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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2020-06-23 20:13:04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目 录 1、 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 2、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3、 放射科主任职责 4、 放射科医师职责 5、 放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6、 医用诊断X射线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7、 放射工作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8、 剂量监测规章制度 9、 放射事故处理、应急处置规章制度 (1)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放射防护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 中心副主任 副主任医师 成员:** 医疗组组长 副主任医师 ** 放射科负责人 放射科医师 ** 放射科工作人员 放射科技师 经开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中心放射防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在中心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心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中心放射防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并经常检查各种制度、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二、组织实施放射防护法规,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学习。

三、组织放射防护知识的宣传,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防护知识的教育。

四、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调整和处理放射事故,并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本院放射人员的健康体检。

(3)放射科主任职责 1、在中心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业务工作。

2、制定并组织和实施本科工作计划,实行对常规X线统一领导和管理,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病员进行及时诊断。

4、定期主持集体阅片,实施科主任领导下的常规X线读片制度,审签重要的诊断报告,参加临床会诊和对疑难病症的诊断治疗。经常检查放射诊断、治疗、投照质量。

5、经常和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学习、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开展科学研究。承担教学培训任务,搞好下级医师的培训工作。

7、组织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防护情况和设备使用与保养情况。严防差错事故,及时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保障医疗安全。

8、制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和休假及参加学术活动、外出进修制度。

9、组织本科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

10、审签本科药品器材的请领与报销。

(4)放射科医师职责 1、 在医院放射科主任的领导和指导下工作。

2、 负责X线诊断和技术操作工作,按时完成诊断报告。

3、负责本科的机器安装、修配、检查、保养和管理,督促本科人员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则。

4、掌握X线机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做好防护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5、参加会诊和临床病历讨论会,加强与临床科室密切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5)放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一、放射人员应自觉遵守防护规定,尽量缩短时间,增加距离,使用屏蔽,避免不必要的照射,降低照射剂量。

二、操作开机前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如铅帽、铅围裙、铅眼镜、铅手套等,照射时铅房门必须关闭。

三、在机房门口醒目处装挂电离辐射标志牌,并经常检查联锁装置功能是否正常,加强对机房外非有关人员防护管理工作。

四、积极开展放射防护剂量监测工作,包括个人剂量监测和工作环境监测,并针对监测结果分析原因,及时改进防护措施。

五、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得佩带金属饰品,如耳环、戒指、项链等。

六、尽量减少透视下的骨插管、骨折整复、示教、取异物等次数与时间,必要时采用点射,尽量减少暴光时间,控制个人受照剂量。

七、禁止滥用放射线,对孕妇特别是妊娠前三个月、婴儿、儿童尽量避免使用。

八、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使放射部门建筑物的防护设施符合规定要求。新建筑物一定要按规定设计、施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医用诊断X射线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一、放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放射卫生法规、标准,接受定期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防护知识培训,持《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岗。

二、放射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业务技术,提高放射防护意识,工作时必须采取时间、距离防护措施,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掌握X线检查适应症,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三、放射工作人员在透视前必须做好暗适应,在不影响诊断质量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厚过滤和小视野”进行工作。

四、X线摄影时,工作人员须根据使用的不同管电压更换附件加滤板,并在铅室等防护设施内暴光。

五、X线检查中,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机房。当受检查者确需他人扶携时,除对扶携者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外,还要对受检者的非透照部位进行屏蔽防护。

六、严格控制孕妇及婴幼儿的检查适应症。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孕妇的下腹部检查。

七、放射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X线机、工作指示灯等设备,使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机房内严禁堆放与诊断无关的杂物。

八、有专(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要建立健全射线装置使用、维护、监督监测等档案。

(7)放射工作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一、准备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检,不适合者不得参加。

二、根据省防疫站及有关部门要求,每年组织放射人员进行体检,并将检查情况记入个人健康档案。

三、建立放射人员健康档案。

四、放射保健休息期间,不得接触放射线。

五、放射人员每季进行一次血常规检查,必要时可做全面体检,以保证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六、不适合做放射工作的人员,如18岁以下、孕妇或其它情况可酌情调换工作,或者根据情况给以减少接触、短期脱离等处理。

七、放射人员的劳保措施,按国家劳保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执行。

八、及时送事故受射人员到医疗卫生防护单位进行剂量测定,视受照剂量和损伤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本人保健档案。

(8)剂量监测规章制度 一、 凡在我院从事射线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参加个人剂量监测。

二、 监测仪须戴在(工作服)左胸前,严禁随意打开、不戴。

三、 工作结束后,不允许将剂量仪放置工作间,应远离工作场所,放置办公室。

四、不允许将剂量仪放置工作台进行大剂量长时间照射,也不允许工作时不佩带剂量仪,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四、 保管好个人剂量仪,损坏、丢失剂量仪赔偿损失200元。

(9)放射事故处理、应急处理规章制度 放射设备在诊断运行过程中,工作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密切观察源运行状态,并注意红、黄、绿灯变化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关机。一旦发现放射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所有工作人员、患者、陪侍人员均须迅速、全部撤离现场,并在安全地带设立警戒人员,以防其他人误入。

二、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及专业维修人员,及时排除故障。事故严重者要向卫生、公安、环保部门报告。

三、在排除故障过程中,工作人员一定要按规定穿戴防护衣帽、手套,加强个人防护。

四、排除故障后经严格测试,确保源到位,并调到国际标准后,方可解除警戒,交付使用。

Tags: 放射   管理规章制度   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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