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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2021-01-02 10:48:09

XX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实施主体 根据《XX市2019年危房改造指标分配表》,我县2019年计划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389户。任务根据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实施主体为县住建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退役军人家庭,优先纳入改造计划。

(二)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资金采取分类补助,执行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及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退役军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2.5万元,修缮加固户均补助0.6万元。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
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乡镇要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二)完成时限 2019年9月底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

四、管理要求 (一)明确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县住建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整合各方资源,调动积极因素,形成工作合力。县住建、财政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要加强组织,做好服务,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农户是危房改造的具体承担者,要发挥互帮互建的主体作用,自主开展房屋建设工作。

2.公平公正、阳光操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危房改造政策,通过宣传册和“政策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公开危房等级评定标准、程序和评定结果,公开申请条件和程序,公平公正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实行村、镇、县三级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危房改造实施管理 1.精准确定对象。各乡镇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将2019年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作为危房改造的重点,放在农村危房改造首要位置。要优先安排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农房改造。与子女亲属共同安全居住的建档立卡户原则上不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禁止将集中供养五保户、财政供养人员、经商办企业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补助对象。

2.规范认定程序。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实行留痕管理,强化责任落实,不得出现时间逻辑错误。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乡镇政府要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3.提升房屋功能。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相关规定的面积标准要求,1-3人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确因人口较多需增加面积的需经报批后方可实施,推广采取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各乡镇要积极开发推广低造价农房,不能只注重房屋主体建造,还要保障改厕、改厨、通风、保温等基本居住功能,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不断提高改造后农房居住的实用性。

4.加强质量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住房质量安全务必确保。各乡镇要把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
做到选址安全,地基坚实;
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
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要加强技术指导,在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时,技术人员要现场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要规范施工队伍,危房改造要由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对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或违规建设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

5.做好旧房拆除。新房建成后旧房拆除工作由乡镇、村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消除安全隐患,各乡镇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做到先建后拆,文明拆迁,防止损害群众利益,实行留痕管理,拆除过程要注意安全防范工作。

6.实行现场核査制度。危房改造竣工后,各乡镇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逐户验收,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完成、工程质量、档案资料等。各乡镇逐户自验完成后将资料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查。

7.加大问题查处。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经核实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将相关信息主动移送纪检部门和县住建局。对于各项巡视、审计及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并将结果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县住建局。

(三)强化档案信息系统管理 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帐,做到改造一户、销号一户,精准实施帮扶改造。要把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系统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及时准确将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的家庭情况、房屋改造的进展情况录入信息系统。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乡镇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负责,按工程实施时间节点,适时上传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3张农房照片。一户一档资料一式三份,县、镇、村各保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信息录入的审核管理,县住建局定期组织抽验核对,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四)严格补助资全使用管理 1.加使用管理。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全管理办法,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

2.防止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县财政局和乡镇财政所负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支持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

3.强化监管。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重复申报、重复造册、改变类型申报、虚报、冒领、克扣、套取、拖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或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加大对挤占、冒领、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行为的惩处力度。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的信息公开,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创新工作机制 1.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引导农户优先选择加固方式改造危房。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督促各地切实采取措施,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贫因户住房安全问题。

2.加大对特困户支持。各乡镇主动协调组织主要建材的采购与运输,降低特困户改造成本。向农户推荐合格的建筑工匠或施工队伍并指导双方签订协议。对于政府组织实施加固改造,以及统建集体公租房等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六)严防形式主义官憭主义 在农村危房改造中,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农民意愿,反对搞“刷白墙”等形式主义,防止做表面文章。严格农村危房改造管理,禁止单纯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同时精简农村危房改造管理方面文件数量,转变管理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动态监测,要实施暗访、随机走访等方式检查;
对于群众来访、电话投诉、市长热线等群众关切的问题,各乡镇和县住建局将要安排专人直奔现场,深入到群众中发现问题、帮助解决困难,及时整改,提升群众满意度。

(七)加强工作调度 各乡镇要健全统计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月报制度,每月2日前报上月份的工作进度、成效和问题。要及时准确掌握危房改造计划落实、实施进度、监督管理等情况,健全调度制度,实施台账管理、节点管控,及时查摆政策执行、资金保障、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问题,集中力量实施靶向治疗、高效攻克。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对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予以通报。

Tags: 危房   实施方案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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