法,不作为、乱

  作为较为突出,有的以言代法、以罚代法、以罚代拘、以罚代教、以罚代刑,有的执法不按程序,隐案、瞒案,甚至办黑案,有的定

  性不准,有的处罚不到位,该拘留的不拘留,该劳教的不劳教,该

  立案的不立案。

  二、当前影响公安民警工作积极性的原因

  (一)管理体制不顺。我国现行的公安领导体制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级公安机关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

  的业务指导。在这种领导体制下,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人事管理

  和经费保障都受地方党委政府管理,容易出现许多弊端。地方领导

  运用权力,以言代法,以情代法,阻扰公安机关正常执法,或指派

  公安机关参与一些非警务活动,浪费警力资源。在一些基层派出所,违背民警意愿,指派民警参与市容整顿、房屋拆迁等非警务工作的情况还时有发生。有专家认为,我们对警察的定位不准,包括政府、民众和公安机关自己,都有认识不清的问题。公安机关说自己是半

  军事化单位,是武装性质的治安力量;人民群众说你是有求必应的服务机关;党委、政府说你是枪杆子、刀把子;人大代表说你是执

  法机关,要经常评议。正因为有这么多的面孔,对于警察的职责和

  定位,别人搞不清,自己吃不准,现在有很多民警在问:我们到底

  应该做什么?到底在忙什么?可见,管理体制不畅、职能设定不清,也会影响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二)经费保障不力。经费保障问题一直是制约公安机关可持续

  发展的老大难问题。随着社会发展,公安工作任务日益加重,经费

  不足问题愈加突出。现行公安经费供给体制实行的是“以块管理,分级负担”的地方财政管理体制。由于地方财政困难等原因,不愿

  负担或无力负担,严重影响了公安工作的发展。以我县为例,201年人均财政预算仅为

  5.0万元,除去工资外,公用经费不足

  万元。

  人民警察加班补贴和执勤岗位津贴没有到位,一些基础性建设经费

  严重不足,公安转移支付被财政克扣。客观地讲,警察也是一种职

  业,民警从现实生活和理性考虑出发,也要以谋取工资待遇来解决

  生活来源,保障家庭收入。进入市场经济时期,职业道德教育必须

  坚持提倡奉献精神,但是与之相适应的物质、精神补偿也要跟上。

  可想而知,经费严重不足的后果必然导致公安工作被动,民警工作

  积极性降低。

  (三)警力严重不足。近几年来,各地的刑事案件、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数量、规摸都逐年猛增,现有警力与繁重公安工作的矛

  盾日益突出,增加的警力与公安机关所面临的艰巨任务相比无疑是

  杯水车薪。据调查,在基层派出所民警日加班

  小时,公安民警只

  能靠自己的身体去拼,用自己的健康去搏。但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

  的,长期超负荷大能量的运转往往会造成公安民警心理负担过重、精神压力过大,工作中出现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

  就是工作不积极的表现之一。

  (四)民警心理失衡。主观方面:面对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日益

  突现的“金钱至上”观念,部分民警敬业精神退化,缺乏立足岗位

  建功立业的意识和干劲,工作上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客观方面: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面临新的犯罪高发期,特别是进入九十年代以

  来,各项公安保卫任务十分繁重,超常的工作压力,警力的严重不

  足,一个接着一个的“严打”战役、行动让基层民警疲惫不堪。可

  以说,广大公安民警所付出的艰辛是有目共睹的,所取得的成绩是

  应当肯定的。但是,与其他单位相比,民警的待遇不高、晋升困难、危险性高等问题显而易见。通过对比,民警心理容易产生不平衡。

  正是这种不满情绪,使民警队伍思想不稳定,一定程度上导致个别

  民警工作积极性不高。

  (五)社会关爱不够。一是社会认识偏颇。在中国,只要说治安

  形势不好,人们习惯性的就会想到公安机关没有尽力,而在一些西

  方发达国家,人们首先想到的不是公安机关而是政府的失职。中国

  的人们却将这一“板子”全打在公安机关一家的身上,提到社会治

  安,人们甚至包括一些地方党委、政府认为:那是公安机关的事,与我无关或关系不大。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中“跳

  独角舞”、“唱独角戏”的现象就在所难免。一方面是公安机关一家

  对社会治安疲于应付,苦于奔命,同时,还要承受党委政府和人民

  群众的指责。尤其是目前新闻媒体的报道大多带有倾向性,正反面

  反差较大,或是倾向于正面宣传,或是倾向于问题的揭露。有的报

  道宣传的痕迹过于明显,片面夸大揭露公安队伍的阴暗面,导致群

  众对公安机关抱着否定和抵触情绪。另一方面是社会治安打不胜打,防不胜防,恶性循环。二是政府保障不力。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地方失业率偏高,而政府又缺乏相应的保障措施,一方面造成

  群体性事件增多,分散公安机关部分警力和精力,使警力不足的矛

  盾更加突出;另一方面失业人群生活无保障,闲散社会,违法犯罪,给社会治安带来大量不稳定因素。内外交困,使民警丧失了工作的积极性。

  (六)政绩判定失当。在当前监督机制、考评机制还不十分健全

  的情况下,有一些人际关系较为复杂的单位中,极少数领导受自身

  素质和能力所限,对有些人、有些问题的看法常常只凭道听途说,人云亦云。尤其是那些实际工作成绩突出者,其功绩如果因领导的偏见或不信任未被认可、或者被埋没,甚至被他人取代时就容易导

  致民警不满。相反,有些民警不务正业,工作一般或出工不出力,或玩花样却被提拔重用。这种先人为主和掺进了个人情感成份的偏

  见形成后,就会影响上下级的融洽关系,使一些民警因领导者失之

  公正客观而产生消极怠工现象。

  三、提高公安民警工作积极性的途径

  (一)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政治建警。思想政治教育是调

  动警察积极性的核心动力。思想政治工作是做人的思想教育工作。

  通过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坚

  定的信念,从而知道人的正确行为,在行为上防止发生偏差。使广

  大民警保持思想统一、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其次是提高民警的身

  心素质。作为社会特殊角色的人民警察,其特殊的职能决定其心理

  压力比一般社会成员更大。为实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持续健

  康发展,公安机关肩负的任务将艰巨繁重。要教育民警正确认识当

  前的形势,顾全大局,体谅国家的困难,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使

  民警面对需要与现实的差距,自我控制,调节心理失衡。使公安队

  伍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任何困难面前都保持昂扬的斗志和必胜

  的信心

  (二)

  理顺体制,强化警察的执法保障机制。公安保障机制建设

  要同政治体制改革同步,要与中国国情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

  适应,立足现状,长远规划,分步实施。一是理顺“条块结合、以

  条为主”的领导体制。实行组织、人事、业务上的直接领导,将管

  事、管人、管钱一致起来,确保政令畅通,最大限度发挥公安机关

  整体作战效能。减少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指令的干扰,减少非警务

  活动,这样既有利于加大队伍管理监督的力度,保持队伍纯洁性,不断提高队伍建设水平和队伍整体素质,有利于改善县级公安机关

  的经费保障,缩小同一地区间民警待遇差别,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

  二是建立适应公安机关特点的人事管理机制。公安队伍是一支半军

  事化的队伍,人数多、专业性强、危险性大,而领导职数少,民警

  职级、待遇长期偏低。根据这些特殊性,建立符合公安职业特点的人民警察职务序列,在国家公务员序列中单列出来,按照“高于地

  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加大警衔工资在民警工资构成中所占的比例,提高民警生活待遇,最大限度的减少公安机关与其他行政机

  关公务员之间、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与基层民警在职级待遇上的差别,充分调动广大民警特别是一线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建立

  “分级管理,分级、分项负担”的经费保障机制,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三是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使人们能够自觉的支

  持配合执法,为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定程度上也能促

  进警察的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公安民警的队伍建设。首先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根据

  各地区的面积、经济、人口、治安状况等因素来确定本地区形势需

  要的警力配备数量。把好“入警关”,向素质要警力。首先以全国各

  专业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为主要警力资源,形成良性循环。加强

  对军转干部、社招人员的公安业务培训力度。其三,强化广大民警

  的日常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通过警务

  人员培训,使全体警务人员在知识存量、技术存量方面达到全面质

  量改进。改革现行警务管理模式,应最大限度的把警力下沉到一线,实行“小机关、大基层”,切实解决头重脚轻、机关化严重的问题。

  科技建警,向科技要警力,提高科技含量,逐步实现公安工作现代

  化、科技化。建立科学的动态治安防控网络,达到警力资源的有效

  组合。

  (四)坚持从优待警。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严峻复杂,公安工作

  任务日益繁重,在各项保障不到位的情况下,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

  步关心爱护警察,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调动警察的工作激情。

  一是政治上从优待警。以公安改革为契机,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用人渠道,进一步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充满活力

  的用人机制。二是工作上从优待警。首先,加强警察执法权益的保

  护。目前,监督警察执法的途径越来越多,而保护警察权益的机构

  却明显不足。虽然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承担了一些维护警察权益的工

  作。争取纪检部门、督察部门及检察机关支持和参与,依法及时处

  理各种侵害警察执法权益的问题,把警察的权益保护工作逐步规范

  化、制度化。其次,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努力改善基层公安机

  关的办公条件和设施,为民警营造舒适的工作环境。三是生活上从

  优待警。关心警察身体健康,定期组织警察进行身体检查,对患有

  严重疾病的警察要想方设法予以全力救助。对于特困警察,设立特

  困救助基金。并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安排休假时间,对加班警察尽

  量安排补休“充电”时间。科学理财,多方争取资金,确保警察的各项正当福利补助发放到位。尽可能帮助警察解决家属的实际问题。

  丰富警察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振奋警察

  精神,促进积极性,使其毫无顾虑全心全意工作。

  (五)

  以工作绩效公正评价,实施奖惩。现代心理学原理表明:

  社会群体中每个群体成员都有归属感,都希望自己的工作绩效得到

  公正的评价。要调动警察积极性,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

  度,并根据考核结果正确实施奖惩。实践表明,建立明确地让公众

  和警察都能理解的警务标准,是提高警务质量、加强警监督的前提

  和保证。为此,制定一套科学的、切实可行的绩效考核标准是迫切

  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建立一个专门的评估机构,负责绩效考核标

  准的研究制定和发布工作,指导绩效考核工作,建立畅通的信息反

  馈和通报机制。二是各警种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评优树星活动。

  如办案明星、调解能手、责任区民警标兵等等,大力在民警中开展

  比破案、比办案、比执法、比做群众工作、比贡献的“五比”岗位

  竞赛活动,让全体民警学有榜样、比有标杆、奔有方向。从而激发

  每一位民警崇尚先进、争当先进、超越先进的意识,激发民警从事

  公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其产生强烈的爱业、敬业、乐业意

  识,满腔热情地的积极投入到公安工作中。三是抓好年度执法质量

  考核评议,将评议结果与执法单位和民警的经济利益、评先创优、选拔任用、记功授奖挂钩。把日常案件质量评判结果纳入日常绩效

  考核,及时兑现奖惩。

  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直接影响着公安工作的兴衰和保一方平安的落实。对于当前公安民

  警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我们要有清楚的认识,不回避,知根善

  解,迎接公安工作面临的更加严峻的挑战。

篇三: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目前,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是市城管局和区双重管理,其人、财、物以区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这种管理体制的弊端不断暴露,成为困扰我市城管执法向纵深开展的最主要原因。探究这一“体制性缺陷”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根源,以改革谋求新的发展,是搞好此项工作的当务之急。

  一、现行体制弊端分析

  (一)从法理角度分析。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立法本意,是结束城市管理领域处罚权彼此分离、各自为政的局面,这就要求在现实中形成一个“横向平行、纵向独立”的城管执法系统。由于我市的城区工行委是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在现行体制下,各城区实行情况的差异性,事实上造成了相对独立的多个城管执法机构存在,在纵向上再次分割了执法权力,背离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立法本意。

  (二)从城区行政职能角度分析。城区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乡镇建设”三大主题,日常公务往来十分繁重,在城管执法领域常常显得力不从心。主管领导顾不上抓,重视大多出现在开始时、需要时,关心大多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依靠城区重视干好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是不现实的。

  (三)从城市化进程角度分析。目前,我市正处于开发建设和区域改造的高峰期,受历史背景、地理位置、经济条件等因素影响,—1—

  不同区域之间的城市进程不一,城管执法工作开展难度大、成本高,有些问题触及深层次社会矛盾,处理起来十分棘手,不仅很难出成绩,稍有不慎,还可能引发各类社会事件。这就很容易使城区领导产生消极倦怠思想,失去做好这项工作的信心和恒心。

  (四)从事权、人权、财权的配置角度分析:

  事权上,一是城区执法中队职能交叉、分工不明,时常迫于种种压力,从事一些与执法工作无关的事情,甚至出现执法人员、装备为其他部门的基层机构所用的现象。二是中队在执法中需要协调多种利益关系,案件办理受基层政府意志影响较大,很验证保证执法的严肃性。三是对于“难啃的硬骨头”,中队自身力量薄弱,又缺乏城区的有效支持和公安保障机制,工作局面很难打开,执法人员常常“两头受气”,备感失落,严重挫伤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人权上,由于各城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要求不统一,中队人员时常流动,甚至混网使用。这种队伍构成上的不稳定,使市城管局的专项教育培训很难开展。有些中队的执法人员刚刚申领到《行政执法证》即被调离工作岗位,造成中队人员多无执法资格的局面出现,严重影响了执法能力和队伍素质的提高,执法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法律法规适用不当等问题不断暴露。此外,由于缺乏统一领导和有效监督,受人为因素影响,人情执法、违规执法、以罚创收、处罚标准不一、滥用自由裁量权等现象突出,造成了新的执法不公。

  财权上,由于中队日常工作经费和20%工资由城区财政自行解决,而执法工作的特殊性又决定了其不可能像创收部门那样为城区

  —2—

  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这种经济收支上的入不敷出,很容易使城区失去搞好城管工作的主动和热情,将中队视为包袱。现实中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人员不足、办公条件简陋、执法落后等问题,使执法工作的开展步履艰难。

  二、体制改革出路建议

  从实际出发,推进城管执法重心下移体制改革,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和派出工作模式,把城区中队作为市城管局的派出机构,建立一个内部实行垂直管理的城管执法系统势在必行。以下是对垂直管理运行方式的几点建议:

  (一)管理问题:由市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城区中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总责,并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其工作调度、队伍建设、班子管理、办案指导、案件审批、法律培训与监督考核。对中队年度工作,在听取城区意见的基础上,按目标责任进行政纪考核,兑现奖惩。

  (二)编制、经费问题:各城区中队执法人员编制2-10名,由市城管局直接派出并招聘一定数量的协管员,搞好培训,协助做好执法工作。中队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由市财政全额拨付。对于罚没收入,要严格落实罚缴分离。

  (三)和城区关系问题:逐步建立起“城区为重点、街道为基础、社区(城中村)为单元配合、中队专司行政执法”的基层城市管理体系。一是明确城区的辖区市容环境管理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其基础性作用,中队在做好执法工作的基础上,配合城区搞好日常管理—3—

  工作。二是建立城区对中队的监督机制,并作为市城管局对城区中队年终考评的参考依据。三是建立中队和城区的工作互动制度,坚持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共同研究日常管理和专业执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和案件处理情况。

  三、垂直管理体制的先进性

  垂直管理体制下的派出型模式和双重管理体制下的属地型模式相比较,具有明显的先进性:

  (一)有利于增强执法工作的独立性。垂直管理体制下,城区中队实行派出制,其执法行为由过去主要对属地政府负责,转变为对市城管局负责,这就从根本上增强了城管执法的抗干扰能力,有利于减少直至排除地方行政干预。

  (二)有利于增强执法工作的一致性。实行垂直管理,实现市城管局的统一指挥领导,有利于确保政令畅通,明确层级责任,改变各自为战的局面,切实增强城管执法的权威性、一致性和专业性。因管理标准不统一带来的种种执法问题,将会逐步得到解决。

  (三)有利于增强执法队伍的稳定性。当前,城区中队面临的很迫切、很致命的问题,就是队伍不稳定的问题。实行垂直管理,可以有效改变因基层机构隶属关系的非独立性造成的人员流动、分工易变、工作间断及业务能力差等状况,也可以实现执法人员的在较大范围内的交流轮岗,确保执法公平,防止腐败违纪现象产生。

  (四)有利于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的全面提高。在垂直管理体制下,市城管局可以给予派驻中队优先选择权,把业务精、能力强

  —4—

  的同志充实到基层执法第一线。此外,有强有力的纪律做保障,将大大促进队伍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提高城区中队的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

  (五)有利于增强执法保障能力。实行垂直管理,经费由市财政列支,能够切实加强城区中队的执法保障建设,逐步解决办公用房、办公设施、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匮乏的问题,有效改善执法条件。在遭遇暴力抗法等执法难题时,可以得到上级机关和市城管局执法大队及时有效的支持,最大限度地维护执法权威,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队员更好地投入到执法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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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浅析影响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原因及对策的汇报范文

  浅析影响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原因及对策的汇报范文

  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调动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是城管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维护城市环境的明亮、整洁、有序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城管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推动城管事业向前发展的内在动力。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城管执法队伍,就必须充分调动起广大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调动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是城管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维护城市环境的明亮、整洁、有序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城管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推动城管事业向前发展的内在动力。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城管执法队伍,就必须充分调动起广大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这是当前城管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此,笔者结合基层城管执法工作,对当前影响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原因作简要分析,并就对策作初步探讨。

  一、当前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的表现

  (一)敬业精神退化。政治信念淡化,缺乏岗位意识和干劲。一是精神状态差,不思进取。对政治理论学习兴趣不大,对城管执法业务知识缺乏钻劲,满足于学校灌输的知识,满足于实践的直接经验,学习新知识少,钻研法律少,从实践到认识的理性思索少;二是价值观扭曲。市场经济的发展给城管执法队伍带来勃勃生机,同时也使一些执法人员滋长了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等等思想,以致执法人员,横向比福利,纵向比职级,怕吃苦,怕吃亏,追逐名利,谋求享受;三是服务意识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综合素质不高。近几年,各级城管执法机关都很重视学历教育,鼓励执法人员参加自修、函授大专、本科等学习。城管执法队伍的学历层次上升了,但在这些学历文凭中,“水货”多,含“金”量少,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提高。

  (三)队伍管理松散。一是队容风纪普遍较差,执法人员不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标志的;二是道德行为明显滑坡,少数执法人员品行不端,讲话不

  文明,举止失水准;三队纪不严,政令不畅,对法律规定和上级机关的指令置若罔闻,随意变通;四是管理失控,无考勤、无工作台帐、无监督措施。

  (四)违法违纪问题突出。一是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权钱交易问题严重;二是执法犯法,办“人情”案,不重证据、不遵循法律程序;三是“三乱”现象屡禁不止。

  二、当前影响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原因

  (一)管理体制不顺。

  现行的城管领导体制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级城管执法机关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城管执法机关的业务指导。在这种领导体制下,城管执法机关的业务工作、人事管理和经费保障都受地方党委政府管理,容易出现许多弊端。地方领导运用权力,以言代法,以情代法,阻扰城管执法机关正常执法,或指派城管执法机关参与一些非执法类活动,浪费执法资源。以致于对于城管的职责和定位,别人搞不清,自己吃不准。可见,管理体制不畅、职能设定不清,也会影响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经费保障不力。

  经费保障问题一直是制约城管执法机关可持续发展的老大难问题。随着社会发展,城管执法工作任务日益加重,经费不足问题愈加突出。现行城管执法经费供给体制实行的是“以块管理,分级负担”的地方财政管理体制。由于地方财政困难等原因,不愿负担或无力负担,严重影响了城管执法工作的发展。客观地讲,城管也是一种职业,执法人员从现实生活和理性考虑出发,也要以谋取工资待遇来解决生活来源,保障家庭收入。进入市场经济时期,职业道德教育必须坚持提倡奉献精神,但是与之相适应的物质、精神补偿也要跟上。可想而知,经费严重不足的后果必然导致城管执法工作被动,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降低。

  (三)人员编制不足。

  近几年来,各地的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管理工作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以前“只重建设,不重管理”的观念已经大有改变,自1996年全国各地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城管执法的职能越来越多,城市管理工作也越来越繁重,现有的执法力量与繁重城管执法工作的矛盾日益突出,增加的执法力量与城管执法机关所面临的艰巨任务相比无疑是杯水车薪。现在,城管执法人员加班加点已经成为家常便饭,执法人员只能靠自己的身体去拼,用自己的健康去搏。但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长期超负荷大能量的运转

  往往会造成执法人员心理负担过重、精神压力过大,就也是工作不积极的原因之一。

  (四)社会支持不够。

  现实中,城管执法工作缺乏群众的理解支持,城管执法威信度下降,直接削弱了执法人员的自豪感。几乎每一个基层执法人员在执勤的时候都会遇到的:当事人不积极地配合执法工作、人们的漠视、嘲讽、抱怨、谴责,甚至发生暴力抗法。在我们城管执法人员认真工作后,听不到群众的一声“谢谢”,我们的付出得不到认同、社会上得不到支持。

  (五)政绩判定失当。

  内部激励机制和用人机制不完善。一些城管部门没有把执法人员的业绩与利益直接挂钩。奖勤罚懒不兑现,奖优罚劣得不到体现。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这是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调动和激发不起来的主要原因。在干部的任用上,未能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以及“公开公平竞争”的用人原则,未能做到能上能下、优胜劣汰,摆脱不了论资排辈,求全责备,迁就照顾甚至是人情风、关系网的困扰,由于没有任人唯贤,不是以德才和政绩取人,不同程度地挫伤了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调动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树立主人翁意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这是调动和激发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内在动力。各级城管执法机关要对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以及执法队伍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在全体城管执法人员中开展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执法人员公仆意识、执法为民意识和忠诚意识,使每个执法人员自觉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自觉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讲政治的高度进行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并实现九个转变,即是:由以管人者自居向为民服务的转变;由行政约束向自我约束的转变;由工作被动服从向自觉尽力的转变;由无过便是功向无功便是过的转变;由无为也有位向有为才有位的转变;由干多错多,缩手缩脚干工作向敢闯敢做的转变;由因循守旧向开拓创新干大事业的转变;由“要我干”向“我要干”的转变;由“要我忠诚”向“我要忠诚”的转变。

  (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激发队伍活力。

  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干部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不断完善城管执法队

  伍的长效管理机制。执法人员的等级评定要与经济利益、政治待遇、末位调整等队伍管理措施挂钩,并建立完善与之配套的教育培训机制、治队机制、监督制约机制、执法保障机制等,真正发挥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的整体作用。同时,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不断加大城管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尽力挖掘优秀干部的潜力,调动工作积极性,改革过去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僵化体制,充分显示“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全面推行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双向选聘、任职资格考试、末位调整、分离培训等工作,离岗培训后仍不合格者,坚决予以辞退,彻底打破城管执法机关“铁饭碗”,激发队伍活力。

  (三)

  提高队伍的保障力,解决后顾之忧。

  各级城管执法机关必须从实际出发,结合当地的经济情况,对执法人员的工资、装备、办案等所需经费综合考虑,制定相应最低保障标准,并适当逐年递增,同时要充分考虑城管执法机关的特殊性和执法人员工作强度、压力,切实体现“从优对待”原则;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确保执法人员的基本工资、补助、岗位津贴等应享受的政策性经费按时足额发放;要落实年休假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得到一定的时间的休息;要建立执法人员定期体检制度,确保执法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要关心执法人员的生活环境,千方百计为执法人员解除后顾之忧,切实解决执法人员的住房和家属、子女就业等问题。

  (四)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维护城管执法权威性。

  首先,各级城管执法机关要在执法工作中培养、选拔身边的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营造浓厚的学习先进典型氛围,从而充分激发每一位执法人员崇尚先进、争当先进、超越先进的意识,激发执法人员从事城管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其产生强烈的爱业、敬业、乐业意识,满腔热情地积极投入到城管执法工作中。其次,城管执法工作与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是密不可分的。开展执法工作前后,应本着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积极与当地政府及新闻媒体进行沟通与协调,做到既依法办事,又合情合理。第三,要注意抓住管理中的重点、难点和广大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工作,注重加强舆论宣传,谋求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树立城管执法的权威性和增强城管执法人员的优越感。

  。

篇五: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未知

  网络添加日期:

  11年02月12日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第三产业的迅速崛起,城市“脏、乱、差”现象不断出现,具体表现在占道经营、违章建筑、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方面。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建设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城市管理工作难以做到规范、有序、高效的运转。

  一、城市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严重滞后。

  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出一部专门的城市管理法,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城市管理的执法主体。法律建设的滞后,使城市管理面临着一系列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诸如执法主体、执法手段、执法范围、机构性质、人员身份、装备服装、安全保护等。由于这些问题没有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障,在执法过程中,行使相关的行政处罚权难以得到有效的执行。

  当执法遇到阻力时,要么管理双方采取极端的方法加以解决,从而引发矛盾冲突。要么执法机关退却,使法律的尊严收到损害,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和执法人员的积极性。

  (二)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不高,法律对执法人员的保障力度不够。

  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贯穿始终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满足的是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根本要求,因此不可避免地会触及到一些团体和个人的切身利益,进而引发矛盾纠纷。一些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容易引起群众反感。有的执法人员不注意工作方法,不善于化解矛盾,往往以硬碰硬,导致矛盾激化。目前城管执法人员很多不属于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而是受委托组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方面在行使处罚权时,对不法分

  /5子起不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在执法人员受到侵害时,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三)一部分管理相对人缺乏公德意识,不配合执法工作。

  随着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不可避免地导致职工下岗、提前退休、并轨等,并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体制的改革,促使大量的农民进城务工。这些人往往知识技能单一,就业能力差,受思维、知识、技能、资本等局限,大量人员分散在城市街头,形成非法劳务市场或从事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特别是其中一部分人文化程度低,社会公德意识淡薄,对违反城管法规行为的认识仍停留在较低层次,这些人为了维护一已私利,明知自身的行为属于违法违规,却利用不正常手段逃避行政处罚,甚至有个别人为谋求自身的非法利益不被剥夺而采取暴力手段制造事端。广大市民一般对受处罚的违章者抱有同情心里,当执法受到阻挠时,围观群众在情绪上在都倾向于违章者,从而助长了违章者的抗法气焰,最终酿成暴力抗法事件。

  (四)城市管理体制不健全,各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态势还未形成。

  目前,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体处罚权工作,理论上讲,可以将审批权、监督权和处罚权划分开来,但在实际中,这些权力的行使往往是纠缠在一起的,很难严格划分清楚。原来审批权和处罚权由一个部门统一行使时,出现管理不到位时可以通过行政处罚权予以纠正,出现执法不到位时可以从管理方面进行监督。然而,审批权与处罚权分离后,主管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出现了空位,造成了有利的争着管,无利的谁都不管的尴尬局面。

  (五)城市规划不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相对薄弱。

  近几年,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扩张,必然要促使城市功能迅速调整和环境的日益改善。然而楼房多了,绿地却少了,人多了,厕所却少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

  环境污染、城市噪音、违章建筑不仅影响了市容,也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六)社会保障制度相对薄弱,增加了行政执法的矛盾纠纷。

  /5目前,尽管社会保障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但由于财力的相对薄弱,还不能完全满足贫困家庭的生活需要。要从根本上解决众多下岗人员的重新就业问题也需要一个过程。这些弱势群体往往只能靠摆摊设点等低水平的就业方式维持生计。对其进行清理整治,无疑等于断了这些人的谋生渠道,必然会加深矛盾冲突。

  二、解决矛盾纠纷的建议和对策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的种种矛盾因素,既有行政执法的自身问题,也有整个社会发展与市民承受能力相矛盾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市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要摆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尴尬局面,实施长效管理,必须立足标本兼治的原则,实施发展经济与创新相结合,执法与教育、服务互补的综合治理措施,多管齐下,常抓不懈。

  (一)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加快立法工作,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工作。

  建议各级人大尽快制定出一部系统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城市管理的职能职责、工作范围、人员编制及违反城市管理的处罚措施等,从立法上确立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法律地位,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将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等方面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各专业管理部门行使的执法权,由专业管理部门委托给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使,改变“权责”不一的现状,保证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权威性和合法性。积极推动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八个统一”即:

  统一机构设置,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归口管理,统一行政编制,统一财政经费,统一执法服装,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文书。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有效地推动城管工作健康发展,开创城管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二)建立有效的执法保障机制,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5鉴于当前城管执法环境复杂,执行任务繁重,暴力抗法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应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中设立公安派驻机构,并授予独立的办案权,以解决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问题。加大对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理力度,维护城管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城管执法工作保驾护航。建立暴力抗法的预先控制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事后保障机制。

  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提高处置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确保执法人员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在精神上和物质上有更好的保障。

  (三)抓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从执法工作的实践看,当前迫切需要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执法人员要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

  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罚种类和幅度实施处罚,严禁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或违反法定程序办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对执法人员的业绩实行定期考核,促进执法人员知识、业务结构的更新,增强综合执法能力,以提高解决矛盾纠纷的实际能力。

  (四)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行政执法作为政府行政的一部分,行使了多个部门的执法权,与相关单位、部门及社会各界加强协调沟通,有助于行政执法中矛盾纠纷的解决。一是建立专业管理部门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之间的配合制度,加强横向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公安、交通、工商、城建、卫生、民政等部门建立健全沟通例会、联席会议、执法互动等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和工作的有效配合。二是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争取得到上级领导的指导和支持。三是深入工作实际,加强与街道、社区以及被管理对象的沟通和交流,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五)强化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创新城管工作思路。

  针对当前下岗职工增多,劳动就业困难,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实际情况,必须创新管理思路和工作方法。既要体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又要兼

  /5顾现阶段部分群众的实际困难,大力倡导柔性执法,实行人性化管理。通过调研,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生活特困人员,应给予适当的照顾。在对市容环境和交通影响不大的地方以及人口居住密集的小区内建立廉价的便民集市,引导他们到集市内进行经营活动,这样既把占道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小,又解决了这部分人的生计问题,降低了行政执法成本。

  (六)积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与工商配合,对主要街道、重点路段实行分区包干,认真督促产权单位搞好管辖区内的绿化、卫生、秩序方面的工作。建议以执法中队为单位与临街经营门店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通过加强责任管理,搭建执法人员与经营店主之间的联系平台,增进经营店主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管理权。充分发挥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变“一家管”为“大家管”,从而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达到“双赢”效果。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宣传教育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搞好城管工作的基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加强行政执法的宣传,增强广大市民对行政执法工作的了解,是一项重要而长期的工作。要利用多种媒体构筑宣传工作的平台,采取多种互动方式拉近行政执法与市民的距离,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强宣传工作的社会效果。使广大市民都以主人翁的意识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从而有效地摆脱城管执法中的尴尬局面,确保城市管理工作低成本、便捷化、高效率的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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