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文秘网

首页 > 公文写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民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0-04-02 15:21:06

  四府发[2013]19号

  

 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民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员会、机关各单位:

    为加强农民建房管理,规范农民建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2013年4月24日全县农民建房管理、城乡一体化、主要公路干线村庄整治会议及县委、县政府办《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民建房管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一次开展农民建房清理整治工作。为使此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范围主要是2012年10月1日至现在,全镇农户(包城镇户)所发生的少批多建、批东建西、滥占乱占耕地、 占用公路红线、切坡、占用河道、违反村庄规划、未批先建、未建新户型、一户多宅等违法违规用地、建房行为。特别是群众意见大、影响村貌及道路安全、占用耕地等行为可追查至更早以前。

 二、清理整顿的处理标准

 1、对占用耕地建房的清理.

 凡是占用耕地建房的,一律全部停止施工,并敦促其将占用耕地复耕;清理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按每平米100元的标准足额收取占用耕地复耕押金,限期在规定时间内复耕,违期不复耕的,将由政府组织人员统一复耕,复耕费用在其押金中支付,结余押金退回。

 2、少批多建违法用地的清理。

 凡已审批,但超面积建房的住房,按超占用面积一律给予罚款处理。

 3、集镇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清理。

 凡是集镇规划区内,停止审批一切建房手续,对拆旧建新住户,一律要以规划为准则;并事先由改建户申请,在镇村镇建设办上户审核后,改建户上交建筑规划保证金10000元 。在建房后,通过建设办验收后,保证金退回,否则,保证金转作集镇规划纠错基金予以没收,对规划区违法违规建房制止不听的,将予以强制拆除。

 4、一户多宅违法用地的清理。

 对一户多宅,其所占用地不属耕地,不违规,但属一户多宅的,收取旧房拆除保证5000元以上,其旧房拆除,且符合一户一宅,占地不超过180平方米的,保证金全额退回,否则,保证金转作政府拆除费用,由政府组织人员强制拆除。

 5、临时乱占、滥用耕地的查处。

 对凡是属临时占用耕地的各种工矿用地、场矿用地,均要取得合法登记,通过县土管部门审批,否则,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强制复耕。

 6、对占用公路红线、切坡、违反镇村村庄规划处理。

 对占用公路红线、切坡、违反镇村村庄规划的建房户移交上级有关执法部门及法律部门予以强制拆除。

 7、对加层建房户的处理。

 对不是新建房而又正在加层建设的建房户,一是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控制在三层以内;二是收取改建新户型押金,改建新户型,否则一律停建。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四都镇农民建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余于明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万敢同志任第一副组长,主管领导丁来平任常务副组长,主要班子成员陈飞平、余秋红、巢为贵、姚海水同志为副组长,各驻村(居)干部、村支部书记、国土规划所工作人员为成员。

 四、时间和人员安排

 此次清理从2013年4月26日开始,至2013年5月30日结束,分三阶段进行,具体是:

 第一阶段(4月26日—4月30日),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阶段。

 主要是4月26日前召开动员大会、书写宣传标语,动用宣传车到村到户宣讲、张贴通告,并对各村所辖范围内的在建房屋及2012年10月以后的建房户进行清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对违法、违规建房行为下达停建通知、整改通知。

 第二阶段(5月1日—

 5日),违规人员主动申报补交建房手续、纠正违规建房阶段。

 此阶段由违规对象根据工作小组的通知自动申报补办建房手续及纠正违规用地。

 第三阶段  (5月6日至5月15日)清理处理阶段

 工作组根据调查摸底数据,进村入户按照标准进行清理整顿。对强制不执行的重点户收取相应押金,限期改正。

 第四阶段(2013年5月16日至25日)重点整顿阶段:

 根据整个工作情况对一些重点违法建房户,联合有关执法部门组成工作队伍上户进行强制执法整治。追缴及整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

 第五阶段(5月26日至5月30日)检查验收及总结提高阶段:此次清理整顿结束后,镇政府将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对今后农村建房户用地进行审批,否则,暂停审批。召开总结大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此次专项活动是根据县农民建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民建房管理整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有针对性开展的,要求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稳步推进。切实完成好本次农民建房清理整治工作任务。

 2、工作人员要注意工作方法,文明执法,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坚持查处与教育相结合,对违法当事人做好说服引导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也要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3、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无理取闹、阻碍执法的公安部门要及时介入处理,对不配合的村干部,要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四 都 镇 人 民 政 府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清理整顿工作   农民建房   实施方案

 抄  报:县农民建房领导小组

 发  送:各村、各机关单位

 四都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7日印发

                                   (共印35份)

  

 /

Tags: 范围内   建房   实施方案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