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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语文教学评价的改善方向_改善方向

2019-12-02 07:40:42

摘要:语文教学评价是语文教学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结合语文教学评价的现状,明确了要建立一种“一切为了学生发展”全新评价理念,并且分析了语文教学评价多元化、综合化、过程化和校本化的发展趋势和改革语文教学评价中可能面临的障碍。旨在找到语文教学评价改善的方向,从而促进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语文教学评价改善方向趋势障碍

语文教学评价是语文学科系统的重要构成因素,也是检查教学目标达成程度从而调整教学活动以增进教学效果的主要手段,可以说教学评价的合理与否直接关乎着整个语文课程实施的成败。语文学科它不全是一门认知的学科,教材没有明确的内容阈限,知识的系统性也有较大的人为因素,它的教学是多元与综合的;而语文能力又是一种智能和技能的综合,不可能只用一节课,一个单元或一个学期的成绩作量化评定。同时,语文学习的个性差异、语文学习质量观的差异以及语文评价标准的多向性都决定了语文教学评价的复杂性。以致语文教育测量与评价在理论上并没有实质性的突破。就我国语文教学现状而言,存在一种错位现象,即语文教学评价的实际状况与“以学生发展为本位”的新课程观不完全一致。我们要以这样一种现实为基础,在课程改革的实践中,不断追求语文教学评价的合理与最优化,从而使评价与课程观念相吻合。

需要指出的是,完整的教学评价应该由对教师的评价、对学生的评价以及对教材的评价这三方面构成,因为教师学生和教材是教学过程必不可少的三大要素。但新的课程观强调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是学习行为的主体。而且对教师的评价和对教材的评价又都以学生的学习效果为依据,对教师和教材的评价实际上都要通过对学生学习效果和能力的评价来体现。故此,本文所谈的语文教学评价是仅就学生的语文学习效果评价而言的。

一、明确评价目的,树立“促进学生发展”这样一种新的评价理念

改善语文评价关键在于评价理念上的洗心革面,在于观念上的推陈出新。所以,对于语文教学评价首先要做的是明确评价目的,树立新的评价理念。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中高考的升学压力,我们长期以来一直把语文成绩作为对学生学习效果的唯一评价标准,从而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式,认为评价就是为了升学,就是为了让学生考高分,甚至于出现了高分低能的现象,这与“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课程观似乎是南辕北辙了。面对这种状况,首先要走出考试“甄别”的误区,正确区分考试与评价,明确教学评价的目的,树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新理念。传统的教学评价有一个基本的假设,即只有极个别的学生学习成绩优秀,而大多数学生都属中常。为此,评价就是要把优异的成绩给予极少数学生,其余的只能获得较低的成绩。这样,评价无形之中变为一种甄别过程,大多数学生则成了失败者,成了上述假设的殉葬品。其实真正意义上的评价是课程、教学的一个有机构成环节,同样也是促进学生发展的有效教育手段。不是为了给出学生在群体中所处的位置,而是为了让学生在现有基础上谋求实实在在的发展。他关注让学生学会更多的学习策略,给学生提供表现自己所知所能的各种机会,通过评定形成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进步的能力,可以说教学评价要由侧重甄别转向侧重发展。

语文新课标中明确指出“语文课程评价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考察学生实现课程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语文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不应过分强调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香港台湾等地区的语文评价也十分强调其诊断作用,以学生的发展作为终极目的。例如,香港小学中国语文科成绩考查的目的是“考查学生的语文能力,使学生获得反馈,以求改进,亦让教师根据考查结果检讨教学得失和辅导成绩较差的学生”。台湾《国民小学课程标准》中指出“教学评量的作用是帮助学生明了学习情形,教师依据评量的过程和结果对学生作辅导。”另外,将评价单纯地理解为考试,甚至单纯的理解为成绩,这种观念是急需要转变的,甚至有很多语文教师都认为语文考试成绩好了,学生的语文也就学好了,语文能力也就提高了,将考试和评价划上等号。实际上考试只是评价的其中一种工具或手段,其目的是为了检测学生某一阶段对教学目标的达成程度,是对某一阶段的总结性评价。而教学评价,既可以借助考试,也可以借助考试以外的其他方式来进行,其目的是要促进学生的长期发展。打破传统的评价理念,强调评价的诊断和反馈功能,建立“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这样一种评价理念,是我们改善语文教学评价的前提条件和观念上的保障。

二、语文教学评价的发展趋势与障碍

以“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的基本理念为指导,我们语文教学评价的改善体现出如下几种趋势:

第一,评价的多元化。这里所说的多元化,有三层意思,即语文教学评价主体的多元、教学评价方式的多元和评价标准的多元。时代的精神要求课程评价是一种主体取向的评价,这就决定了在评价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是评价的主体。新的语文评价要求实施语文评价应注意评价主体多元,即教师评价、学生自我评价、同学互评和家长参与相结合。传统的语文评价,实际上等同于教师的权威评价。教师说了算,教师的“批改”“评分”都是一锤定音,学生始终处于“被考”“被查”“被评”的地位,凡涉及评价,尤其是总结性评价、评等级,学生基本上是无权参与的。这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就会受到很大限制。语文是一门言语实践课,要培养学生听说读写各方面的语言运用和交际能力,让学生参与评价过程,进行自评或互评,可以在情境中促进学生各项语文能力的发展。例如,对于学生口语表达能力的评定,仅仅教师进行评价往往会造成学生的紧张情绪,如果让两两学生互评,既可以让他们在放送的情境中自如发挥,也可以锻炼他们聆听对方话语的能力。学生语文素养是学校,社区和家长等多方文化积淀的结果,社区和家长的支持和帮助,对于学生语文能力的提高有直接作用。因此,也应该将家长纳入教学评价主体之中。

语文教学评价方式的多元化是指,根据评价内容的不同,可以采取不同的评价方式。例如,对于基础知识的评价,可以采取笔试,或将基础、阅读和作文三部分合为一张试卷;对于听说能力的评价,还可以在灵活一些,进行口试、朗读、口语交际等。而像查字典等能力的评价可以采取设置情境,现场操作的方法。对于一些有关语文方面的特长,或学习态度习惯的评价则可以采取参赛展示和家长参与评议等,还有一些、研究报告等也可以作为高中学生的评价方法。

评价标准的多元化或多向性。语文具有人文性或文化品格,而文化本身又具有包容和多向的特点,我们对文化现象本身的解读及对文化载体教育功能特点的利用都要与文化本身的功能特点相适应。在加上学生语文学习存在个性差异,语文素养存在差别,以及语文学习质量观的差异性都决定了语文教学评价要遵循价值多元化标准,使每一个学生在评价过程中都能领略成功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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