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文秘网

首页 > 条据书信 > 辞职信 / 正文

**县民政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0-11-10 10:13:36

吉水县民政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0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求真务实、开拓进取。

面对疫情勇于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始终把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疫情防控及业务恢复与经济社会发展放在首位,民政领域各项工作得到恢复和发展,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现将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快速应对,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1月23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各级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全县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防控方案措施。二是持续推进,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聚焦养老、殡葬、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开展疫情防控宣传,由分管领导带队先后5次深入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不间断督查和问题整改,并为老年人送防疫用品和药品。各民政服务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和疫情日报告。向社会各界发出了抗疫募捐以来共接收捐赠款83939.41元;
接收物资:“维他奶”50箱。4000个一次性医用口罩和400公斤84消毒水。组织5000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引导全县各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联合社工和爱心人士为独居老人、困难群众、困境儿童、孤儿等送上蔬菜瓜果、生活必需品和防控物质。疫情期间拨付乡镇临时备用金60.49万元,重点救助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贫困群众。已向192户发放临时救助金18.4余万元;
向1163人用临时救助金购买实物16.72万元。三是决战决胜。局党组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为民政业务的及时恢复发展按下快车键。密切关注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及时组织人员就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开展了调查研究,摸底排查。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和服务对象全部推广使用健康码。

(二)社会救助工作。

1.逐年提高救助标准。一是我县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5元、达到705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450元,上半年累计发放资金829.69万元;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85元、达到47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325元,上半年累计发放资金4067.7795万元。二是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15元。农村特困生活自理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15元。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15元。特困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200元,特困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300元。上半年特困供养累计发放资金998.93万元,护理费220.94万元。

三是提高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补助标准。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月人均救济补助标准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530元。四是1-5月临时物价补贴累计发放132579人次,累计发放资金324.4126万元(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各乡镇人民政府全面开展保障对象排查,针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严格落实“单人保”政策。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11人中低保363人、特困供养155人、孤儿5人,未纳民政救助88人中的重残(一、二级重度残疾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和重病(获得大病医疗救助)人员按照单人户形式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

3.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将生活不能自理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纳入集中供养范围;
全面落实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政策,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明确委托照料人和照料护理责任;
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视巡防制度。

4.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落实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特殊困难人员是否落实“先行救助”,简化办理程序;
对家庭中出现的各类突发紧急情况或特殊困难,造成生产生活顿时陷入困境的家庭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开展临时救助,建立临时救助会商制度。截止目前,我县救助1268人次 ,支出资金107.1万元。

5.整治 “人情保、关系保”和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对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以及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排查,并落实县、乡、村三级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
目前,我县备案登记近亲属享受低保351户741人(含机关干部近亲属10户24人)。加强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重点落实2020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精简退职等社会救助提标提补政策,按季(月)及时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精简退职等社会救助资金。联合驻我局纪检监察组查处涉及农村低保3个案例问责干部3人。追回资金7万余元 。

6.利用智慧民政服务平台提升民政工作质量与效率。在3月底全面完成我县网络改迁任务,而后按照先城市低保、再农村低保、后特困供养逐个乡镇逐个类别方式进行比对的方式,截止到05月31日,我县智慧民政系统数据同实际在实际保数据户数、人数、标准及发放金额已达到一致。

7.抓紧扎实开展核对。2020年上半年我县全面完成1318户5192人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其中城乡低保1293户5085人,城镇支出型贫困群众22户45户,临时救助24户103人,特困供养人员1户4人。

(三)脱贫攻坚工作 1、对照整改清单,做好整改销号工作。通过召开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会和脱贫攻坚“四十天决战整改”动员部署会,动员全局上下对标对表、查缺补漏、举一反三。认领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成效考核指出问题共19个整改任务、举一反三共性问题11个问题、省成效考核1个问题、全县脱贫攻坚全面排查发现问题78个,共计109个问题。截至6月15日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

2、持续推进城镇脱贫解困工作。截止今年6月,我县共认定城镇贫困群众1725户、3331人,其中城市低保1616户3194人、城镇特困(含孤儿)87户92人、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22户45人。

一是全面部署,加强部门联动。上半年我县先后召开5次会议全面部署今年全县城镇脱贫解困工作。

从总工会、人社局、卫健委各抽调一名人员到解困办工作,明确10个部门的工作联络员,各乡镇成立了城镇贫困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了领导高位推动、部门有效联动的良好态势。

二是落实经费,提供资金保障。县财政预算了2020年城镇脱贫解困工作经费70万元,预算安排了专项经费400万元。

三是推进政策的落实,落实惠民政策。出台了《2020年吉水县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要点》(吉水城发[2020]1号)和印发了《吉水县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评估验收方案》(吉水城发[2020]2号)。以4月份城镇脱贫解困对象人员名单为基础数据,各相关部门共同抓好政策落实。

今年1-6月份,发放学前、义务、高中、中职教育救助1043人55.993万元;
资助购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5.31万元;
资助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326人93.128万元;
商业补充保障3326人5959.868万元;
医疗救助368人次36.3815万元;
工会帮扶28人6.218万元;
疾病应急救助4人次2.8348万元;
发放住房租赁补贴4.52万元,住房实物配租201套。

全面落实城镇贫困群众享受水、电、气、电视和网络费等优惠减免政策。今年1-5月份,污水处理费减免1121户1.432万元、电费减免1620户4.86万元、有线电视收视和网络费减免519户1.46万元、燃气费减免267户0.36万元。

四是严肃问责,开展专项督查。县督查工作总值班室联合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等八个单位成立督查工作组对全县18个乡镇党委及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结对帮扶单位帮扶干部的城镇脱贫解困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并随机抽取每个乡镇的每个社区5户城镇贫困户进行入户调查,截止目前,共走访130多户贫困户,统计问题100多条。

五是抓牢问题整改,简化脱困政策办理流程。我县召开了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督查工作整改会议,集中解决了医保报销未达到90%、部分异地就读学生未享受教育保障政策、异地就业交通补贴未及时发放、租房贫困户不在其他惠民政策享受范围等突出问题,并根据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意见建议列出了整改任务清单,明确了具体措施,简化了办理流程。

六是领导干部深入一线,参与社区调研指导。各县级领导干部发挥带头领导作用,扑入脱困一线,前往水上社区、城西社区等多个乡镇、社区调研指导脱贫解困工作,从政策落实、结对帮扶、等多个方面与社区帮扶干部开展交流座谈,剖析脱困政策执行缓慢的原因,明确下一步工作,激发了乡镇、社区及帮扶干部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的工作动力。

七是部门联合协作,多方式宣传引导。一是利用官方公众号、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发布有关政策信息,二是由县解困办统一印制了近五千多份政策宣传帮扶手册,供帮扶干部在走访入户时能够向贫困群众开展政策宣传;
同时印发《城镇贫困群众脱困验收须知》和《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政策解读》千余份,目前已全部分发到各乡镇、各社区。

(四)区划地名工作 1.地名普查工作持续推进。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地名普查阶段已完成,并通过部、省、市的验收。成果转化项目已由江西中核测绘院中标,且各个项目都有步骤地进行。一是行政区划图和城区标准地名图制作已于2020年6月中旬审核修改完成,行政区划图等待二稿制作;
城区标准地名图2020年6月上旬二稿已出,交至局里审核修正中。二是2020年3月地名志二稿制作完成,目前正在核对调整问题中。三是档案归档工作已完成,等待自查提起验收。四是地名数据库目前部署建设中。

2.勘界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印发了《关于开展吉(水)永(丰)县界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吉(水)永(丰)两县行政区域界线总长206.584公里,涉及双方共14个乡镇,全线设有单立三面型界桩2个,单立双面型界桩4个。全线穿越四条公路一条河流,大部分以山脊为界。6月至9月底由我局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双方共同开展联合检查,逐段逐点对照检查界线、界桩工作。二是由各乡镇协调配合年内完成县内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7条,总长89.139公里的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五)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工作 1.申报城东、城北、水南背三个社区创建省民政厅组织的“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的活动。

2.申报龙华居委会创建市级“人文社区 温馨家园”评比活动。

3.全县申报72个村委会参与创建“农村示范社区”评比活动。

4.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今年是扫黑除恶决战决胜之年,按照中央、省、市、县要求开展重点行业部门整治工作。

5.落实“离任两老”资金发放。截止到目前发放了两个季度的“离任两老”资金,共计507人,发放资金561720元。

(六)社会事务工作 1.上下联动,切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我局组织全县18个乡镇民政业务工作人员召开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培训会,在5月15日前完成系统清洗,切实做到两项补贴系统数据与实际发放数据完全匹配。通过将残联数据与低保、特困、殡葬等信息比对后,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享受政策范围内做到应补尽补。对无法联系或无意愿申领两项补贴的要登记造册,留档备查。

我县从2020年1月开始对农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60元/月,70元/月的标准补发到位。2020年1-6月份,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动态更新,已按季足额发放到位,合计发放资金447.144万元。已享受对象7月份开始按月发放,新增对象5月份开始按月发放。

2.严格审核,切实做好儿童福利工作。为切实做好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切实解决现有信息系统中乡镇、村(居)数据与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数量不匹配的问题,建立完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各类儿童信息台帐。截止2020年6月底,我县共有孤儿2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9人。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按照950元全额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按照950元补差发放。2020年1-6月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425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78465元。

3.制定预案,切实加强婚姻登记工作。为方便群众,提高工作效率,我县制定《关于预约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通告》,市民可通过网上、现场、电话三种方式预约登记。截止6月30日,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1265对、离婚登记393对、补发结婚证434对、补发离婚证26对,办证合率100%。

4.依法行政,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一是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截止2020年6月30日,我局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共有10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2个,社会团体64个,2020年上半年新登记社会团体4家。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2020年3月30日至5月31日止,我局按照上级民政部门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年检标准和条件逐个予以审核,确保年检质量。对内部机制不健全、活动不经常、发挥作用不明显的,向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予以整改;
对逾期不参加年检的组织,责令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检;
对社会组织超过两年不参加年检的单位,一律予以撤销。

(七) 养老服务工作。

1.充分发挥吉水县智慧养老平台作用。2019年在吉水县人民医院二部建设了1个吉水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截至目前,智慧平台录入老人基本信息约1800人;
24小时呼叫平台累计呼出电话3.54万余次、呼入1.09万余次;
通过智慧平台SOS及定位功能实现紧急救援6次;
为主城区范围内文峰镇、金滩镇1740名老人提供了20元/月的居家养老线上基础信息化服务,59名老人每个月提供4次,每次50元线下实体援助服务。

2.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探视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村两委组织村组干部和在家党员,就近就便、分片包干,建立了定期巡访制度和电子档案。通过定期巡访探视,为全县1092名留守老人,2077名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提供服务。

3.推进“党建+农村互助养老之家”建设。按照《吉水县“党建+互助养老之家”建设建设方案》(吉水县办字[2019]169号)要求,开展2020年“党建+农村互助养老之家”建设,确定了各乡镇62个“互助养老之家”建设任务。

4.加强全县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和敬老院人才队伍建设。我局主要负责人与敬老院负责人签订了《吉水县2020年养老机构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大对乡镇敬老院提升改造建设和消防设施建设。目前,我县八所敬老院已完成消防设施改造取得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并投入使用,文峰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已完工正在按程序报住建局验收,乌江敬老院正在施工中,力争在2020年年底全县敬老院全面完成消防设施改造。

加强敬老院人才队伍素质建设,确保我县敬老院工作全面有序进行。2020年上半年,按医保局、社保局新的要求,敬老院工作人员缴纳了医保和社保。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晋级标准,对2019年考核合格的37位敬老院院长、会计完成工资晋级,达到院长人均工资3300元,会计人均工资3000元。

5.及时准确发放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2020年1-6月共发放高龄补贴10649人次,计344.05万元;
积极与相关单位协调,落实了65周岁以上老人可免费进入公园、景点的优惠政策,落实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2019共办理免费乘坐公交车卡10200份。2020年与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签订了协议,将具有吉水县户籍的城乡特困供养和重点优抚对象中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及除上述两种对象之外的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纳入老年人意外保险范围。

(八) 殡葬管理工作。

1.加大宣传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因今年受疫情影响,为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避免清明节期间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提倡群众开展文明祭扫。通过“吉安追思堂”公众号全县市民可在网上文明祭祀。在清明期间我局发放宣传单5000份和购买了2000余支鲜花并开展了为群众代为祭扫,树立市民自觉摒弃不文明祭扫。

2.推进遗体全面火化入葬公墓。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群众参与理事会、公墓建设等殡改活动,引导家属将遗体送殡仪馆火化;
坚决防止死亡后骨灰装棺再葬,持续实行遗体火化五项基本服务的免费政策,切实减轻群众办丧负担,多措并举,全面推行遗体火化,切实做到火化入葬两个100%。从1月至目前共火化 1244具。

3.稳妥推进散埋乱葬整治和做好公墓建设维护。按照上级要求,确定目标,采取群众能接受、又可达到整治效果的方式推进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共整治坟墓321穴。6月中旬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八都、水田、双村、醪桥、金滩和文峰六个乡镇进行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抽查,发现普遍存在无人管理的现象,并对所涉乡镇进行了通报。

4.积极做好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为了进一步推进城西公墓山建设力度,尽快落实征地和入园公路任务,我局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积极沟通,组织协调,现金滩镇已开始征地签字,并有了一定成绩,预计在7月份可完成征地任务。

(九)流浪乞讨救助工作。

1.转变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开展救助工作。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发现一个,救助一个”的原则,确保每一位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疫情期间,救助站结合寒冬送暖活动,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每天上街巡查,带上紫外线温度仪、口罩等御寒物资开展送温暖活动。进入夏季开展了常态化巡查工作,并在救助站配备了食物、毛巾、防暑药等生活必需品。截止6月份,救助受助人员26人次,发放矿泉水12余箱,方便面10余箱,面包饼干10余箱,棉被3床,棉衣裤10件(套)。

2.加强对精神病院机构的监督。上半年,送往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的受助人员2人次。我局工作人员不定期到医院进行监管,了解治疗情况。对托养在省荣军康宁医院的14名精神流浪人员也不定期前往查看,了解受助人员的医疗和康复情况。

3.多渠道甄别受助人员信息,帮助他们尽早与家人团聚。受助人员因病、残疾等原因不能表述其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的,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询问并梳理掌握的信息,向疑似地救助管理机构等相关部门反馈信息,目前已为16人查找到家庭信息,顺利返乡,与亲人团聚;
上半年年在公安机关大力支持下进行人脸识别比对,成功比对外省受助人员2人,通过与市救助站协调已护送返乡。

(十)福利彩票工作 2020年上半年,我县共销售福利彩票460.75万元,任务完成率为35.8%。受今年疫情影响,彩市休市了52天。销量同比减少69.39万元,同比增幅-13.09%。其中电脑票销量438.43万元,同比下降70.75万元,增幅-13.89%,即开票销售22.32万元,同比增量1.36万元,增幅6.49%。但开市后的4、5、6三个月销量同比都是正增长。同时上半年分别在我县的山水豪城、御龙湾、城北市场、凤凰城新增了4个福彩站点,有效地完成了市中心下达的扩点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1.保障扶贫工作推动难,家庭信息采集不完整。一是现阶段正值乡镇体制转换期,保障扶贫工作在衔接和推动方面比较吃力。同时有些群众甚至是部分干部对保障扶贫政策的理解与政策规定有差距,在填写家庭信息表时存在隐瞒不报等情况。二是干部及亲属享受低保情况备案登记工作滞后。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明确规定村(居)委会干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本人或亲属申请社会救助的,乡镇应对其经济状况进行反复调查核对后进行基层干部及亲属享受低保情况备案登记,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目前,我县仅是民政系统工作人员亲属享受低保情况进行了备案登记。

2.城镇脱贫解困工作推进不畅。一是部分党员帮扶工作存在业务不熟、积极性不高的问题。通过实地督查发现由于部分干部业务不熟,工作缺乏积极性导致部分贫困户脱困政策落实缓慢,特困供养贫困户、支出型贫困户对最新出台的帮扶政策知晓率不高。二是部分政策落实存在情况复杂办理难的现象。住房优惠政策落实难主要表现在有些贫困户虽已经配发廉租房,但无能力居住使用;

少部分贫困群众为方便就学、就业等原因自动放弃享受住房政策等。其他优惠政策落实难主要表现在在乡镇因大部分贫困户更多地选择自制压井水导致水电费减免政策落实难;
因燃气管道初装费过高优惠政策落实难;
我县广电网络电视落实减半收取政策与市里减半收取政策有差距;
一卡通存折摘要显示不明确,存折上的各项补贴资金流水反映不了补贴资金的政策类别。

3.区划地名成果转化项目存在滞后性。按照部、省、市的要求,各县的成果转化项目要在2020年年底完成,前期由于资金等方面的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对进度影响,所以工作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地名故事的制作进在筹划中,但还未正式开始。

4. 流浪乞讨工作存在部门之间沟通难问题。因与公安机构协调不畅导致安置在文峰镇敬老院的2名救助人员户口问题还未解决。

5.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大,工作人员紧缺。今年我局项目建设多,资金缺口较大;
同时因机构改革导致人少事多,编制内职工严重不足。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工作。

(二)继续抓好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全面调查摸排全县符合城乡低保延退机制人员,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实施不低于6个月的低保延退期,并在2020年3季度落实到位,建立台账。

(三)继续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加大帮扶力度。一是采取有力措施、逐项推进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整改,抓好落实。二是扶贫先扶智,积极拓宽就业扶持渠道,开展“扶智+扶志”宣传活动,引导贫困群众摒弃“等靠要”的“志穷”心态。三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帮扶。积极开展工会帮扶、助学帮扶、残疾人帮扶、妇女两癌帮扶工作,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为贫困群众众开展就业、医疗、子女助学、社保、住房等慈善救助。四是强化专项督查机制。要坚持全面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入户查看与座谈了解相结合,检查指导工作与研讨对策措施相结合,查阅资料与听取汇报相结合,确保解困脱困工作不走过场。

(四)继续推进成果转化工作,力争在2020年底招标项目全部完成 ,并加推进地名故事的编撰和做好界桩联检工作。

(五)继续加大村级儿童之家建设力度,加强儿童工作队伍培训及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力度。切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
开展好“福康工程”享受人员调查摸底,做好“福康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六)继续加大养老服务机构提升改造力度,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县级层面抓紧出台《吉水县加快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
二是加强与医疗机构沟通协作,争取年底前在吉水县文峰镇建设3个小规模、多功能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
三是持续推动吉水县康养中心项目建设;
加快县社会福利院的改造进度,完成100张护理床位的县级特困失能集中照护点的建设;
四是推进“党建+农村互助养老之家”建设,在2020年实现全县行政村覆盖率55%以上。五是开展乡镇敬老院社会化改革工作,在乡镇敬老院在满足特困人员入住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开放,提高入住率。

(七)继续深化绿色殡改、移风易俗工作,倡导社会良好风气。一是加大宣传力度;
二是加大对红白理事会的业务培训,真正让红白理事会起到应有的职责,维护好村级公墓山的后继建设;
三是做好下半年骨灰节地生态安葬专项的整治工作;
四是积极做好城西公墓重点项目的协调工作,争取在10月底能顺利开工。

(八)继续加大流浪乞讨工作巡视力度,做好人员流转工作。一是积极做好与公安机关的协调工作,对滞留人员采集DNA进行核对,录入全国打拐人员信息库,为受助人员入户及时得到政府的救助。二是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完善救助站办公设施,保障救助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吉水县民政局 2020年7月2日

Tags: 县民   政局   工作总结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