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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2020-07-23 14:40:34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目

  录

 中共**党支部组织机构 4 党支部议事制度 5 党支部工作职责 8 “三会一课”制度 9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0 组织生活会制度 12 民主生活会制度 14 党务公开制度 16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9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0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24 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25 党员学习制度 29 党支部联系人制度 30 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32 党籍管理制度 33 党员评优评先工作制度 34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 36 发展党员制度 38 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39 预备党员管理制度 42 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制度 44 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办法 45 党员活动日制度 47 党费收缴制度 48 党组织民主监督制度 49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50 党员教育制度 51

 中共** **党支部组织机构

 党支部书记:** 支部委员:**

 **

  党支部议事制度 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党支部会议质量,不断提高党支部议事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  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讨论决定建党对象、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确实不能参加的,须在会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  3、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形式,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的主要形式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    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根据上级党委要求、支部工作和中心任务而定。    2、为了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  四、会议要求  1、党支部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因特殊情况缺席时,由指定的支部委员主持。主持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逐题进行讨论、研究。  2、党支部会议讨论、研究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  3、党支部会议决定事项,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一般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支部会议。讨论新党员吸收,党员的奖惩等事项,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临时决议或仓促决定。  4、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应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  五、会务工作及相关要求    1、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详细记录清楚。    2、会议决定的事项,需要行文的,由办公室三天内办毕,不得贻误。    3、参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对不需公开的会议内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4、开会时应自始至终集中精力,非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在开会期间临时外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 

 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讨论部署党支部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2、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党内外干部、群众,完成局党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4、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5、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6、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做好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察、使用、管理及干部推荐工作。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党务公开、事务公开和行风建设。  8、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研究本支部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以及本支部重大事件和重要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进行党的宗旨、党性、党风、党纪、形势任务等党课教育等。  3、党课每半年一次,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要求安排党课内容。  4、建立三会一课的考勤、记录制度,作为考核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基本依据。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党支部根据每个党员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确定联系对象。  2、党员应该积极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向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后进人员的转化工作,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党员应和联系对象保持经常性接触,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将联系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4、党支部要把联系群众的工作作为考评党员、评选优秀党员的内容之一,成绩显著的,要及时给予表彰。

  中心组学习制度  1、支部委员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高度自觉。要以积极的态度,自觉认真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2、端正学风增强效果,做到“五个结合”,不断提高学习效果,促进中心组自身建设,提高全体成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个结合”:一是要结合当前形势学习;二是结合当前主要任务学习;三是要结合解决倾向性问题学习;四是要结合政治教育学习;五是要结合班子状况学习。    3、建立统一的学习、考勤制度,统一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本,严格执行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时间、内容的落实。    4、书记要在搞好自身学习的同时,经常督促检查其他成员的学习情况,及时进行讲评;统筹安排学习和工作,解决好工学矛盾,保证学习任务的完成。

  组织生活会制度  1、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地开展,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本制度。  2、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上级党组织规定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除外。  3、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每次召开前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合适主题,确保组织生活会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4、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是: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5、为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积极拓宽思路,创新组织生活会形式,组织有意义的外出实地观 摩或深入基层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帮贫扶困的同时,增强教育党员的实效,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投身于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党员积极整改,达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标准。  7、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和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要胸怀坦荡,坦诚相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坚决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坚决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以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8、支部和党员都要认真总结组织生活会的有益经验,相互交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觉悟,升华思想境界,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材料。

 9、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无故未参加者,取消年内评优资格。确需请假无法参加的,要进行补课,与每个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并留下自评和评议意见等书面材料。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2、民主生活会必须全体支委参加,由书记主持。列席会议的人员,由支部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3、民主生活会要围绕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学习、团结、廉洁、求实”的要求,主要是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精神及中心组成员个人的思想、作风、工作、生活、团结、廉洁等情况进行检查、总结,交心通气,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次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把带有普遍性或比较突出的问题作为讨论的重点。  4、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必须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以便进行认真准备。民主生活会前,及时将开会的日期、内容报告校党委,请党委派员参加。  5、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支部内部的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加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必须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支部成员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敞开思想,坦诚相见;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主动检查自己,诚恳接受批评和帮助;开展批评要与人为善,实事求是,不准随意夸大,不许压制或打击报复,不许向外泄露。    6、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支部要及时解决,并要制定改进措施;支部解决不了的,要向上级党委报告。

 党务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二、公开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包括:  1、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公开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重大决策作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四、公开时间和形式    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四、监督与考核    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要聘请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党支部书记在上级党委和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主管支部的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及决定。  3、完成党建的各项任务,研究安排支部工作。  4、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做好支部的日常工作。  5、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7、抓好党支部的廉政建设,做廉政、勤政的模范。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支部书记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负直接领导责任;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主体及内容   (一)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提出要求,做出具体安排,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内外监督约束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发生。   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政策法规教育。   4、认真落实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切实落实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严格纪律,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整顿行风,坚决纠正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   5、认真听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分析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重视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大案要案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组织力量认真查处;严禁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执纪不严、违纪不纠行为的发生。   6、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支部书记主要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领导班子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2、领导并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3、对领导班子其它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改正。要组织好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或违法违纪问题。   (三)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以下直接领导责任:   1、协助支部书记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安排,具体部署,并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   2、定期分析、研究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处理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和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  (四)部门负责人对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以下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把廉政建设纳入科室日常工作,列入科室年度工作计划。  2、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规定,严格执行单位的廉政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确保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3、部门负责人要自觉规范个人行为,模范遵守各项廉政建设规定,带领本科室人员共同搞好本科室的廉政建设工作。  三、责任追究  (一)对违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按照有关党纪政纪法规给予处分。  (二)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对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评优活动。  四、责任考核   (一)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小组,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考核。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汇报、群众评议、组织考评、查看实绩等方法进行。   (三)考核结果每年通报一次,并按规定进行奖罚。对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负责,考核为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改进、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直至免除职务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1、所有党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监督工作,树立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  2、公开办事程序、监督程序、监督计划,办事结果要向有关单位公开,虚心听取有关单位意见,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认真改进。  3、遵章守法,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忠于职守,自觉履行监督职责。坚持科学态度,严格按国家和地方颁布的规范、标准、规定进行监督,按监督程序办事,以事实为依据,不弄虚作假。  4、提倡文明执法,说话办事和气,解决问题耐心,热情接待来信来访,讲究效率。该办的事不推诿、不扯皮,不训斥和刁难建设各方主体。  5、严明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吃请,不请吃。  6、不得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7、违反以上廉政纪律,一经查实,在编正式人员停职检查待岗,借聘人员一律解聘或退回原工作单位。  8、公开廉政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设置标准 按照《党章》规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结合党员队伍实际,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支部委员会。

 二、支委会设置标准 (一)党支部建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名委员组成,一般设1名支部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

 (二)支部委员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本届支委会由上届支委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由支委会选举产生。

 (三)支部书记、委员在选举产生前,其候选人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选出的支部书记和委员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四)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3年。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期换届改选。如因工作需要,拟提前或推迟改选时,须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党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补选。

 (五)党支部可以从有利于党员开展党内活动的实际出发,合理设置党小组。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其小组长由各党小组民主推荐产生。

 三、支委会换届选举 (一)酝酿推荐候选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各党小组酝酿推荐,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意见提出初步方案,征求各党小组党员意见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方案。其中,委员实行差额选举推荐,差额比例不少于20%;书记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推荐。

 (二)上报换届选举请示。支部向上级党委提出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把预备人选及基本情况报上级党委审批。

 (三)召开党员大会选举。经上级党委批复同意后,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上一届支委会工作报告,并对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进行选举。党组织关系在支部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在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大会的主要程序:

 1.本届支部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全面总结本届委员会工作,对下一届委员会工作提出希望。

 2.选举监票人及计票人: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计票人由上届支委在不是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中推选,由党员大会通过。

 3.发票、填票及回收:监票人、计票人认真清点到会人数后,按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发放选票,选票采用无记名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填写选票时,同意的在其姓名对应的符号栏内划“√”,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填票完毕后党员依次投票或由计票人回收。不能到会参加选举的党员不得委托填票和投票。

 4.清点选票并统计结果:计票人、监票人对收回的选票进行核对、登记,并在统计汇总表上签字。

 回收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新一届支委会成员的赞成票应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以上,对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如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在落选的候选人中进行差额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也可经大会同意对不足名额不再选举,以后另行增补,已进行两次选举均未选出的,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

 5.宣布选举结果: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由监票人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报告计票结果,由主持人宣布当选结果。

 (四)上报选举结果请示:支部将选举结果书面报上级党委审批,批复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

 四、纪律保障 选举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如选举中发生违反党纪现象,经调查核实后,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进行严肃处理。

 党员学习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促进**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要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布置学习任务,进行学习考评。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议、决定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上级党组织布置的有关学习内容。通过学习,要使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党性修养。  三、党员学习采取党课教育与专题辅导相结合、书本教育与形象直观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党员每月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4小时,其中集中学习不少于2小时,党课教育每半年不少于1次。  四、党员学习应做到有学习笔记、学习体会、学习小结。

 党支部联系人制度 党支部联系人是党委服务党支部、密切联系党员干部的桥梁和纽带,担负着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服务、在党委和党支部之间沟通交流党的工作动态信息和提出工作建议的职责。为规范党支部联系人履行职责的行为,切实发挥好联系人的作用,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学习党建知识 党支部联系人要认真学习党章和有关党务工作制度,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各个历史时期党的干部方针政策,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策观念,了解上级党委和校党委的工作部署,熟悉所联系党支部的组织、人员及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二、履行服务职责 党支部联系人要热心为党支部服务。

 (1)按照校党委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将校党委的工作部署以及开展的其他工作中与党支部工作相关的信息,通报给党支部书记; (2)将党委分发给党支部的文件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急件即办)送到党支部书记手中,废弃文件资料要及时收回; (3)协助党支部书记印制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其他相关工作资料; (4)各支部开展党员活动时,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活动日程安排、组织活动开展、上报活动总结等相关工作; 三、联系党员群众 党支部联系人要与党支部密切配合,通过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与支部全体党员及非中共党员的干部职工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尽量及时地知悉他们的情况变化,努力避免发生失职责任事故。每季度了解一次所联系党支部的离退休干部近期的思想、身体、家庭等情况变化;(有特殊情况的人员应视需要增加联系频次)

  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1、党支部根据每个党员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确定联系对象。  2、党员应该积极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向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后进人员的转化工作,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党员应和联系对象保持经常性接触,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将联系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党支部对党员的汇报要有记载。  4、党支部要把联系群众的工作作为考评党员、评选优秀党员的内容之一,成绩显著的,要及时给予表彰。 

 党籍管理制度   1、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取得了党员资格,就具有了党籍。  2、党支部应认真做好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不得随意存放和涂改,应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3、党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就失去了党籍:党员被劝退出党、除名、自行脱党、自动退党、不予登记、开除党籍。  4、对特殊情况党员党籍的审理,党支部必须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坚持党性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搞清事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党员评优评先工作制度

 根据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民主双评工作制度如下:

 一、评议的目的 通过“双评”工作考核党组织、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党组织的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表彰先进、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的内容 根据上级组织部门关于评议内容的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双评”工作具体内容。

 三、评议时间 党员“双评”工作每年一次。

 四、评议的方法 1、自我评价。对照党员标准认真总结个人在思想、学习等方面,特别是在新形势下发挥党员模范作用方面,要肯定成绩、找出不足、确定努力方向。

 2、民主测评。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民主测评打票评分的方式,评选出各支部的优秀个人。

 3、组织考察。党支部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大会报告。对党支部的评议意见,除向大会报告外,要上报上级党委。

 4、表彰和处理。对表现好、作用突出的党员及时表彰,授予光荣称号;对表现差的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帮助教育和严肃处理。

 五、加强领导 按照具体要求,结合实际,集中疏理,认真组织实施。建立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党支部委员为成员。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是保证党员质量和队伍纯洁的根本举措。根据“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控制数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确定培养对象  支部根据入党申请人所在小组的推荐,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培养考察对象。  二、确定培养人  考察对象确定后,党支部都要指派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人,对其进行具体教育培养。培养人应相对固定,如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党支部应重新指定培养人。  三、考察时间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时间一般在一年以上。如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支委会要研究终止对其培养考察。  四、考察内容  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着重考察入党对象的政治觉悟和思想品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能否为党和人民的利益牺牲个人利益,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考察方法  要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同本人谈话、听取群众反映和平时的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情况要按要求随时做好记录。  六、搞好教育  凡党委、党支部组织的上党课、思想政治和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均要吸收积极分子参加。校党委每年对考察对象组织一次集中培训,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员意识。  七、定期检查  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培养教育情况,对培养人的工作进行讲评,对发展对象的成长情况进行分析。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八、确定发展  培养人对考察对象经过一年以上的考察培养,认为已符合入党条件,向支部提出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申请。党支部要进行认真研究,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上级党委,并由党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有效防止和纠正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党员队伍质量,推进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示对象和范围      党支部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期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列为公示对象。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对以上对象,均应按本办法在其所在的工作部门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和接收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反映。      二、公示内容      1、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及次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介绍人和培养人姓名、工作表现、政治表现、支部对其培养考察情况等;预备期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预备党员时间、预备期内政治和工作表现等。     2、举报受理部门。在公示中明确举报受理部门,并公布受理电话。我校受理部门为校党委办公室。  3、举报要求。反映情况时原则上要用真实姓名,坚持实事求是,不允许无中生有,借机报复。举报人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向党组织反映,同时,组织上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三、公示方式和时间     各党支部应在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两周前,在本单位较醒目的地方或宣传栏,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左右。      四、公示程序      公示程序分四个步骤:      1、对拟发展对象,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发展对象并政审完成之后、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纳该同志为预备党员之前进行公示;对将要转正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前公示; 2.校党委安排专人受理来访和收集、反馈反映的意见;      3、校党委落实专人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人员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4、校党委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意见,决定是否吸收入党或由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五、公示结果的处理      经公示后,如对公示对象反映的问题失实,符合党员条件的,党支部按照有关程序,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发展入党或转为正式党员,然后将有关材料报校党委审批;对确有一定问题的,应暂缓发展入党或延长预备期,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对反映问题性质特别严重的,应移交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对公示中所反映出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问题,校党委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按《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调查核实结果的处理。各党支部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既要注意保护反映情况的群众,防止打击报复,又要注意保护要求入党的同志,反对借机中伤,诬告陷害。

 预备党员管理制度 1、继续对预备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党的优良传统和党的宗旨、党规、党法的教育,使其进一步加深对党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党现阶段的总任务的理解,树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坚定信念。

 2、预备党员从批准之日起,将他们编入相应党支部,组织预备党员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的各种活动,使预备党员在党组织生活中,不断增强党性观念,时时处处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3、加强预备党员的组织观念教育,分配给一定的政治、生产工作任务等,锻炼他们工作能力。培养他们的党性观念,在工作中进一步考察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品质和觉悟。

 4、建立预备党员考核档案。

 5、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发现预备党员及家庭成员政治历史不清楚的情况,要审查清楚,预备党员有向党组织隐瞒事实真相的,除调查清楚外,还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预备党员所在支部要在预备期内对其进行一次党的基本知识的培训,要抓好考核、考试结果,作为变转正的重要内容。

 6、预备党员所在的党支部要每季度要研究分析一次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每半年组织党内外组织度对其进行一次评论,并做出鉴定,要督促预备党员按时向组织汇报思想,并及时向党组织汇报预备党员的表现。

 7、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期满,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党员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经支部委员会审核,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支部大会讨论并做出决定,上报党委组织部后,组织员要严肃认真的进行考察上报校党委,按时办理转正手续。

 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制度

 1、定期布置学习任务,并检查其学习情况。

  2、定期谈话,入党介绍人每两个月,组织委员每季度找预备党员谈一次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

  3、定期汇报评议。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党支部按季度进行评议,个人汇报和评议结果分别填入预备党员考察档案。支委会根据支部党员的评议情况,对预备党员本人进行深入考察,以作为转正依据。

  4、预备期满,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作出预备 党员转正、延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定。

 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办法

 一、预备党员的教育 1、预备党员教育的内容 (1)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预备党员进一步了解党的性质、现阶段的任务和最终目标、指导思想、组织原则、党的纪律、优良传统和作风、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不断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使预备党员明确新时期党的任务和党的路线,提高他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自觉性。

 (3)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的教育,使预备党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扎实工作,自觉改造思想,克服非无产阶级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解决从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2、预备党员教育的方法 (1)集中培训学习。

 (2)严格组织生活。

 (3)个别谈心和教育。

 二、预备党员的考察 1、考察的主要内容为:

 (1)考察他们的政治立场,了解他们的政治品质,对党和党的事业的态度; (2)考察他们的入党动机,对党是否忠诚老实; (3)考察他们能不能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执行党的政策和决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考察的主要方法为:

 (1)建立预备党员定期汇报制度。预备党员应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情况。

 (2)指定联系人。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要继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培训教育和考察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3)分配适当的工作或交办某些任务。有意安排适当的工作或交办某些任务,使预备党员在实践中锻炼提高。

 (4)定期鉴定。党支部应定期听取党小组和入党介绍人的汇报,每季度对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本人指出。

  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活动时间。党支部每月一般组织党员活动一次,每次活动一般不少于2个小时。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为党员活动日(视情况可提前或延后)。

 二、活动对象。所有党员、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本支部的党员活动。要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各党支部的党员活动率要保持在85%以上。

 三、活动内容。党日活动主要内容与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相同,还可根据校党委的中心工作及本单位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重大问题确定活动内容。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注意解决实际问题。

 四、活动形式。党员活动以本支部为主,也应积极参加上级党委召开的党员大会。党日活动可集中学习或过民主生活,可组织参观学习,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可组织观看党员电化教育片,收听专题报告等等。要根据内容确定形式,把党员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生动性有机结合起来,吸引党员自觉参加活动,提高活动的成效。

 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2、党费由本人按月缴纳,亲自缴纳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缴。  3、党费由专人管理。党员每月15日向所在支部缴纳党费,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交一次党费。各支部负责收缴党费同志要做好党费收缴登记,并妥善保管缴费收据存根,做到有据可查。

 4、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应按组织程序作自行脱党处理。

 党组织民主监督制度 1、坚持党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应由支委会会集体研究决定。在研究问题时,要畅所欲言,各抒已见,并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搞一言堂、家长制。

 2、加强组织观念,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领导成员个人,必须向校党委请示汇报。

 3、支部要定期组织党员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征求各支部及广大党员对党委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4、支委委员与普通党员一样,定期参加党支部的学习和组织生活,加强与党员群众的联系,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6、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保持党的肌体不受不正之风的侵袭。

 7、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发动党内外群众,对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民主评议,一年一次,最后综合各方面意见,对每个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科学的评定。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2、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和标准。  3、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  4、对不同格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一步发挥作用。  5、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  6、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党员教育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使每位党员在思想、工作、作风上保持先进性,制定党员教育制度。

 一、党员教育工作由各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教育内容:

 1、加强党员宗旨观念教育,发扬党的传统优良传统,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坚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败防变能力,做到清正廉洁,保持党员的一身正气,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3、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党员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加强团队意识教育,促进和谐,不断提高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三、教育方式: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认识;学习先进典型,明确努力方向;用不同方面的典型教育,起到警示作用;开展各种实践活动,确保教育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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