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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财库7号关于开展公款存储集中整治工作“回头看”暨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通知

2020-07-19 00:36:47

文件 武平县财政局 武平县监察局 武财库[2017]7号 关于开展公款存储集中整治工作“回头看” 暨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根据武平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武平县支行、武平县监察局、武平县审计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和武平县纪委《关于印发武平县公款存储管理规范的通知》(武纪[2016]70号)等有关规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范围 预算单位,包括县级各主管部门(指一级预算单位,含财政预算单列的企业集团公司)及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含财政核拨、财政拨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下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以财政性资金投资为主的项目建设指挥部等临时机构或项目单位,以及与预算单位存在代管或挂靠关系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以下统称预算单位)。机关社保中心、医保中心等单位管理的基金、专用资金类账户,自行制定银行账户规范和清理方案,报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备案。

二、有关内容 (一)“回头看”内容。

一是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防止公款存储中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暂行办法》岩委办〔2016〕79号执行情况;

二是集中整治发现问题线索整改落实情况;

三是2016年“回头看”发现的未按要求实行回避、账户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是规范公款存储的好做法好经验。

(二)清理规范内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各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在前一阶段清理整治工作基础上,继续进行分类清理和规范。预算单位已开设、但存在下列情形的,相关银行账户应清理撤销:
一是未按规定报财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的;

二是2016年9月以后新设银行账户,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集体决策或竞争性方式选择开户银行的;

三是向银行申请的贷款已还清无需继续贷款,原开设的一般存款账户应撤销的;

四是银行账户在开立后一年内没有发生资金往来业务的;

五是预算单位被合并或因机构改革等原因被撤销的:
六是专户核算的资金项目已经完成或政策执行到期,以及同一性质或相似性质的专项资金开立多个专用存款账户,按照相关规定应进行撤并的(如需保留的,应提供相关文件依据报财政部门核准);

七是其他按有关规定需撤并账户的。

三、时间、方法步骤 (一)时间:2017年8月30日前。

(二)方法步骤:全面铺开,边查边纠、边整边改,完善制度、巩固成果。分三个阶段实施。

1.自查自纠(7月13日至7月17日)。各预算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本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和规范工作。主管部门应汇总所属单位清理规范情况,撰写自查报告,并填报《全面清理整顿后保留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情况表(财政审批管理)》(附件1)、《全面清理整顿后保留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情况表(财政备案管理)》(附件2)、《全面清理整顿后保留的非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情况表》(无需纳入财政审批范围)(附表3)和《银行账户清理撤销情况表》(附件4),于2017年7月17日前将纸质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报送至县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

2.重点核查(7月20日至30日)。由县监察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监管部门组成检查组,抽取部分预算单位开展重点核查。听取被检查单位贯彻落实岩委办〔2016〕79号及自查自纠情况汇报,抽查有关银行账户开立及撤并情况以及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调阅相关资料。

3.落实整改(8月10日至8月30日)。各级各单位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制度。

四、其他事项 1.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对按规定必须撤销的账户,应在7月17日前撤销完毕。对未按要求开展清理规范银行账户的预算单位,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2.清理规范后确需新开设银行账户的,按照武平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武平县支行、武平县监察局、武平县审计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武平县纪委《关于印发武平县公款存储管理规范的通知》(武纪 [2016]70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报县财政局审批或备案。

3.预算单位保留的存量银行账户和今后新设立的银行账户, 将统一纳入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管理。

4.为便于登记和管理,各单位登录政务网HTTP://10.56.16.19进行本次账户资料报送,纸质版直接通过系统打印。清查结束后,各预算单位新开立(撤销)的账户在开户当月通过本系统进行登记,纸质打印后报送财政部门备案。

附件:1.全面清理整顿后保留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情况表      (财政审批管理)      2.全面清理整顿后保留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情况表      (财政备案管理)     3.全面清理整顿后保留的非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情况 表(无需纳入财政审批范围) 4.银行账户清理撤销情况表 5.无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明细表 武平县财政局 武平县监察局 2017年7月13日

Tags: 公款   回头看   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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