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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业务风险的自查报告

2020-07-28 01:41:34

 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业务风险的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业务风险排查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文件银监办发【2012】33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对我行营业网点代销业务进行了全面的风险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我行组织人员对代销业务开展了自查工作。

  1、      投资者教育情况:我行已取得代销业务资格,在代销时为投资理财客户详细讲解投资风险、并要求客户阅读《投资人权益须知》,让客户充分的了解投资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和风险,同时让客户在投资理财过程中充分行驶自己的权益。为进一步做好投资人购买理财后续服务工作,支行建立了完善的投诉体系,帮助客户解决在理财投资在过程中出现的疑问。

  2、销售适应性情况:我行在营销代理理财业务时,为了判断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类型,及时向投资者发放《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由投资者填写相关内容,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为客户推荐合适的基金,进行基金理财业务。同时按照年度对个人投资者进行风险承受能力重新评估,真实反映投资者的资产变动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以此为依据了解客户的基金投资情况,并为客户的下一步投资理财做相应的指导,促进客户提高基金理财收益。

  4、销售人员资质管理情况:我行以网点形式展开基金销售业务,无专业基金代理销售人员,均由网点一般员工进行基金销售和后续服务工作,为了激发员工销售基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代理基金业务的稳健的发展,提高代理基金销售中间业务收入,支行按照盟行基金营销奖励办法,

 建立了详细的激励机制,为营销考核提供了依据。

  5、异常交易监控情况:通过对所有基金交易整个流程自查,所有基金交易均按照基金代理销售业务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在代理销售基金业务中未发现异常交易。

  6、宣传推介材料:支行通过LED电子滚动显示屏、农行网站和上级行统一制作的制式宣传材料三位一体的宣传方式对代理基金业务进行专业、详细的宣传,同时通过网点基金营销人员的专业讲解和指导,使基金投资客户对我行代理基金业务有了全面的了解,逐步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强有力的带动了我行基金业务的发展。

  三、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整改期限

 通过对支行证券投资基金代理业务自查,全面梳理了基金代理业务的整个业务流程,都严格按照基金代理相关制度开展了代理基金代理业务,不存在违规问题。在今后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中,我行将发挥优良的基金代理销售传统,严格按照各项基金代理规章制度开展基金销售业务,同时加强对基金销售人员的投资理财业务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基金销售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并考取基金代理销售人员资格证,进一步带动我行基金业务的发展。

Tags: 自查   代销   银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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