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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20-07-15 00:22:18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 餐饮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餐饮单位须配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 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于就餐场所醒目位置,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并经培训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三、 做好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洁,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四、 按规定做好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建立原料出入库台账记录。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五、 食物需烧熟煮透,生、熟食品与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六、 餐具必须经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应放置于专用保洁柜保存;
使用集中消毒企业餐饮具的,应向供应商索取营业执照、消毒合格证明;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盒。

七、 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专间操作。

八、 食物制作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使用人应熟悉使用知识、设有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有称量工具和使用记录。

九、 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识、离地离墙保管。

十、 及时清理餐厨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做好餐厨垃圾处置登记。

Tags: 食品安全   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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