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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系统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2020-08-11 20:13:54

县住建系统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泉州“3·7”欣佳酒店楼体倒塌事故惨痛教训,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严防此类事故发生,巩固去年以来开展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按照省、市、县决策部署,从即日起在全县住建系统范围内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及时彻底地清理整治我县住建系统房屋结构安全存在的各类隐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坚持“零容忍”的整治态度,立即行动起来,聚焦房屋结构安全隐患问题,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先急后缓、综合治理,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不漏一户一房,发现有结构安全问题的,立即采取坚决、果断、务实、管用的措施,一个不漏整治整改到位,彻底消除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坚决刹住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房屋安全隐患问题,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居者皆安”,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政和县住建系统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住建局负责人裴俊巍任组长、各相关局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责任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局建工股,负责综合协调日常工作(详附件1)。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隔离观察场所大排查大整治。建工股、质安站要联合县直相关单位立即对辖区所有利用民房、厂房、酒店、宾馆等改用的隔离观察场所,开始全覆盖安全检查,从房屋的结构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和应急通道畅通等方面逐一排查、逐一见底,确保万无一失。对临时改建不影响主体结构但存在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要督促建筑产权人或使用人尽快采取加固等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失修失养严重、超负荷使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等存在安全风险的,要立即报告属地政府停止使用,组织人员撤离,更换隔离场所。要严格落实隔离观察场所建筑安全管理责任,要加隔离观察场所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巡查,对野蛮装修、挖掘取土、私搭乱建等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要加强对隔离观察场所改造装修的安全监管执法,坚决依法打击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未经设计单位审核并报批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要认真组织开展已开工复工项目工作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建设手续是否完备,涉及改造的建筑是否按标准进行改造,二次装修是否按设计规范进行,消防验收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拆改主体结构等安全隐患,对于年代老旧、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或者临时改建设计拆改主体结构、达不到建筑安全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危房,不得作为复工人员居住场所,已投入使用的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更换,绝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绝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二)深入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乡建站要发挥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牵头单位作用,联合各乡镇建设所迅速行动起来,做好统筹安排,传导压力,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下去,全力推进我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做到应查尽查,不漏一镇一村、一户一房,加快处置。雨季已经来临,汛期即将到来,必将产生新一批危房,给危房排查整治带来更大的困难。务必要高度重视,抓实抓细危房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四无”民房(无审批手续、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查处力度,分类严格处置。重点对去年余存尚未处置和新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房屋,以及去年排查后擅自加层、改扩建、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要一律挂牌督办、一律封房、一律清人、一律拉警戒线,落实加固或拆除措施:对现有采取“封房”临时措施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要加强值守,采取有效办法,防止人员回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同时,要运用好现有危房处置政策,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开拓思路,勇于创新,确保目前采取“封房”措施的危房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在房屋信息建档方面,要加快房屋安全排查信息录入、审核和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处置情况登记等建档收尾工作,建立房屋安全信息永久档案。要结合日常工作及时更新房屋安全动态信息,巡查、鉴定、处置也应记录留痕,提升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效能,落实信息化管理机制。

  (三)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建工股要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建设、擅自改变承重结构等情形进行查处;
加强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各环节的严格把关,提升防火性能。质安站要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检査工程项目参建五方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疫情防控、施工单位质量安全内控体系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到岗履职、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以及落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省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主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外脚手架、基坑支护、地下暗挖和高边坡工程等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以及施工现场用电防火管理情况,及时消除各类安全安全隐患。

  (四)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和城市供水安全大检查。在城镇燃气方面,城建股要重点检查管道燃气场站内及市政道路、小区的燃气管道占压、圈围、埋深不足,安全净距不足等隐患点排查整治情;监督企业建立、健全管道巡查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对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的施工活动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情况;燃气设施定期检验、维护和安全状况。推进瓶装液化气购销实名制和视频监控升级改造,落实生产场站安全距离,加强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检查。加强燃气汽车加气站平面布局、安全距离和消防安全、管道设备防静电、防雷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推进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安全软管,规范气瓶存放、使用。在城市供水方面,重点检查自来水厂实行全封闭管理,配电室、氯库安全管理,安保措施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建立氯气等消毒药剂药品储存、使用双锁双账制度,制毒试剂、剧毒试剂、放射源的保管、领用和处置等情况,以及高位水箱等二次供水设施是否加锁、加盖和值守监控,是否执行输配水管道定期巡查制度,加强水源、出厂水、管网水质检测等情况,确保水质安全。同时要做好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隐患排查。

  (五)加强房屋建设行业技术指导服务。建工股负责组织动员全县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有资质的专业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
牵头成立专家技术服务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排查整治标准,分析研判技术难题,指导制作易学易懂的房屋排查整治宣传咨询材料、培训课件,对排查人员进行全面的专业技术培训,为排查整治提供技术咨询。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组织技术专家全程提供技术指导和法律咨询。

  乡建站要组织对负责包片的外屯乡、岭腰乡政府对其辖区内在建农房进行全面彻底检查,重点强化旧房拆除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设施、围护结构、以及现场外脚手架、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部位和环节的检查。

  房产交易管理所负责对我县直管公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及技术指导工作,并落实房产中介机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等问题;

  人防股负责各类住宅、别墅、人防设施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及技术指导工作;

  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对我县保障性住房的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及技术指导工作。

  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建工股要建立健全事故灾害应急处置机制,落实汛期、高温、台风等特殊季节、灾害天气安全防范措施情况。质安站要迅速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隐患的深基坑、高边坡、低洼地带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统计,并制定具体措施上报备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不能消除和控制的重大危险源,要坚决予以停工整改,以确保施工安全。重点检查建设单位职责落实、资料台帐建立、现场管理及防汛自查开展等情况,涉及应急预案、值守制度、岗位责任、设施设备、抢险准备等各方面和环节。

  (七)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办公室负责及时汇总提供有关宣传材料和新闻线索,与县宣传小组共同策划新闻报道,组织安排新闻监督有关事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大力营造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电话、举报平台等,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迅速核查、及时回复。

  工作安排   政和县住建系统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20年7月,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各有关单位、企业要按照《住建系统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广泛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我局将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建设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建设单位,及时采取限期整改、停产停工等强制措施。

  第二阶段(6月15日前)。局属各单位要各司其责,按照《住建系统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排查发现的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要逐一形成问题清单,逐一明确责任主体,逐一确定处置意见,逐一督促整治到位。对具有重大隐患的房屋先查先治,实施清单销号管理,该鉴定的立即鉴定,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彻底整治消除隐患。对突出容易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重点领域,抓住关键问题,采取“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检查,有步骤、有节奏地梯次加强检查力度,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确保住建系统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第三阶段(6月30日前)。局属各单位联合县相关单位,根据实际制定完善的复核程序,组建专业验收队伍,对需要鉴定、加固补强或拆除的房屋,逐一进行现场复核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并将验收结果于6月20日前上报局办公室;
6月25日前将组织对负责包片的外屯乡、岭腰乡的行动成果开展抽查检查,并检查执规执法执纪情况。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有针对性地排查隐患和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提升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水平,并做好阶段性经验总结。

  (四)总结经验,推广做法。定期对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加以推广,发挥典型示范引路作用,也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予以通报批评,曝光违法案例,研究改进措施。

        

Tags: 攻坚   安全隐患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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