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文秘网

首页 > 心得体会 > 剖析整改 / 正文

油田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2020-04-27 08:00:18

  油田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目

  录 1、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1 2、 安全生产责任制...................................................................................... 6 3、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54 4、 消防管理规定........................................................................................ 66 5、 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76 6、 事故管理规定........................................................................................ 85 7、 关于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98 8、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07 9、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14 10、危险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 122 11、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125 1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27 13、节假日值班制度..................................................................................130 14、安全技术措施制度..............................................................................132 15、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语设置制度..................................................135 16、华隆油田技术服务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办法...................................137 17、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管理制度.......................................................162 18、安全奖惩制度.......................................................................................166 19、员工职业健康管理规定.......................................................................171

  20、员工安全生产“三违”行为处罚办法...................................................176

 一、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一、 组织机构图 华隆投资公司领导小组 华隆油田技术服务公司

  华隆油田技术服务公司

 一分公司 二分公司 三分公司

 各

 班

 组

 各

 班

 组

 各

 班

 组 安全环保部

  印刷厂

 各

 班

 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安全生产监督网络图 华隆投资公司领导小组 华隆总公司安全环保部 华隆服务公司安全生产 领导小组 华隆服务公司安全环保部 一分 公司 安全员 二分 公司 安全员 三分 公司 安全员 印刷 厂安 全员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四、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

 组长职责 1.1

 负责召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 1.2

 负责对各成员进行适当分工,指导并检查各成员的工作,促成其完成工作目标。 1.3

 审议并批准各成员的调研报告、调查报告、策划报告、工作计划、建议等各种提案。 1.4

 负责听取 各成员的日常工作汇报。 2

 副组长职责 2.1

 负责按本公司《会议管理制度》及《会议规范》主持会议。 2.2

 配合组长开展各项安委会工作。 2.3

 当组长无法出席会议时,代替组长职责。 2.4

 负责组织执行安全会的各项决议。 3

 各成员职责 3.1

 负责按本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分工情况有计划、有目的的收集、整理公司安全管理方面的内外部信息,并进行有效的统计、分析,提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进行讨论。 3.2

 对一般以上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并提供处理意见和纠正预防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3.3

 参与制定公司安全管理战略目标和方案。 3.4

 负责根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完成各项工作。 4

 安全环保部职责 4.1

 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的管理。 4.2

 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的议案、计划和通知,负责会议管理。 4.3

 负责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档案。 4.4

 负责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内部事务与公司各级管理组织的沟通。 5

 决议 5.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决议由成员投票表决确定。 5.2

 投票时,赞成票超过半数,决议通过生效执行。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条例、条令以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 2、负责制定公司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和目标;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安全工作和奖罚方案;定期(每季一次)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决议、指示和安全生产的情况汇报,讨论决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重大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 3、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事故处理规定,处理各类事故。

 4、审定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各级安全教育目标、方案。 5、监察各单位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6、制定安全生产的奖惩条例和有关制度。 7、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及有关报表。 8、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掌握安措费合理使用。 9、提出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处分和对预防事故有功人员的奖励。 10、检查各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和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并对所发生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1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安全管理部负责。

 行政正职安全职责 1、行政正职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领导公司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业绩考核中的安全生产指标。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审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重大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项目及经费,批准奖励安全生产主要贡献者,指导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5、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所承包的重点要害部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按期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6、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7、定期向上级机关报告或向公司员工公布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监督。 8、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 9、对所承包的重点要害部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按期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10、完成投资公司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副职安全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并抓好以下工作: 1、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公司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 2、负责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工作。 3、负责主审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重大安全问题的解决方案,积极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负责组织分管部门参加安全生产检查。 4、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计划、预算的编制,重大隐患的整改方案制定等。 5、组织检查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和所属单位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6、领导公司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落实上级部门安全工作的要求和指示,及时解决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重大事故的处理,完成公司经理安排的其他安全工作。 7、负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抓好对新增(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8、及时解决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9、对所承包的重点要害部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按期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10、定期向行政正职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向公司安全生产领 导小组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分管生产工作的行政副职安全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并抓好以下工作: 1、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协助审查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重大安全问题的解决方案,积极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 3、负责本公司物资管理工作,对所进的原材料的安全性能进行督察。 4、负责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工作。 5、负责督促物资供应办做好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的管理,严格发放制度。 6、对生产计划安排的同时,必须安排安全生产的内容,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 7、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8、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9、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企业要求。 10、组织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修订、发布、执行、检查、总结工作。 11、对所承包的重点要害部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按期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12、定期向行政正职提交生产运行安全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 工作的情况,完成行政正职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经营工作的行政副职安全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并抓好以下工作: 1、在公司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公司管理财务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财务系统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审核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年度预算,并保证资金的落实。 3、审查安全生产经费支出的管理与控制。 4、负责市场部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督促其建立安全责任制。 5、指导合同签订时,依法规避风险,做好保密工作。 6、督促市场部及时收集甲方安全生产的信息,做好安全信息反馈工作。 7、对所承包的重点要害单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按期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8、定期向行政正职提交经营安全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工作的情况,完成行政正职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员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员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经理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5、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6、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员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 7、发动和依靠广大员工群众有效地的搞好安全生产。 8、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9、工会主席是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成员,要把安全生产列入员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由安全环保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其上级领导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建议。

  2、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或综合检查工作。

  3、协调、监督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按时召集召开月度安全生产管理会议,掌握安全生产管理动态,通报安全生产管理信息。 5、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6、及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汇报重大安全问题。

  7、负责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以及员工伤亡、火灾、交通事故的汇总通报。

  8、负责考核公司及所属单位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完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情况。

 安全环保部主任安全职责 1、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职业健康、环境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在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 4、按上级下达的指标,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5、对所属单位执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与措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6、监督安全管理现场动态,按期组织召开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对各类上报的安全报表和资料进行审核。 7、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对所属单位安全部门及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 8、组织监督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所属单位定期送检,并按期组织检查。 9、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降温费发放,确保及时发放、合理使用。 10、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发现有危及员工 安全、健康与环境的事故隐患,有权要求立即整改或限期解决。紧急情况时有权指令先停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11、监督 QHSE标准的贯彻实施运行的审核及评审工作。 12、指导、监督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技术及隐患整治资金投入必要性的保证措施的实施。 13、定期向主管领导提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安全环保部安全职责 1、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2、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批示,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3、按上级下达指标,结合公司实际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规则,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后负责实施。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在周生产例会上汇报安全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等,并监督实施。 5、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定期送检并组织检查。 6、监督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降温费发放办法,确保及时发放、合理使用。 7、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了解各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发现有危及员工安全、健康的事故隐患,有权要求立即整改或限期解决。紧急情况时有权指令先停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8、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科学技术,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种工种工作人员的培训。 9、依据《工业动火管理规定》与消防部门、上级安全部门制定(编制)工业动火措施,实施现场监督。 10、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的设计方案,并参加竣工验收。 11、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的宏观管理,做好年度机动驾驶人员的年审、年检工作。处理违章人员和参与交通事故处理,协同交警部门、保险部门等搞好交通监察和保险工作。 12、配合安全、公安消防等部门搞好防火工作,配合卫生、劳资、工会等部门搞好职业病的防范工作。 13、认真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参加爆炸、火灾、交通、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统计上报。会同有关部门申办工伤,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并监督实施。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生产技术部主任安全职责 1、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思想,做到在规定生产工艺过程时计划安全防范工作。 3、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做好安全工作。 4、对所属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措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5、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提出处理意见。将事故处理结果上报公司领导。 6、负责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监督、审核。 7、负责车辆外派和机关车辆的管理,及车辆“三交”的工作。对未“三交”的车辆进行相应处理。 8、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生产技术部安全职责 1、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思想,做到在规定生产工艺过程时计划安全防范工作。 2、负责对各类工程生产计划安排的同时,必须安排安全生产的内容,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 3、负责对公司各类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工程图纸的审核,施工现场管理。 4、负责机械、动力设备运行的安全管理和鉴定,并按有关规程、规 定对各公司、项目部进行设备运行安全检查。 5、负责组织机动车辆年审、营运证的审验和车辆保养,确保车辆技术性能的完好。 6、负责组织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 定,并监督检查。 7、负责车辆外派和机关车辆的“三交”工作的登记。 8、负责车辆的技术安全检查,对查出机械动力方面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安排整改。 9、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并提出处理意见。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人力资源部主任安全职责 1、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和总经理的安全生产方面指示、决议,检查实施和执行情况。 3、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各项安全、技能培训工作。 4、组织劳动合同的签定和安全合同签定工作。 5、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6、做好员工工伤保险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管理工作。 7、临时用工签定协议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6、 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2、负责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及发证工作,负责组织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转岗员工的二级安全教育的监督检查。 3、负责落实签订从业人员劳动合同中的安全合同工作。 4、负责牵头组织工伤保险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管理工作。 5、负责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制订员工职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6、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员工奖励考核内容。 7、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8、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市场部主任安全职责 1、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和总经理的安全生产方面指示、决议,检查实施和执行情况。 3、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在分管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工作 4、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学习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5、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付诸实现。 6、组织收集有关市场对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安全投入、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等方面要求的信息。 7、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市场部安全职责 1、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2、洽谈业务、签订合同必须依法规避风险、严防陷阱。 3、严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利益,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4、认真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在分管业务的范围内认真负责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收集、整理、发布有关市场对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安全投入、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等方面要求的信息。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财务部主任安全职责 1、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办公区域内不允许存放私人贵重物品。 3、加强保险柜的管理,现金严格控制在1000元以内,支票应按规定存放于保险柜中。 4、加强印章的管理,印章与支票应分开,应分别于俩人保管。 5、对公司的资金安全负责,及时筹措资金,确保生产。 6、加强安全防范,非财务部人员,谢绝入内,一律在柜台外办理业务。 7、对于需解释的各种询问,严格按财务规章制度及公司的相关文件要求解释。 8、一切需外报出的数据,需经财务主任审核后报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出。 9、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求本部门人员每天下班前,个人先整理自己的工作,锁好门窗,不允许出现违规行为。 10、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财务部安全职责 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负责保险柜、现金的安全防护工作。 2、保证安全投入,将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优先纳入年度预算,并按计划落实到位。 3、负责安全扣、赔款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4、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和防暑降温及其它安全费用及时到位,并监督有关费用支出的管理与控制;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材料办主管安全职责 1、是本办公室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办公室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和总经理的安全生产方面指示、决议,检查实施和执行情况。 3、组织制定库房管理制度和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4、定期对库房管理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严格发放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5、组织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进货,严格检验制度,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 6、对采购的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技术要求。 7、 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材料办安全职责 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按照规定定时检查消防设施,保证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3、管理好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严格发放制度。 4、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5、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 6、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技术要求。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分公司经理安全职责 1、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及上级部门和总经理的安全生产方面指示、决议,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贯彻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3、认真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在每次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经费,专款专用保证贯彻实施,并负责督促各部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 5、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及时表扬、奖励安全生产成绩突出者。 6、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定期向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

 7、及时主持召开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会,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难题,支持安全部门、专职安全员的工作。 8、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重大隐患及制定措施并确保按期实现。 9、发生事故、未遂事故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及时上报,拟订整改意见,落实防范措施,教育员工,吸取教训。 10、组织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11、定期、不定期组织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的落实。 12、建立本单位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安技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分公司副经理安全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并抓好以下工作: 1、 在分公司经理的领导下,主管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 2、 负责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工作。 3、 负责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和重大安全问题的解决方案,积极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 4、 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计划、重大隐患的整改方案等。 5、 负责落实上级部门安全工作的要求和指示,及时解决安全管理方面存 在的问题,组织事故的处理,完成分公司经理安排的其他安全工作。 6、 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按期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出来的 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7、 组织员工对生产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制定控制措施。 8、 负责组织对新增(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9、 及时解决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

  分公司安全员安全职责 1、安全人员在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分公司(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分公司(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参加分公司(项目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6、负责分公司(项目部)项目部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 7、具的管理,掌握分公司(项目部)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8、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分公司技术员安全职责 1、在分公司经理授权下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系统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2、协助分公司经理管理本单位安全生产,对本单位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3、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奖惩提案、安全技术措施和重大安全问题的解决方案等,并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4、做好技术员安全管理岗位工作,及时解决所存在的各类技术问题。 5、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纠正和预防。发生重大事故,应到现场配合公司组织调查处理。 6、负责组织并抓好对新增(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7、组织本单位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的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安全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 8、负责保证生产设施的完好状态,做到各类技术数据的齐全准确。 9、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推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安全运行。

  班组长(包括班组安全员)职责 1、贯彻执行总公司和分公司(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按照公司安全标准化班组的标准,做好班组各项管理工作。 3、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讲话,安全分工,保证各点安全。 4、作业场所禁止吸烟、动火;禁止使用手机。 5、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6、开展安全活动,搞好班组成员的岗位安全教育。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7、督促、检查本班工人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搞好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工作。 8、检查各岗位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能消除者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9、发生事故时,除积极抢救外,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如实汇报。 10、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除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门卫安全职责 在公司安全部门监管下,和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门卫安全守卫工作。 1、有权对进出本单位的任何车辆进行盘问,对携带物品的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者可扣车并报告上级。 2、非工作时间和夜间必须经单位领导许可,方能出车,并做好记录,对 进入本单位的陌生人,要严格进行盘问和出入登记。 3、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岗位、睡岗、脱岗,如遇病事假必须 提前四小时向单位领导请假。 4、必须随时对责任区进行巡逻检查,特别是对重点防范区的巡视,发现 侵害、盗窃公司财产的现象或火警,以及其他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公司领导,遇到紧急情况可直接向公安部门报警。 5、发现水、电、暖等设备出现问题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6、对下班未归车辆,必须向只管领导汇报。 岗位职责基本要求 1、按照岗位规范的有关要求具备上岗资格。 2、遵守企业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劳动组织管理规定。 3、严格按照国家和公司门卫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搞好本岗位工作,不违法、不违纪、不违规。 4、严格按企业安全规程上岗。 5、由于本岗人员未按规定办事,发现问题按公司有关管理考核办法及经济承包责任制进行处罚和考核。

 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操作工艺,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9、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三穿一戴”,操作时严格执行岗位职责的规定,认真操作,杜绝不安全的事故苗头。

  集输岗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集输工应经考试合格持有效操作证上岗操作。 3、熟悉并掌握本岗位的工艺流程,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了解本岗位的风险因素、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5、服从管理,认真学习安全知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事故应具备一定的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6、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他人不安全行为,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上报。 7、认真巡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和上报。 8、按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本岗位的工作状况。

  采油岗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纪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 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清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于违章操作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 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9、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认真执行分公司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制度 10、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三穿一戴”,操作时严格执行岗位职责的 规定,认真操作,杜绝不安全的事故苗头。

  司炉岗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指挥。 2、熟悉锅炉结构及性能,严格掌握操作规程,并按操作规程操作。 3、增强责任心,工作中细心观察锅炉各部运行参数的变化,控制进出口温度和压力,保证安全经济运行。 4、锅炉和辅机的润滑部位要定期添加润滑剂。 5、根据化验结果及时对锅炉排污。 6、根据操作规程定期试校和校验安全阀。 7、运行中发现或发生故障或事故,应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如遇重大事故要大胆、果断细心的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要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及厂领导。 8、违反规定造成损失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个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驾驶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测试施工前,必须接受安全讲话,安全分工,保证各点安全。 3、井场禁止吸烟(50米内)、动火;井口和井房内禁止使用手机。 4、安全行驶,密切配合本班完成生产任务。 5、负责做好出车前、行驶中、出车后的检查及例保工作,执行“清洁、扭紧、防腐、调整”十字作业,爱护所驾车辆。 6、到达施工现场,摆好车位,打好掩木,协助测试工布线。 7、负责保管好随车工具,做到件件齐全,无损坏。 8、礼貌行车,做到讲安全,讲文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10、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条款。 11、严格执行公司车辆回场“三交”制度。 12、严禁酒后开车和公车私用。 13、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的安全教育活动。 14、车辆停好后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随车灭火器安全有效。 15、有责任拒绝违反安全及有关规定的指挥、调度。 16、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认真执行分公司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制度。 17、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三穿一戴”,操作时严格执行岗位职责的规定,认真操作,杜绝不安全的事故苗头。

 污水操作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对于违章操作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3、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认真执行分公司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制度。 4、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三穿一戴”,操作时严格执行岗位职责的规定,认真操作,杜绝不安全的事故苗头。 5、服从当班班长安排,对分管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6、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精心操作,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7、定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现象,能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或无法处理的要立即向当班班长汇报。不允许对发现的问题置之不理。

 8、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

 9、保持岗位清洁。按公司要求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化验岗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施工前,必须接受安全讲话,安全分工,保证各点安全。 3、对于违章操作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4、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认真执行分公司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制度。 5、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三穿一戴”,操作时严格执行岗位职责的规定,认真操作,杜绝不安全的事故苗头。

 加药岗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施工前,必须接受安全讲话,安全分工,保证各点安全。 3、对于违章操作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4、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认真执行分公司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制度。 5、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三穿一戴”,操作时严格执行岗位职责的规定,认真操作,杜绝不安全的事故苗头。

 电焊工安全职责 1、工作前: 1) 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准备好应用的工具。 2) 清除工作场地障碍物。 3) 检查电焊机、电焊钳把。接地线等是否正常可靠,如无异常方可工作. 2、工作中: 1) 禁止戴普通布手套代替电焊用手套,焊工必须穿绝缘鞋(女工严禁穿 高跟鞋),以免发生事故。 2) 电焊机要放在干燥处,距工作点5米,防止高温或受潮损坏电焊机。 3) 焊接件放置要牢固,以免倒塌伤人。 4) 不许在吊起的零件下面焊接,以免脱落发生伤人。 5) 在高空焊接要有安全措施,如利用脚手架、安全带等,防止发生危险。 6) 在工作点10米以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以防发生意外。 7) 在窗口内焊接,要有通风装置和足够的光线,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 伏,在特殊潮湿的环境内焊接,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8) 在工作过程中,不准用赤手或身体的其它部份去接触导电部份,并必 须站在干燥处。 9) 当暂时中止焊接时,必须将电焊钳放在不导电的地方,以免发生短路。 在工作时发生故障或暂时离开时,必须关闭电源开关。 10) 在焊接时必须注意电弧光打眼,特别在多人进行工作时,必须用防护 隔板隔离。

  11) 不得在有压力的容器或焊件上进行焊接,焊接储油类的工件,必须用 碳酸钠和开水彻底清除筒内的油污,并待干燥后方可焊接。 3、工作后: 1) 关掉电源,清理好工作场地。 2) 清理好工具,零部件堆放整齐、牢固、安全。 3) 做好交接班工作,把本班存在的问题向下班交待清楚或写在交接班本 上。

  气焊工安全职责 1、工作前: 1) 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准备好应用的工具。 2) 清除工作场地障碍物。 3) 检查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或乙炔瓶)是否正常符合要求。如无异常 方可工作。 2、工作中: 1) 女工严禁穿高跟鞋,以免发生事故。 2) 如使用乙炔发生器,必须用栓水阀门回火防止器内的水位高低。在工 作中当发生回火后均应检查回火防止器是否有水。 3) 检查回火防止器有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修理,严禁使用漏 气的回火防止器。 4) 严禁使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自制乙炔发生器。 5) 乙炔发生器(或乙炔瓶)和氧气瓶,应放在离明火或热源10米以外 的地方,10米以内严禁烟火,当在室外放置时,要防止太阳光照 6) 射。 7) 焊枪点火时,先打开氧气瓶开关后,再打开乙炔开关,并向外放气几 秒钟后方可点火。 8) 确信减压器,压力表和氧气瓶的各部份都完好时,才能将减压器连接 到氧气瓶上,并必须在氧气瓶关闭时连接减压器。 9) 在冬季当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只能用热水融化,严禁用焊枪的 火焰及其他明火或热工件加热。

 10) 当发生回火或爆响时,必须尽快地关闭乙炔气阀和氧气阀。在停止焊 接工作时,必须首先关闭乙炔阀,然后关闭氧气阀;停止切割工作时,必须先关切割气阀,否则会产生爆响和回火危险。 11) 经常检查乙炔发生器和安全阀的可靠性,发现问题立即停止工作,加 以解决。 3、工作后: 1) 必须将所有阀门关闭,熄灭任何火种。 2) 清理好工具。工作场地,零部件堆放整齐、牢固、安全。 3) 做好交接班工作,把本班存在的问题向下班交代清楚或写在交接班本 上。

  维修钳工安全职责 1、工作前: 1) 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准备好应用的工具。 2) 清除工作场地障碍物。 2、工作中: 1) 生产设备在检修时,必须先熟悉设备的机械结构。设备在运转时,禁 止检查和修理,只有在设备停车切断电源后,方可工作。 2) 在高空检修生产设备时,必须戴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工作时要切断 电源,工作点下面要有专人监护,严禁在没有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工作。 3) 严禁使用无手柄挫刀,以防用力过猛伤人。 4) 虎钳安装要牢固,工作时工件要卡紧,防止脱落伤人。 5) 攻丝和套扣,要给力均匀,掌握平衡,防止歪斜。当攻丝套扣 6) 快结束时,不得快速拨动绞杠和板牙架,以免飞出伤人。 7) 使用手锤时应注意周围,防止工件或锤头飞出伤人。 8) 扁铲、尖铲、冲子等严禁有卷边或飞刺,使用时注意对面是否有人, 防止飞出伤人。 9) 使用搬手时,搬手大小应和螺帽对边相等,用力要适当,防止用力过 猛发生事故。 10) 使用一切手用电动工具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戴上绝缘手套, 脚下垫有绝缘垫后方可工作。 11) 在工作时需用照明时,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12) 如遇发生火灾,应立即将有关电路、设备断电。当设备看火时, 可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或砂子扑救,严禁用水灭火。 13) 发生触电事故,要迅速切断电源,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同时要 采取措施,对触电者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并及时护送医院。 14) 检修设备时,要相互注意和配合好,拆装和吊运重大设备零部件 时,要有统一的指挥,以免工件落下砸伤人。 15) 检修设备时,有与电气联系部份的工作,应和维修电工共同协商, 研究解决,不可独自修理,以免发生事故。 3、工作后: 1) 清理好工具。工作场地。 2) 做好交接班工作,把本班存在的问题向下班交待清楚或写在交接班本 上。

  维修电工安全职责 1、工作前: 1) 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准备好应用的合乎电气标准的电工工具。 2) 清除工作场地障碍物。 2、工作中: 1) 根据工作情况,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穿电工绝缘鞋,女工严 禁穿高跟鞋,以免发生事故。 2) 在电气设备上检修后工作,应由二人进行。 3) 电器设备检修时,工作前必须验电。严禁用赤手触模导电部份,做有 无电试验。验电时必须用试电器或仪表进行。 4) 生产设备正在运转时,禁止检查和修理,设备检修时必须停电停车, 严禁带电检修。 5) 当必须进行带电检修工作时,要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需经主管经 理批准,必须采取一切安全措施,并要有专人监护方可工作。 6) 动力配电箱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必须确认无负荷后方可工作 7) 安装或更换熔断器熔丝时,应按标准容量装配,不得乱用其它规格不 明的金属丝代替。 8) 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工作时要切断电源,并进 行验电(按停电检修规定办理),工作点下面要有专人监护,严禁在没有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工作。 9) 使用一切手用电动工具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戴上绝缘手套,脚 下垫有绝缘垫后方可工作。 10) 在工作时需用照明时,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11) 如遇发生火灾,应立即将有关电路。设备断电。当设备看火时,可使 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或沙子扑救,严禁用水浇灭火。 12) 发生触电事故,要迅速切断电源,并立即报告,同时要采取措施,对 触电者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并及时护送医院。 13) 新入公司学徒工和新工人,必须由经验的师傅带领,遵守电气安全规 程,不得独立进行操作。 3、工作后: 1) 工作后必须仔细认真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可送电。严禁盲目送电,以 免发生事故。 2) 清理好工具。工作场地。 3) 做好交接班工作,把本班存在的问题向下班交持清楚或写在交接班本 上。

 搬运工安全职责 1、工作前: 1)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准备好应用的工具。 1) 清除工作场地障碍物。 2、工作中: 2) 经常检查搬运工具是否处于良好,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修好,调 换后方可工作。 3) 在搬运产品、零部件、原材料等,应充分做好安全搬运准备,工作中 应做到轻搬轻放,堆放整齐,保证安全。 4) 在产品、零部件、原材料运输中,应将物件放置平稳、牢固,不准乱 堆乱放,以免发生事故。 5) 搬运堆放零部件时,最高不超过一米,防止倒塌伤人。 6) 易损零部件搬运中,要防止摔碰现象,以免影响产品质量。 7) 多人搬运时,要有一人负责指挥,统一行动。严禁打闹、说笑、闲谈, 以防意外。 8) 用手力将30公斤以下的物品由低处搬到高处时,搬运高度不得超过 2米,否则须有人接替或用机械工具搬运。 9) 80公斤以上至500公斤以下的单件货物,应用多人或用滑板等搬运 工具进行搬运500公斤以上的单件货物应使用绞车等起重机械设备搬运。 10) 搬运大件时,路途较远,应利用滚杠滚动,滚动时两边要注意滚杠压 伤手脚。 11) 使用手动葫芦起重搬运时,手动葫芦和吊运物件要挂牢,防止脱落伤 人。 3、工作后: 12) 清理好工具、工作场地,搬运物品和零部件堆放整齐、牢固、安全。 13) 做好交接班工作,把本班存在的问题向下班交待清楚或写在交接本 上。

 维修保养岗位安全职责 在班长的领导下,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其它工作 1、对各岗位的电气、机械设备必须每天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按修保通知单的要求按时完成设备的维修任务。 3、凡修保后的设备,必须与岗位工作人员共同试车,经验收合格方可交接。 4、熟悉掌握全站工艺流程,设备并会操作与维护。 5、对突发事故有应急处理的能力。 6、认真、准确、真实填写各类资料及记录。 7、保持岗位设施、设备的清洁。 8、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临时任务。 基本要求: 1、必须遵守企业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企业劳动组织有关规定。 2、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 3、对所保养设备合格率必须达100%。 4、由于本岗位职工未按规定办事,发生事故按公司有关管理考核处罚。

  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华隆油田技术服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华隆实业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落实生产组织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公司各项目部生产行为合法、规范,更好地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华隆油田技术服务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 第三条 名词定义: (一)公司:华隆油田技术服务公司 (二)部门:华隆油田技术服务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 (三)单位:一分公司、二分公司、三分公司、石西项目部、油服印刷厂

 第二章

 生产组织机构建设 第四条 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是生产活动地组织保证,是安全管理地组织保证,没有健全有效运行地管理机构,生产活动就无法安全运行。 第五条 各单位应根据各行业地法律法规、规范、条例及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适宜、有效地各级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并提高管理层的团结凝聚战斗力,以加强管理层的团结和作风建设。 第六条 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为生产安全第一负责人。 第七条 分公司(项目部)根据生产作业种类、性质、作业人员数量和操作设备的不同,设置班组,并遵循以下设置原则: (一) 作业班组超过5人、非流水线作业人员人数超过12人或操作设备总数超过12台(套),满足上述任一条件,该基层单位应分设正、副职负责人;并且遵照正职负责生产管理,副职负责安全管理的分工原则。 (二) 各级管理人员(包括班组长)管理的直接下属以7人为宜,至多不超过12人。 (三) 基层单位直接管理的总人数不超过50人。 (四) 操作员工总数超过30人的基层单位,必须设专职技术(施工、质检)员和安全员。 第八条 单位级生产和管理组织配置要求必须设置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九条 班组级生产和安全管理组织配置要求:各单位的班组应设立班组长,作为班组的生产安全第一负责人,并建立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班组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具体执行《华隆实业总公司班组每日安全讲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生产计划准备 第十条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是指负责生产组织、管理、技术指导的领导、部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在开展生产活动时,要认真贯彻国家关于生产、安全的各项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等强制及推荐条例,以及公司和单位建立的生产、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定等指导性文件。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花大力气,组织专业人员深入研究各项工作性质,制定满足不同岗位、不同工作量、不同工艺质量、不同工作环境、不同工作装备、不同工作水平人员的作业指导性文件,切实有效的将作业员工的过程行为归于可控制的系统内,遵循“一事一制”的原则。 第十二条 各单位每年年初或年末,应定期组织各类专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等管理文件进行重新审评,对于不合时宜、缺乏针对性,甚至存在错误合误导的文件合章节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 在新项目或新作业活动正式开始前,该单位应组织专人对本项目作业活动的危险源进行细致辨识和评价,并编制相关的作业指导文件、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各参加施工人员进行细致的培训,一切准备就绪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进行施工作业前,应对防范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价,对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管理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作为编制作业指导书和指导生产的重要支持性文件。 第十五条 各单位每年应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以提高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应急技能和应急常识,并逐步改变只针对应急救护的单一演练,对于重、特大事故、灾难的组织的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理也必须提高重视,通过不断的宣传和演练,改变员工心目中只有出现异常状况才启动应急预案的错误观点,做到有隐患、存在危险源就必须启动预案的提前机制,真正体现“预防为主”方针。 第十六条 对于任一产品和服务市场,都要认真清楚地分析出市场需求的资源与公司已拥有或可能拥有的实际资源的优势和差距,避免盲目的项目投资或资产购置。 第十七条 在作业指导性文件、安全评价、应急预案等文件编制的过程中,要严格参照QHSE等管理体系的要求,并充分考虑“人、机、料、法、环”等诸要素的实际情况及变化。 第十八条 各单位要编制工作岗位责任制和安全责任制,并保证岗位职责与安全职责相对称,内容互相支持,必须“一岗一责”。 第十九条 对于生产设备,各单位除了严格按照设备体系管理的要求执行,还应制定更为详细的管理制度,对于设备购置,维护、保养、维修、报废、设备档案等进行详细的规定,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和维修成本的控制。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全员参与”的工作,如何调动广大普通员工的安全意识,尤其是安全主动参与意识是各单位工作的重点,必须处处体现“我要安全”的主观强烈愿望,使其充分了解安全生产的安全建议权、违章拒绝权、危险了解权等各项权利。最终达到无作业指导书不作业、无安全措施不作业的良好局面。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开展形式丰富的技术革新,技术比武等活动,提高公司的技术能力和技术水平,为业主提供更好的技术服务。 第四章

 生产过程控制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严格参照QHSE程序文件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生产管理、质量控制。 第二十三条 新员工、复岗和调岗员工在上岗作业前,必须要对他们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并取得技能鉴定资格证书或特种操作证,再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岗前安全知识考试通过后,才能进行学徒实习。新员工,复岗和调岗员工不能直接独立定岗作业,必须要有至少3个月的实习期,并指定专人负责员工的培训工作,确定指导老师及必要的奖励和考核措施,指导老师也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五条 对于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是由具有专门资质的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得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的方可购入、使用。并且到特种设备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达到报废、淘汰规定的要如期实施报废、淘汰。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材料管理应建立严密的管理流程,对供应商及其材料的质量、数量、售后服务等进行认真的评价,以达到控制成本和质量的目标,保证材料具有可追溯性。 第二十七条 为避免出现材料在存放周期中出现影响到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现象,各单位库存材料要保证年度零库存,如跨年备存大宗材料,必须以书面形式,申报总公司。 第二十八条 在生产开始之前,各单位必须按照《华隆实业总公司生产技术交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作业人员进行认真交底,对生产任务、安全注意事项等交代清楚。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对生态环境和业主生产环境的保护,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在新的环境或环境发生变化时,应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以满足生产控制要求。 第五章

 生产检查 第三十条 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建立质量、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专项检查,巡回检查及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工作进行规范。 第三十一条 对于各级检查、视察工作,应按照建章立制、制度履行情况、存在问题及落实问题整改的工作思路进行检查,杜绝走马观花、流于形式。 第六章

 罚

 责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开展各项生产工作,对于拒不执行本办法及因此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负面影响的,由公司经理根据事件情节轻重,给予物质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修订和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检查制度 一、总则 为预知、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隐患,以采取对策,保障安全生产,同时,通过检查和过程监察起到广大范围的安全教育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检查组织

  1、以主管安全的领导为主,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进行检查。这种形式能引起各各部门的重视,整改措施的落实也较讯速。

  2、以主管安全的领导和员工相结合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开展检查活动,员工对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及安全状况有直接认识,使得检查面广,有深度,能通过员工了解到很多安全生产的情况。

  3、以专业技术人员为骨干组织开展检查活动,这种检查有较大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主要检查难度较大的运输与机械服务项目,这种检查发现问题直接、明晰。 4、以员工为主体的检查形式,这种形式不仅是进行安全检查的有效手段,而且是员工结合生产实际受安全教育的好机会。 三、安全检查 1、公司级定期安全检查 1.1 安全检查计划和准备 1.1.1 安全技术部负责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确定检查内容、协同部门、受检查单位、时间及现场等。 1.1.2 由安全技术部编制或收集检查依据,并将检查依据传递到协同部门及受检查部门。 1.1.3 安全技术部将检查计划及检查依据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印制下发并组织实施。 1.2 公司安全检查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检查、评比结果于检查工作全面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公布。 1.3 安全检查内容 1.3.1 安全思想、意识方面的检查 1.3.2 安全制度的执行及落实情况 1.3.3 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 1.3.4 安全设施、仪器的使用情况 1.3.5 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及效果 1.3.6 作业人员的作业、操作行为 1.3.7 伤亡事故的处理 1.3.8 其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检查表等相关内容 1.4 安全检查的要求 1.4.1 公司的安全检查计划中应明确检查负责人、涉及人员的分工及要求等。 1.4.2 检查过程中应突出检查的侧重点(保证项目),并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收据进行判断和处理。 1.4.3 安全检查中,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抽查,确定操作人员的安全常识及意识,同时可鉴别该部门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到个人。 1.4.4 对于检查过程中,表现优异或存在隐患等问题时,应认真记录,作为安全评估的有效依据。 1.4.5

 对于安全隐患或管理问题,检查组应开具整改通知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整改通知单应做到时间、人员及措施三到位。 1.4.6

 对于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检查组应及时进行验证,验证合格后,由双方在整改通知单上签字。 2、公司级安全抽查 安全环保部及各单位QHSE监督应不定期对各单位的安全状况进行抽查,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管理问题,应详细记录,具体执行1.4.4、1.4.5、1.4.6条款。 3、 各部门安全检查 3.1 各部门应按照各自工序的要求,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按照规定填写《检查记录表》。 3.2 检查内容具体执行1.3条款。 3.3 检查要求具体执行1.4条款。 3.4 检查、验证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应将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验证结果报安全技术部备案。 3.5对于严重及重大安全隐患、管理问题或无法解决状况应及时上报安全技术部,并协助安全技术部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附则 1、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 执行。 2、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安全生产工作能顺利贯彻执行,及时反馈执行情况,特以制度的形式确定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的模式。 2

 适用范围 2.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全过程。 3

 生产例会内容 3.1

 上期会议工作的落实情况 3.2

 当前公司安全形势 3.3

 目前施工项目安全注意事项 3.4

 安全消防措施 3.5

 有毒有害气体防范预案 3.6

 总公司安全生产安排 4 时间安排 4.1

 每周一进行一周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4.2

 每月25日进行一个月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4.3

 每年12月25日进行安全生产考核总结表彰。 5

 附则 5.1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5.2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冬季保温防范措施 1、公司保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彭

 严

 成员:肖红国、夏明云、徐

 龙 2、冬季到来时组织保温小组对公司施工现场及办公场所的保温管网进行全面的检查。 3、如管网时间长,已严重影响正常供暖,则需要进行管网大修,查清楚后及时报告总公司审批进行管网大修的费用。 4、提前组织人员对保温管网进行检查,具体情况及时反馈到总公司安全环保部。 5、在冬季保温运行中,组织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保障供热正常,如发生管网破裂及时与供热单位联系,组织力量进行抢修,保证不冻坏人员设备。 6、供暖面积实行专人负责与供热单位核实并签订合同。

 四、消防管理规定

 华隆油田技术服务公司消防管理规定 一、总 则 1、为了预防火灾事故或减少火灾事故危害,保护公司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2、各单位、必须按照《消防法》的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3、消防安全工作的任务:贯彻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研究和分析生产经营活动中消防安全的特点和规定;教育广大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消防工作;发现和解决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检查整改火险隐患;编制灭火预案,组织消防演习;加强兼职消防队伍的建设,提高灭火作战能力;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调动员工的消防安全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生产、生活和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整体目标的实现。 4、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 二、组织管理 1、公司应明确一名行政副职领导主管消防安全工作,对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公司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公司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2.1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2

 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明确防火安全责任。 2.3

 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2.4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6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2.7

 公司领导要定期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3、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3.1

 组织贯彻《消防法》,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3.2

 掌握公司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通道畅通。 3.3

 组织建设、健全公司兼职消防队,有计划地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灭火、气防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3.4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改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 3.5

 负责编制公司专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购计划,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和修理。 3.6

 制定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生产部门消防灭火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3.7

 抓好防火防爆区内固定现场监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防火、防爆区内固定动火措施,并按规定到现场进行监护、检查和指导。 3.8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整改计划。 3.9

 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统计火灾事故,分别报总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消防主管部门。 三、火灾预防 1、公司消防规划纳入本单位总体规划,落实消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2、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然、易爆危险品的装置、罐区、仓库和泵房等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安放明显的安全标志。防雷、放静电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 3、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禁止使用未经检验机构检验的消防产品。修建道路以及停水、停电、截断通信线路等有可能影响消防灭火救援时,必须事先通知本单位消防队,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5、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公共娱乐场所的装修、装饰、电器安装、紧急照明、紧急疏散以及消防设施的设置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公安部颁布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或管理混乱的,坚决停业整改。 四、 消防培训教育 1、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 2、公司要结合自身实际,拟定员工消防培训规划和计划,消防、安全、劳资、人事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内容。 3、消防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项培训,学习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4、对新入厂和转岗人员及进入生产区的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有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内容。 五、消防设施与装备 1、公司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与公司建设相配套,做到统一规划,同步发展。 2、公司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器材,应满足国家有关行业消防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科技进步的要求。要积极采用和推广成熟的消防新技术、新产品。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各种消防设备、设施、装置完整好用。 3、公司应从实际出发,按规定配置必要的灭火、防护、训练器材和检测仪器等,要满足防、灭火的需要。 4、为确保消防资金的投入,消防支出要列入年度预算。 六、灭火求援 1、公司员工、家属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人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火灾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控制和扑救火灾。 2、公司在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时,应及时设立临时救火指挥部,由生产单位负责人任总指挥,消防总指挥员有权根据扑灭火灾的需要,决定下列事项: 2.1

 使用各种水源。 2.2

 截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2.3

 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2.4

 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2.5

 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2.6

 调动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进行救助,并协助灭火。 2.7

 向公安部门和总公司区域消防联防单位请求增援。 3、对因参加扑救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残废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情况,消防管理部门应按要求组织事故调查。 七、附则 1、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灭火器配置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科学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配置管理办法。 二、灭火器的配置 1、小型汽车配置1-3kg灭火器1个。 2、办公室、库房、各项目部作业区根据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相同的相邻场所,可将一个楼层或一个安全区作为一个计算单位。 4、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或火灾种类不相同的场所,应分别作为一个计算单位。 5、根据A类火灾配置场所、B类火灾配置场所灭火器的配置基准,以及A类火灾场所、B类火灾场所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相关规定,对公司所属场所灭火器配置要求如下: A类: (1) 办公场所参照国家消防安全管理相关法规与标 (2) 每60m配置一个8kg手提灭火器,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25米 (3) 推车式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50米。 B类: (1)

 厂区、库房、作业区参照国家消防安全管理相关法规标 (2) 每30m配置一个8kg手提灭火器,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15米。(3)推车式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30米。

  三、灭火器设置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或压力表必须朝外。 3、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便于应急人员取用。 4、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详见下表。 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 灭火器类型 使用温度范围 (℃) 清水灭火器 +4~+55 酸碱灭火器 +4~+55 化学泡沫灭火器 +4~+55 干粉灭火器 气瓶式 -10~+55 贮压式 -20~+55 卤代烷灭火器 -20~+55 二氧化碳灭火器 -10~+55 四、选择灭火器的主要因素 1、灭火器的选择应按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而定。 2、灭火有效程度。 3、对保护品的污损程度。 4、设置点的环境温度。 5、使用灭火器人员的素质。 五、其它方面要求 1、灭火器需重新灌装或维修校验时,必须由经国家认可的单位或部门进行。 2、以上标准及要求参照摘录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 3、灭火器必须专人管理、专人检查,各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以便查证。

 六、附则 1、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消防器材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在使用时能够正常工作,保证突发时间发生时,能够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消防器材的储放 1、检查灭火存放地点温度是否在0度以上,以防气温过低而冻结。 2、灭火器应放置在通风、干燥、清洁的地方,以防喷嘴堵塞以及因受潮或受化学腐蚀药品的影响而发生锈蚀。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检查 1、经常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灭火器的喷嘴是否畅通,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2)检查灭火器的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表明二氧化碳气体储气瓶压力不足,已影响灭火器的正常使用。所以,应查明压力不足原因,检修后重新罐装二氧化碳气体。 (3)检查灭火器有无锈蚀或损坏,表面涂漆有无脱落,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有明显腐蚀的应送专业维修部门进行检查。 2、灭火器一次开启使用,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再充装,以备下次使用。 3、每半年拆卸器盖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四、附则

 1、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五、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华隆油田技术服务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车辆、道路、驾驶员和员工的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华隆实业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道路,是指公司所管辖的厂区交通道路、公共停车场以及居民住宅区等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3、本规定所称车辆,是指在道路行驶的各种汽车、摩托车、施工机械或拖拉机等。 4、本规定所称的驾驶员,是指经过总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审核,经过国家车辆管理部门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的专(兼)职驾驶员。 5、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是员工和家属应尽的义务,各部门应强化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员工和家属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6、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二、组织管理 1、公司一名行政副职领导分管交通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公司指定部门全面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2.1

 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及集团公司有关交通安全的政策、法规和文件。 2.2 建立和完善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2.3 负责本单位所管辖的道路、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及驾驶员、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2.4 开展公司交通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和交通违章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2.5 组织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交通事故,并统计交通事故。 三、交通安全教育 1、公司把交通安全纳入宣传教育计划,认真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结合重大节日以及季节特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 2、交通安全教育的对象包括: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员工、家属以及外聘员工。 3、交通安全教育内容 3.1 交通法规、交通规则、交通安全常识、交通事故案例分析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通报、批示等。 3.2 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3.4 公司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保证交通安全教育时间。 四、车辆管理 1、公司在新车入户、外籍车辆转入及办理机动车辆异动、变更、过户、转籍等手续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2、机动车辆应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档案主要记录车辆履历、历次大修的时间以及更换的零部件、车辆事故损坏修复情况。 3、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机动车辆和特种车辆维护保养制度,实行三级保养制,对车辆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不得使用。 4、节假日期间,非运行车辆应实行“三交一封”(交车辆钥匙、交行驶证、交驾驶证、封存车辆),运行车辆应凭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核发的节日通行证和公司调度下达的行车路单出行。 5、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经年检合格的车辆,方可上路行驶。 6、各种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进入或通过生产装置、油品罐区、瓦斯区或其它易燃、易爆区域。获准进入易燃、易爆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 7、会议和接待用车必须经承办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原则上安排专门的车辆。要抽调技术好、有经验、职业道德好的驾驶员和性能良好的车辆执行任务。 8、各单位应明确长途行车的距离标准,并对执行长途行车任务的驾驶员进行严格的挑选(原则上需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应对驾驶员和车辆检验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合格后方可批准执行长途任务。执行紧急任务,需日夜兼程的车辆,必须配备两名或两名以上的驾驶员,禁止司机疲劳驾驶,长途行车必须有措施保障,防止超速赶路,以确保乘车人和驾驶员及车辆的安全。 9、车辆停放 9.1

 加强公司车辆的停放管理,固定停放地点或车库,严禁乱停乱放,私自将车开回家。 9.2

 临时停车,驾驶员需要离开车辆时,必须切断电路、油路,锁好车,采取防滑、防盗措施。 9.3

 液化气槽车、液氨槽车、轻质油槽车、装载化工危险品的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严禁在居住区或其他人员密集地点及重要公共建筑物等处停放。 9.4

 因故障停车时,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驾驶人员管理

 1、公司聘用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接受专门训练,经考试合格取得驾驶证后方可驾驶车辆。 2、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包括私人摩托车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和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公安交警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3、驾驶员应集中管理,以便进行安全教育。对驾驶员应实施动态管理,坚持每月对驾驶员进行分析并分类,提出相应管理或监控措施,保证安全行车。 4、驾驶员在执行任务时,如无故延迟、私自捎客、捎货或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行车路线行车,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发生事故的全部责任,由驾驶员承担;若因领导违章指挥,由违章领导和驾驶员分别承担责任。 5、车辆管理单位对外出执行长期任务的驾驶员队伍,应指定安全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了解当地风土人情,制定保障安全行车的制度与措施,定期组织有关驾驶员学习。 6、长期在外执行任务的驾驶员,出发前由所在单位组织安全学习。到少数民族地区执行任务,还要学习民族政策与当地法规,考试合格后,方可派出。 7、凡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安全学习活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外出执行任务的人员,由公司组织负责集中补课。 8、凡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必须参加每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年审,经年审合格后,方可继续驾驶车辆。 9、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严禁私自教练他人学习驾驶。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由此而发生的事故,全部责任和损失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10、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和把车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对违反规定者要予以严肃处理:由此肇事的,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无驾驶证人员私自驾车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11、严格管理持有驾驶证的非专职驾驶人员。非专职驾驶人员不得随意驾驶本公司车辆。对确因工作需要驾驶公司车辆的,应考核认定,办理必要的手续,方可驾驶公司车辆。 12、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车辆驾驶规则。在行车前、行车中及收车后,都要对车辆各部件和装载货物进行检查。 1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驾驶员有权拒绝驾驶车辆: 13.1

 有医院证明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 13.2

 装载的物品不符合装载规定,严重影响安全行车。 13.3

 装载危险物品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手续不全,没有专人押运。 13.4

 车辆存在严重故障,影响安全行车。 13.5

 行车路线和地点与路单不符。 14、身体状况差、思想素质低或多次严重违章、发生事故的驾驶员,酌情调换岗位。 15、公司应定期组织交通肇事、违章驾驶员学习班,分析事故原因,讲违章经过,谈体会和教训,定行车安全保障措施。并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16、开展百万公里安全行车活动。对安全行车百万公里的驾驶员,公司将适时表彰奖励。 六、附

 则 1、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车辆“三交”管理规定 为加强节假日、非生产期间公司车辆管理工作,确保车辆的安全、正常,满足生产用车的需求。特制定以下规定: 1、所有车辆在当天完工归队后,一律将驾驶证、行驶证、车钥匙放入“三交包”内,交于车辆停放场所管理人员—门卫处,在《车辆三交登记表》上进行记录,并由双方签字。 2、对于夜间在外施工的生产车辆,门卫必须与该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联系,确认确实后,进行详细记录。 3、对于进行“三交”的车辆,如当天夜里外出施工,必须由施工管理人员协同驾驶员共同取车和签字,否则不得执行。 4、对于夜间无故未归或私自架车外出的驾驶员,将进行严肃处理,并视情节给予200~600处罚,直至取消驾驶资格。门卫未进行制止或及时上报的承担200~600元处罚。 5、对于未按时归队进行“三交”的车辆,车辆停放场所管理人员必须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汇报,确认其是否继续有施工任务。 6、车归队但未按规定“三交”者,一次罚款60元,“三交”不全者缺一项罚款20元。 7、“三交”证件等上交后,因车辆停放场所管理人员管辖不善,出现丢失或损坏,由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8、每天早上出工时,由驾驶员及门卫进行“三交包”的交接,并清点证件等无误后,双方在记录上签字。 9、设备管理员负责对车辆回场“三交”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10、对车辆回场“三交”情况,公司组织定期抽检。 11、对“三交”进行管理的同时,如发现驾驶员酗酒、超速等违章行为或蓄意破坏车辆设备等行为,应积极汇报,情况属实公司将进行奖励和表彰。 附

 则 1、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六、事故管理规定

 华隆油田技术服务公司事故管理规定 1、总则 1.1

 为了加强事故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报告、统计、调查、处理事故,依据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法规、条例、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公司发生员工伤亡、交通、生产施工、火灾爆炸事故,均按本规定分别管理。 1.3

 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2、事故分类和分级 2.1

 事故分类 事故按发生性质分为员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 2.1.1

 员工伤亡事故:指员工在与生产相关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员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设施不齐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公司领导指派到公司外从事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2.1.2

 交通事故:指公司所属机动车在正常执行指派任务行驶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因交通事故造成本公司员工伤亡或在生产场地肇事造成人员伤亡,属工业生产员工伤亡事故中的车辆伤害事故。 2.1.3

 火灾事故:指由于各种原因,公司所属固定资产发生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财产烧毁或住宅受灾的事故。 2.2

 事故等级划分 2.2.1

 员工伤亡事故等级划分 参照国家和有关规定,员工伤亡事故按人员伤害严重程度和财产经济损失多少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2.2.1.1

 小事故(下列之一): 2.2.1.1.1

 一次轻伤1至2人。 2.2.1.1.2

 一次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内(含本数,以下同)。 2.2.1.2

 一般事故(下列之一): 2.2.1.2.1

 一次轻伤3至6人。 2.2.1.2.2

 一次重伤1至2人。 2.2.1.2.3

 一次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至10万元以内。 2.2.1.3

 重大事故(下列之一): 2.2.1.3.1 一次轻伤7人以上。 2.2.1.3.2

 一次重伤3至6人。 2.2.1.3.3

 一次死亡1至2人。 2.2.1.3.4

 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至15万元以内。 2.2.1.4

 特大事故(下列之一): 2.2.1.4.1

 一次重伤7人以上。 2.2.1.4.2

 一次死亡2人以上。 2.2.1.4.3

 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 2.2.2

 交通事故等级划分 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交通事故按一次事故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多少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2.2.2.1

 轻微事故(下列之一): 2.2.2.1.1

 一次轻伤1至2人。 2.2.2.1.2

 一次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 2.2.2.2

 一般事故(下列之一): 2.2.2.2.1

 一次重伤1至2人。 2.2.2.2.2

 一次轻伤3人以上。 2.2.2.2.3

 一次财产损失1000元至20000元。 2.2.2.3

 重大事故(下列之一): 2.2.2.3.1

 一次死亡1至2人。 2.2.2.3.2

 一次重伤3至6人。 2.2.2.3.3

 一次财产损失20000元至50000元。 2.2.2.4

 特大事故(下列之一): 2.2.2.4.1

 一次死亡2人以上。 2.2.2.4.2

 一次重伤6人以上。 2.2.2.4.3

 一次死亡1人,同时重伤6人以上。 2.2.2.4.4

 一次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 2.2.2.4.5

 一次财产损失50000元以上。 3、事故报告和统计 3.1

 公司发生员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均应按规定报告、登记,并逐级上报。 3.2

 员工伤亡事故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员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交通事故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交通安全的人员登记、报告和处理;火灾事故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消防安全的人员登记、报告和处理;涉及与生产有关的火灾、爆炸事故处理,由公司安全环保部主任共同组织,分别登记和报告。 3.3

 基层单位发生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并逐级上报,火灾事故应先报火警。一般事故在8小时内报上一级安全部门;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到公司安全主管,公司安全主管或安委会办公室应立即以快报形式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各类特大事故信息应立即上报,不得以事故不清楚延迟报告;在外地发生的交通事故、员工伤亡事故,都应按上述规定报告。 3.4

 发生事故后,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防止事态扩大。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应视情况组成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理,防止火灾事故蔓延扩大。 3.5

 公司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不论大小,都应统计上报,实施统一上报,分级考核。 3.6

 综合事故月报表主要分职工伤亡事故报表、交通事故报表、火灾事故报表,由主管部门分别统计。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员按月(年)分别将交通、生产、火灾事故进行收集、整理并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3.7

 公司发生事故,如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延迟上报,除责成补报外,应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或发生重大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延迟上报的,取消当年评选“安全环保管理先进单位”资格。 4、事故调查 4.1

 发生事故,应按分管权限组织事故调查组,会同政府主管部门,及时认真地调查事故,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具备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并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思想素质。 4.2

 小(轻微)事故由基层单位组织调查;一般事故由单位或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调查。 4.3

 重大事故由公司组织调查,重大死亡事故、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公司安全环保部参与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4.4

 交通事故除从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获取事故现场有关资料外,公司内部也应按本规定认真组织调查。 4.5

 事故调查组职责 4.5.1

 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性质、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尤其要查明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规章制度的缺陷。 4.5.2

 确定事故责任者,包括肇事者责任和领导责任。 4.5.3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包括加强管理工作和修改完善规章制度。 4.5.4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6

 事故调查人员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诿或拒绝、阻挠。 5、事故处理 5.1

 发生的事故,无论大小均应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5.2

 事故结案处理时间一般不超过90天,交通事故处理如遇伤者未愈可适当延长,但一般不宜超过180天。 5.3

 因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事故 ,应当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5.3.1

 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 5.3.2

 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5.3.3

 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5.3.4

 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致造成事故; 5.3.5

 机动车驾驶员不遵守职业道德违章肇事、酒后开车或非因工派车驾车肇事,非机动车驾驶员无证开车。 5.4

 因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事故,应追究单位领导或有关主管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5.4.1

 本单位发布的指令、命令、决定、规章制度,违反劳动安全法则和有关安全条例; 5.4.2

 无视安全部门的警告,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4.3

 安全工作无人负责,管理混乱; 5.4.4

 不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因员工缺乏安全知识发生事故; 5.4.5

 设备有缺陷,不按规定检修,带病运行; 5.4.6

 作业环境不安全,安全装置不齐全,又不采取措施; 5.4.7

 规章制度不健全,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5.4.8

 施工中违反设计规定和削减安全设施; 5.4.9

 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产、使用; 5.4.10

 发生事故后未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5.4.11

 不按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或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 5.4.12

 强令机动车驾驶员违章驾驶,纵容酒后开车、无证开车,忽视管理造成机动车带病运行。 5.5

 依据《华隆实业总公司安全生产规定》及新油[1995]35号文件《新疆石油局机动车驾驶员管理规定》,对发生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进行处理。见表1、表2

  表1

 生产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标准

  处理

 标准 事故 等级 具 体

 内 容 全 部 责 任 主 要 责 任 同 等

 责 任 次要责任

 小

 事

 故 轻伤一人,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 1、公司内部通报批 评并写出书面检查。 2、赔偿直接经济损 失的8%。 1、在分公司员工大会上做检查。 2、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7%。 1、写出书面检查。 2、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6%。 1、写出书面认识。 2、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5%。 轻伤二人,直接经济损失5000—20000元以下。 1、行政警告处分。 2、赔偿直接经济损 失的8%。 1、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写出书面检查。 2、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7%。 1、在分公司员工大会上做查。 2、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6%。 1、写出书面检查。 2、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5%。 一般事故 轻伤三人,直接经济损失5000—20000元以下。 1、留用察看。 2、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5%。 1、行政警告处分。 2、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5%。 1、总公司通报批评。 2、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4%。 1、公司内部通报批评。 2、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3%。 轻伤四至五人,重伤一人,直接经济损失50000—80000元以下。 1、解除劳务合同 。 1、留用察看。 2、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5%。 1、行政警告处分。 2、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4%。 1、总公司通报批评。 2、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3%。 轻伤五至六人,重伤二人,直接经济损失80000—100000元以下。 1、解除劳务合同 。

 1、解除劳务合同 。

 1、留用察看。 2、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4%。 1、行政警告处分。 2、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3%。 备注 1、 一般事故经各分公司研究后报公司审批存档。 2、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由公司以上单位或部门直接处罚。

 表2

 交通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标准 处理 标准

 事故 等级 具 体 内 容 全 部 责 任 主 要 责 任 同 等

  责 任 次 要

  责 任 轻 微 事 故 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 1、在公司员工大会上做检查。 2、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50%。 1、在分公司员工大会上做检查。 2、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35%。 1、写出书面检查。 2、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25%。 1、写出书面认识。 2、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10%。 一 般 事 故 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2万元。 1、在公司员工大会上做检查。 2、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50%。 1、在公司员工大会上做检查。 2、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35%。 1、在公司员工大会上做检查。 2、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25%。 1、在公司员工大会上做检查。 2、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10%。 重 大 事 故 一次造成死亡1人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6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2万元以上不足5万元。 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务合同。 1、解除劳务合同。 1、留用查看。 2、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25%。 1、行政警告。 2、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10%。 特 大 事 故 一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6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6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 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务合同。 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务合同。 解除劳务合同。 1、留用查看。 2、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10%。

 因事故造成厂房设备、设施、产品、半成品、原材料损失计算办法为:使用期限不到四年按原价计算,超过四年,每增加一年降原价10%,超过八年按原价50%计价。 5.6

 事故赔款及扣款 5.6.1

 事故赔款及扣款每月按肇事者月实得收入20%赔偿,赔款数达到50%以后,可根据肇事者工作表现,由本人写出报告,经群众评议和基层领导研究同意,报公司审批减免或部分减免。 5.6.2

 事故赔款按文件由安全环保部开具赔款通知,按规定从本人收入中逐月扣除。 5.6.3

 各单位对下属单位事故的扣款、赔款必须如数上交财务部,列入公司安全奖励基金,统一使用。 5.6.4

 对各类违章责任者的扣款,单位领导在接到通知书3日内负责上交扣款,扣款数额大的,安全环保部开具扣款通知单,财务部从本人工资中逐月扣除。 5.7

 事故处理审批权限 5.7.1

 小(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由分公司按规定审批处理,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办备案; 5.7.2

 重大交通事故、公司发生的员工死亡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由公司批复后处理; 5.7.3

 重大员工死亡事故、特大火灾事故、特大交通事故由公司提出处理意见,报总公司审批后处理。 6、事故汇报 6.1

 发生各类事故,在事故基本查清后,应向上级正式汇报,建立规范的汇报制度。 6.2

 凡发生生产特大伤亡事故、特大火灾事故、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由各单位主要领导、专业主管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到公司汇报。公司主管领导、安全环保部和安全主管负责人听取汇报,必要时召集所有管理人员参加,由公司通报事故。 6.3

 汇报时应准备事故调查报告10份、事故现场录像带、事故现场照片及有关资料,汇报期限一般不超过事故发生后20天。 7、事故建档 7.1

 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须有完整的事故档案。 事故档案应包括以下资料: 7.1.1

 事故登记表; 7.1.2

 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处理文件; 7.1.3

 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7.1.4

 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7.1.5

 物证、人证材料; 7.1.6

 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7.1.7

 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定性及责任划分) 7.1.8

 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7.1.9

 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7.1.10

 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7.1.11

 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7.1.12

 调查人员名单、职务、单位、专业特长。 7.2

 事故档案为永久性保存资料,应分级保存。报上级部门保存的,本单位也应存档。特大事故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报上级有关部门存档。 8、附则 8.1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8.2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七、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加强工业动火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依据《华隆实业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凡在油气生产、加工、贮存及易燃易爆装置区域和油气容器、管线设备及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设备、场所内,使用各种直接或间接明火施工作业统称工业动火,均应执行本规定。 二、工业动火等级划分 (一)炼油化工(含油气田炼油化工、轻烃)及储存场所的工业动火,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分为三级。 1、一级动火 1.1

 正在运行或开、停工过程中的工艺装置区。 1.2

 各类易燃易爆生产区、罐区、库区、液化气站。 1.3

 有可燃气体和易燃可燃液体、液化气的泵房的机房。 1.4

 油品、液化气及有毒物质装卸区。 1.5

 工业污水厂、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厂、凉水、塔水及工业下水和下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在5米以内的区域)。 1.6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仓库。 1.7

 输送易燃、可燃及有毒有害液体和气体的管线。 1.8

 产生易燃易爆粉尘的场所。 2、 二级动火 2.1 经认真吹扫处理并化验分析合格、停工检修的生产装置。 2.2

 从易燃易爆及有毒装置、系统上拆除,运到安全地点经吹扫处理化验合格的容器、管线。 2.3

 系统管网区。 2.4

 仓库、车库及木材加工。 2.5

 生产装置、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场所。 3、在生产区域内,除一、二级动火外的临时动火均为三级动火。 (二)油气田企业及其它企业动火,根据火灾爆炸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分为四级。

  1、一级动火 1.1储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包括一万立方米)的原油库、联合站,

 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带压装置的动火。 1.2

 在运行的不小于五千立方米容量原油罐的动火。

 1.3

 不小于400 m³ 可燃气气柜的动火。 1.4

 原油长输管线,在不停产紧急情况下的动火。 1.5

 油气井井口无控部分的动火。 1.6

 处理重大井喷事故现场紧急的动火。 2、二级动火

  2.1

 储量在1001-10000 m³ 的各类原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带压装置的动火。 2.2

 小于五千立方米容量的原油罐体的动火。 2.3

 一千至一万立方米的油品储存场所、输送、计量设施的动火。 2.4

 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有毒物质的装卸区和洗槽站。 2.5

 天然气净化装置、集输站及场内的加热炉、溶剂塔、分离器罐、换热设备的动火。 2.6

 天然气压缩机厂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天然气管道的管件和仪表处的动火。 3、三级动火 3.1

 储量不大于一千立方米的各类油库油气管线及容器带压装置的动火。 3.2

 不大于一千立方米的各类原油库、联合输送计量设施、仪表间,围墙以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带压装置的动火。 3.3

 在油气生产区域内的油气管线穿孔正压堵漏动火。 3.4

 采油井单井联头和采油井井口处动火。 3.5

 钻穿油气层时没有发生井涌、气侵条件下的井口处动火。 3.6

 输油(气)干线穿微孔正压补漏,腐蚀穿孔部位补焊加固的动火。 3.7

 焊割盛装过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的桶、箱、槽、瓶的动火。在盛有挥发性易燃介质稀释剂的容器、槽、罐等处动火。 4、四级动火 4.1

 在原油、天然气、成品油集输站(场)输油泵站、计量站、接转站等生产区域内非油气工艺系统管线的动火。 4.2

 钻井、试油作业过程中未打开油气层时,距井口50米以内的井场动火。 4.3

 除一、二、三级动火外,其他非重要油气区、厂区和严禁烟火区域的动火。 三、油田动火管理要求 1、生产区域内需设置固定动火区域的,应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划出固定动火区,并办理手续,严格管理。 2、凡进行工业动火必须办理工业动火票。工业动火票必须有以下内容: 2.1

 动火级别。 2.2 申请动火单位名称。 2.3 施工单位名称。 2.4

 动火部位名称,一级动火另附动火部位示意图(应注明盲死部位)。 2.5 动火时间。 2.6

 动火原因。 2.7

 动火部位内生产介质。 2.8

 动火部位分析数据。 2.9 动火安全措施及应急防范措施,以及注明应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及数量。 2.10

 动火作业人员。 2.11 动火监护人员。 2.12

 申请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有关安全、消防部门审核签字及领导审批签字。 3、生产者场所可能动火区域动火级别的划分,应由公司安全、消防主管部门按照生产场所、生产状态、时间要求提前确认。一级动火区域在总公司备案,二、三级动火区域在各公司备案,四级动火区域在公司基层单位备案。 4、动火作业前,由生产单位(指动火部位所在单位)申请动火,施工单位负责办理(工业动火票),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分级负责。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业动火。各级安全部门对审核过的工业动火票,以档案形式保存一年以上。 四、工业动火审批程序权限 1、一级动火前,由总公司总工程师领导组织生产单位、施工单位有关设计、技术、机动、生产、安全、公安(消防)人员深入现场调查、协商、制定动火措施。由总公司安全部门、消防部门审核,总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2、二级动火前,由各公司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协商、制定动火措施,填写动火报告,由总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总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3、三级动火前,由公司基层单位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调查,制定动火措施,由各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报总公司安全部门备案。 4、四级动火前,由公司基层单位技术人员填写动火报告,基层单位领导组织制定动火措施,报请公司安全技术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火。 5、外来施工单位在厂区施工动火。应由工程项目甲方负责部门提出动火申请,由管理辖区的单位填写工业动火票,其主管领导会同工程项目甲方主管领导及施工单位主管领导共同落实防火措施,派出监护人员并按动火等级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五、 动火作业人员职责 1、动火人必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持证上岗。 2、按工业动火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 3、动火前,应确认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4、按规定摆放动火设备,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 5、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六、监护人职责 1、监护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了解动火区域和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它救护器具。 3、监护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消防设施到位情况,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4、监护人要配戴明显的标志,并配备专用安全检测仪器,坚守岗位。 5、监护人应熟练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6、监护人必须携带工业动火票。 七、工业动火基本安全要求 1、正常生产的装置和罐区内,凡是可不动火的一律不动,凡是能拆下来的必须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节假日非生产必须,一律禁止动火。非动火不可的,按特殊动火处理。 2、一张动火票只限一处使用。一级动火票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票不超过3天。三级动火票不超过5天,固定动火点每半年由安全部门组织消防等单位检查认定一次。 3、装置进行大、中检修,因动火工作量大,对易燃、可燃和有毒物料均彻底送至装置或罐区外,并加盲板与装置隔离。 4、进设备内部动火,必须遵守《关于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高空作业必须符合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5、临时用电,电管部门可根据批准的工业动火票,按照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用电手续。 6、需要动火的塔、罐、容器、槽车等设备和管线,要认真进行清洗、置换和通风,并化验分析,将分析数据和相应的防火措施填入动火报告中。分析单附在动火报告的存根上,以备存查。 7、在动火期间,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等易燃易爆危险区作业,车辆所在单位必须提出申请,并落实车辆防火措施,由管辖危险区的单位制定行车路线,检查防火措施的落实,并填写“进车票”,经领导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等不准进入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和罐区。 8、在生产、存储、输运可燃物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检验合格,方可动火。检验合格后超过一小时动火,必须再次进行动火检验。 9、生产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派出动火现场监护人,生产单位为主监护人。动火点在距其它装置15米以内,对该装置安全可能有威胁时,装置所在单位要会签,确认动火措施,必要时也应派出监护人。 10、遇有6级以上大风(含6级)不准动火。特铢情况必须动火时要进行围隔并控制火花飞溅。 11、工业动火票是动火依据,不得涂改、代签,要妥善保管。 12、 动火现场5米内应无易燃物、无积水、无障碍物,便于在紧急情况下施工人员迅速撤离。 13、动火现场应按动火措施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必要时应备消防车保护。 14、油气井井喷情况下的动火及其它紧急情况下的抢险作业动火,由抢险领导小组组织工程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现场共同研究,制定严密的动火方案,采取符合要求的动火措施,统一指挥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15、动火完工后,由监护人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方可离开。 八、以下情况禁止动火 1、禁止无工业动火票动火。 2、禁止无监护人动火。 3、禁止安全措施不落实动火。 4、禁止与工业动火票内容不符的动火。 九、附则 1、本规定自印发之日施行。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八、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依据《华隆实业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中“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容器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井、池、涵洞等进出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 二、有限空间作业要求 1、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票)》,必须有以下内容 1.1

 生产单位及有限空间场所名称。 1.2 作业单位。 1.3 作业负责人及作业人员。 1.4 当班监护人。 1.5 签发日期及作业时限。 1.6 作业内容。 1.7 进入有限空间可能造成的危害。 1.8 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及有效时限。 1.9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防护及应急措施。 1.10

 生产单位、作业单位负责人及生产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票)》办理程序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向管辖作业现场的单位(下称“生产单位”)提出申请,由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票)》。 2、 生产单位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单位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3、生产单位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单位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4、生产单位负责人在对上述各点全面复查无误后,签署认可意见,报上级安全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5、《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票)》共设两联,第一联由生产单位安全技术人员留存备查,第二联在作业前,作业负责人核实安全措施后签字认可,交监护人员持有。作业完毕后将作业票返回生产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与留存备查联一起存档,保存一年以上。 四、作业监护人的职责 1、 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 2、 监护人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3、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4、 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护设施、报警装置,并坚守岗位。 5、 监护人要携带《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票)》,并负责保管。 五、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注意事项 1、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 2、 作业前应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3、 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 4、 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 六、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 在作业前,生产单位领导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2、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关闭闸门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3、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其电源线路与开关之间必须有明显的切断点并加以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4、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应保证有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含氧量,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符合标准。作业期间应每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4小时)也可选用便携式仪器对有限空间进行连续检测,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5、进入有限空间,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票)》,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它作业要按有关规定办理。 6、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蒸煮并做聚合物加热实验。 7、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8、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批准。 9、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照明,在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场所作业,其安全行灯电压应为12V且绝缘良好。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保护设备。 10、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后应清点,防止遗留在作业区内。 11、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12、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状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每次作业时间不宜过长。 13、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作业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并由气体防护作业人员进行监护,定时监测。 14、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通氧气)。 15、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带隔离防护器具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16、作业空间内温度应符合人体作业要求。 七、其它注意事项 1、发放《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票)》后,应立刻开始作业,以免操作条件发生变化。如时间超过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分析化验间隔的有效时限,应重新化验,并记录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票)》上。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根据设备、场所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备有必要的急救器具。 3、在作业中碰到的任何问题都必须记录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票)》上,以便查实和进行分析。 4、在埋有限空间少量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木、铜质工具),严禁用铁器敲击、碰撞。 5、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空间相关的试车、试压、试验及交叉作业。 6、遇置换不合格或无法进行置换等情况,原则上不允许进入作业。确需进入作业时,应按特殊作业处理。特殊作业应将安全措施报上级领导审核批准,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派专人到现场监护。 7、作业人员佩戴的防护面具应符合有限空间环境安全要求。 八、下列情况禁止作业 1、禁止无《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票)》作业。 2、禁止与《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票)》内容不符的作业。 3、禁止无监护人员的作业。 4、禁止超时作业。 5、禁止在有限空间内用易燃易爆油品清洗设备和工具。 6、禁止不明情况的盲目救护。 7、其它非生产区域的有限空间作业,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附则 1、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九、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技能水平和质量、环境、安全意识,确保人力资源满足工程(产品)质量、环境、安全及其管理的需要。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培训工作。包括:入厂教育、岗位培训、项目技术培训、意识教育。 三、新招聘、入场的员工必须分别接受公司、项目部/分公司、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公司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安全技术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全面实施、授课及考核,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主要内容如下: 1.1

 公司概况及公司发展史教育 1.2

 主要服务领域及相关工艺流程教育 1.3

 施工场所特别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教育 1.4

 有关防毒防尘基本知识教育(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安全规定) 1.5

 安全防护装置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保管制度教育 1.6

 有关防火防爆,消防安全基本知识教育(油田动火规定) 1.7

 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 1.8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教育 1.9

 有关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育 1.10

 公司严重及重大生产、交通安全事故案例教育 2、项目部安全培训由本项目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授课及培训,主要内容如下: 2.1

 项目部概况、生产工艺流程、安全机械设备状况 2.2

 公司及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劳动纪律和遵章守纪要求,及本单位危险部位及其注意事项 2.3

 爆炸消防管理制度及要求 2.4

 项目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 2.5

 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及其奖惩办法的教育和学习 3、班组安全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授课,考核、验证。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主要内容如下: 3.1

 班组情况概述、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流程教育 3.2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公司、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办法 3.3

 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施工、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和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 3.4

 易发生事故的地方和事故的典型事故的案例 3.5

 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的保管 3.6

 遵章守纪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7

 系统学习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8

 对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进行教育; 3.9

 对本岗位的重大、关键、危险源的防范措施进行针对性的教育。 四、公司员工追踪教育 1、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必须参加公司每季度组织的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内培或外培,每次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2、各部门兼职安全员由安全技术部或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以红头文件下发。兼职安全员必须参加公司每季度组织的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每次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3、公司其他业务序列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两次由安全技术部或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安全培训,且每次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4、企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须接受两次由项目部/公司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且每次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5、项目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针对所管理的所有作业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并在《项目部/分公司月安全活动记录》中如实记录。 6、各施工班组每周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并将活动内容、时间及参加人等信息记录在《班组周安全活动记录》中。 7、公司作业序列人员在接受三级教育的基础上,各施工班组每天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讲话,并将讲话内容,受教育人员等信息在《班组安全讲话记录》中如实记录。 8、公司待岗、转岗、换岗的业务序列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分别接受一次由公司及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10学时。 9、公司待岗、转岗、换岗的作业序列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分别接受一次由项目部及班组组织的安全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10学时。 10、对于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的及临时参加施工的业务序列人员,由安全技术部或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三新”安全常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1、对于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的及临时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由该项目部负责对“三新”安全常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培训效果的验证、考核 1、三级安全教育结束,由各级命题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2、对于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签发安全教育合格证,持证上岗。 3、第四条1、2、3、4、8、9、10、11条款的安全培训教育必需进行培训效果的验证。 4、所有培训效果的验证均以笔试答卷的方式进行。 六、安全培训教育资料、档案管理 1、每位新入场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记录采用统一表格,上一级培训、记录后,传递到下一级,三级全部培训完毕后,由项目部监督将《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教案、签到表及试卷等汇集、整理后报安全环保部审核、归档。 2、一、二级三级教育必须进行培训效果的验证,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如条件允许应进行验证。 3、其他需进行培训效果验证的安全培训教育,由各级负责部位进行组织考试,并将培训教案、签到表及试卷等报安全技术部审核、归档。 4、所有安全培训资料由安全技术部统一保存和管理,每年年底整理、装订后,与其他安全资料一起统一保存。 附则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修订及解释。

 安全培训年度计划 序号 培训科目 主办部门 培训方式 考核 培训对象 人数 培训时间 1 新员工入厂教育(安全生产规定) 安全 环保部 外培(

 ) 内培( √ ) 是 新员工 / 1-12月 2 班组长安全培训 总公司 外培( √ ) 内培(

 ) 否 班组长 5 1月 3 应急预案 安全 环保部 外培(

 ) 内培( √ ) 是 各岗位操 作人员 20 2月 4 油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 环保部 外培(

 ) 内培( √ ) 是 全体员工 25 3月 5 硫化氢知识 安全 环保部 外培(

 ) 内培( √ ) 是 各岗位操 作人员 20 3月 6 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 环保部 外培(

 ) 内培( √ ) 是 全体员工 28 4月 7 油田公司《事故案例汇编》 安全 环保部 外培(

 ) 内培( √ ) 否 全体员工 28 4月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列》 安全 环保部 外培(

 ) 内培( √ ) 是 全体员工 28 3-6月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安全 环保部 外培(

 ) 内培( √ ) 是 全体员工 28 4-8月 10 冬季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 环保部 外培(

 ) 内培( √ ) 否 全体员工 28 9月 11 冬季作业注意事项 安全 环保部 外培(

 ) 内培( √ ) 否 全体员工 28 9月 12 岗位培训 安全 环保部 外培(

 ) 内培( √ ) 是 在岗员工 \ 11-12月 13

 安全 环保部 外培(

 ) 内培( √ )

 专兼职安全员培训考核制度 一、总则

  为了提高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公司制定 本培训考核制度。对专兼职安全员培训是搞好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使 专兼职安全员,提高业务水平,熟悉预防事故的技术与要求,发挥安全监督 和监察的能力,保障公司各项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正常进行。

  二、安全培训 1、认真对专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增强对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认识水平的了解,提高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的能力。 2、学习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做到熟知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投入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单位的员工进行培训。 4、对调换工作岗位及临时参加施工作业的其它人员,要进行新技术、新设备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考核。 5、学习安全生产中的经验教训及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对一般性事故的防护、处理措施。 6、紧急情况下的自我防护与处理程序,应急响应和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 三、考核 1、开展评优活动 a、开展安全生产优秀安全员评选,对于评出的优秀安全员按照公司的奖惩规定给与奖励。 b、在安全监察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的一次性奖励500元。 c、在检查安全的工作中,坚持原则,在制止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和事时,受到伤害,按工伤处理。并给与一定的奖励。 2、单位发生事故 a、生产事故死亡超标1人,对单位安全员人扣款500元。 b、交通事故死亡超标1人,分不同情况。对单位安全员扣款100-300元。 3、发现事故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不及时报告的扣款200元。 4、不履行职责,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检查不力,基础资料不齐全,纳入个人工作绩效考评。 5、不履行岗位职责,业务素质低,公司将重新安排工作或者下岗处理。 四、附则 1、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十、危险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施工作业正常运转,特制定了此制度。对危险爆炸物品的管理应遵守以下规定: 1、对消防、危险爆炸物品的管理实行公司领导负责制,消防器具有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对危险爆炸物品的管理有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直接管理。 2、消防、危险爆炸物品在领取使用过程中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只有在主管的领导和总公司领导都批准的情况下能进行危险爆炸物品的领取。 3、危险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并设专人管理。 危险爆炸物品的专用仓库,应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特性,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报警、灭火器材等安全设施。 4、危险爆炸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确保无误后入库,并对危险物品进行定期检查。 5、危险爆炸物品的存放按照此物品的特性分别存放,不得在同一仓库存放的应分开存放。 6、危险爆炸物品在使用中严格依照危险爆炸物品的使用操作规范进行,现场必须在安全员的监督下才能从事作业。 7、危险爆炸在运输过程中也要由专职安全员押运,运载危险爆炸物品的车辆不得客、货混载。 8、临时放置危险爆炸物品的地方要远离火源等危险源。周围也必须有警示牌,并有专人管理。 9、运载危险爆炸物品的车辆通过市区时,应当遵守所在地公安机关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停车; 附则 1、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十一、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管理,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2

 特殊工种是指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和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 3

 特殊技术工种管理 3.1

 特殊技术工种的招聘、录用、上岗转岗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3.2

 所有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证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验证。 3.3

 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参加每周的安全教育。此工作由安全办监督实施。 3.4

 人力资源部每年对在岗位的员工进行检查,对即将到期的证件及时组织复审。 3.5公司每年组织对特殊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新员工的教育执行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4

 附则

 4.1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4.2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十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

 总则 1.1

 让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了解设计和施工的技术要求,以便科学地组织施工,按合理的工序.工艺进行作业,保证工程质量。 2

 使用范围 2.1

 所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都必须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3

 技术交底的方式 3.1

 书面技术交底 3.1.1

 交底人把交底的内容和技术.质量要求写成文字和图表等书面形式,向接受人交底。交底人与接受人在交底内容清楚后,分别在交底记录上签字。交底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一份进入技术资料。 3.1.2

 接受人根据交底记录进行下级或直接把有关内容落实到人。 3.2

 会议交底 3.2.1

 交底人通过召集有关人员会议,把交底的内容和技术质量要求向到会者交底。交底后,应填写施工技术交底记录。交底人与接收人在交底内容清楚后,分别在交底记录上签字。交底签字后,双方各持一份,一份进入技术资料。 3.2.2

 会议交底时,除交底人把交底内容向到会人员交底外,与会者也可通过讨论、补充,使交底的内容更加完善。 3.3

 现场交底 3.3.1

 交底人把交底的内容和技术。质量要求用文字和图标等书面形式写入,并交现场项目负责人。 3.3.2

 这种方法适用于现场施工的工程项目。 3.4

 口头交底 适用于人员较少,操作时间短,工作内容比较简单的项目。 3.5

 样板交底 交底人组织操作水平较高的工人先作样板,经验查确认合格后,作为交底的样板,再组织工人观摩、学习,进行“面对面”的直观教学交底。 3.6

 模型交底

 对于比较复杂的设备基础或构造件(架),交底人降其做成模型进行交底。 4

 技术交底的要求 4.1

 技术交底实行分级交底的原则,项目施工时应严格执行。 4.2

 技术交底要结合实际,结合分部分项工程有的放矢地作出针对性的交底。 4.3

 技术交底必须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4.4

 技术交底主要以书面形进行,要求文字组织严密,表达清楚.方法适当.便于操作。 5

 技术交底时间 5.1

 根据技术交底分级交底的原则,技术交底应在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先施工后交底的做法,确保施工达到预期的效果。 6

 附则

 6.1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6.2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十三、节假日值班制度

 为确保节假日期间公司各项生产情况正常,能够及时处理一些突发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1、任何法定节假日期间,必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值班,值班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准时上班,自觉的巡查,值班时间以平时工作时间为准。 2、每次节前由办公室统一排出节假日值班表,并于节前发给每位相关值班人员。每日应有一名领导干部带班,做好执行紧急任务的准备。 3、值班安全确定后原则上不能再更改,确实有事不能值班,应找人代替值班,或提前报主管领导安排换班,否则不能离开岗位。 4、值班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好当天发生有关情况的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如遇到重大事件应立即通知主管领导,并组织力量及时进行解决。 5、上级的重要通知、文件,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 6、值班人员必须在制定的办公室上班,要确保电话畅通,严禁空岗现象发生,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能擅自调动。 7、必须做好值班的上下班交接工作,即上一班人员必须跟下一班人员做好值班室钥匙、值班记录本及相关情况的交接工作,不的马虎。 8、如由于值班人员擅自离岗而导致重大事件不能及时处理的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值班人员的责任。 附则: 1、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十四、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公司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时,要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法规定及有关标准进行。其范围包括: 1、安全技术:各种机器设备的防护、保险、信号、报警装置;安全启和迅速停车设施;各单位生产区域内危险场所的指示及警告;采用新技术,推广新工艺.新成果;有毒有害、缺氧作业点的检测、检查仪器;以及对繁重费力或人左操作有危险的作业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措施等。 2、工业卫生:生产厂房的通风换气和采光照明装置;对生产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或烟雾等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密闭化或空气净化设设施;生产场所为防止辐射热危害的隔热防暑设施;为减少或消除工作中的噪声、震动及辐射等的防护设施;工作厂房或辅助房屋内应增设或改善防寒取暖的设施等。 3、房屋及设施:女工较集中车间的女工卫生室,车或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更衣室及其相应的设施。 4、宣传教育: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实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作仪器;为单位员工建立“劳动保护教育室”;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管理所使用的辅助器材、书籍、刊物、画片、规章制度、幻灯、电影、录像等。 附则: 1、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确保公司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由生产技术部及安全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其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措施办法、经费预算、预期效果。 2、编制生产、财务预算的同时,要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纳入年度资金预算,经预算审批后执行。 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公司负责人组织生产技术部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汇总,编入年度生产建设计划。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坚持节约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规定完成期限,项目竣工要组织验收、确保达到预期目的。 5、公司在检查本单位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完成情况。 6、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支出费用,应按实际发生数列入当年有关成本费用,不得采取预提的使用方法。 7、对已完成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要有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附则: 1、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十五、施工现场安全标志、 标语设置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的生命财产安全,使施工作业能安全顺利进行,并让现场人员对周围存在的危险物品、设备和设施的潜在危害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特制定此制度。 一、在设备维修、电气焊施工现场,需要设置涂有醒目的安全色、有明确内容和指向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设备维修、电气焊施工现场,需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设立以下相应的安全标志和安全牌。

  1、施工现场有危险设施和坑池时,应在周围画有黄色的警戒线。

  2、在禁止有火源的施工现场,应设有禁止吸烟或禁止烟火的警戒牌。

  3、在禁止通行或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踏入的施工现场,应设有禁止入内或禁止通行的警戒牌

  4、在进行设备维修的作业现场,应设有正在检修禁止合闸的警戒牌。

  5、在不准攀爬、久留的施工场所,应设有禁止攀登、禁止久留的安全标志。

  6、在可能有危险的施工现场,都应该设有注意安全的警告标志, 并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7、在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施工场所,应设有相应的指令标志或提示标志。

  8、在施工现场除了设有以上安全标志外,在发现有新的危险源时,应设有补充标志,确保各项施工的顺利进行。 附则: 1、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十六、华隆油田技术服务公司 班组标准化管理办法

 华隆油田技术服务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系统班组建设和管理,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综合素质较高的班组群体,提高班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分支机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班组是指“为了完成某项工作任务,实现共同的工作目标,按照统一指挥、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原则,由一定数量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集体”。 第四条

 班组是公司的“细胞”,是公司各项工作的基础和落脚点,加强班组标准化管理是公司系统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 第五条

 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精细简易、与时俱进,努力做到安全管理规范化、生产管理精细化、危急管理系统化、综合管理简易化、员工培养个性化、业绩考核指标化,全面推行标准化作业,努力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队伍,实现公司和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

 班组标准化管理目标为: (一)遵纪守法。遵守党纪、国法和公司规章制度,无员工受到刑事拘留及以上处罚,无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 (二)安全生产。员工控制差错,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人身轻伤和障碍,建设无违章班组; (三)标准化作业。严格执行公司和本单位发布的标准、 “三制”(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四)文明清洁生产。班组台帐、记录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文件资料分类管理;桌椅物品、工器具、备品备件摆放整齐,放置有序,实行定置管理;班组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进入生产现场佩戴安全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作业环境符合职业健康卫生要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出勤率达95%以上,全面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五)员工培养:全员岗位培训率100%,各工种持证上岗率100%,年度安规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建设学习型班组; (六)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关心员工职业压力和身心健康,实行民主管理,建设文明班组。 第二章

 机构与管理职责 第七条

 公司负责制定班组标准化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指导公司各单位班组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八条

 公司各单位负责制定班组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班组管理激励和约束机制,组织班组综合评比。 第九条

 分公司(或部门,下同)按照公司及本单位对班组建设的各项要求,负责制定班组管理制度、工作定额、质量标准和业绩目标,组织班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检查、指导班组管理工作,督促班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互查和整改,组织班组管理经验交流、业绩考核和奖惩。 第十条

 班组负责执行公司和本单位、制订的管理制度和企业标准,落实岗位职责,规范过程控制,强化目标考核,全面推行标准化作业。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 第三章

 班组建设 第十一条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管理制度,按照有利于组织生产、方便专业化管理的原则,公司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班组的总体设置,确定班组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根据本单位班组的总体设置要求; (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班组必须设一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班组有关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长必须明确代管人员。 (3)班组必须设一名兼职的员工安全监督员,其业务属分公司、项目部或车间(队)监督主管的领导。 (4)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摊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第十三条

 班组长任职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班组集体和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能胜任班组管理工作; (二)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办事公道; (三)善于管理,作风民主,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四)具有3-5年工作经验,熟悉本班组相关专业和所管辖的设备系统,具有适应本岗位工作的文化程度和一专多能的业务技能,能带领班组成员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第十四条

 班组长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和本单位管理制度和企业标准,组织制定本班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计划; (二)在部门的领导下,负责班组的生产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根据班组生产任务的实际需要,负责班组人员工作安排和生产中工器具的调配使用,全面完成班组生产、经营、管理目标; (三)做好班组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岗位练兵、安全分析、事故预想、缺陷管理、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节能降耗、成本核算等活动,加强班组团队精神和文化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班组经济效益; (四)负责班组安全管理和生产管理,杜绝和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实施文明生产和标准化作业; (五)实施班组民主管理,按照班组内部考核规定,搞好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金分配,做到公正、公平、合理、公开。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做到人人事事保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公司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本单位 “两措”(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及安全性评价整改计划,班组安全工作做到“六同时”(计划、部署、实施、检查、改进、考核生产工作时有安全内容),对安全生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确保班组无违章。 第十六条

 加强人性化安全教育。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把员工的身心健康与家庭的安全幸福生活联系起来,使“一人安全全家安全”、“你的安全就是家人幸福”、“甜蜜的家庭盼你安全归来”等浅显道理深入到员工的心灵深处,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的转变。 第十七条

 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生产现场是公司组织生产管理的基础平台,是各项管理制度综合作用的交汇点和落脚点,也是事故多发场所。要坚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员工自主管理和自我监督的积极性,实施现场安全动态管理,全员参与无违章班组建设。班组人员要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对危险点(源)进行辩识,对安全隐患和习惯性违章现象进行分析和监控,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实施系统预防,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夯实班组安全基础。 第十八条

 班组安全工器具(电气绝缘工器具、手持电动工具、安全带、安全帽、手动葫芦、千斤顶、钢丝绳扣、U型环等)、仪器、仪表按规定正确使用,保存完好,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有检验合格证。电气作业、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焊接作业、机械作业、特种作业、泄洪和溢流等特殊作业规程规范齐全并严格遵照执行。特殊作业人员应接受严格的职业培训,并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十九条

 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传达、学习有关法规、制度、规程、标准等,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讲评本班组近期安全工作情况,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部署近期安全工作计划。部门负责人要定期参加班组的安全活动,活动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第二十条

 班组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运行和检修班组要结合本地区季节特点和事故发生规律,开展春、秋等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查思想、查规程、查习惯性违章、查隐患、查标准化作业的薄弱环节,认真落实安全性评价整改要求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整改要求。 第二十一条

 开展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源)分析。定期对班组作业环境的安全性进行评价,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条件、工器具性能、人员精神状态等潜在因素进行分析、排查,使安全状况做到可控、在控。 第二十二条

 严格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器材、设施齐全,设计、安装、保管、试验、维护符合有关标准要求。重点部位(汽机油系统、燃油系统、电缆沟、储油罐、处理装置、电气设备、氧气、乙炔、化学药品存放场地、通信系统、档案室等)防火措施完善,并具有相应的功能和容量,处于正常备用状态。班组人员全部能够正确、及时使用消防器材,义务消防队员按要求定期参加消防演习和训练。 第二十三条

 重视职业健康卫生和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卫生和劳动保护是班组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要积极做好职业健康卫生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以防尘肺病、防噪声、防触电、防高温中暑、防毒伤害等为重点,严格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管理,按规定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完善各类防护措施,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第二十四条

 班组新入厂人员(学校毕业生、复退军人、调入员工、新员工、招聘的临时工、代培生、实习生等)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实习,新上岗和换岗人员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

 生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班组生产现场推行“5S”管理(清理、整顿、清洁、维持、素养): (一)及时把工作场所内与班组生产、管理无关的物品坚决清理掉; (二)工作场所内所有物品保管整齐有序,并进行必要的标识,严格核算、保管、发放(借用)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操作室和所有值班岗位的物品、工器具、家具、文件、资料、记录实行定置摆放、定员管理 (三)班组值班室、做到“五净”(门窗、桌椅、文件柜、地面、墙壁干净),所辖生产区域现场管理无卫生死角,无积灰、积水、积油,无烟头、痰迹、杂物,设备、仪器、工器具、材料等保持清洁的状态,异常设备得到及时修理并恢复正常,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要求; (四)坚持不懈,定期检查和整改; (五)不断提高员工综合素养,具备过硬的岗位工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

 设备检修做到“三无”(无油迹、无水、无灰)、“三齐”(拆下零部件摆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三不乱”(电线不乱拉、部件不乱放、杂物不乱丢)。检修现场每天打扫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二十七条

 严格工作指令和操作指令管理。公司和部门应明确工作指令传达资格和操作指令发布权限,明确工作指令负责人、和工作人的安全责任,明确操作指令批准人、监护人、操作人的安全责任。设备操作、开停等,要执行专门安全防范措施。班组要坚决杜绝无指令作业、有指令不遵、违规操作和习惯性违章行为。 第二十八条

 认真执行巡回检查、交接班、设备定期检修保养制度。运行班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对运行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在设备和天气等出现异常的情况下,要加强巡检,及时发现、正确登录、快速传递、及时消除设备隐患。交接班前,各岗位值班人员应对所管辖的设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交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情况。要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做好事故预想,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第二十九条

 实行班前会制度。接班前,要结合当值班的工作任务和设备运行方式,做好事故预想。安排当值操作任务时,要做好危险因素分析,安排安全防范措施。要针对设备系统存在的缺陷,提出加强巡视的要求和巡视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班组在班前会上布置工作任务的同时,要交代安全防护措施和要求。 第三十条

 班前会要认真评价前日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规章制度、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班前会要认真总结前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安全、标准化作业、防护用品、工器具使用情况,以及安全保障和监督措施执行情况,查找问题和差距。班前会要对优秀作业员工进行表扬,对不安全问题和不规范作业及违章行为提出批评、整改和处罚。 第三十一条

 班组当班出现异常以上的不安全现象,短时间内能分析清楚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并将有关情况与接班班组交接清楚。短时间内分析不清楚的,应及时向部门汇报。 第三十二条

 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班组定期做好设备保养和清洁工作,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对设备健康和缺陷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和监视,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设备缺陷,防止缺陷扩大,防范因缺陷导致的设备事故。 第三十三条

 建立设备变更管理制度。要明确设备变更的申请审批程序、管理职责和权限,设备变更后,应及时做好记录,修改相应规程、图纸、作业指导书、设备标志和编号等相关技术资料,并及时向运行人员交底,必要时应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 第三十四条

 加强经济性管理。要建立设备运行经济指标管理和考核体系,推行设备检修定额管理,逐级、逐项分解运行指标,组织班组开展小指标竞赛。班组要定期开展经济分析活动,努力降低能源消耗和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水平。 第三十五条

 加强可靠性管理。公司要加强新建设备前期管理,选用先进、成熟、经济、可靠的设备和技术,严格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加强技术培训,做好迎产准备工作,确保新建设备投产后达到设计出力和安全可靠运行。部门要加强设备可靠性信息收集和分析,加强技术监督,研究影响设备可靠性和导致强迫停机的主要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班组要加强所辖设备运行维护和技术改造,提高设备可靠性,降低设备非计划停运次数和停运时间。 第三十六条

 推行清洁生产。公司要积极采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节能降耗,节水、节地、节约一切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将污染消灭在生产过程之中,统筹公司、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班组要加强所辖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达到设计出力,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第三十七条

 科学检修管理。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在全面准确掌握设备状况的基础上,公司要积极推行“点检定修”等有效、实用、可靠检修技术。部门要合理安排检修工期,延长检修周期。班组要严格执行检修规程和检修工序等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设备检修质量。 第三十八条

 班组要树立市场观念和效益意识,严格检修项目预、决算管理。在确保检修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核定检修作业所需工时,修旧利废,避免大拆大换,努力降低检修成本。 第三十九条

 部门要对检修任务、检修准备、检修工艺和工序、检修过程、质量管理、修改调整、设备试运、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规程要求的情况和违规操作,应及时制止和纠正。检修工作结束后,部门应组织班组进行全面总结,评价检修质量,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检修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四十条

 部门要全面掌握设备原始技术资料、历史检修情况和现有健康状况,提出经济合理备品备件储备(包括轮换性备品、事故性备品等)计划。班组要协助部门编制物资储备定额,加强备品备件管理。 第四十一条

 加强质量管理。班组要严格执行公司和本单位质量管理标准,组建QC小组,开展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积极推广适用于本班组的“零”缺陷管理等现代化管理方法,保证运行和检修工作质量,确保设备稳发满发,满足生产要求。 第六章

 危急事件管理 第四十二条

 公司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应急预案,协助公司各单位处置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力争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应建立危急事件处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全公司停电、重大火灾、人身伤亡、主设备严重损坏等事故状态下的应急预案,确保危急事件管理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物质器材落实、应急预案演练落实。 第四十四条

 部门要建立健全运行设备的事故预想,组织班组定期进行演练和考评。班组人员应熟悉、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和处置设备的异常运行状况,做到处变不惊、指挥有序、处置得法。 第四十五条

 班组应配备常用救护药品和器材,班组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紧急救护操作方法,并经过模拟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七章

 综合信息管理 第四十六条

 文件资料记录简易化管理。班组应备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文件、资料、记录齐全,使用方便,查阅快捷。班组应配置以下法规、制度、标准、文件、资料: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公司和本单位颁发的相关管理制度、企业标准等; (二)班组应配置台帐、图纸、资料: (1)设备台帐和设备检修台帐; (2)工器具台帐; (3)备品备件台帐; (4)工艺流程图; (5)检修图纸和资料; (三)班组人员综合一览表等。运行和检修班组要做好以下生产、管理活动记录: (1)班组工作日志 (2)班组人员考勤记录; (3)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包括班前会); (4)班组技术活动记录(包括技术培训、技术竞赛、技术交流、技术分析等); 第四十七条

 加强班组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管理。公司建设统一、高效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议建立班组标准化作业数据库,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定期发布重要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安全生产信息,组织网上反事故演习,组织班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交流,对系统各单位的班组建设实施公司化管理。 第四十八条

 建议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组织班组开展网上技术培训、事故对策分析等。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等作业程序、作业标准、工作记录等,要因地制宜、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班组法律、法规、文件、标准、资料等鼓励实行计算机档案管理,方便查阅和使用,提高班组信息化管理水平。 第八章

 员工培养 第四十九条

 公司负责制定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和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指导性原则,组织职业压力研究与管理,制定班组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和职业技能标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出员工分类培养目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持证上岗;组织班组技能比赛,为人尽其才、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第五十条

 各单位要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开发战略,结合企业发展要求和员工个人能力、特点和意愿,积极开展员工职业生涯设计;开展职业压力管理,加强交流与沟通,融炼企业文化和团队精神;结合生产需要,加强员工岗位培训和综合素质培养,选拔技术能手,培养复合型生产、经营、管理人才,使职工每3-5年平均提高一个技术等级,为员工职业生涯发展和潜能发挥创造条件。 第五十一条

 部门要加强班组长培训,不断提高班组长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督促班组长积极履行职责,鼓励开展特色班组建设。部门和班组要积极组织职工学习法律、法规、标准、技术、管理等知识,按计划完成月度、季度和年度技术培训任务。班组人员全部按要求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持证上岗,做到“五熟”(熟悉岗位职责,熟悉作业指导书,熟悉岗位风险,熟悉防范措施、熟悉应急预案)和“三能”(能分析设备运行状况,能及时发现设备故障缺陷,能正确迅速处理事故),熟知并准确识别和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十二条

 班组人员工作岗位变动或新职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公司和本单位发布新的管理制度和标准,或原管理制度和标准经过修订的,必须对班组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鼓励班组开展竞争上岗和部分岗位定期轮换,培养员工竞争意识,拓展员工的知识面和多岗位就业技能。 第九章

 民主管理和政治思想工作 第五十三条

 民主管理。班组每月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听取班组长工作汇报,组织政治、业务、安全学习,贯彻总公司职代会有关决议,落实部门工作计划要求,完善班组管理制度等。 第五十四条

 班务公开。班组计划安排公开,考核和奖惩公开,安全情况公开,劳动竞赛公开,好人好事公开,评比先进公开,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班组凝聚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五十五条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部门要加强党、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班组要定期组织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企业文化教育、厂规厂纪教育,关心职工生活,用高尚的精神培育人,用正确的理论引导人,创造和谐、愉快、高效的工作氛围,将班组建设成为具有奉献精神,纪律严明,技术过硬的战斗集体。 第十章

 考核和评比 第五十六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班组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和评价标准,定期对班组进行考核和评比,评选本单位的优秀(或先进)班组,对优秀(或先进)班组和班组长进行适当奖励和鼓励。 第五十七条

 班组的考核和评比活动,应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既要与公司系统内外班组进行同类比较,也要注重培育本部门班组管理的特色,鼓励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班组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开展班组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班组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组活动制度 第一条

 为使班组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日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班组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每周一次,每次不少于三十分钟,安全日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条

  活动内容

 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3、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法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第四条

 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活动记录),班组长和安全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

 第五条

 部门领导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公司领导也要不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

 第六条

 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第七条

 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并将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当中。 二、班组安全检查制度 1、检查时间 班组安全员每周组织班组安全小组人员对班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安全每日进行安全巡检,并做好生产记录;各班组每天进行班前讲话,每周进行一次讲评;各班组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尤其是在大风前后,要加强各方面的巡查。 2、检查内容 (1)在工作前,必须对所有的施工工具、安全用具、重点危险源、现场环境、人员状态、劳保穿戴等进行检查。并对所用材料进行外观检查,发现不合格,严禁使用,确保操作过程安全。 (2)班组在作业前,班长和安全员要进行一次行为检查,对有影响施工安全的行为,有权责令其改正,否则,不准上岗。 (3)作业过程中,班组安全员和施工小组负责人按照作业要求和安全技术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作业结束后,班组安全员和施工小组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各施工项目全部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允许作业小组离开施工现场。 (5)公司安全部门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对关键部位、关键项目、干部盯岗项目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班组教育与培训制度 1、班组人员应参加总公司举办的岗位安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各级主管部门应该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2、教育是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的重要手段,通过教育,提高各生产管理人员和员工们搞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增强职工责任感和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水平,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3、新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厂的大学、中专、技校毕业生和新入厂员工,必须及时参加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的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4、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 (1)特殊工种(起重工、锅炉工、电工、电焊工等)的培训,由安全部门与总公司有关部门联系并组织实施。 (2)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 5、复工安全教育制度。对休假半年以上的员工,在复工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6、工种变更(调岗)安全教育培训。工种调(转)岗时,要首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调(转)岗。 7、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应充分利用安全月、安全周及安全竞赛等各种形式,不断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 8、日常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要经常进行,在员工中进行安全法规的学习,传达上级下发的有关安全文件和精神,使安全生产在员工中引起高度重视。 9、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知识、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安全知识教育主要内容是:施工工艺、方法、施工中的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类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10、 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中应结合典型经验和事例进行教育,宣传先进经验,教育职工找差距,从事故中找教训,防止今后类似事故的发生。 四、班组安全生产制度 1、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做到人人事事保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公司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安排生产任务时一并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 3、班组要对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4、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做好收工前的安全检查,组织一周的安全讲评工作。 5、发生工伤事故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五、班组安全台帐管理制度 1、班组台账是班级汇总积累统计资料的工具。它是班组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班组台帐必须认真填写,字迹要清楚,内容要完善。 3、班组台帐要由专门的人员负责,定期填写,统一保管存放,保存时间以3—5年为宜。 4、对新上岗的负责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记帐方法,确保班组台帐的完整、准确。 5、台帐记录必须完整,是指要按照台帐设计的要求,按规定的时间、栏目、内容、完整地登记,形成一个科学地完整的体系。 6、台帐记录还必须准确,是指测试、计量、记录的数据要准确可靠,切忌马虎应付,事后回忆追记,估计推算。 7、要做好文件的防潮、防腐、防蛀工作,每隔一段时间对文件资料进行一次整理。 六、班组班前讲话制度 1、班组长首先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每天坚持班前交底、班中、班后检查,并做好交底记录。 2、安全交底务必做到具有针对性、及时性、根据每天的天气变化、作业环境的好、人的思想情绪、现场的实际情况及任务进行彻底交底。 3、班组长有责任督促组员上岗前自查、增加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的能力;高处作业要检查工具是否放好、是否安全。 4、每个职工每天对操作岗位、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油田动火作业安全措施及消防器材到位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向有关负责人报告,采取安全措施。 5、每周进行安全讲评活动: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安排布置下周安全生产工作及注意事项。 七、班组班会制度

 1、各班组认真开展班前会议,落实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做好班前会议记录。 2、各班组班前会议对先天工作进行讲评,布置当日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 3、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安排,针对各班组的特点,制定工作计划,讨论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班组安全例会,每月召开,由各项目部负责人或安全员组织。各班组全体员工参加会议,主要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分析研究安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分析事故原因,研究确定安全工作重点,部署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意见。

  5、周五安全活动日每周举行一次,由各班组长主持召开,传达有关法规文件,总结分析一周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事故案例,接受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技能。 6、坚持做好安全会议考勤记录。 7、各类会议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存档备查,会议记录列入安全工作档案管理。 八、班组自保联保制度 1、定期组织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班组设立互保(联保)人员,每两人或三人为一对,施行互保(联保)制度,班组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互保(联保)小组名单应有记录。 3、互保对子应遵循能力互补、性格互补、与岗位作业内容密切联系的原则。 4、工作前,各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不得遗漏。 5、工作中互保(联保)对子之间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互相提醒、互相照顾、互相监督、互相保证”。 6、各班组之间形成联保关系,互相检查彼此存在的安全问题,发生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7、对互保、联保对子实行同奖同罚的原则,出现问题共同承担责任。 8、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相互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9、在工作中与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 九、班组自检自查表

  班

 组

 自

 检

 表 班组:

 日期: 项目 检

 查

 内

 容 检查存在的问题 备注 设备管理 1、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有松动     2、设备是否清洁,是否有跑、冒、滴、漏     3、设备是否有标识     4、电器设备是否有漏电、电源线老化现象     安全设施 1、消防器材是否有丢失损坏,是否定期检查     2、消防器材是否超过使用期限,消防卡是否丢失     3、工作中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装置、设备安全防护是否完好     重点危险源 1、是否对危险部位悬挂安全警示牌

     2、是否针对危险源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现场环境 1、现场有值班室、厨房、库房、生产区域是否作 到“五净”(门窗、桌椅、文件柜、地面、墙壁)         2、现场作业区是否作到清洁整齐, 作业毕后是否作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着装

  1、员工是否按规定着装,是否穿工服、 戴胸卡进入生产现场         2、工作服穿着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劳动保护规定    

  工具

  1、使用工器具是否按规定统一编号、登记、保管     2、使用时是否作到“二记一净”(领用工具登记、 使用后交还登记、交还工具要干净)        

 检查人:

  附 则 1、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七、安全投入费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的及时、到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投入制度。

 1.1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安全专项费用的使用和特殊费用管理。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全专项费用管理。 2

 职责 2.1

 公司安全环保部是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的安全专项费用计划的制定,负责监督各基层单位的安全专项费用使用情况。 2.2

 财务部负责公司安全专项费用的调拨管理。 2.3

 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专项费用的使用。 3

 文件内容 3.1

 培训费用

  安全环保部做计划,归口到人力资源部后,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由财务部拨款,人力资源部具体实施。 3.1.1

 学习培训出差费由公司财务部报销。 3.1.2

  公司安全管理能力资质评价每年按总体计划报批后,费用由公司财务部拨款。 3.2

 职工劳保费用 3.2.1

 常用劳保品由各单位做计划,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批,财务部拨款,材料办负责采购。 3.2.2

 特殊劳保品,包括导管式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涉及工程特殊防护用具或用品等,由各单位做计划,报安全环保部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财务部拨款,材料办采购。 3.3

 夏季防暑降温费用:清凉饮料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做计划并负责统一采购发放,财务部负责拨款。 3.4

 常备急救药品和防暑降温药品的费用 3.4.1

 各基层单位将使用计划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汇总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安全环保部统一采购。 3.4.2

 各基层单位常备急救药品和防暑降温药品专管专用。 3.5

 消防器材费用 消防器材采购,由公司各单位做计划,安全环保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财务部拨款,材料办组织采购。 3.6

 安全标志牌和宣传牌的费用由安全环保部统一规划和分配,组织采购。 3.7

 安全检测仪器费用 仪器采购由安全环保部做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材料办组织采购,但必须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许可和合格证等资料。 3.8

 安全设施 新项目施工时,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9

 环保费用 3.9.1

 环保费用包括移动式环保罐的配备和工程施工密闭设施的费用等。 3.9.2

 环保费用由安全环保部做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财务部划拨。 附 则 1、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八、安全奖惩制度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有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经理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二、安全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操作。 三、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罚 1、公司安全考核实行季考核、年兑现的考核办法。 2、考核内容及标准 2.1

 安全生产做到杜绝特大、重大事故,避免一般、小事故,争取无事故。 2.2

 领导要害部位承包到位率达到100%。 2.3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率达到90%以上。 2.4 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率达到90%以上。 2.5

 新员工入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率达到100% 2.6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2.7

 对发生特大、重大事故,年度生产经营考核中安全专业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2.8

 班组标准化建设考核占公司考核70%,作为公司考核分公司、项目部的依据。 四、安全生产奖励 1、

 对各部门、单位的奖励 2、 完成年度安全控制指标,给予适当奖励。 3、 对个人的奖励 3.1

 对大胆举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隐瞒事故真相等行为,经查属实者,给举报人100-500元一次性奖励。 3.2

 对发现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或事故征兆,并及时采取措施和向上级报告,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给予200-500元奖励。 3.3

 对积极组织抢救事故伤亡者,对减少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损失有突出贡献者,给予200-1000元奖励。 3.4

 在安全科技、劳动卫生、安全管理及学术研究、标准修订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及效果显著者,给予500-2000元奖励。 上述奖项由单位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备案后进行奖励。 五、安全生产处罚 5.1

 事故处罚 5.1.1

 对各部门、单位的处罚 5.1.2

 凡发生生产事故,每死亡1人,扣款5万元;每重伤一人,扣款1万元。 5.1.3

 凡发生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每死亡一人,扣款3万元。 5.1.4

 对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处罚 死亡指标超标实施下列处罚: 生产事故死亡超标1人,对第一责任人扣款1000元。 交通事故死亡超标1人,分不同情况。对第一责任人扣款200-500元。 6.1 违章处罚 6.1.1

 公司不重视安全生产和劳动卫生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视情节轻重给予应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处罚,按情节给予500-2000元的扣款。 6.1.2

 严重违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规定的。 6.1.3

 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 6.1.4

 生产现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积极组织整改和采取防范措施的。 6.1.5

 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或违章指挥生产的。 6.1.6

 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 6.1.7

 新员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而安排上岗的。 6.1.8 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含实习生)单独顶岗作业的。 6.1.9

 忽视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 7.1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情节给予200-1000元的扣款。 7.1.1

 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的。 7.1.2

 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的。 7.1.3

 发现事故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不及时报告的。 7.1.4

 隐瞒事故真相,伪造现场的。 7.1.5

  对批评和制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打击报复的。 7.1.6

  危及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 7.1.7

 各种扣款公司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分公司管理不到位,对全公司责任人扣款不得超过2000元。 8.1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来源及使用 8.1.1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和不达标单位扣款。 8.1.2

 安全生产保险返回金或公司安全保证专项基金。 8.1.3

 安全生产奖金必须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奖励。 六、附则 6.1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十九、员工职业健康监护 管理规定

 员工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健康,根据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则。 规则所指的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管理等内容。 公司全体员工为健康监护对象。对从事有害作业或健康有特殊要求作业(如:粉尘、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等,以下简称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为职业性健康监护对象。 健康监护主要组织监护对象,在取得相应资格的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将健康检查结果纳入员工个人信息档案。 职业性健康检查及评定必须由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当客观、真实,体检机构对健康检查结果承担责任。 健康监护工作所需费用,纳入公司年度安全经费预算管理,但不包括公司新进员工的个人体检费用。 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的管理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职业健康信息的归档管理工作。 公司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公司内各项施工活动。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的员工。 第二章

 健康检查类别 职业性健康检查,指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医学监护。 职业性健康检查有以下检查: 上岗前健康检查。对将要从是有害作业人员(包括转岗员工),应在其从业前针对可能接触到的有害因素进行健康检查。 在岗期间职业性健康检查。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按一定间隔时间(周期)及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离岗后的职业性检查。对曾从事过粉尘作业或从事过有害作业的人员,脱离作业环境3个月内,按规定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应急性健康检查。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应急结束后立即组织工作场所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包含参加应急人员)。 职业病患者和观察对象定期复查。对已诊断为职业病的患者或观察对象,根据职业病诊断部门的要求,进行定期复查。 非职业性健康检查,指对不从事有害作业员工的健康检查。 第三章

 健康检查项目和周期 职业性健康检查项目和周期按照从业工种执行。 职业危害员工健康检查: 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 (外照射x线、γ线、中子、电子束)内科常规检查项目,眼科(视力、眼底、色觉、眼晶体裂隙灯检查),耳、鼻、喉、手部皮肤、指甲、血常规、肌酐、尿素氮、尿常规、血小板、肝功能、HBsAg、AFP、胸部X线摄片、心电图、B超、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率、微核率。每1年进行一次职业性健康检查。 焊接工作人员(公司定级人员)心电图、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高仟伏胸部X射线摄片、肺功能。每1年进行一次职业性健康检查。 电工作业内科常规检查项目,肱二头肌、肱三头肌、膝反射、视力、色觉、血、尿常规、心电图。每1年进行一次职业性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

 应急性健康检查项目要以有害因素可能对员工健康造成的危害为依据进行检查项目的确定。 第十二条

 职业病患者定期复查项目由职业病诊断部门确定。 第四章

 健康评定 第十三条

 健康检查结束时安全环保部组织个体健康评定,及时收集、整理员工健康资料,连续性监测危害职业健康分布和发展趋势,将健康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到公司及员工。 第十四条

  对健康检查发现患有疾病的员工或者诊断为职业病的患者以及职业禁忌症人员采取治疗、疗养、调换工作等措施并做动态观察。 第五章

 健康监护档案 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监护档案。职业性健康监护档案由安全环保部统一归档。实行动态管理并永久保存。 第十六条

 非职业性健康监护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归档。实行动态管理,公司所属各单位配合进行。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健康监护工作接受公司监督检查。 附则 1、本办法由安全环保部起草并解释。 2、本办法自2007年1月起生效执行

 二十、公司员工安全生产 “三违”行为处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新疆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新疆油田公司事故管理与责任追究办法》,为加强对“三违”行为的惩戒力度,有效遏制习惯性违章行为,预防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着力体现“违章作为事故”对待的观念,力求从源头上遏制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

 本办法定义的“三违”是指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而未造成事故的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疆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油田技术服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三违”行为分类、分级 第五条

 按照可能造成的后果、影响程度、生产场所(区域)等因素,将“三违”行为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两种。 严重违章行为:可能危及操作者和他人生命安全或者造成公司财产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般违章行为:可能导致操作者受到一定伤害或给公司造成一定财产损失的行为。 第六条

 严重违章行为:

  一、违章操作行为

  1、对蒸汽锅炉、低压锅炉等燃气(油)装置作业,未遵循操作规程的;

  2、进入阀池、容器内等有限空间场所作业时,违反“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3、在高处(2米以上)作业,未采用安全防护措施的行为;

  4、在天然气间等0区防爆场所,未采取措施情况下使用非防爆工具;

  5、不按规定储存、放置汽油、轻质油等易燃易爆液体; 6、给储运车辆装卸原油、轻烃等易燃品,不按规定作业;

  7、开关井口、工艺管线上的带压闸门、收球筒盲板等,未站在侧面的;

  8、需要泄压的,没有泄压就拆卸、调整管道、容器上的附件等行为;

  9、违反电气规程进行电气作业;

  10、违反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驾驶车辆;

  11、不办理作业票就进行动火、电气、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 12、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而从事锅炉、电工、电气焊特种作业。 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在禁止携带非施工作业火种的场所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

  2、在不允许吸烟、使用手机的场所吸烟、使用手机等;

  3、进入油气处理站、井场等油区生产场所,不按规定着装;

  4、酒后上岗、脱离岗位;

  5、在已确认的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不按规定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6、在油田生产监控机上从事与监控无关的活动; 7、不按规定巡检,填报不实数据或擅自更改数据。 三、违章指挥(管理)行为

  1、作业场所缺少基本安全设施、防护装置,致使作业环境严重不符合安全条件;

 2、对反映、上报的事故隐患,单位未及时组织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

  3、不按规定对操作员工进行安全培训,致使员工无证上岗;

  4、在生产装置上推广应用“三新”技术(产品),无安全操作规程;

  5、在未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强令员工作业;

  6、员工在已确认的有毒有害场所作业,未配发个体防护用品; 7、未履行职责,致使施工现场防范措施不落实、监督不到位;

 8、不按规定办理作业票就组织动火、电气、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不按规定到现场落实动火作业内容、工作量、防范措施审核作业票;

  9、新、改、扩建项目违反“三同时”制度,使建设项目存在严重安全缺陷;

  10、新、改、扩建项目未经验收就组织投产;

  11、下达不符合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程、标准的违章指令;

  12、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13、在进行工艺、局部技术改造项目中,自行设计的部件、工艺流程等不符合设计标准规范;

  14、违反物资采购管理规定,采购一、二类物资质量不合格;

  15、引进、安排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等级的施工队伍、加工单位从事项目建设;

  16、因管理不到位,致使工程设计、使用产品、施工质量存在严重问题。 四、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严重违章行为 第七条

 一般违章行为: 第六条规定之外的其他违章行为。

  第八条

 建立违章员工个人信息库,对已确认需要处理的违章行为,所在单位、部门应将违章性质、类别、时间、地点等资料及时录入数据库。 第三章

 奖励与处罚

  第九条

 对“三违”行为的处罚程序,按照查处级别进行不同等级的处理。

  一、公司机关部门和安全环保部查处的,可由公司直接处理或责成所在单位处理,并报送书面处理结果备案。

  二、各单位自行查处的,每月向公司上报备案。 第十条

 依据《新疆油田公司事故管理与责任追究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违章处罚分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组织处理)两种:

  行政处理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等。

  组织处理分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离岗教育、调离、免除职务等。 经济处罚给予200—2000元扣款。 第十一条 凡员工违章行为符合第六条规定任何一种行为的,给予如下处理: 1、经济处罚500元,也可以给予行政处理或组织处理。 2、第二次违章者经济处罚加倍(不超过2000元),同时接受离岗教育,视情节给予其它组织处理或行政处理。 第十二条

 凡查处属于第七条规定的,给予如下处理: 1、经济处罚200元或口头批评教育。 2、第二次违章者经济处罚加倍(不超过500元),同时给予离岗教育组织处理。 第十三条

 员工接受离岗教育最少7天,离岗教育期间停发上岗津贴和业绩奖励(含效益工资)。 员工接受离岗教育后必须经考核合格方可返岗。 第十四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鼓励员工举报各种“三违”行为,经查确实的,应给予200—2000元的奖励。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各单位可据此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Tags: 有限责任公司   油田   汇编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