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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师

2020-02-01 04:17:37

第一篇:工程合同管理师相关问题

工程合同管理师相关问题

1、我已经是项目经理了,我还需要工程合同管理师有什么用啊?

答:工程合同管理师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在工程实践领域岗位运用,现在已经是项目经理的,不一定懂工程合同。这就跟每一个施工单位工程部下面都必定有合同员一样。这个岗位越来越引起建设部和人事部的重视,所以前期是由人保部牵头做这个项目,以后会纳入企业资质升级的考查范畴里的,项目经理也必须要懂,可能会在一定时间内,国家会出台强制性实施方案,不懂工程合同,就做不长项目经理。工程合同管理师是个工程和法律知识结合比较紧密的证书,最起码你要懂工程上的法律知识,和业主或者施工方谈的时候不会什么都不懂,工程合同师是建筑业越来越规范的必然趋势。

2、公司有一两个这个岗位就行了,我去考干嘛啊?

答:这不是绝对的,看企业的大小,工程项目的多少,施工单位老总可以是一个,但下面的项目经理就不能是一个两个岗位了吧?工程合同管理师也是一样的,现在很多人没有看到这个证书在一两年后的实效性,所以有这种感觉也难怪的。像一级建造师似的你总不能说你们公司已经有了几个证了你就不考了吧,人往高处走嘛!现在工程合同就是由单位的副总或者老板在兼的。合同员起草,法律顾问协助,老板拍板。其对建造师的施工合同、造价师的预算合同、安全师的安全合同、质量师的质量合同都息息相关,他的不专业性导致合同纠纷就不足为奇了。这个状况建设部肯定会进行规范。这也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项目经理也必须对此了解熟悉。

3、现在也不能注册,我已经有很多职业证书了,再考这个也涨不了工资,也不能挂靠,考的用途不大

答:现在是不能注册,据我们所知明年满一万人建设部要备案了,基本到14年就转注册了。合同师不是一般的职业证书,他的效力会在以后愈发的重要,如果现在能注册的话,就不会那么简单取得证书了。04年一建当年刚开始开考时的放了多少水,当时使用教材连我们现在上课讲义厚度都没有,考得全部是书上标题的内容,也不用报班,看一看书就过了,当时没有重视,现在想想都想扇自己两巴掌。对于这样的证书,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才能笑到最后,现在的不能注册,是为以后注册做准备的。这个是机会就看你怎么看了,目前可能部分项目经理还意识不到,现在我们优路的合同师的学员,大多都是单位的副总、老板或者多年从事项目经理的学员,您自己再上网了解一下相关政策吧,问问你们老板也行,就看您的眼光了。

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学员同志,我好话说了那么多,如果你觉得我在忽悠您,那您可以把电话挂掉,咱啥也不说,等工程合同管理师成为强制证书以后,您再来找我们。别忘记了,对我们来说,工程合同管理师,在上海市场我们是独家,只要您需要考这个证书,肯定还会来我们这里。

第二篇:工程合同管理师的重要性

工程合同管理师的重要性

工程合同管理师职业的诞生,主要围绕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暴露出来的常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治理对策,目的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法制经济,是契约经济、合同经济。现代社会可以讲是合同社会。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切不可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我们要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遭到的惩罚。

1.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1.1.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
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1.1.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岐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1.1.3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
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1.1.4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而“无源之水”是不存的。

1.1.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施工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征集工程合同管理师职业考前培训合作伙伴,请致电梁 经理 15321057767)

1.2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2.1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

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更重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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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应当发出的书面函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面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施工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1.2.3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施工企业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1.2.4应当追究的却过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起诉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

1.2.5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合同法》赋于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不会行使。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施工企业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

1.2.6应当重视证据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2.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征集工程合同管理师职业考前培训合作伙伴,请致电梁 经理 15321057767)

2.1历史根源。当今的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老的国有企业,大多数人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在计划经济年代,建筑施工任务是上级下达的,是按地域分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切都在上级计划控制之内。建筑施工企业只管生产,无须讲经营,更不讲什么效益。发包方给任务只需一纸“委托书”,双方根本不讲什么合同不合同,只要有“委托书”就行,甚至委托书也没有。同样总分包之间不讲什么合同。因此,在计划经济年代里,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没有合同这回事,因此也就不存在什么合同管理了。

随着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出现了市场竞争,施工任务的取得是通过招标投标,中标的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建筑业的广大从业人员开始接触合同,引入合同意识和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在当初的起步阶段是很不规范的,也没有什么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过于简单和粗糙,甚至有漏洞,并由此引出了不少教训,交了不少学费。一项工程辛辛苦苦赢得的只是一点点利润,到头来由于合同的漏洞,一场官司就输掉了,甚至赔上了老本。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可以说基本到位。但受计划经济体制的残余影响,至今在合同与合同管理上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2.2认识根源。主要是建筑业不少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两对关系缺乏认识。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场谈不上什么合同。合同是市场的产物,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有些业内人士不了解市场与合同的必然联系和相互依存的关系,只顾到市场承揽任务,却不去签订合同或者草率签订,结果遇上纠纷就没有协商与调解的依据,或者依据不足。其次,是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这也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了,施工任务到手了,合同就束之高阁了,甚至忘记了,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过程,因此,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但这并不是说前期阶段就没有问题,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或者对发包人的迁就。(征集工程合同管理师职业考前培训合作伙伴,请致电梁 经理 15321057767)

2.3法律根源。主要指的是合同的法律根源存在两个滞后:合同法律滞后和我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滞后。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我国的合同法律是滞后的。我们所处的合同法津环境是不完善的。由于合同法律滞后,再加上上述的历史根源和认识根源,我们建筑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更为滞后,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2.4制度根源。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滞后,跟不上合同管理的客观要求。建筑业改革开放初期,企业只有合同而没有合同管理。由于吃亏交了学费,于是开始建立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但很不完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项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才不断补充完善,由合同的洽谈、签订、履行、变更到中止或终止、解除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用制度规定下来。到目前为止,企业的合同管理,可以说基本上有章可循,但由于诸多原因,加上旧的习惯势力的影响,有章不循的现象还不时出现。在实际的合同管理工作中,制订制度很重要,执行制度更为重要。无章可循不行,有章不循也不行。而且,随着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合同管理上也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

3.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3.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可从下述几个方面着手:

3.1.1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

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3.1.2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
进行短期培训;
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
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征集工程合同管理师职业考前培训合作伙伴,请致电梁 经理 15321057767)

3.1.3选送骨干外出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较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应选择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到有关院校深造。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

3.1.4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3.2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

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一般地说,大中型的建筑施工企业,总部应当设合同管理专职部门,分公司设合同管理专职或兼职部门,项目经理部应设合同管理岗。如果设有法律工作部门的,那么这个部门应当配合合同管理部门,起到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和组织仲裁、诉讼的作用。

制度网络,一是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总部要建立和健全总的合同管理制度,分公司则根据自身的需要补充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补充。

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成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体系的运作,必须通过定期的检查来保证。要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一句话,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3.3积极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积极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则是一项外部措施,目的是借助外部措施,推动内部的合同管理。“守合同、重守信用”活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开展起来的,目的是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企业应主动、积极参与“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营造“守合同、重信用”的氛围。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争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支持。

总之,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在企业合同管理中,将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

门,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这样才使合同管理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企业合同管理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一方面能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另一方面是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篇:《工程合同管理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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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工程合同管理师》认证辅导相关内容

一、报考条件 :

工程类、工程经济类、司法类、工商管理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
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半年至6年的可以报考初、中、高级工程合同管理师。

二、参训对象:

建筑业各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建筑行业协会相关人员;
司法界从事法律服务相关人员及相关专业大专院校学生。

三、工作职能:

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的“工期、价款、质量、安全”四大目标有效控制,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及项目使用方都满意。

四、学员获益

1、工程合同管理师《职业培训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全国通用。获得高级证书资格的退休后可享受每月300-1000的津贴。

2、《国际注册工程合同管理师》证书,美国认证协会考评认证颁发,国际承认通用。

3、掌握完整的工程合同管理知识体系。对工程招投标,合同的谈判、订立、分析、交底、备案、履行、变更、索赔、解除和监督、审查等程序、方法、流程、技巧全面能力提升、知识提升、效益提高有着重要作用。

五、培训内容:

1、《工程合同管理基础理论》2、《工程合同管理实操技能》

3、《岗位价值与职业道德》4、《工程合同分析与设计》(高级)

(一)工程管理共性技能知识:

1、学法律――解读工程合同管理引用各种法律条款,规避合同风险。

2、学技能――传授工程合同管理各个环节的程序、技巧、流程、方法。

3、学经验――破解经典案例,总结教训,警示可能会忽略的各个细节。

4、指难点――指出教材中的考点、难点、重点,便于应用、复习与备考。

(二)差异性技能知识:勘察设计合同管理方法与技巧,监理合同管理方法与技巧,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方法与技巧 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管理方法与技巧,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方法与技巧。

六、培训时间及地点安排(报到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北京连续班:每月16日至23日开课

长三角地区连续班:每月8日至15日开课

珠三角地区:每月23日至30日开课

东三省地区连续班:每月1日至8日开课

七、课程设置:

1、网络课程+面授课程(网络课程120学时+考前冲刺面授4天)

2、全日制面授+自习课程(集中面授8天+复习做题练习)

3、周末面授课程+自习课程(每周末面授4周8天+复习做题练习)

八、培训费用:

1、高级工程合同管理师7200元/人、中级工程合同管理师4800元/人、初级工程合同管理师28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专家费、场地费、认证费等);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高级国际注册工程合同管理师:4800元/人、中级国际注册工程合同管理师3500元/人、初级国际注册工程合同管理师2700元/人(备注:申请国内工程合同管理职业证书的方可申请国际注册工程合同管理师认证)。

3、选报国内工程合同管理师职业证书、国际注册工程合同管理师双证书,合计费用:初级4300元、中级7200元、高级9300元

九、考试费用:

1、报名注册费:70 元/人(一次注册,终身有效)

2、考试费用:初级每科45 元/次,考全科共135 元;

中级每科55 元/次,考全科共165 元;

高级每科60 元/次,考全科共240 元。

十、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请报考学员将附件报名表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证件扫描件:身份证原尺寸正反面、最高学历证、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加盖公章)、两寸免冠证件照(蓝底)。

十一、证书颁发及查询: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将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cettic职业项目认证颁发的《工程合同管理师》证书,登记备案。将纳入企业资质管理范畴,并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工程合同签订与备案实行持证上岗。

《工程合同管理师》是对持有人业务水平与技术实力最具权威性的证明,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和从业资格的凭证。查询网址:http://www.aciorg.org。

十二、六大教学优势:

1、名师执教:由教材编委、点题专家、实战派法律服务专家亲临授课,保障质量。

2、顾问助教:律师团担任工程合同管理顾问,提供免费咨询答疑解惑、提高技能。

3、同行学教:“工程合同管理研究会”组织,专业工程合同管理人员互学互帮。

4、认证保障:一次缴费,终身学习、确保取证,以最小的代价获取师证书。

5、灵活授课:网络加面授课程。周末课程。全日制连续课程。多种选择模式

6、代报代审:学员考试报名可以委托我们代报名、代审学习与考试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孙亚飞联系电话:18210465282

咨询及报名qq: 1724706826

现场报名地址: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9层(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商务写字楼918室)

附件二:

《工程合同管理师》考前培训报名表

注:请完整填写,此表可复制,单位集体报名10人以上可以免一个人培训费用

报名联系人:孙老师18210465282咨询及报名qq:1724706826

第四篇:工程合同管理师政策相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职业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4年5月16日出台了《关于cettic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效用问题的复函》文件,明确了《cettic职业培训证书》在师资培训、创业培训、岗位培训、农民工培训、专项能力培训以及新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领域展开,该证书作为培训学员从业的凭证。

2014年11月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对职业教育投入100亿元。2014年人大政协两会提出了就业是和谐社会的民生之本,就业培训应成劳动者终身“课程”。2014年党的十七大强调指出要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2014、2014、2014、2014年两会始终把关注民生、技能教育、关注就业做为不变的话题。

2014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4-2014)》,明确指出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是人才队伍建设的三大任务之一。并且是文中11次提到职业教育。重点强调大规模开展重点领域专门人才知识更新培训, 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工程师认证认可制度,提高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化,国际化水平。在职业教育中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完善国家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2014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直接肯定职业培训工作的意义。并督导各部门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要求,要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必须从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

第五篇:工程合同管理师是做什么用的

工程合同管理师是做什么用的,怎样取得证书,要到哪里培训?

工程合同管理师核心工作为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执行, 主要协助工程技术科科长进行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

1、负责参与工程合同的草拟,洽谈,签订。负责工程合同资料的归档工作。

2、负责根据合同价格或批准的工程项目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造价,参与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质单、认价单、工程变更单有关价格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

3、负责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参与工程预算,初审、支付进度款,参与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汇总当月工程资金使用情况,提交下月工程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合同履约完成。

4、重要主负责业主、设计单位、勘查单位、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以及与施工相关方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

5、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合同管理问题以及相关涉外关系。

6、负责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工程合同管理师认证主办单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指导中心。

认证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认证培训执行机构:北京百高建筑科学研究院

项目推广机构:中智百高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职业资格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初级工程合同管理师

中级工程合同管理师

高级工程合同管理师

职业鉴定要求:通过培训与考试并合格获得职业培训证书(更多好文章请关注WWw.hAowOrd.com),凭此证从业就业。主管过5000万以上的合同三项以上,连续三年参加继续教育并获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人员,方可申请职业师资格鉴定。鉴定合格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发证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证书用途:工程合同管理师是从事工程合同管理的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指定从事此行业的就业凭证。

Tags: 管理师   合同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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