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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物业管理法规》论述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224)

2020-12-25 10:17:04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物业管理法规》论述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224) 盗传必究 论述题 1.试述物业管理民事责任的免责条件。

答:(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般指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如暴雨在极短时间内致使地下车库内的车辆被淹,造成损失,地下车库的排水系统没有问题的话,物业管理公司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2)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当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权利遭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行为人对侵害人所采取的合法的防卫措施。如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人员在捉拿小偷的过程中,将小偷刺伤,此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物业管理公司不需承担责任。

(3)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避免较大利益受损,而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利益的行为。

’(4)受害人自己的过错致使损害发生的。按照民法的基本原理,行为人因自己的行为受到损害,应当由自己来承担责任。如业主因自行装修房屋,致使房间的电路受到损害,应由自己承担责任。

(5)第三人过错致使损害发生的。第三人过错致使损害发生有区别不同的情况。如果第三人的过错单独导致损害的发生的话,被告可以免责,由第三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损失的发生是第三人、原告、被告中的两者或多者的过错导致,则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各自承担自己的过错所造成的损失。

2. 试述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答: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名称、住所;

(2)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和管理事项;

(3)双方权利义务;

(4)物业管理服务的服务质量;

(5)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

(6)物业管理服务的期限;

(7)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项。

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管理服务具体事项一般包括以下几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运行、管理、维修和更新;

(3)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保洁及园林绿化服务;

(5)物业区域秩序的管理服务;

.(6)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7)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等。

3.试述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答: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名称、住所;

(2)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和管理事项;

(3)双方权利义务;

(4)物业管理服务的服务质量;

(5)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

(6)物业管理服务的期限;

(7)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项。

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管理服务具体事项一般包括以下几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运行、管理、维修和更新;

(3)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保洁及园林绿化服务;

(5)物业区域秩序的管理服务;

(6)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7)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等。

4. 结合实际谈谈物业管理活动中行政违法行为的主要表现。

答:1.非法处置属于业主的物业共有部分及其设施。(3分) 2.非法经营行为,主要表现为: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聘用无资质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4分) 3.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行为。(3分) 4.违法的转委托行为。(3分) 5.妨碍管理行为。(3分) 6.物业管理主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4分) 5. 结合实际谈谈物业管理纠纷的起因及其防范。

1.物业管理纠纷的起因分析(8分) (1)立法工作滞后,物业管理法规立法层次低,内容混乱,缺乏权威性。

(2)开发商前期遗留的问题引发了后来物业管理的矛盾。

(3)缺乏完善的市场竞争机制。

(4)物业管理的服务概念没有建立。

2.物业管理纠纷的防范措施(10分) (1)完善相关立法工作。

(2)加大行业规范化管理力度。

(3)培育和完善物业管理市场,把物业管理纳入市场运行的轨道。

(4)业主和物业公司通过签一份具体明确、内容详尽的物业管理合同来规范双方的行为。

(5)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

6. 试述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的民事侵权和违约行为的表现。

答:(1)房地产发展商未按销售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质量交付物业设施。

(2)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标准为住户提供服务。

(3)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管理合同约定使用物业管理费和物业维修基金。

(4)业主或非业主的合法住户无正当理由拒交有关物业管理费用,如低层住户拒交电梯费和高压水泵费,业主因小孩无法人读附近重点中小学校而拒交管理费,这是住户最常见的违约行为。

(5)业主委员会不按照《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物业管理工作。

侵权的表现:
(1)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造成侵权损害的民事责任。

(2)因物业维修施工而产生的侵权责任。

(3)建筑物以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或管理人也应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人除外。

(4)因妨碍行为而产生的侵权责任。

(5)破坏、污染环境的侵权责任。

(6)无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7)因妨害行为而产生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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