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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2019年“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汇报

2020-12-24 21:08:24

XX镇2019年“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镇政府采购工作,在区财政局采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要求,注重规范,科学监管,为缓解经费矛盾,节减财务支出发挥了积极作用。近两年来,我镇涉及政府采购项目X项,采购规模累计共XX万元。节约财政资金X万元,节支率达到2.8%。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宣传,强化政府采购影响。我镇采取召开会议、悬挂标语、开设专栏等多种形式,加大政府采购法的宣传,使依法采购逐渐成为单位采购的自觉行为。通过学习宣传,增强各单位对实施政府采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有力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我镇严格执行《国家采购法》《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建立并完善了政府采购执行办法,严格采购目录,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为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奠定坚实基础。

(三)规范采购,节约财政资金。我们采取集中和分散采购模式,凡是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采购事项,进行集中采购;
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达到采购标准的进行分散采购。各单位购买货物或服务首先填制采购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送财政所按采购目录确定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严禁无资金来源、无计划审批的采购现象发生,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节约财政资金。  (四)监督检查,保证政府采购顺利推进。镇成立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纪检、财政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建立“采购、验收、结算三权分离”制度,三项工作分别由不同的人员负责,相互制约,对应纳入采购而未纳入政府采购的支出一律不予支付,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采购法学习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目前,各单位对采购法还停留在初步宣传上,面比较窄,人们的认识程度还很低。有的单位对采购法的规定了解不多,甚至没学过。

(二)个别单位对政府采购认识不明确。有的单位及财务人员认为实施政府采购是利益的再调整,是财政部门揽权的一种手段。个别单位认为用单位资金购买商品还须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是财政部门多管闲事。因此,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了不自觉、不配合的现象。还有少数单位为躲避采购管理,采取化整为零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这些问题的出现,给政府采购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政府采购还处于无计划运行状态。目前,政府采购年初基本上没有制定政府采购计划,采购单位根据需要随时报送采购,由于批量少,规模小,政府采购价格优势发挥不明显,往往无法达到采购目的。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强化政府部门采购预算编制。严格政府采购预算审批制度,防止逃避政府采购的财政支出行为,配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部门预算,建立行之有效的政府采购约束机制。凡是政府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凡未编制或编制不全的政府采购预算,审核时应不予通过,财政部门应不予安排相关资金。同时,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不得擅自调整或改变政府采购预算。

二是加大对《政府采购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政府采购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地认识,自觉接受政府采购,主动配合管理部门做好监督工作。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将公开招投标现场进一步公开化、透明化,提高政府采购的社会知晓度和认知度,树立政府采购的良好社会信誉,提高政府公信度,让政府采购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服务质量。政府采购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努力争取实现物美价廉的目标。可采取综合评标法,采用合理价中标,规避因低价中标引发的恶意竞争,确保采购质量和采购人的合法利益。不断更新供应商队伍,把那些虽具备资质条件,但履约不好,信誉不佳的清理出去,让整体条件好,服务质量高,合作意识强的优质供货商充实进来。不断丰富专家资源,扩大专家队伍,让采购人有更大的选择余地。更新工作思路,优化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最大可能满足采购单位的工作需要,提升政府采购的服务质量。

Tags: 政府采购   情况汇报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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