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文秘网

首页 > 条据书信 > 感谢信 / 正文

安全节约用电用水管理规定

2020-07-28 16:20:20

  **县分公司安全节约用电用水管理规定

 为加强办公楼各类办公设备安全使用管理,避免发生因设备使用管理不当而产生事故隐患,确保用电用水安全,杜绝使用中的浪费现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电力使用管理规定

  强化各类设备安全使用,确保办公楼行政办公等区域在无人期间各类办公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照明灯、空调、电脑、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电开水器、充电器材等)处于关闭状态,保障节约、安全无事故。

  (一)照明用电管理

 1、办公区域尽量使用节能灯,淘汰白炽灯。

  2、日照时间短而光线不足时,可开灯;或有会议等特殊情况时也可开灯。

  3、坚决杜绝开无人灯;只有少数人时只开部分灯;双休日、节假日办公只开所在区域的照明灯。

  4、步行楼梯、楼梯间,照明采用声控灯。

  5、照明用灯必须随用随开,人走灯灭。

  (二)空调用电管理

 1、夏天当室内温度在30°C及以上时可使用空调;冬天当室内温度在10°C及以下时可使用空调。制冷时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制热时温度不高于18摄氏度。

  2、办公区域空调随用随开;会议室空调只在有会议时使用,预开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员工餐厅空调只在员工用餐时使用,预开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3、严禁开无人空调,公共办公区空调由综合部划定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最后离开人员必须关闭空调电源。

  4、坚决杜绝敞门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5、凡因工作需要在单独房间内工作的员工,每日下班时要关闭己使用的空调电源。

  6、通信机房专用空调由机房管理单位在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制订相应的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强化管理,既能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又可节能增效。

  (三)办公用电管理

 1、办公区域除正常配备的办公电器设备以外,禁止使用电水壶、电水杯、电风扇、电取暖器以及大功率充电器等。

  2、办公区工作的员工,每日下班时必须关闭自己使用的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电源,办公设备不能处于通电待机状态,减少待机能耗,确保安全,责任由办公设备使用者负责落实。

  3、下班后关闭电脑主机和显示器。

  4、办公室用电严禁私拉乱接,不得使用与办公无关的用电器,空调非使用季节拔下插头以节约能耗。

  5、部门管理使用的公用办公设备,如传真机、碎纸机、公用打印机、复印机等,由所在部门派专人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及时开、关电源。

  6、严禁各类充电设备(例如手机充电器、照相器材充电器、剃须刀等)下班后处于充电状态。责任由使用者负责落实。

  7、凡因工作需要在单独房间内工作的员工,每日下班时要关闭使用的各类设备电源,各类设备不能处于通电待机状态。责任由使用者负责落实。

  8、会议室内的电视会议系统、投影仪、电视等电器设备在使用后要及时关闭,不得长时间处于开机或待机状态。责任由使用部门及市分综合部负责落实。

  9、办公区内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乱扯、乱拉、乱接临时电源线,因工作需要确要进行临时处理的,须事先向综合部申请,由综合部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二、自来水使用管理

 (一)自来水用完后必须关闭。

  (二)员工食堂在确保清洁卫生的前提下要控制用水量,忌长时间持续放水。

  (三)用自来水洗涤物品、洗车时必须有人看管,完毕后立即关闭水源,县分综合部统一管理。

  (四)自来水开关、电开水器开关、消防栓及洗手间冲水阀要定期检修,如发现漏水、渗水故障使用部门要及时报告或修复。

  三、责任划分

 (一)县分公司各部门是所属办公区域安全及节约用电责任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督促检查。

  (二)单独办公室内工作人员是该办公室安全及节约用电责任人,并统一纳入所属部门管理,办公室(区)内有多名工作人员时所有人员为安全及节约用电责任人,资料员和最后离开人员为主要责任人。

  (三)县分公司综合部负责办公楼安全及节约用水用电的巡检及以下工作落实。具体有:每日早晚对楼内逐层巡检,及时关闭相关电源、水源、门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建立异常情况检查记录,每月汇总后报公司总经理。

  四、检查及处罚

 (一)县分公司综合部是安全、节约用电用水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解释、检查与考核。

  (二)县分公司综合部每月组织例行检查,期间还将进行临时抽查,随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县分公司综合部负责组织和督促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确保安全工作落实。

  (四)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各类未按此规定执行的问题,属个人职责范围内责任的,每发现1次扣罚当事人100元,情节严重者

 ,可处100元以上罚款;部门有违规现象时,部门经理负连带管理责任,第1次考核部门经理100元,第2次考核部门经理300元,以此类推。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凡已发布的相关规章制度中与本办法不符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Tags: 管理规定   用水   节约用电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