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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开展治理收送“红包”专项工作情况汇报

2020-03-09 20:01:03

  XX县环保局开展治理收送“红包”

 专项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关于在全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简称“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纪发【2013】9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吉纪发【2013】12号)等文件指示精神和县委、县纪委的要求,我镇认真开展治理收送“红包”专项的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宣传部署、制定方案,全面传达文件精神

 为扎实开展好“红包”专项治理工作,我镇在9月15日组织召开了镇党政联席会议和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对9月13日全县优化发展环境暨领导干部收受“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动员大会的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并对领导干部收受”红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等进行了全面部署。同时成立了治理收送“红包”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陈佑初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严格清理审核把关,确保专项治理收送“红包”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自纠、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我镇在9月15日成立工作机构和召开治理收送“红包”专项工作会议,并设立专门监督电话和举报箱,使治理收送“红包” 专项工作在党内外群众监督下进行。并要求每名干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填写好《专项治理“红包”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不管有没有收送“红包”,都要作出明确表态,并写出承诺书在单位公开张贴。有违规收送“红包”行为的干部,务必在10月31日前自觉主动把收受的“红包”上缴,千万不可有侥幸心理。对自查自纠不严,存在问题隐瞒不报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坚决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11月份我镇还组织专门人员对所有干部的专项治理“红包”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通过自查自纠的检查,到目前为止,我单位未发现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红包”问题。

 三、认真总结、加强学习,筑牢反腐败防线  

 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在宣传,重在教育,重在提前预防。在此次“红包”专项治理活动中,我镇着重加强了对全体干部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一是加强了对《干部廉洁规定》的学习,从思想上筑牢反腐败防线。通过教育使我们领导干部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排非分之念,常修为官之道,真正明白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做到管人不徇情,管钱不眼红,管物不贪占。

 一是加强了对“红包”专项治理活动相关文件和干部廉洁规定的学习,从思想上筑牢反腐败防线

 我镇通过各种宣传栏、手机短信、网站等载体开展拒收“红包” 的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在我镇举办了全体干部廉洁教育学习会,邀请我镇纪委罗书记作专题报告,从对领导干部开展廉洁教育的必要性、容易触犯的“高压线”和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等方面,告诫大家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洁身自好,自觉遵守《关于在全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简称“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地防止在廉洁上出问题,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开展治理收送

 “红包”问题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同时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专题学习会、观看正面典型先进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教育片等方式,加强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自觉抵御腐败侵蚀的能力。

 二是加强了警示教育,从思想上筑牢反腐败防线。一些领导干部蜕化变质,都是从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而接受“红包”往往是其滑向腐败深渊的第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三是完善了相关监督制度,从源头上筑牢反腐败防线。从我镇实际出发,建立和完善一些具体的监督制度,做到监督过程有章可循,使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做到关口前移,使领导干部没有腐败的空间。真正做到教育在先,约束在先,监督在先,切实把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开展重点检查。在治理过程中,我镇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全面清查,并组成专项检查组,通过个别访谈、查阅台帐等方式,开展重点监控、重点检查,加大治理“红包”问题的力度,建立健全预防“红包”问题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 行为;对全区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决杜绝挪用专项资金用于赠送“红包”,防止变相收送“红包”的发生。二是建立廉政提醒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治理收送“红包”问题,我镇建立了廉政提醒制度,加强对“红包”问题易发多发重点敏感时段的监管;建立健全报告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元旦、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后,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情况,及因乔迁新居、子女升学、婚丧喜庆等事宜举办宴请前要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等,完善对无法拒收“红包”的处理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对实名举报“红包”问题实行奖励制度等,全面提高治理收送“红包”问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镇加强了对财务支出情况的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监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2012年2月10日 

  

  

 1 区关于开展治理收送“红包”问题 工作的情况汇报 市党廉办: 根据《中共xx 市委办公室 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精神,我区高度重视,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以加强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制度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治理收送“红包”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示范带头。区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关于收送“红包”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制定下发《xx 区开展治理收送“红包”工作方案》,转发《xx 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交往中未能拒收的“红包”登记上交办法》,对专项治理的方法步骤、工作要求进行了部署。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街道纪工委书记,区法院、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区教育、城管局监察室主任,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负责人,各纪检监察组组长等

 60 多人参加了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同志在会上对开展收送 “红包”专项治理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全区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执行《xx 区开展治理收送“红包”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的方法步骤和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治理

  任务。

 二是全区各单位“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收送“红包”专项治理工作列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之一,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公开作出坚决拒收拒送 “红包”的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三是对自查自纠不严,存在问题隐瞒不报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坚决依纪依法从严处理。会后,各单位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迅速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全区xx 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公开承诺,自觉抵制收送“红包”不正之风,确保收送“红包”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宣传教育,自查自纠。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我区通过各种宣传栏、手机短信、网站等载体开展拒收“红包” 的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在全区举办了区直机关及区属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廉洁教育培训班,邀请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作专题辅导,从对财务人员及领导干部开展廉洁教育的必要性、容易触犯的“高压线”和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等方面,告诫大家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洁身自好,自觉遵守《省关于严禁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接受和赠送“红包”的规定》,最大限度地防止在廉洁上出问题,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开展治理收送“红包”问题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各单位积极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专题学习会、观看正面典型先进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教育片等方式,加强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自觉抵御腐败侵蚀的能力。

 二是 3 自查自纠,公开承诺。全区各单位严格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公开作出承诺,签定的《xx 区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在公开栏、网站及各种载体上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区卫生局开展了广泛的自查自纠工作,将治理范围延伸到所属医院各临床科室的所有医务人员,并制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拒收红包承诺书》,在医院服务大厅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三是畅通渠道,接受监督。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在网站、公开栏、机关内部、办事窗口、企事业单位等场所以各种形式公开纪检监察机“12388”举报电话、廉政帐户、区纪委信访举报网址,并设立专门监督电话和举报箱,多种形式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三、加强防控,建立机制。在治理过程中,我区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全面清查,并组成专项检查组,通过个别访谈、查阅台帐等方式,开展重点监控、重点检查,加大治理“红包”问题的力度,建立健全预防“红包”问题的长效机制。一是开展重点检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 行为;对全区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决杜绝挪用专项资金用于赠送“红包”,防止变相收送“红包”的发生。区审计局结合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开展治理工作,进一步抓好财政资金审计、民生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强化审计监督,确保治理工作抓实推进。二是加强重点防控。我区结合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机制建设,把“双集”部门作为重点单位, 4 进行重点监控,制定防范措施,重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区财政局重点排查了行政审批、财政支出政府采购、政府透支建设项目、非税收入征收、公务消费等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了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了岗位权力监督制约,有效地预防岗位发生腐败现象。三是健立长效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治理收送“红包”问题,我区建立了廉政提醒制度,加强对

 “红包”问题易发多发重点敏感时段的监管;建立健全报告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元旦、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后,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情况,及因乔迁新居、子女升学、婚丧喜庆等事宜举办宴请前要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等;设立廉政账户,完善对无法拒收“红包”的处理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对实名举报“红包”问题实行奖励制度等,全面提高治理收送“红包”问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同时,区纪委积极开展与财政、审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对财务支出情况的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审计监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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