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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学习总结

2020-10-21 00:35:51

备用量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不同类型的探测器应有10%但不少于50只的备品。(6.2.6) 条文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灭火器 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超出时,应选择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替代,替代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不应小于原配置灭火器的灭火级别。(5.1.2) 条文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有备用喷头,其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每种型号均不得少于10只。(6.1.9) 条文依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各种不同规格的喷头均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品,其数量不应小于安装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不应少于10个。(8.0.9-5) 条文依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水喷雾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不同型号、规格的喷头的备用量不应小于其实际安装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数不应少于5只。(9.0.12-3) 条文依据:《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219-2014  细水雾灭火系统 设计要求:细水雾灭火系统应按喷头的型号规格储存备用喷头,其数量不应小于相同型号规格喷头实际设计使用总数的1%,且分别不应少于5只。(3.2.6) 验收要求:不同型号规格喷头的备用量不应小于其实际安装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数不应少于5只。(5.0.8-1)条文依据:《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检测,无非是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抽样,至于抽多少样,要根据设备不同,位置不同,抽取的比例也是不同的。

来看口诀:
百分之五消火栓,百分之十最常见,一百探测抽检验,广播话孔防排烟。

防火二十5门帘,三十火报超10台,水流信号至此完。

解释一下:
书本上上说抽检5%—10%的,我们统一记忆5%;
书本上说抽检比例是10%—20%的,我们统一记忆10%;
抽检比例为20%的,我们依旧记忆20%;
抽检比例30%—50%的,我们统一记忆30%。

然我们回到诗句:
百分之五消火栓,——消火栓,抽检5%。

百分之十最常见,一百探测抽检验,——超过100只火灾探测器,抽检10% 广播话孔防排烟。——广播、电话插孔,防排烟风机、阀门,抽检10% 防火二十5门帘,——超过5樘的防火门、防火卷帘,抽检20% 三十火报超10台,——超过10台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抽检30% 水流信号至此完。——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抽检30% 以上为共性内容,还有几个简单常识,那就是100只以下的火灾探测器呢?那就抽20只。10台以下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呢?那就抽5台,实在太少不够5台就全部检验。防火门帘低于5樘的,全部抽检呗!手动按钮要进行1—3次试验,电梯要进行1—2次联动返回首层试验。

诗句还算押韵,比起书本上较多的知识点容易记吧,而且抽检比例是从少到多的顺序编排的,5—10—20—30,也不容易记错! 火宅报警系统设备检测数量详细内容:
1、各类消防用电设备主用、备用电源的自动转换装置,应进行3次转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

2、火灾报警控制器(包括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和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按实际安装数量全部进行功能检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中其他各种用电设备、区域显示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检验:
1)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验;

2)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验5台;

3)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30%~50%的比例抽验、但抽验总数不应少于5台;

4)各装置的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火灾探测器(包括可燃气体探测器和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模拟火灾响应(可燃气体报警、电气故障报警)和故障信号检验:
1)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验20只(每个回路都应抽验);

2)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10%~20%的比例抽验,但抽验总数不应少于20只;

3)被检查的火灾探测器的类别、型号、适用场所、安装高度、保护半径、保护面积和探测器的间距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室内消火栓的功能检测应在出水压力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件下,抽验下列控制功能:
1)在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2)在消火栓处操作消火栓启动按钮,按实际安装数量5%~10%的比例抽验。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5年版]》(GB50084-2001)的条件下,抽验下列控制功能:
1)在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2)水流指示器、信号阀等按实际安装数量的30%~50%的比例抽验;

3)压力开关、电动阀、电磁阀等按实际安装数量全部进行检验。

6、气体、泡沫、干粉等灭火系统,应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系统设计规范的条件下按实际安装数量的20%~30%的比例抽验下列控制功能:
1)自动、手动启动和紧急切断试验1~3次;

2)与固定灭火设备联动控制的其它设备动作(包括关闭防火门窗、停止空调风机、关闭防火阀等)试验1~3次。

7、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5樘以下的应全部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验,但抽验总数不应小于5樘,并抽验联动控制功能。

8、防烟排烟风机应全部检验,通风空调和防排烟设备的阀门,应按实际安装数量10%~20%的比例抽验,并抽验联动功能,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报警联动启动、消防控制室直接启停、现场手动启动联动防烟排烟风机1~3次;

2)报警联动停止、消防控制室远程停通风空调送风1~3次;

3)报警联动开启、消防控制室开启、现场手动开启防排烟阀门1~3次。

9、电梯应进行1~2次联动返回首层功能检验,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10、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的比例进行下列功能检验。

1)对所有广播分区进行选区广播,对共用扬声器进行强行切换;

2)对扩音机进行全负荷试验;

11、消防专用电话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控制室与所设的消防专用电话分机进行1~3次通话试验;

2)电话插孔按实际安装数量10%~20%的比例进行通话试验;

3)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另一部外线电话进行1~3次模拟报警电话通话试验。

1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应进行1~3次使系统转入应急状态检验,系统中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均应能转入应急状态。

本节各项检验项目中,当有不合格情况时,应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检验。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方法。每年至少检测一次,检测对象包括全部消防设施系统设备、组件等。消防设施检测按照竣工验收技术检测方法和要求组织实施,并符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的要求。本文根据《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第5章检测方法编写。

1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检测方法 1)选择最不利处消火栓,连接压力表及闷盖,开启消火栓,测量栓口静水压力。  2)连接水带、水枪,启动消防水泵,查看消防泵启动和信号显示,测量栓口静水压力。

3)按设计出水量开启消火栓,测量最不利处消火栓出水压力。  4)按设计出水量开启消火栓,测量最有利处消火栓出水压力。

5)系统恢复正常状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点型感烟探测器的检测方法 1)采用发烟装置向探测器施放烟气,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显示。  2)消除探测器内及周围烟雾,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观察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在复位前后的变化情况 >>>> 点型感温探测器的检测方法 1)可复位点型感温探测器,使用温度不低于54℃的热源加热,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
移开加热源,手动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在复位前后的变化情况。  2)不可复位点型感温探测器,采用线路模拟的方式试验。

>>>>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检测方法 1)触发自检键,对面板上所有的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进行功能自检。  2)切断主电源,查看备用直流电源自动投入和主、备电源的状态显示情况。  3) 在备用直流电源供电状态下,进行断路故障报警及火警优先功能、二次报警功能检测:
①模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断路故障,查看故障显示。  ②断路故障报警期间,采用发烟装置或温度不低于54℃的热源,先后向同一回路中两个探测器施放烟气或加热,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报警部位显示及记录。每个探测器检测后,只消音,不复位。  4)用万用表测量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联动输出信号。  5) 系统复位,恢复到正常警戒状态。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检测方法 1)对面板上所有的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进行功能自检。  2)切断主电源,查看备用直流电源自动投入和主、备电源的状态显示情况。  3)在备用直流电源供电状态下,进行下列检测:  ①核对消防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功能和逻辑控制程序。  ②在接线端子处,模拟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与输入/输出模块间连线的断路、短路故障并用秒表计时,查看声、光故障报警信号。  ③远程手动启动各联动控制消防设备,查看控制信号的传输;
系统复位。  4)恢复至正常警戒状态。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检测方法 湿式系统的检测方法 1)开启最不利处末端试水装置,查看压力表显示;
查看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和消防水泵的动作情况及反馈信号。  2)测量自开启末端试水装置至消防水泵投入运行的时间。  3)用声级计测量水力警铃声强值。

4)系统恢复正常。  >>>> 干式系统的检测方法 1)开启最不利处末端试水装置控制阀,查看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和消防水泵、电动阀的动作情况及反馈信号,以及排气阀的排气情况。  2)测量自开启末端试水装置到出水压力达到0.05MPa的时间。  3)系统恢复正常。  >>>> 预作用系统的检测方法 1)先后触发防护区内两个火灾探测器,查看电磁阀、电动阀、消防水泵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的动作情况及反馈信号,以及排气阀的排气情况。  2)报警后2min打开末端试水装置,测量出水压力。  3)用声级计测量水力警铃声强值。  4)系统恢复正常。  >>>> 雨淋系统的检测方法 1)并联设置多台雨淋阀的系统,核对控制雨淋阀的逻辑关系。  2)先后触发防护区内两个火灾探测器或为传动管泄压,查看电磁阀、消防水泵及压力开关的动作情况及反馈信号。  3)用声级计测量水力警铃声强值。  4)不宜进行实际喷水的场所,应在试验前关严雨淋阀出口控制阀。  5)系统恢复正常。  4疏散指示标志的检测方法 1)查看外观和位置,核对指示方向。  2)关闭正常照明,查看发光疏散指示标志的自发光情况,测试亮度。  3)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前通道中心处,用照度计测量地面照度;
达到规定的应急工作状态持续时间时,重复测量上述测点的照度。  4)系统复位。

5防火门的检测方法 1)查看外观、关闭效果,双扇门的关闭顺序。  2)关闭后,分别从内外两侧开启。                                   3)开启常闭防火门,查看关闭效果。  4)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查看相应区域电动常开防火门的关闭效果及反馈信号。  5)疏散通道上设有出入口控制系统的防火门,自动或远程手动输出控制信号,查看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解除情况及反馈信号。  6)全部复位,恢复正常状态。

6防火卷帘的检测方法 1)查看外观。  2)按下列方式操作,查看卷帘运行情况反馈信号后复位。  ① 机械操作卷帘升降。  ②触发手动控制按钮。  ③消防控制室手动输出遥控信号。  ④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  3)恢复至正常状态。  7电动防火阀的检测方法 1)查看外观。

2)手动开启后复位。  3 )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查看动作情况和反馈信号后复位。  8消防配电系统的检测方法 1)查看消防控制室及各消防设施最末一级配电箱的标志,以及仪表、指示灯、开关、控制按钮。

2)核对配电箱控制方式及操作程序并进行试验:
  ①自动控制方式下,手动切断消防主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及指示灯的显示。

②人为控制方式下,在低压配电室应先切断消防主电源,后闭合备用消防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及指示灯的显示。  ③查看最末一级配电箱运行情况。

9消防电梯的检测方法 1)触发首层的迫降按钮,查看消防电梯运行情况。  2)在轿厢内用专用对讲电话通话,并控制轿厢的升降。  3)用秒表测量自首层升至顶层的运行时间。  4)具有联动功能的消防电梯,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查看电梯的动作情况和反馈信号。

5) 触发消防控制设备远程控制按钮,重复试验。  6)恢复正常状态。  10应急广播系统的检测方法 1)在消防控制室用话筒对所选区域播音,检查音响效果。

  2)自动控制方式下,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或触发手动报警按钮后,核对启动火灾应急广播的区域、检查音响效果。

  3)公共广播扩音机处于关闭和播放状态下,自动和手动强制切换火灾应急广播。

4)用声级计测试启动火灾应急广播前的环境噪音,当大于60dB时,重复测量启动火灾应急广播后扬声器播音范围内最远点的声压级,并与环境噪音对比。

防火卷帘是在一定时间内,连同框架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和完整性要求的卷帘,由帘板、卷轴、电动机、导轨、支架、防护罩和控制机构等组成。

2设置要点及检查要点 设置要求 1、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
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m。

2、防火卷帘应具有火灾时靠自重自动关闭功能。

3、除《建规》另有规定外,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建规》对所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要求。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GB/T 7633有关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仅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GB/T 7633有关耐火完整性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规定,但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该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

4、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5、需在火灾时自动降落的防火卷帘,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6、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卷帘》GB 14102的规定。

设置部位 防火卷帘一般设置在电梯厅、自动扶梯周围,中庭与楼层走道、过厅相同的开口部位,生产车间中大面积工艺洞口以及设置防火墙有困难的部位等。

检查内容 1、宽度检查: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大于10m;
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大于20m。

2、设置类型检查: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仅符合耐火完整性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3、外观检查:防火卷帘的帘面平整、光洁,金属零部件的表面无裂纹、压坑及明显的凹痕或机械损伤。每樘防火卷帘及配套的卷门机、控制器、手动按钮盒、温控释放装置均应在其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耐火性能及商标、生产单位(制造商)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编码或生产批号、执行标准等,且内容清晰,设置牢靠。

4、组件的安装质量检查:
①防火卷帘的组件应齐全完好,安装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紧固件无松动现象。

②门扇各接缝处、导轨、卷筒等缝隙,应有防火防烟密封措施防止烟火窜入。

③防火卷帘上部、周围的缝隙采用不低于防火卷帘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填充、封隔。

④防火卷帘的控制器和手动按钮盒应分别安装在防火卷帘内外两侧的墙壁便于识别的位置,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1.5m,并标出上升、下降、停止等功能。

⑤若防火卷帘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时,还需同时检查防火卷帘的两侧是否安装手动控制按钮、火灾探测器组及其警报装置。

注意:
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联动控制方式,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1.8m处;
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到楼板面;

设置在非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联动控制方式,应由防火卷帘所在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防火卷帘下降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直接下降到楼板面。

5、系统功能检查:主要包括防火卷帘控制器的火灾报警功能、自动控制功能、手动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功能、控制速放功能、备用电源功能;
防火卷帘用卷门机的手动操作功能、电动启闭功能、自重下降功能、自动限位功能;
防火卷帘的运行平稳性、电动启闭运行速度、运行噪音等功能的检查。

检查方法 1、查看防火卷帘外观,检查周围是否存放商品或杂物。手动启动防火卷帘,观察防火卷帘运行平稳性能以及与地面的接触情况;
使用秒表、卷尺测量卷帘的启闭运行速度;
使用声级计在距卷帘表面的垂直距离1m、距地面的垂直距离1.5m处水平测量卷帘启闭运行的噪音。

2、拉动手动速放装置,观察防火卷帘是否具有自重恒速下降功能。防火卷帘卷门机具有依靠防火卷帘自重恒速下降的功能,操作臂力不得大于70N。切断防火卷帘电源,加热温控释放装置,使其热敏感元件动作,观察防火卷帘动作情况,防火卷帘在温控释放装置动作后能自动下降至全闭。

3、在控制室手动启动消防控制设备上的防火卷帘控制装置,观察防火卷帘远程启动。卷帘下降、停止等功能正常,并向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动作信号。

4、对防火卷帘控制器进行通电功能、备用电源、火灾报警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动控制功能、手动控制功能和自重下降功能测试。

消防设施的设置,很多小伙伴会觉得知识点太多且不好判断哪些场所应设置什么设施,对此,小编将各类消防设施应设、宜设的场所进行了汇总,之后小伙伴们就可以了解哪些场所应该设置什么消防设施了~ 一、自动灭火系统 1、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厂房或生产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不小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不小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

2)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

3)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木器厂房。

4)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

5)高层乙、丙类厂房。

6)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厂房。

2、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仓库外,下列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

注:单层占地面积不大于2000㎡的棉花库房,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的火柴仓库。

3)邮政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0㎡的空邮袋库。

4)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

5)设计温度高于0℃的高架冷库,设计温度高于0℃且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1500㎡的非高架冷库。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

7)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

3、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高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2)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

3)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

4、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单、多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展览、商店、餐饮和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

3)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办公建筑等。

4)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5)大、中型幼儿园,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老年人建筑。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

5、根据本规范要求难以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展览厅、观众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和丙类生产车间、库房等高大空间场所,应设置其他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固定消防炮等灭火系统。

6、下列部位宜设置水幕系统:
1)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和高层民用建筑内超过800个座位的剧场或礼堂的舞台口及上述场所内与舞台相连的侧台、后台的洞口。

2)应设置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而无法设置的局部开口部位。

3)需要防护冷却的防火卷帘或防火幕的上部。

注:舞台口也可采用防火幕进行分隔,侧台、后台的较小洞口宜设置乙级防火门、窗。

7、下列建筑或部位应设置雨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火柴厂的氯酸钾压碾厂房,建筑面积大于100㎡且生产或使用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的厂房。

2)乒乓球厂的轧坯、切片、磨球、分球检验部位。

3)建筑面积大于60㎡或储存量大于2t的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的仓库。

4)日装瓶数量大于3000瓶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灌瓶间、实瓶库。

5)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剧场和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的舞台葡萄架下部。

6)建筑面积不小于400㎡的演播室,建筑面积不小于500㎡的电影摄影棚。

8、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
1)单台容量在40MV·A及以上的厂矿企业油浸变压器,单台容量在90MV·A及以上的电厂油浸变压器,单台容量在125MV·A及以上的独立变电站油浸变压器。

2)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试车部位。

3)充可燃油并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

注:设置在室内的油浸变压器、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可采用细水雾灭火系统。

9、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
1)国家、省级或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广播电视发射塔内的微波机房、分米波机房、米波机房、变配电室和不间断电源(UPS)室。

2)国际电信局、大区中心、省中心和一万路以上的地区中心内的长途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3)两万线以上的市话汇接局和六万门以上的市话端局内的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4)中央及省级公安、防灾和网局级及以上的电力等调度指挥中心内的通信机房和控制室。

5)A、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已记录磁(纸)介质库。

6)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中心内建筑面积不小于120㎡的音像制品库房。

7)国家、省级或藏书量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内的特藏库,中央和省级档案馆内的珍藏库和非纸质档案库,大、中型博物馆内的珍品库房,一级纸绢质文物的陈列室。

8)其他特殊重要设备室。

注:1)本条第1、4、5、8款规定的部位,可采用细水雾灭火系统。

2)当有备用主机和备用已记录磁(纸)介质,且设置在不同建筑内或同一建筑内的不同防火分区内时,本条第5款规定的部位可采用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0、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灭火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罐容量大于1000m³的固定顶罐应设置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2)罐壁高度小于7m或容量不大于200m³的储罐可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3)其他储罐宜采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4)石油库、石油化工、石油天然气工程中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灭火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标准的规定。

11、餐厅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餐馆或食堂,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

食品工业加工场所内有明火作业或高温食用油的食品加工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装置。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制鞋、制衣、玩具、电子等类似用途的厂房。

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制品的仓库,占地面积大于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卷烟仓库。

3)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展览、财贸金融、客运和货运等类似用途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4)图书或文物的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

5)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建筑、电信建筑,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等指挥调度建筑。

6)特等、甲等剧场,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其他等级的剧场或电影院,座位数超过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7)大、中型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场所,老年人建筑,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疗养院的病房楼、旅馆建筑和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不少于200床位的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和手术部等。

8)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9)净高大于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

10)电子信息系统的主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

11)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的可燃物品库房和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营业厅。

12)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13)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

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设置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

3、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三、室内消火栓系统 1、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厂房和仓库。

2)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注: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3)体积大于5000m³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和图书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

4)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以及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

5)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³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2、本规范第8.2.1条未规定的建筑或场所和符合本规范第8.2.1条规定的下列建筑或场所,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

2)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³的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³的戊类厂房(仓库)。

3)粮食仓库、金库、远离城镇且无人值班的独立建筑。

4)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建筑。

5)室内无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³的其他建筑。

3、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宜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4、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  室内消火火栓 场所 要求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厂房和仓库;

2.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注: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3.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和图书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

4.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以及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

5.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1.有关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2.室内消火栓的分布应满足同一平面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的要求。(注:以下场所在消火栓设计流量为5L/s时,可以设一支水枪。1.展览厅、影院、剧场、礼堂健身体育场所等体积容量≤1000m3;
2.商场、餐厅、旅馆、医院等体积容量≤5000m3;
3.丙、丁、戊类生产车间、自行车库;
4丙丁戊类物品库房、图书资料档案库体积容量≤3000;
5.建筑物高度小于24.0m,且体积≤5000m3的多层仓库;
6.建筑物高度小于54m3且单元设置一部疏散楼梯的住宅;
7.跃层住宅和商业网点。)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宜设 四、防烟和排烟设施 1、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3)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
1)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

2)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的面积要求。

2、厂房或仓库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人员或可燃物较多的丙类生产场所,丙类厂房内建筑面积大于30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丁类生产车间。

3)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丙类仓库。

4)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他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

3、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2)中庭。

3)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4)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5)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4、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

疏散走道与避难走道乍一听感觉没什么区别,但不同的走道设置的要求也不同,如何区分这两者,对其进行透彻了解呢?优路小编从两者的概念、设置要求以及高频考点三个方向为大家详细解析~ 1概念 疏散走道:是指发生火灾时,建筑内人员从火灾现场逃往安全场所的通道。疏散走道的设置应保证逃离火场的人员进入走道后,能顺利地继续通行至楼梯间,到达安全地带。

避难走道:是指采取防烟措施且两侧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2区别 ●防排烟设计:避难走道的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建规》8.5.1),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应设置排烟设施(《建规》8.5.3)。

●防护设计:不同耐火等级的建筑,其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耐火极限有所区别(一般情况下,一二级为1.00h不燃性,三级为0.50h不燃性,四级为0.25h难燃性);
避难走道两侧的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

●疏散照明设计: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对于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建规》10.3.2) 3高频考点 《建规》6.4.10 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应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  《建规》6.4.14 避难走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难走道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

2)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
当避难走道仅与一个防火分区相通且该防火分区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可设置1个直通地面的出口。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该避难走道最近直通地面的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60m。

3)避难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该避难走道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

4)避难走道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5)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开向前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6)避难走道内应设置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电话。

《人防规》8.2.3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商业营业厅等公众活动场所的疏散走道的地面上,应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发光的疏散指示标志,并宜设置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当地面照度较大时,可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系统安装间距汇总。

水泵接合器(《消规》5.4.7/5.4.8,《喷施规》4.5.2) 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且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不宜小于15m,并不宜大于40m。

墙壁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0.70m;
与墙面上的门、窗、孔、洞的净距离不应小于2.0m,且不应安装在玻璃幕墙下方。

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使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大于0.40m,且不应小于井盖的半径。

高位消防水箱(《消规》5.2.6,《喷施规》4.3.3) 高位消防水箱外壁与建筑本体结构墙面或其他池壁之间的净距,应满足施工或装配的需要,无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0.7m;
安装有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1.0m,且管道外壁与建筑本体墙面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宜小于0.6m,设有人孔的水箱顶,其顶面与其上面的建筑物本体板底的净空不应小于0.8m。

消防水泵房(《消规》5.5) 5.5.2 消防水泵机组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两个机组及机组至墙壁间的净距,当电机容量小于22kW时,不宜小于0.60m;
当电动机容量不小于22kW,且不大于55kW时,不宜小于0.8m;
当电动机容量大于55kW且小于255kW时,不宜小于1.2m;
当电动机容量大于255kW时,不宜小于1.5m。

2)当消防水泵就地检修时,应至少在每个机组一侧设消防水泵机组宽度加0.5m的通道,并应保证消防水泵轴和电动机转子在检修时能拆卸;

3) 消防水泵房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

5.5.3 当采用柴油机消防水泵时,机组间的净距宜按本规范第5.5.2条规定值增加0.2m,但不应小于1.2m。

5.5.4 当消防水泵房内设有集中检修场地时,其面积应根据水泵或电动机外形尺寸确定,并应在周围留有宽度不小于0.7m的通道。地下式泵房宜利用空间设集中检修场地。对于装有深井水泵的湿式竖井泵房,还应设堆放泵管的场地。

室内消火栓(《消规》7.4.8) 建筑室内消火栓栓口的安装高度应便于消防水龙带的连接和使用,其距地面高度宜为1.1m;
其出水方向应便于消防水带的敷设,并宜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或向下。

市政消火栓(《消规》7.2.6) 市政消火栓应布置在消防车易于接近的人行道和绿地等地点,且不应妨碍交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市政消火栓距路边不宜小于0.5m,并不应大于2.0m。

2、市政消火栓距建筑外墙或外墙边缘不宜小于5.0m。

3、市政消火栓应避免设置在机械易撞击的地点,确有困难时,应采取防撞措施。

埋地金属管道(《消规》8.2.6) 埋地金属管道的管顶覆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最小管顶覆土应按地面荷载、埋深荷载和冰冻线对管道的综合影响确定。

2、管道最小管顶覆土不应小于0.70m;
但当在机动车道下时管道最小管顶覆土应经计算确定,并不宜小于0.90m。

3、管道最小管顶覆土应至少在冰冻线以下0.30m。

消火栓箱(《消规》12.3.10) 消火栓的启闭阀门设置位置应便于操作使用,阀门的中心距箱侧面应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应为100mm,允许偏差±5mm。

洒水喷头(《喷规》7.1) 1、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不应大于150mm。

1)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喷头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100mm。

2)在梁间布置喷头时,应符合本规范7.2.1条的规定。确有困难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550mm。 梁间布置的喷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达到550mm仍不能符合7.2.1条规定时,应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设喷头。

3)密肋梁板下方的喷头,溅水盘与密肋梁板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100mm。

4) 净空高度不超过8m的场所中,间距不超过4×4(m)布置的十字梁,可在梁间布置1只喷头,但喷水强度仍应符合表5.0.1的规定。

2、直立式边墙型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且不宜大于150mm,与背墙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并不应大于100mm。水平式边墙型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且不应大于300mm。

局部应用系统采用K=115喷头(《喷规》12.0.3) 采用K=115快速响应扩展覆盖喷头的系统,同一配水支管上喷头的最大间距和相邻配水支管的最大间距,正方形布置时不应大于4.4m,矩形布置时长边不应大于4.6m,喷头至墙的距离不应大于2.2m,作用面积应按开放喷头数不少于6只确定。

管道支吊架安装(《喷施规》5.1.8) 1、管道应固定牢固;
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

2、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型式、材质、加工尺寸及焊接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
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
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750mm。

4、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

5、当管道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且防晃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15m;
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6、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除中间用管卡固定外,还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宜为1.5~1.8m。  报警阀组(《喷施规》5.3.1) 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安装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
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
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
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O.5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信号阀(《喷施规》5.4.6) 信号阀应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

 16年消防考题十坑 消防考题第一坑:联动控制模块 坑指数:★★★ 某建筑高度为128m的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需要配备总数为1600点的联动控制模块,故应至少选择()台消防联动控制器或联动型火灾报警控制器。

A.1 B.3 C.2 D.4 【解析】C 对于联动控制模块,考友们往往都会记住1600这个数字,即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很容易选择1。但规范同时要求应留有不少于额定总量的10%的余量,故应至少选择2台。本题答案为C。

消防考题第二坑:防爆措施 坑指数:★★★ 下列关于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中,不属于减轻性技术措施的是()。

A.设置防爆墙 B.设置泄压面积 C.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 D.采用合理的平面布置 【解析】C 老司机容易掉坑里,因为15年已经考了建筑防爆且有一个选项就是“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潜意识里就会排除C选项。但建筑防爆的基本技术措施分为预防性技术措施和减轻性技术措施,预防性技术措施包括排除能引起爆炸的各类可燃物质和消除或控制能引起爆炸的各种火源,C选项属于预防性措施;减轻性技术措施包括采取泄压措施、采用抗爆性能良好的建筑结构体系和采取合理的建筑布置。本题答案为C。

消防考题第三坑:甲类厂房 坑指数:★★★ 某独立建造且建造面积为260㎡的甲类单层厂房,其耐火等级最低可采用()。

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四级 【解析】C 对于甲类厂房,考友们立刻想到的就是火灾危险性大,不应低于二级,但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2.2,建筑面积不大于300㎡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本题中的甲类厂房符合独立建造、面积不大于300㎡、单层的三个条件,故最低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本题答案为C。

消防考题第四坑:燃烧类型 坑指数:★★★ 对于原油储罐,当罐内原油发生燃烧时,不会产生()。

A.闪燃 B.热波 C.蒸发燃烧 D.阴燃 【解析】D 乍一看,很简单,按常规说液体燃烧选闪燃,但本题题干问的是原油,且选择不会产生的现象。熟悉教材的考友看到原油会联想到沸溢和喷溅,不好意思,选项里没有,那么只能一个个分析了。闪燃是易燃、可燃液体燃烧的现象,可排除A,沸溢和喷溅会形成热波,排除B。很多考友会误把蒸发燃烧当成固体燃烧的独有燃烧形式,其实液体在受热时蒸发出来的液体蒸气也会被分解、氧化达到燃点并燃烧,即蒸发燃烧,排除C。选项中只有阴燃(熏烟燃烧)才是固体材料特有的燃烧形式。本题答案为D。

消防考题第五坑:水流指示器 坑指数:★★★★ 某2层地上商店建筑,每层建筑面积为6000m2,所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至少设置()个水流指示器。

A.2 B.3 C.4 D.5 【解析】C 本题难点在于每层应设几个防火分区,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受耐火等级、建筑层数或高度等因素影响。该建筑未交待耐火等级,题干问的是至少设置几个,所以应考虑该建筑耐火等级为一、二级,当设自动灭火设施时,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为5000㎡,对于水流指示器,每个防火分区和每个楼层均应设置水流指示器,故本题应至少设置4个水流指示器。本题答案为C。

消防考题第六坑:消防电梯 坑指数:★★★★ 下列建筑中,允许不设置消防电梯的是()。

A.埋深为10m,总建筑面积为10000㎡的地下商场 B.建筑高度为27m的病房楼 C.建筑高度为48m的办公建筑 D.建筑高度为45m的住宅建筑 【解析】A 本题中具有迷惑性的是A选项,根据《建规》7.3.1可知,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A选项埋深为10m,可不设。本题答案为A。

消防考题第七坑:防烟分区 坑指数:★★★★ 下列关于防烟分区划分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防烟分区可采用防火隔墙划分 B.设置防烟系统的场所应划分防烟分区 C.一个防火分区内可划分为多个防烟分区 D.防烟分区可采用在楼板下突出0.8m的结构梁划分 【解析】B 划分防烟分区的构件主要有挡烟垂壁、隔墙、防火卷帘、建筑横梁等,其中隔墙即非承重,只起到分隔作用的墙体。防烟系统可不设防烟分区,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应划分防烟分区。本题答案为B。

消防考题第八坑:加油站等级分类 坑指数:★★★★ 某汽车加油站设置2个单罐容积为30m3的汽油罐,1个单罐容积为50m3柴油罐。该加油站的等级是()。

A.一级 B.二级 C.四级 D.三级 【解析】D 本题常规思路是2*30+50=110>100,符合二级加油站的分类标准(总容积大于90m3且不大于150m3,且单罐≤50m3),但对于柴油罐,可折半计入总容积,故正确的容积V=2*30+2/50=85m3,应为三级加油站。本题答案为D。

消防考题第九坑:防火分区 坑指数:★★★★★ 某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商场,建筑高度为23.8m。

其中,地下一层至地上五层为商业营业厅,地下二层为汽车库和设备用房,建筑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并采用不燃性材料进行内部装修,下列关于防火分区划分的做法中,错误的是( )。

A.地上一层的防火分区中最大一个的建筑面积为9900㎡ B.地下一层的防火分区中最大一个的建筑面积为1980㎡ C.地上二层的防火分区中最大一个的建筑面积为4950㎡ D.地下二层的设备用房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为1090㎡ 【解析】A 本题考点来自于《建规》5.3.4,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 2.设置在单层建筑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 3.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

选项A乍一看正确,但注意条文中明确的是仅设置在多层建筑首层时,故本题答案为A。

消防考题第十坑:甲级防火门 坑指数:★★★★★ 下列设置在人防工程内的场所中,疏散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的有()。

A.厨房 B.消防控制室 C.柴油发电机的储油间 D.歌舞厅 E.消防水泵房 【解析】BCE 本题容易忽略的前提时,下列场所均设置人防工程内,解答时应参照人防规范,而非《建规》,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4.2.4,下列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灭火剂储瓶室、变配电室、通信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可燃物存放量平均值超过30kg/㎡火灾荷载密度的房间等,墙上应设置常闭的甲级防火门;

2、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墙上应设置常闭的甲级防火门,并应设置高150mm的不燃烧、不渗漏的门槛,地面不得设置地漏;

3、同一防火分区内厨房、食品加工等用火用电用气场所,墙上应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人员频繁出入的防火门应设置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常开式防火门;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且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隔墙上应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本题答案为BCE。

四大计算题 计算题一:疏散距离★★★★★ Tips: 疏散距离部分内容重点掌握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参考建规表5.5.17。

表5.5.17 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m) 在上表基础上疏散距离可增加或减小的情况:
(1)敞开式外廊:+5m;

(2)敞开楼梯间:两个安全出口之间-5m,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2m;

(3)全部设自喷,可增加25%。

注:在同时满足(1)、(3)条时,应先乘1+25%,再加。

【典型例题】 1、某酒店式公寓地上10层,建筑高度为35m,一级耐火等级,二层及以上层均采用该敞开式外廊,疏散楼梯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已按现行有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了疏散楼梯和消防设施;
则建筑内位于三层袋形走道两侧的客房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小于(  )m。(难度:★★★★) A.23.75          B.20      C.18.75          D.15 【答案】A 【解析】按照建规5.5.17,一、二级高层旅馆位于袋形走道两侧的客房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全部设自喷可增加25%,开向敞开式外廊可增加5m。因此疏散距离最大为:15(1+25%)+5=23.75m。

2、建筑高度为18m的门诊楼,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门诊楼设置了两个安全出口,分别位于建筑的南北两侧,请问该建筑内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直通敞开式外廊的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为(  )m。(难度:★★★★) A.43.75      B.48.75       C.50         D.37.5m 【答案】B 【解析】按照建规5.5.17,单多层门诊楼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为35m,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比规定值增加25%。对低多层、高层民用建筑均有效。建筑中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可按上表的规定增加5m。因此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直通敞开式外廊的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为:35(1+25%)+5=48.75m。

3、某二级耐火等级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旅馆,建筑高度为23.2m。一字形疏散内走道的东西两端墙外均设置采光、通风窗,在走道的两端各设置了一座疏散楼梯间,其中一座紧靠东侧外墙,另一座与西侧外墙有一定距离。建筑在该走道西侧尽端的房间门与最近一座疏散楼梯间入口门的允许最大直线距离为(  )m。(难度:★★★) A.15   B.2 0 C.22       D.27.5 【答案】D 【解析】由建规表5.5.17可知多层旅馆走道尽端的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为22m,设自喷增加25%,故为22(1+25%)=27.5m。

计算题二:消防水池容积★★★★ (1)计算公式 有效容积为:
式中:   V——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m3);

Qp——消火栓、自喷等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L/s);

Qb——补充流量(L/s);

t——火灾延续时间(h)。

(2)计算步骤 ①根据建筑类别和火灾危险性,确定消火栓火灾延续时间(参考水规表3.6.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为1h;
补水时间取最大值。

②根据建筑类别和规模,确定室外消火栓和室内消火栓的设计流量。(参考水规表3.3.2和3.5.2,考试一般会给) ③注意计算出的消防水池容积与规定值要进行比较,不应小于100m3,仅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3。

【典型例题】 1、某办公楼建筑高度为60m,消防水池负担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消防用水,其中室内、外消火栓流量为40L/s,火灾延续时间为3h,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流量为25L/s,火灾延续时间为1h,灭火时对消防水池进行补水,补水量为10L/s,试确定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题目难度:★★★) 【解析】本题难度是确定补水时间,补水时间取火灾延续时间较大值。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
因此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为846m3。

2、某建筑高度为55m的科研楼,其室内、外消火栓流量及自动喷水流量均为40L/s。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火灾延续时间内补水为60m3,该建筑40m范围有枝状布置的市政消火栓2个。该建筑消防水池的最小容积应为(  )m3。(题目难度:★★★★★) A. 472        B. 786     C.954         D.1008 【答案】B 【解析】本题3个难点:(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科研楼,消火栓的火灾延续时间为3h;
(2)当建筑设有消防水泵接合器时,距建筑外墙5~40m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建筑室外消火栓数量;
(3)当市政为枝状管网时,仅有1个消火栓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一个消火栓流量按照15L/s。

因此消防水池的最小容积为:
计算题三:民用建筑高度★★★ 步骤:
(1)判别建筑是住宅还是公共建筑(注意带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商住楼的区别);

(2)计算建筑高度(高度计算起点,从室外设计地面开始还是从室内设计地面开始算)   公共建筑 (从室外设计地面算) 坡屋面 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平屋面 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女儿墙高度不计入建筑高度 多种形式屋面 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住宅建筑 从室内设计地面算 设在底部且≤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室内外高差≤1.5m或地下或半地下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1.5m,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从室外设计地面算 设在底部且>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室内外高差>1.5m或地下或半地下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1.5m,应计入建筑高度 (3)根据高度划分是单多层、二类高层还是一类高层(住宅和公共建筑划分界限不同)。

【误区】:
Q:计入建筑高度的情况要加上,不计入建筑高度的一定要减去吗? A:错误,首先要看建筑高度的计算起点,其次要看题目给出的是高度值还是标高值。

建筑类别 已知条件 建筑高度 公共建筑 室内——屋顶高度 加高差 室外——屋顶高度 不加不减 屋顶标高值 屋顶标高-室外标高 住宅建筑 ≤1.5m或≤2.2m 室内——屋顶高度 不加不减 室外——屋顶高度 减高差 屋顶标高值 屋顶标高-室内标高 >1.5m或>2.2m 室内——屋顶高度 加高差 室外——屋顶高度 不加不减 屋顶标高值 屋顶标高-室外标高 【 典 型 例 题 】 1、某住宅建筑,建筑屋面为坡屋面,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屋脊的高度分别为62m、64m,首层室内地面完成面高于建筑室外设计地面1.2m,该住宅建筑的建筑高度为(  )m。(题目难度:★★★) 【解析】H=62+(64-62)/2-1.2=61.8m。对于住宅建筑高差不大于1.5m的不计入建筑高度,本题高差为1.2m不计入建筑高度,那么应该从室内设计地面算建筑高度,而题目中的62和64都是从室外设计地面算的,所以要减去。

2、某16层民用建筑,一至三层为商场,每层建筑面积为1200㎡,建筑首层室内地坪标高为±0.000m,室外地坪高为-0.300m,商场平层面面层标高为14.6m,住宅平屋面面层标高为49.7m,女儿墙顶部标高为50.9m。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的建筑分类,该建筑的类别应确定为(  )。(题目难度:★★★) A.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B.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C.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D.二类高层住宅建筑 【答案】A 【解析】本题难度较大容易陷入误区,误区一:按照带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确定计算高度;
误区二:认为建筑高度大于24m以上每层建筑面积为1200㎡,直接判定为一类高层;
误区三:没有区分清楚高度和标高,计算建筑高度时将商场平面面层标高计算进去;
误区四:计算时将女儿墙的高度计入建筑高度。正确解法:首先判断建筑类别为公共建筑,其次建筑高度H=49.7-(-0.3)=50.0m,所以该建筑属于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计算题四:泄压面积★★★ 泄压面积公式:
A=10CV2/3 式中:
A——泄压面积(m²);

V——厂房的容积(m³);

C——厂房容积为1000m³时的泄压比(m²/m³),其值可按规定选取。

步骤:
(1)计算长径比,长径比为建筑平面几何外形尺寸中的最长尺寸与其横截面周长的积和4.0倍的该建筑横截面积之比。长径比=L×[(W+H)×2]/(4×W×H)。

(2)如果长径比>3时,宜划分为长径比≤3的计算段;

分段方法:(3,6]分2段;
(6,9]分3段;
(9,12]分4段,以此类推。

(3)代入公式计算泄压面积。

【 典 型 例 题 】 已知条件:甲醇合成厂房H=6m、L(长)=100m、L(短)=40m,求泄压面积。

【解析】 1)计算长径比:100*2(40+6)/4*40*6=9.58>3,分四段;

2)计算厂房容积:V=25*40*6=6000m³;

3)计算每段泄压面积:A1=10*0.11*(6000)2/3=363.2m²;

4)计算总的泄压面积:A=4A1=363.2*4=1452.8m²。

泡沫灭火系统 1灭火机理 (1)隔氧窒息作用。

(2)辐射热阻隔作用。

(3)吸热冷却作用。

2喷射方式及泡沫液的选用 水溶性液体火灾:必须选用抗溶性泡沫液。扑救水溶性液体火灾只能采用液上喷射或半液下喷射泡沫,不能采用液下喷射泡沫。

非水溶性液体火灾:当采用液上喷射泡沫灭火时,选用普通蛋白泡沫液,氟蛋白泡沫液或水成膜泡沫液均可。当采用液下喷射泡沫灭火时,必须选用氟蛋白泡沫液或水成膜泡沫液。

泡沫液的储存温度应为0℃~40℃。

3系统的分类 1、按喷射方式分为液上喷射、液下喷射、半液下喷射 2、按系统结构分为固定式、半固定式和移动式 3、按发泡倍数分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4、按系统形式分为全淹没系统、局部应用系统、移动系统、泡沫-水喷淋系统和泡沫喷雾系统。只要求了解各个分类的概念,知道什么叫液上喷射系统,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指的是什么等等。

4系统选择基本要求 1)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宜选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固定式、半固定式或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应符合相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油罐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宜为固定式。

3)全淹没式、局部应用式和移动式中倍数、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选择,应根据防护区的总体布局、火灾的危害程度、火灾的种类和扑救条件等因素,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储罐区泡沫灭火系统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烃类液体固定顶储罐,可选用液上喷射、液下喷射或半液下喷射系统;

水溶性甲、乙、丙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或半液下喷射系统;

外浮顶和内浮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泡沫系统;

烃类液体外浮顶储罐、内浮顶储罐、直径大于18m的固定顶储罐以及水溶性液体的立式储罐,不得选用泡沫炮作为主要灭火设施;

高度大于7m、直径大于9m的固定顶储罐,不得选用泡沫枪作为主要灭火设施;
油罐中倍数泡沫系统,应选液上喷射系统。

5系统适用场所 1)全淹没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①封闭空间场所。

②设有阻止泡沫流失的固定围墙或其它围挡设施的场所。

2)全淹没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①小型封闭空间场所。

②设有阻止泡沫流失的固定围墙或其他围挡设施的小场所。

3)局部应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①四周不完全封闭的A类火灾与B类火灾场所。

②天然气液化站与接收站的集液池或储罐围堰区。

4)局部应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①四周不完全封闭的A类火灾场所。

②限定位置的流散B类火灾场所。

③固定位置面积不大于100㎡的流淌B类火灾场所。

5)移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①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或人员难以接近的火灾场所。

②流淌B类火灾场所。

③发生火灾时需要排烟、降温或排除有害气体的封闭空间。

6)移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①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或人员难以接近的较小火灾场所。

②流淌B类火灾场所。

③不大于100㎡的流淌B类火灾场所。

7)泡沫-水喷淋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①具有非水溶性液体泄漏火灾危险的室内场所。

②存放量不超过25L/㎡或超过25L/㎡但有缓冲物的水溶性液体室内场所。

8)泡沫喷雾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①独立变电站的油浸电力变压器。

②面积不大于200㎡的非水溶性液体室内场所。

6系统组件现场检查 主要包括组件的外观质量检查、性能检查、强度和严密性检查等。

系统组件的强度和严密性检查:
检查内容及要求 (1)需要检查的系统组件。泡沫灭火系统对阀门的质量要求较高,如阀门渗漏影响系统压力,使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2)需要达到的要求。

①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要采用清水进行,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 ②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要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和阀瓣密封面不能有渗漏 ③试验合格的阀门,要排尽内部积水,并吹干 ④密封面涂防锈油,关闭阀门,封闭出入口,并作出明显的标记 7系统调试 1、当为手动灭火系统时,应以手动控制的方式进行一次喷水试验;
当为自动灭火系统时,应以手动和自动控制的方式各进行一次喷水试验,其各项性能指标均应达到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当为手动灭火系统时,选择最远的防护区或储罐;
当为自动灭火系统时,选择最大和最远二个防护区或储罐分别以手动和自动的方式进行试验。

检查方法:用压力表、流量计、秒表测量。

2、低、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按本条第4款的规定喷水试验完毕,将水放空后,进行喷泡沫试验;
当为自动灭火系统时,应以自动控制的方式进行;
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宜小于1min;
实测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和泡沫混合液的发泡倍数及到达最不利点防护区或储罐的时间和湿式联用系统水与泡沫的转换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选择最不利点的防护区或储罐,进行一次试验。

检查方法: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按本规范第6.2.3条的检查方法测量;
泡沫混合液的发泡倍数按本规范附录C的方法测量;
喷射泡沫的时间和泡沫混合液或泡沫到达最不利点防护区或储罐的时间及湿式系统自喷水至喷泡沫的转换时间,用秒表测量。

3、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按本条第4款的规定喷水试验完毕,将水放空后,应以手动或自动控制的方式对防护区进行喷泡沫试验,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宜小于30s,实测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和泡沫供给速率及自接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按本规范第6.2.3条的检查方法测量;
泡沫供给速率的检查方法,应记录各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进口端压力表读数,用秒表测量喷射泡沫的时间,然后按制造厂给出的曲线查出对应的发泡量,经计算得出的泡沫供给速率,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最小供给速率;
喷射泡沫的时间和自接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用秒表测量。

4、泡沫-水雨淋系统按本条第4款的规定喷水试验完毕,将水放空后,应以手动或自动控制的方式对防护区进行喷泡沫试验,喷洒稳定后的喷泡沫时间不宜小于1min,实测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和发泡倍数及自接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选择最不利点的防护区进行一次试验。

检查方法: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按本规范第6.2.3条的检查方法测量;
泡沫混合液的发泡倍数按本规范附录C的方法测量;
喷射泡沫的时间和泡沫混合液或泡沫到达最不利点防护区的时间,用秒表测量。

5、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按本条第4款的规定喷水试验完毕后,应以手动方式分别进行最大流量和8L/s流量的喷泡沫试验,喷洒稳定后的喷泡沫时间不宜小于1min,实测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及系统手动启动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最大流量和8L/s流量各进行一次试验。

检查方法: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按本规范第6.2.3条的检查方法测量;
喷射泡沫的时间和泡沫混合液或泡沫到达最不利点防护区的时间,用秒表测量。

6、泡沫喷雾系统应以手动和自动控制的方式对防护区各进行一次喷水试验,以自动控制的方式进行喷水试验时,启动两个动力瓶组,实测自接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水的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以手动控制的方式进行喷水试验时,按设计瓶组数开启,系统的连续喷射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观察泡沫喷雾喷头的喷雾锥是否喷洒到缘子升高座孔口。

检查数量:选择最不利点的防护区进行一次试验。

检查方法:秒表测量,观察检查 8系统功能测试 1、低、中倍数泡沫系统的喷泡沫试验 试验要求:低、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喷水试验完毕,将水放空后,进行喷泡沫试验;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小于1min;实测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和泡沫混合液的发泡倍数,及到达最不利点防护区或储罐的时间和湿式联用系统水与泡沫的转换时间,要符合设计要求。

2、高倍数泡沫系统喷泡沫试验 试验要求: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喷水试验完毕,将水放空后,以手动或自动控制的方式对防护区进行喷泡沫试验,喷射泡沫时间不小于30s,实测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和泡沫供给速率及自接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要符合设计要求。

9系统检查与维护 (一)消防泵和备用动力启动试验 每周需要对消防泵和备用动力以手动或自动控制的方式进行一次启动试验,看其是否运转正常,试验时泵可以打回流,也可空转,但空转时运转时间不大于5s,试验后必须将泵和备用动力及有关设备恢复原状 (二)系统月检内容 1)对低、中、高倍数泡沫产生器,泡沫喷头,固定式泡沫炮,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液储罐进行外观检查,各部件要完好无损 2)对固定式泡沫炮的回转机构、仰俯机构或电动操作机构进行检查,性能要达到标准的要求 3)泡沫消火栓和阀门要能自由开启与关闭,不能有锈蚀 4)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管道及管件不能有损伤 5)对遥控功能或自动控制设施及操纵机构进行检查,性能要符合设计要求 6)对储罐上的低、中倍数泡沫混合液立管要清除锈渣 7)动力源和电气设备工作状况要良好 8)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要正常 10系统常见故障分析及处理 1)泡沫产生器无法发泡或发泡不正常 主要原因:①泡沫产生器吸气口被异物堵塞;②泡沫混合液不满足要求,如泡沫液失效,混合比不满足要求 解决方法:
①加强对泡沫产生器的巡检,发现异物及时清理; ②加强对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和泡沫液的维护和检测 2)无囊式压力比例混合装置的泡沫液储罐进水 主要原因:储罐进水的控制阀门选型不当或不合格,导致平时出现渗漏 解决方法:
严格阀门选型,采用合格产品,加强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囊式压力比例混合装置中因胶囊破裂而使系统瘫痪 主要原因:①比例混合装置中的胶囊因老化,承压降低,导致系统运行时发生破裂;②因胶囊受力设计不合理,灌装泡沫液方法不当而导致胶囊破裂 解决方法:
①对胶囊加强维护管理,定期更换; ②采用合格产品,按正确的方法进行灌装 4)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的平衡阀无法工作 主要原因:平衡阀的橡胶膜片由于承压过大被损坏 解决方法:
①选用耐压强度高的膜片; ②平时应加强维护管理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13个考点总结 下列关于气体灭火系统组件及其设置要求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同一防护区内,当设计两套或三套管网时,集流管和系统启动装置可分别设置 B.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h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应按系统原储存量的90%设置备用量 C.喷头最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6.5m,当喷头安装高度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宜大于4.5m D.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8台 【本题答案】C 【解析】根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3.1.15,同一防护区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一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的时差不大于2S,所以A错误。

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h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应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所以B错误。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10台,所以D错误。正确答案为C。

考点一 组成构件 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单项阀、选择阀、集流管、连接管、喷头、信号反馈装置、安全泄放装置、低泄高封阀、管道管件及支架等组成。

考点二 气体灭火系统组件的外观质量要求 1.同一规格的灭火剂储存容器,其高度差不宜超过20mm。

2.同一规格的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其高度差不宜超过10mm。

考点三 阀驱动装置检查要求 气动驱动装置储存容器内气体压力不低于设计压力,且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5%,气体驱动管道上的单向阀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

考点四 安装要求 1.储存容器宜涂红色油漆,正面标明设计规定的灭火剂名称和储存容器的编号。

2.选择阀操作手柄安装在操作面一侧,当安装高度超过1.7m时应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

3.选择阀上要设置标明防护区、保护对象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

4.灭火剂输送管道末端采用防晃支架固定,支端与末端喷嘴间的距离不大于500mm。

5.公称直径≥50mm的主干管道,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至少各安装1个防晃支架。当管道穿过建筑物楼层时,每层设1个防晃支架。当水平管道改变方向时,增设防晃支架。

考点五 模拟喷气试验 1.模拟喷气试验条件:
①IG541混和气体灭火系统及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采用其充装的灭火剂进行模拟喷气试验,采用的储存容器数为选定试验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设计用量所需容器总数的5%,且不少于1个。

②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采用二氧化碳灭火剂进行模拟喷气试验,喷放量不小于设计用量的10%。

③卤代烷灭火系统模拟喷气试验采用氮气或压缩空气进行,储存容器数不少于灭火剂储存容器数的20%,且不少于1个。

④宜采用自动启动方式。

考点六 高压储存装置 1.直观检查要求 1)储存容器无明显碰撞变形和机械性损伤缺陷,储存容器表面应涂红色,防腐层完好、均匀,手动操作装置有铅封。

2)储存装置间的环境温度为-10~50℃;
高压二氧化碳储存装置的环境温度为0~49℃。

2.安装检查要求P186 1)同一系统的储存容器的规格、尺寸要一致,其高度差不超过20mm。

2)储存容器必须固定在支架上,操作面距墙或操作面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0m,且不小于储存容器外径的1.5倍。

3)容器阀上的压力表正面朝向操作面。同一系统中容器阀上的压力表的安装高度差不宜超10mm。

4)组合分配的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保护5个及以上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时,或在48h内不能恢复时,二氧化碳要有备用量,其他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h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

3.功能检查要求P186 储存容器中充装的二氧化碳质量损失大于10%时,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检漏装置应正确报警。

考点七 阀驱动装置安装检查要求 1以重力式机械驱动的装置安装时,应保证重物在下落行程中无阻挡,其下落行程应保证驱动所需距离,且不小于25mm;

2.多个驱动装置集中安装时其高度差不宜超过10mm;
其压力表的高度差不宜超过10mm。

考点八 泄压装置安装检查要求 1.在储存容器的容器阀和组合分配系统的集流管上,应设安全泄压装置。

2.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考点九 防护区和保护对象 1.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0h;
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

2.2个或2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应不超过8个。

3.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泄压口设在外墙上,并应设在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4.防护区应有保证人员在30s疏散完毕的通道和出口。

考点十 喷嘴安装高度 喷嘴的最大保护高度应不大于6.5m,最小保护高度应不小于300mm。

考点十一 预制灭火装置安装检查要求 1.同一防护区设置多台装置时(不超过10台),其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0m。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2.防护区内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的充压压力不得大于2.5MPa。

考点十二 系统巡查 1.每日应对低压二氧化碳储存装置的运行情况、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状态进行检查并记录。

2.预制灭火系统、柜式气体灭火装置喷嘴前2.0m内不得有阻碍气体释放的障碍物。

考点十三 周期性检查维护 (一)月检查项目 1.检查项目及其检查周期 下列项目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1)对系统全部组成部件进行外观检查。系统的所有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层应完好,铭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

2)气体灭火系统组件的安装位置不得有其他物件阻挡或妨碍其正常工作。

3)驱动控制盘面板上的指示灯应正常,各开关位置应正确,各连线应无松动现象。

4)火灾探测器表面应保持清洁,应无任何会干扰或影响火灾探测器探测性能的擦伤、油渍及油漆。

5)气体灭火系统储存容器内的压力、气动型驱动装置的气动源的压力均不得小于设计压力的90%。

(二)年度检查要求 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喷气试验,检查比例为20%(最少一个区)。

对高压二氧化碳、三氟甲烷储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0%。

进行主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切换为备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的模拟切换操作试验,检查比例为20%。

消防设施检查周期 消防水源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季, 管网压力和供水能力监测。

2) 每年, 地表水, 水位、 水量检测。

3) 每年, 地下水, 水位、 水量测定。

4) 每月, 水池、  水箱, 水位检测。每年结构检查 5) 冬季每天, 储水设施, 室温、 水温检测。  给水管网 1)每天, 水源控制阀外观检查。

2)每月, 铅封、 锁链检查,在规定状态。  3)每月,  电动电磁阀供电启闭性能。

4)每月,  倒流防止器压差检测。

5)每季, 室外阀门井中进水管控制阀门检查, 全开启状态。

6)每季, 末端试水阀、 放水试验阀放水试验。     每月放水试验,检测、记录前后压力-减压阀    每年是流量和压力进行一次试验——-减压阀 供水设施设备 检测内容 频率 稳压泵的停泵启泵压力和启泵次数 每日 柴油机消防水泵 启动电池的电量 每日 储油量 每周 手动启动消防水泵,并检查供电电源 每月 模拟消防水泵自动控制的条件自动启动消防水泵,自动记录自动巡检情况  每周 每月应检测记录 气压水罐的压力和有效容积 每月 消防水泵的出流量和压力 每季 室外消火栓系统 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保养 重点部位消火栓,每年应逐一进行一次出水试验(地上式是每年开春后入冬前)出水应满足压力要求 室内消火栓系统 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月检 (1)电动、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水泵(增压泵)启动运行测试。

(2)喷头完好状况、备用量及异物清除等检查。

(3)系统所有阀门状态及其铅封、锁链完好状况检查。

(4)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压、水位测试;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水位以及消防用水不被挪用的技术措施检查。

(5)电磁阀启动测试。

(6)水流指示器动作、信息反馈试验。

(7)水泵接合器完好性检查。

季度 (1)报警阀组的试水阀放水及其启动性能测试。

(2)室外阀门井中的控制阀门开启状况及其使用性能测试。

年度检查 (1)水源供水能力测试。

(2)水泵接合器通水加压测试。

(3)储水设备结构材料检查。

(4)过滤器排渣、完好状态检查。

(5)系统联动测试。

水喷雾灭火系统 维护内容 频率 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外观检查 每天 设置储水设备的房间,保持室温不低于5℃。

每天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 每月 消防水泵启动运转;
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模拟自动控制的条件启动运转。

每周 电磁阀启动试验 每月 控制阀门铅封或锁链检查 每月 系统所有的试水阀和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 每季度 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测定 每年 细水雾灭火系统 2.检查分区控制阀动作是否正常;

月检 5.对于闭式系统,利用试水阀对动作信号反馈情况进行试验, 1.通过试验阀对泵组式系统进行1次放水试验,检查泵组启动、主备泵切换及报警联动功能是否正常;

季检 2.检查瓶组式系统的控制阀动作是否正常;

1.定期测定1次系统水源的供水能力;

年检 3.储水箱每半年换水一次,储水容器内的水按产品制造商的要求定期更换;

4.进行系统模拟联动功能试验。

气体灭火系统 月度检查 (1)全部组成部件进行外观检查。

(2)气体灭火系统组件的安装位置不得有其他物件阻挡或妨碍其正常工作;

(3)驱动控制盘面板上的指示灯应正常,各开关位置应正确,各连线应无松动现象;

(4)火灾探测器表面应保持清洁,应无任何会干扰或影响火灾探测器探测性能的擦伤、油渍及油漆;

(5)气体灭火系统贮存容器内的压力,气动型驱动装置的气动源的压力均不得小于设计压力的90%。

季度检查 1.可燃物的种类、分布情况,防护区的开口情况,应符合设计规定;

2.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

3.连接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必要时,送法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或更换;
  4.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

5.对高压二氧化碳储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0%;

6.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按相关规范规定的管道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年度检查 1.撤下1个区启动装置的启动线,进行电控部分的联动试验,应启动正常;

2.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喷气试验。检查比例为20%(最少一个分区)。此项检查每年进行一次;

4.预制气溶胶灭火装置、自动干粉灭火装置有效期限检查;

5.泄漏报警装置报警定量功能试验,检查的钢瓶比例100%;

6.主用量、备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的模拟切换操作试验,检查比例为20%(最少一个分区)。

7.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1.五年后,每三年应对金属软管(连接管)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性能合格方能继续使用,如发现老化现象,应进行更换;

2.五年后,对释放过灭火剂的储瓶、相关阀门等部件进行一次水压强度和气体密封性试验,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泡沫灭火系统 1.对低、中、高倍数泡沫产生器,泡沫喷头,固定式泡沫炮,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液储罐进行外观检查。

2.对固定式泡沫炮的回转机构、仰俯机构或电动操作机构进行检查,性能要达到标准的要求。

3.泡沫消火栓和阀门要能自由开启与关闭,不能有锈蚀。

4.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管道及管件不能有损伤。

5.对遥控功能或自动控制设施及操纵机构进行检查,性能要符合设计要求。

6.对储罐上的低、中倍数泡沫混合液立管要清除锈渣。

7.动力源和电气设备工作状况要良好。

8.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要正常。

1.每半年检查要求 •每半年除储罐上泡沫混合液立管和液下喷射防火堤内泡沫管道及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进口端控制阀后的管道外,其余管道需要全部冲洗,清除锈渣。

2.每两年检查要求 •(1)对于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泡沫喷淋、固定式泡沫炮和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进行喷泡沫试验,并对系统所有组件、设施、管道及管件进行全面检查。

•(2)对于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在防护区内进行喷泡沫试验, •(3)系统检查和试验完毕,要对涉及装置用清水冲洗后放空,复原系统。

干粉灭火系统 检查项目 检查周期 1)干粉储存装置外观。

每日 2)灭火控制器运行情况。

3)启动气体储瓶和驱动气体储瓶压力。

1)干粉储存装置部件。

每月 2)驱动气体储瓶充装量。

1)防护区及干粉储存装置间。

每年 2)管网、支架及喷放组件。

3)模拟启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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