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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扶贫车间”变“脱贫车间”

2020-11-16 18:47:15

 **市:“扶贫车间”变“脱贫车间”

 **市坚持把建设扶贫车间作为推进精准脱贫工作的重要举措来抓,紧紧围绕“就业增资、家庭增收、稳定脱贫”的就业扶贫思路,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创办厂房式、居家式、合作社式、“互联网+”式等“扶贫车间”。截止目前,已认定扶贫车间17家,复工复产17家,吸纳劳动力20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113人,实现了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走出了一条由政府引导、群众增收、企业增产、多方共赢的脱贫新路子。

  突出内育外引  “多形式”发展扶贫车间。通过引进、扶持等方式,大力培育扶贫产业,集中各方力量创建扶贫车间。引进外来企业在7个贫困乡镇,投资1462.47万元,创建服装、地毯、木材加工场等形式各类的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105人就业;引导适合分散加工、用工形式灵活的各类龙头企业到村创办扶贫车间,支持贫困人口居家就业、弹性就业;鼓励致富能人和返乡创业青年、大学生、退伍军人等人员积极创办扶贫车间,有力推进扶贫车间发展步伐。

    坚持多措并举  “多业态”发展扶贫车间。引导和鼓励各行业创建主体,因地制宜、有效整合可利用资源发展建设扶贫车间。在贫困户比较集中的乡镇附近,结合贫困户致贫原因,按照他们需求和特点创建扶贫车间,有效吸纳贫困户就业,促进家庭增收;充

 分利用乡镇、村集体的闲置场所,创建实体化的厂房式扶贫车间,有效降低投资成本;以符合当地产业特色,适合分散加工生产的手工作坊、农产品加工、原料加工等项目为依托,创建居家式扶贫车间,让农村留守妇女、残疾人、有劳动能力的老人等人群在家门口变身为“产业工人”,促进农民增收;积极引导贫困户以土地、房屋等资产入股合作社,创建合作社式扶贫车间,有效发挥合作社带贫效应;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创建扶贫车间,扩大贫困户就业面,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加大财政投入 “足资金”发展扶贫车间。**市级财政积极支持实施扶贫车间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规范资金管理,切实保障专款专用和资金运行安全;截至目前共安排1462.47万元用于扶持发展17个扶贫车间,其中,598.76万元用于落实好对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劳动力培训期间生活补助费;863.71万元用于落实给引进企业建设扶贫车间厂房。财政资金的投入,充分调动了贫困村和各类经济实体创办扶贫车间的积极性,有力地激发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活力。

  不断完善机制  “稳运行”发展扶贫车间。强化组织保障和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车间”长效运行发展、稳定发挥作用。建立了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市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信局、扶贫办负责扶贫车间认定,财政局负责筹集奖补资金,会同人社局、商务局按奖补政策实施奖补,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自然资源局负责土地出让等工作,应急管理局

 负责督查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各方面各负其责,保障扶贫车间有序运行。同时对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或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投诉且经查实仍未整改的,取消就业“扶贫车间”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扶贫车间平稳运行。

 

Tags: 车间   脱贫   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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