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文秘网

首页 > 条据书信 > 检讨书 / 正文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整改方案

2020-12-28 12:09:13

 向化藏族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整改方案

  向化藏族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自2010年1月启动以来,经过乡村两级的共同努力,截止2010年11月底,全乡共完成确权面积41075.5亩,确权率100%,确权到户率100%,签订股权协议9份,签订家庭林地承包合同92份,林地责权明晰率100%。排查林权纠纷61起,已成功调处61起,纠纷调处率100%。我乡的林改试点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群众知晓率与参与率低、农户意愿与方案不相符、以村委会为单位推行股权分配、出现小概率事件(地类错误、人、证不符)、责任人和持股人不明确等问题。为确保全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市、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指出的问题及要求,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达到《**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到基础数据详实准确、集体林确权完整、依法依规操作规范、林改政策落实到位、档案齐全规范,顺**过各级检查验收。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二)坚持体现民意、为民谋利的原则。

  (三)坚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的原则。

  (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三、需整改的问题

 1、部分群众对林改工作的产权方式和意义知晓率低,主要是对公益林的补助和造林申报奖补政策不清楚。

  2、主体改革方面,林改调查摸底时农户对林改政策掌握不透,致使摸底调查情况与通过的林改实施方案有出入。

  3、股份制改革中,未建立股份制合作经营组织来保障群众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

  4、勘界确权存在地类不符、“四至”不清、人、证不符、宗地编号不明确等小概率事件。

  5、村集体经营林权存在“一刀切”现象,留村经营的林地多为有林地、成片林地,宜林地、疏林地较少,部分留村统一经营的林地面积超过林改地总面积的10%。

  6、林改档案分类不规范,有并卷现象。

  7、矛盾调处程序类、结果类文件材料不齐全。

  四、原因分析

 1、由于林业生态脆弱,收益低,在集体林权改革中群众积极性不高,工作向纵深方向延伸难。

  2、各村学习、宣传不平衡,对林改政策掌握不全面,加上主体改革中外出打工人员较多,使林改政策知晓率。

  3、档案整理不规范。

  4、县、乡两级对林改工作监督、检查、指导不够。

  五、整改措施

 1、通过召开群众会、户长会、入户动员讲解、发放林改宣传资料等形式,继续加强林改宣传工作,把林改的目的意义、政策法规、主体改革的内容、配套改革的内容等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支部书记、村主任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乡林业工作站

 整改时限:2010年12月20日

 2、严格按照省、市、县林改领导小组的要求,针对不同情况进行整改:组织农户划分林地并明确界线,由乡林改办安排技术力量,将林地确权到具体的农户,并重新进行申请、登记、变更,以均股、均利、均山等形式具体落实到各农户。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村委会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乡林业工作站

 整改时限:2010年12月20日

 3、审核人、地、证、图、表、册是否完全一致,检查四邻签字按手印是否完整齐全,检查宗地勘测是否有明显的错误,检查申请表,勘察表四至描述是否准确规范、其他项是否遗漏错误、宗地图形与实地是否相符等。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村委会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乡林业工作站

 整改时限:2010年12月20日

 4、成立村级林地资源股份制经营合作组织,建立董事会,选出1至2名股权代表人,并与村委会签订林地承包经营合同书,做好林地经营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村委会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乡林业站

 整改时限:2010年12月20日前完成

 5、认真核对林权证与申请表相关信息是否一致,发现错误,及时纠正。落实林改政策,及时组织村组与农户签订责任山承包合同书,同时检查均股均利合约是否完善,合约是否附有村民小组成员名单。组织力量将未纳入林改确权的公益林进行勘界确权,登记发证;对已均山到户的公益林,确权发证到户;对集体统一经营的公益林,采取均股均利的方式均股均利到户。村组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集体承包经营的林地要分类划定,各类林地均要留村统一经营。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村委会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乡林业工作站

 整改时限:2010年12月20日前完成

 6、依法依规操作,组织力量对村组在依法依规操作方面进行一次全面地检查,看各村组林改方案是否符合各级党委、政府的林改文件精神;方案制定是否符合本村组实际,是否说明本村组人口状况,林权现状;改革的范围和内容、利益分配方式是否明确,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进行公示和经上级批准实施。林改方案是否召开村民大会征求意见,是否进过两个“三分之二以上”讨论通过,方案表决时,会议记录是否完整,签字是否按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和同意、不同意人数统计签字。对确权宗地进行复查,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指界确认,并有四邻人接界签字;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核对工作,确保宗地间四至界限清晰、成果图及各类面积准确无误。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村委会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乡林业工作站

 整改时限:2010年12月20日前完成

 7、调处林权纠纷资料完善方面,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调处的原则,对林权纠纷采取分级负责、包干到人、限时调处等措施,切实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完善纠纷调处材料。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村党支部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乡林业工作站

 整改时限:2009年12月20日

 8、按照上级林改档案管理文件精神的有关要求,彻底检查林改工作档案材料及林权类档案材料,认真查缺补漏,重点检查档案材料中操作程序的时间顺序、参加会议人数及参加表决人数相符与否;档案材料中,有涂改的部分要加盖修正章。认真做好各村组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扫尾工作。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村党支部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乡林业工作站

 整改时限:2010年12月20日

 六、 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在原有机构的基础上成立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不撤,队伍不散,力度不减,将林改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整改纠错工作上,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整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二) 落实责任。一是健全档案负责制,二是健全纠纷调处机制,三是建立技术指导机制,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村组的工作职责,对各村组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影响全乡工作大局的;对纠纷调处敷衍塞责、工作推诿扯皮、纠纷调处力度不大、矛盾解决不力的;对档案管理不认真、不规范,包片领导干部指导不力,致使工作出现问题的;技术指导不够,包片村组出现问题的;将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整改。各村必须高度重视主体林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尽快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各村于12月20日前将本村的整改情况上报乡林改办。

                          向化藏族乡人民政府

                          二0一0年十二月四日

Tags: 制度改革   试点工作   整改方案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