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文秘网

首页 > 条据书信 > 表扬信 / 正文

12集团(制度)新表20180601项目部劳务分包

2020-09-15 20:12:40

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项目经理部(以下称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各项目部。不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控股企业的境外工程项目。

第二章 劳务分包管理小组 第三条 项目部成立劳务分包管理小组,协助公司(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控股企业,下同)实施劳务分包并对劳务队伍进行管理。

第四条 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技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预算员及劳务管理员等组成。

第五条 项目部应配备专职且取得劳务员上岗证的劳务管理员。

第三章 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成员职责 第六条 项目经理(负责人)职责 一、在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部门的领导下,组织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成员编制《劳务分包计划》,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

二、组织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成员配合公司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收集并向公司提供劳务分包商相关资料。

三、审核项目部提出的各阶段、各专业的劳务分包申请,并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审核审批。

四、组织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成员配合公司实施劳务分包。

五、审核项目部劳务管理员起草的《劳务分包合同》,并按规定程序呈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核审批。

六、组织项目部加强对劳务分包方及劳务队伍作业的各项管理。

七、及时向上一管理层级(必要时可向公司)反馈劳务分包方存在的问题。

八、审核劳务分包方的劳务价款结算及支付劳务价款的申请,并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审核审批。

第七条 项目部技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职责 一、牵头编制项目部《劳务分包计划》。

二、审核劳务员收集整理的劳务分包商相关资料。

三、参与《合格劳务分包评价表》内容的评价。

四、配合公司实施劳务分包招标等相关事务。

五、审核劳务分包合同。

六、牵头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对劳务人员进行必要的作业培训及组织、管理交底 第八条 施工员职责 一、参与《合格劳务分包评价表》内容的评价。

二、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给专业工程分包方下达《施工任务单》,并检查其实施情况。

三、对专业工程分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论证、审核。

四、指导、监督、检查专业工程分包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进度及质量情况。

五、参与专业分包工程竣工验收。

第九条 劳务管理员职责 一、在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及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部技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起草《劳务分包计划》,并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审核审批。

二、按公司要求,收集整理劳务分包商的相关资料,根据收集的资料填写《合格劳务分包商评价表》,一并及时报送给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

三、参与劳务分包的招标具体事务。

四、按规范起草《劳务分包合同》,呈报项目经理(负责人)审核后,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审核审批。

五、配合公司与劳务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六、配合项目部对劳务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交底工作。

七、检查劳务分包方与其派驻现场作业的劳务人员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及合同的有效性,并留存每个劳务人员与劳务分包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或复印件。

八、建立劳务人员花名册,并收集、整理、保管每个进场作业的劳务人员的相关档案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照片(电子档)、岗位技能证书等)。

九、建立《劳务分包管理台账》。

十、组织对劳务人员,尤其是特殊工种劳务人员、非熟练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操作培训及普法维权教育。

十一、配合项目部各专业管理人员对劳务人员进行管理。

十二、及时了解掌握劳务人员动态,如有不符合我方的要求,应及时向劳务分包方提出整改要求。

十三、监督、检查劳务分包方发放劳务人员工资等情况。

十四、初步审核劳务价款结算及劳务价款支付申请。

十五、整理、保管好劳务分包方、进场作业劳务人员的相关资料,工程竣工后,交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存档。

十六、做好有关劳务分包及劳务人员重要事项的备忘。

第四章 劳务分包管理 第十条 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由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主导,项目部配合具体实施。

集团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部门为工程管理处(省内工程)或省外工程管理处(省外工程)。

集团公司控股企业的劳务分包管理部门,由各企业指定。

第十一条 项目部根据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的要求,在工程(以开工报告为准)开工60天内,根据施工组织计划、工程预算及市场劳务价格等编制《劳务分包计划》(初稿)[详见(附件一)],并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核审批。

第十二条 《劳务分包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拟分包的劳务类别(工种)、用工人数、用工时间;

二、各类别劳务的工日单价、总价;

三、各类别劳务的进场日期;

四、对劳务分包方的基本要求;

五、其他。

第十三条 《劳务分包计划》的审核审批程序 一、集团公司所属项目部:劳务管理员编制《劳务分包计划》(初稿)→项目部相关人员(施工员、预算员、技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负责人)审核→项目部上一管理层级审核[即:总承包工程公司(包括直属分公司,下同)审核;
如项目部上一管理层级为外省区域分公司,在外省区域分公司审核后,再报总承包工程公司审核]→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处审核(省内工程)或集团公司省外工程管理处审核(省外工程)→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二、集团公司控股企业所属项目部:劳务管理员编制《劳务分包计划》(初稿)→项目部相关人员(施工员、预算员、技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核→项目部上一管理层级(分公司或公司直管部门)审核→公司专业工程分包管理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未获得批准的劳务分包计划,项目部应重新编制,并再次逐级审核审批。

第十四条 项目部应严格遵守《劳务分包计划》,在具体实施各项劳务分包时,应按第十三条规定的审核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 各类工劳务用工进行分包时,应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由公司组织招标。公司可根据需要,授权项目部进行劳务分包的招标,其中标的劳务单位及劳务价格须由公司批准。

第十六条 劳务分包商,必须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资 质、资格,以及相关技术与管理人员、业绩等条件,并必须属于公司的《合格专业工程分承包商名录》范围内。

第十七条 项目部配合公司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项目部按公司的要求,为公司收集劳务分包商的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与施工资质;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信息、授权委托书。

三、目前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劳务人员(工种、技能资格、数量等)状况;

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性与安全施工许可;

五、工程业绩;

六、近三年企业信誉等。

七、为了了解掌握劳务分包商的真实情况,项目部在必要的情况下,可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本条第一、三、四、五、六款,以及综合管理能力和综合施工能力。

第十八条 项目部核实收集、整理劳务分包商相关资料后,填写《合格劳务分包商评价表》[详见(附件二)],并将收集的各项资料一并呈报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劳务分包实施程序 一、劳务分包申请: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及《劳务分包计划》向公司申请劳务分包→总承包工程公司(或分公司)审核→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审批。

未获得批准的劳务分包申请,项目部应重新申请,并再次逐级审核审批。

二、劳务分包: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发布劳务分包招标通知(或委托项目部发布)→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或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按公司授权实施招标→公司签发劳务分包商中标通知→公司与劳务分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实施合同。

第二十条 签订、管理劳务分包合同 一、《劳务分包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内容完整,表述准确,格式应尽量采用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

二、《劳务分包合同》初稿审核审批程序:
项目部劳务管理人员按公司要求起草《劳务分包合同》→项目部相关人员(技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预算员、合同管理员等)审核→项目经理(负责人)审核→项目部上一管理层级审核→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部门审核→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一条 项目部按每个劳务分包方及劳务类别(工种)建立《劳务分包管理台帐》[详见(附件三)]。台帐主要内容应包括劳务(工程)类别、合同订立时间、合同金额、劳务分包方有关人员信息、劳务人员数量、劳务人员进场时间、预计用工时间、劳务分包合同实施情况等。

第五章 劳务作业管理 第二十二条 项目部施工员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及时向劳务分包方驻现场负责人及作业班组负责人下达《劳务作业施工任务单》(附件四)。

《劳务作业施工任务单》应明确以下内容:
一、签发《劳务作业施工任务单》日期;

二、劳务作业类别、具体部位及内容;

三、计工方式(按工程量计量,或零星计量) 四、工程量;

五、作业要求(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等);

六、签发人、劳务分包方驻现场负责人或作业班组负责人签名等。

第二十三条 劳务分包应方严格照《劳务作业施工任务单》组织劳务作业,保证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单》要求的各项作业及任务。

第二十四条 项目部技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劳务人员时及时向项目经理提出申请计划,报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部门批准后工程管理部复核、公司总经理最后审批备案,按《劳务分包合同》签订程序,由公司与劳务分包方签订补充合同(如《劳务分包合同》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增加或减少劳务人员有明确约定,按约定办理劳务人员的增减)。

第二十五条 项目部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应及时对每份《劳务作业施工任务单》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第二十六条 如劳务分包方因下列原因,导致劳务作业未能全面、及时完成《施工任务单》的各项任务及要求,或完成的作业任务未达到进度、质量、安全等要求,或在作业时存在安全质量隐患,项目部应及时要求劳务分包方整改并承担我方相应的损失。必要情况下,项目部可根据《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向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部门申请终止《劳务分包合同》。

一、劳务分包方派遣的劳务人员的结构、数量、技能不能满足施工作业要求。

二、劳务分包方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能有效、充分地胜任工作。

三、劳务人员不服从项目部的管理、不服从劳务分包方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项目部应加强对劳务作业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材料消耗和效率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项目部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应及时对每份《劳务作业施工任务单》的执行情况(包括作业的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消耗等)予以考核、评价,并据此在劳务结算书签署意见。

第六章 劳务人员管理 第二十九条 劳务分包方应按约定及时组织劳务人员进场,并在施工现场派驻足够的管理、技术人员,切实履行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组织、协调与管理,确保及时、全面完成项目部根据《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签发的各项施工作业任务。

第三十条 项目部按劳务分包方建立劳务人员名册[详见(附件五)],存储每个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照片(电子档)、岗位技能证书等个人信息,并根据劳务人员的变化随时更新劳务人员名册及相关资料。

第三十一条 劳务人员培训与教育 劳务人员进场后,项目部应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对劳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及教育,主要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安全与安全防护(包括应急措施)、作业技能、作业要求等。

第三十二条 劳务分包合同履行完成后,项目部配合劳务分包方做好劳务人员退场的各项工作。

项目部做好劳务、财务、材料等对人、财、物的清点、移交、登记等工作。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劳务队伍安全、稳定、有序的退场。

第三十三条 项目部应督促并监督劳务分包方及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劳务分包方必须按经项目部核定后的工资发放明细表及时支付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必要情况下,项目部应采取有效监督措施,促使劳务分包方及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第三十四条 处罚 《劳务分包合同》中应约定对劳务分包方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以及劳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办法(包括处罚对象、处罚金额等)。

一、劳务分包提供虚假劳务人员资料;

二、劳务分包方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派遣的劳务人员不服从项目部管理,并因此导致劳务作业出现不良后果;

三、违章作业,并导致不良后果;

四、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处罚,发生严重打架斗殴、盗窃行为的;

五、酗酒、无理聚众闹事等。

第七章 劳务分包结算及支付劳务价款 第三十五条 项目部根据《劳务分包合同》、《施工任务单》等与劳务分包方办理劳务分包的初步结算,并按流程逐级报请审核审批。

第三十六条 劳务结算程序 劳务分包方向项目部申请办理劳务分包结算并提供结算资料→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劳务管理员、核算员、材料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技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审核→项目部上一管理层级负责人审核→公司专业工程分包管理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三十七条 项目部每月25日前,向公司财务部门提交劳务结算单。

第三十八条 劳务价款支付审批程序 劳务分包方向项目部提交劳务分包价款支付申请→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审核→项目部技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审核→项目部上一管理层级负责人审核→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部门审核→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公司分管财务领导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

第三十九条 劳务分包方必须在公司每次支付劳务分包款前,提供劳务分包结算单、劳务人员名册、经项目部审核的劳务人员工资发放明细表、发票、税收完税凭证等。

第八章条 应急预案 第四十条 项目部应根据公司施工现场应急处置规定成立应急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处理包括因拖欠劳务人员等各项情况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如遇有突发事件,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成员根据具体分工履行职责。

第四十一条 解决因拖欠劳务人员工资引起的突发事件,首先要进行详情了解,热情接待,耐心安抚,详细解释劳务人员或农民工工资的有关政策,认真做好记录,积极协调处理,防止发生恶性冲突事件;
对违法讨要工资或趁机滋事扰乱公司秩序的行为,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必要时拨打110报警,以维护社会和公司、项目部的正常生产经营。

第九章 其它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控股企业此前有关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规定,如与本规范相抵触,以本规定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处、省外工程管理处共同负责解释。

江西省建工集团 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2018年5月

Tags: 劳务   分包   制度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