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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石材行业跨部门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工作行动方案

2020-12-14 11:19:32

XX区石材行业跨部门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工作行动方案 为落实《中共XX市委办公室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XX省第XX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X委办发电〔2019〕X号)中关于建立石材行业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开展石材行业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行动,切实加强做好石材行业的监管整治,形成石材行业监管工作合力的要求及压实职能部门职能管理,区石管办决定于6月组织开展石材行业跨部门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工作行动,请各部门大力支持配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深化督察整改工作,加快整改进度,以“一次检查、全面体检”为目标,开展石材行业跨部门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工作行动,完成XX省第XX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及压实职能部门职能管理。

二、参与部门 本次石材行业跨部门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工作行动由区石管办负责牵头组织,各镇(街)、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税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共同参与。请参与部门选派2名执法人员参加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行动,并于2019年5月22日前将参加执法人员名单报送区石管办(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邮箱:XX@XX.com)。检查期间参与部门各派一台执法车辆参与检查。

抽查工作事项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石材行业跨部门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工作行动小组办公室具体落实行动时间。

抽查对象及比例:XX区范围内的石材加工企业,抽取比例视市场主体总数酌情确定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取。

(二)检查内容 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通信地址等信息,重点检查市场主体登记(备案)情况;
年报情况;
亮照经营情况;
广告经营行为;
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拆除、停用、报废的特种设备是否办理相关手续。

自然资源部门:是否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是否办理报建手续。

税务部门: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生产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与税务相关手续。

住建部门: 检查石材企业厂房是否办理规划报建手续。

城市管理部门: 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公共道路乱堆放物料和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行为进行整治。  生态环境部门:检查石材加工企业“环评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管理情况。

各镇(街)配合开展检查工作。

(三)抽查工作组织。区石管办将在抽查行动开展10日前通过区政府公众网向社会发布抽查公告,并负责做好本次石材行业跨部门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工作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以各自方式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参与本次抽查。

(四)抽查方式。本次抽查以实地检查的方式开展。

(五)抽查资料归档。各实施检查的部门,应当在检查结束之后,及时归档检查表格、证据等材料,并妥善保管 (六)抽查结果处理 (1)经检查未发现市场主体存在不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及时通过相应方式向全社会公示。

(2)检查中发现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应依法依规责令市场主体限期改正,并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相关方式向全社会公示。同时要做好责令改正后的跟踪复查工作,对逾期仍不改正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3)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违法行为的,应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并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相关方式向全社会公示。案件办结后,有关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通过XX区商事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归集共享。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沟通协调。参与联合抽查的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重要性、要全力配合联合抽查工作。参加抽查的部门不得擅自变更随机产生的执法检查人员,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不得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联合抽查取得实效。

(二)切实压实责任,确保严格执法。参与联合抽查的执法人员提前调阅被抽查企业的相关信息,并熟悉本部门抽查事项的检查方法、适用法律、结果认定以及结果表述方法,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适用法律准确,公示结果规范。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程序流程来开展检查,检查前要按程序向被检查市场主体出示执法证,表明身份说明来意。检查时要依照事先拟定的检查事项逐一仔细检查,确保没有遗漏,并现场做好检查情况的记录。检查过程中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三)加强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参与联合抽查的各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记录和归集,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相关工作总结及统计表(附件1)请在抽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区石管办。

附件 :
1、XX区石材行业跨部门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工作情况汇总表 2、 XX区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地核查表 3、XX区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地核查表 4、XX区税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地核查表 5、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地核查表 6、XX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地核查表 7、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地核查表 附件1 XX区石材行业跨部门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工作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参与部门 检查企业户数 正常户数 现场责令改正户数 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户数 发现违法行为立案户数 移交其他机关户数 1 XX区市场监管局 2 区自然资源局 3 区税务局 4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6 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附件2:
XX区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实地核查表 市场主体名称(盖章):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填“正常”或“异常”) 备注(实地核查具体情况说明) 1 登记事项检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的检查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2 公示信息检查 年报公示信息、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3 广告事项 广告内容是否涉嫌违法违规 4 是否亮照经营 特种设备 是否办理使用登记 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是否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拆除、停用、报废的特种设备是否办理相关手续。

检查结果:
市场主体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XX区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实地核查表 市场主体名称(盖章):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填“有”或“无”) 备注(实地核查具体情况说明) 1 登记事项检查 是否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是否办理报建手续                 检查结果:
市场主体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XX区税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地核查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生产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固定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移动电话 办税人姓名 办税人固定电话 办税人移动电话 调查核实内容 经营类型 电表编号 电表用户名 面积 自用或承租 租金(元/平方) 权属人名称 权属人身份证 调查机关(部门) 调查人 调查日期 调查结论 □正常 □未纳入税收管理 □责令限改 □不予配合 □无法联系纳税主体 □待后续处理 调查结论说明 调查人员其他情况说明 纳税人签字 年 月 日 (纳税人签章) 代理人或见证人签字 代理人或见证人移动电话 日期 说明:经营类型包括:板材加工类、板材销售类、工艺加工类、综合类(加工销售) 附件5:
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实地核查表 市场主体名称(盖章):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填“是”或“否”) 备注(实地核查具体情况说明) 1 是否办理规划报建手续     2 临建是否在有效期内 市场主体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XX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地核查表 市场主体名称(盖章):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填“正常”或“异常”) 备注(实地核查具体情况说明) 1 广告事项 是否涉嫌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 2 占道经营 是否占道经营 检查结果:□正常 □责令整改 □无法联系 □不予配合 □待后续处理 市场主体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地核查表 一、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企业现场负责人:
电话:
职务:
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加工生产类型:大理石(工艺□ 板材□ 快锯□) 花岗岩(工艺□ 板材□) 玉石(板材□ 工艺品□ ) 人造石(荒料□ 板材□)其他:
二、生产情况 □未生产 □试生产 □部分生产 □正常生产 □停产 □关闭 三、主要生产设备 快锯( )台、桥切机( )台、仿型机( )台、切边机( )台、中切机( )台、绳锯( )台、自动磨光机( )台、( )头自动磨光机( )台、手扶磨光机( )台、水刀机( )台、雕刻机( )台、补胶线( )条、烘干机( )台、人造岗石生产线( )条、人造石英石生产线( )条、其他 四、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是否有未经环评审批的项目:□是□否 批复文号:
是否执行环保“三同时”:□是 □否 是否有未经环保验收投产情况:□是□否 验收文号:
是否发放排污许可证:□否 □是 编号及有效期:
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废水、废气、噪声等设施运行情况:□正常运行 □其它 废水治理情况:
粉尘治理情况:
有机废气治理情况:
噪声防治设施情况:
石材废渣处置情况:
六、危险废物处置及环境风险情况 废树脂桶处置情况:
废活性炭处置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无 □有 编号:
七、信访投诉情况 是否有须整改的信访投诉内容:□无 □有 八、现场监察结论和要求 九、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意见或要求 □无 □有 负责人对上述检查记录确认无误。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签名及执法证号:
其他参加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Tags: 抽查   定向   石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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