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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心得6篇

2020-07-21 20:15:24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心得6篇 【篇一】 人们常说:给钱给物,不如建个好支部。这话一点都不假。在基层,单纯的物质给予只能是短期的,要实现精神和物质的双重丰富和可持续发展,其关键在于有一个谋事、干事、成事的党支部。如今,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在即,如何以此为契机建强基层支部,进一步凸显其战斗堡垒作用,是我们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优化基层治理体系、实现伟大复兴远景的重要环节。

如果将基层支部比作一栋房子,那么换届选举便是定期对房子进行整理与修葺。要让房子经得住风雨,抵得过严寒,为生活在其中的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舒适安全愉悦的环境,我们必须做好换“砖”易“瓦”的工作。

选好“砖瓦”。这是个长期且系统的工作,要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首先要购“砖”置“瓦”。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有“库存”不竭,才会避免纳屦踵决的“用人荒”。由于基层支部在大规模系统性工作面前,经常缺少预见性和操作性。所以上级组织部门要早谋划、早准备、早牵头。不应单纯为换届选举而网罗人才,而应着眼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的大局。毕竟整体工作的提升,需要有人“在朝”,也需要有人“在野”。其次要筛“砖”选“瓦”。在建立人才储备库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习近平“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政治考量是关键,在思想层面强化基层治理,支部成员应该发挥巨大的模范带头作用。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干部过得硬,工作就过得硬。另外,还要考虑年龄结构问题,老龄化现象一直困扰着基层党组织,尤其是农村支部。有能力的年轻人不想在农村扎根,能力欠佳的年轻人又无法完成工作的推进。所以坚守在基层党组织岗位上的都是爷爷奶奶,连叔叔婶婶都少。只有不断优化基层生活环境,进一步结合实际,提升基层党组织成员的待遇水平。我们才能建起“梧桐树”,才能留得下甚至是引得来“金凤凰”。

用心修缮。有了好的“砖瓦”,还要有合理的修缮。严格程序,这是底线。刚刚制定与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便是开展基层支部换届选举的根本依据与遵循。任何工作只有在制度下运行,才会体现出最完整的社会公正性,发挥出最充分的工作指导性。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关系基层的社会稳定与和谐。严格开展既是对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生动诠释,也是进一步树立我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的具体实践。因地制宜,这是方法。修葺房屋有图纸,更有实际。只看图纸,却忽略实际,很可能出现按图索骥、郑人买履的尴尬局面。储备库里的人才固然经过系统考察,但是总有“高手”在民间,有党员身份的致富能手、技术能人……都可能进入群众的视野,只要依法依规,就能参加选举。像这样的“高手”,往往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如果当选,必定可以迅速开展工作,取得成效。合理垒砌,这是尊重。对于才能的合理运用,是对人才的最大尊重。班子成员已经确立,在分工方面就要格外用心。物尽其用,人尽其才。推动工作前进的同时,也能给予人才足够的存在感和荣誉感。这是工作获取不竭动力的重要途径之一。

科学考验。如同修葺完房屋之后,要检验效果一样。选举之后也一定要进行科学考验,毕竟预期与现实存在一定距离。工作态度,这是基础。为民情怀不能有丝毫折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义无反顾为群众付出应该成为支部成员的天然属性。态度端正,是锚定工作方向的根本保障。代表人民的利益,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与实施中,要足以彰显党的为民情怀。工作不仅是让群众得到实惠、感受温暖,还要引导人民向党靠拢,通过具体工作汇聚民意、团结民心。从而实现党群一条心、共同谋复兴的最终目标。工作方法,这是智慧。基层工作并不“基层”,需要更多的智慧与情感。与群众打交道,上纲上线往往收效甚微,只有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才能事半功倍。党群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树与根、鱼和水的关系,是相互交融、不分你我、彼此深爱的真情体现。基层支部代表党,是党在基层与群众直接交流的窗口。只有建立起有智慧、有温度、有效率的工作体系,才能更好地践行使命初心。当然工作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经验的积累,但必要的智慧还是会提升支部工作效率,加速支部成员进入角色。

【篇二】 6月29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的又一个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党内重要规章制度。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这是加强党组织制度建设,检验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规范化水平的制度“试金石”,必将对不断提高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条例》制定和实施为规范选举划出了“硬杠杠”。基层党组织选举是一项极其严肃而重要的党内政治活动,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最直观体现,选举的质量关系到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能力,更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条例》对基层党组织选举的程序、方式、原则等环节要点都进行了准确详细的规定,这一系列条文既是“硬杠杠”同样也是“警戒线”,不仅能够保证选举平稳有序进行,还能够确保全过程在“阳光下”进行。因此,各基层党组织在选举中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选举纪律,不折不扣地按照《条例》规范进行,坚决杜绝为了“图省事”“走过场”而随意简化、调整选举流程的违规操作,更不能有拉票贿选、任人唯亲等严重违纪违法的事件发生,确保选举的风清气正。

《条例》制定和实施为选拔干部提供了“尺码表”。习近平强调,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古训讲: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可见,基层党组织选举是发现人才,培养干部的“始发站”,也是充实骨干队伍和人才队伍的“补给站”,因此,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对于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甚为重要。要想从疫情防控一线,脱贫攻坚前沿以及全面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的各条战线上考察识别干部,就必须首先抓好“选举关”。在选举时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方针,严把政治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政关,及时把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发现出来、任用起来,配齐补强基层组织班子,激发党员队伍干事创业的热情,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人才保障。

《条例》制定和实施为固本强基增加了“稳定器”。欲筑室者,先治其基。基层党组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与广大人民群众有着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必须要抓牢抓实。而基层党组织选举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把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方面人才有效组织起来,把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凝聚起来的重要环节和抓手。要是在选举上出现“针尖大的窟窿”都可能造成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而卷起动摇党执政根基的“斗大的风”。因此,要严把选人用人关,把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当成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开展好、落实好,将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管理严格、监督有力、班子团结、风气纯正的坚强战斗堡垒,确保党的执政根基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务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谋划,精心组织,全程把关,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篇三】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要求,也是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的具体举措,校准了新时期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坐标系”,对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以学为魂,为基层组织选举做足“备”之横轴。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贯彻落实需要各级党组织充分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及具体内容,“囫囵吞枣式”“蜻蜓点水式”的学习,只会一味流于形式、浮于表面,难以使《条例》真正入脑入心,成为行动的指南和支撑。要想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就要强化党员的政治意识,切实提升选举工作的规范性和标准度,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认识到党内选举是一项神圣庄严的民主权利,任何人都不能轻视和践踏支撑党内选举科学发展的党纪党规,做到以“学”促“备”,为基层组织选举做足充分的基础准备,保证选举工作平稳有序。

以人为先,为基层组织选举延伸“才”之纵轴。“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保持党的队伍战斗力的重要保障。基层组织选举要选出干部队伍的精气神,选出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双好双强”标准,坚持守好品行关,突出“理想+信念”引力;
守好能力关,突出“致富+带富”能力;
守好宗旨关,突出“党员+服务”意识。从基层组织实情出发、从长远发展出发、从岗位适应性出发,做到紧盯“治穷”选能人、扭住“治乱”选硬人、着眼“振兴”选贤人,严把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善引路的“领军”队伍。

以督为剑,为基层组织选举明确“正”之竖轴。“坏崖破岩之水,源自涓涓;
干云蔽日之木,起于葱青”,基层党组织是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是我们不可缺少的战斗堡垒,同时也容易成为换届选举工作中最薄弱的环节。各级党组织要始终以《条例》为“监督之剑”,加强督促落实,着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始终保持对拉票贿选、干扰选举等“小动作”的高压态势,坚决把问题解决在“起于青萍之末”的萌芽状态,确保选举风清气正。

【篇四】 习近平6月29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要求,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谋划,精心组织,全程把关。

治国安邦,重在基础;
管党治党,重在基层。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提高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内容,是夯实党建根基的关键所在,我们要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继承和发展这一政治优势,全面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夯实基层基础犹如修建“垒土”,只有基础牢固结实,“九层之台”才能屹立不倒,才能发挥基层组织的各项政治功能,不断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汇聚成促进发展的强大力量。面对风险和挑战,才能披荆斩棘、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确保敢打硬仗、能打胜仗!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建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必须配备一个好班子、发展一支好队伍,如此才能使百姓信服,赢得支持、造福一方;
相反,没有一个好的带头人,就会使民心涣散,贻误一方发展。因此,做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至关重要,容不得半点马虎。一方面要严格执行选举制度规定,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依法办事相统一,“麻绳最容易从细处断”,要注意细化环节、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切实做到该有的环节一个不少、该走的步骤一项不漏、该守的规矩一条不破,确保选举程序规范有效。另一方面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候选人,做好选举前工作,充分摸清选情、民情,进行全面考察、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拓宽选人视野,确保把能干事、有本事的“能人”选出来。

不触“底线”,不越“雷池”。对待选举工作,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积极发动村(居)工作人员入户宣传,充分用好横幅、宣传栏、黑板报、LED显示屏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网络、小视频等新媒体,集中宣传换届选举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防止“犹抱琵琶半遮面”,让人难以捉摸,要让多数人参与进来,减少矛盾和猜忌,赢得支持与信任。“欲知平直,则必准绳;
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要明确划好“红线”“底线”,防止越雷池、踩雷区,让广大党员做到心中有畏、行有所止,敢于与不正之风作斗争,拒绝人情票、拿好处等乱了规矩的行为,确保营造出风清气正的选举氛围。

【篇五】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完善党内选举制度的重大部署,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党组织选举。

2018年全国人大通过将村民委员会由每届任期三年,调整为每届任期五年,根据时间推算,明年将迎来首次改革后村(社区)的“两委”换届。此次换届既是对改革成效的现实检验,也是对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实践。广大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要全面领会《条例》的丰富内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党内选举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

要深刻领会《条例》蕴含的政治要求。“九层之台,起于垒土”。据2019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党的基层组织有468.1万个。党的基层组织作为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等重要职责。“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党组织选举正是夯“基础”、促“提升”的重要举措。因此,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要深刻领会政治要求,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规矩意识,正确行使选举权利,选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结构合理的班子队伍,带领百姓走向“脱贫攻坚”的终点,迈入“乡村振兴”的起点,以组织引领带动基层治理、百姓致富,巩固好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

要全面强化《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习近平指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健全基层组织,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创新活动方式,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核心是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全面领导,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要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全程把关,将选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提前扼杀于“襁褓”之中。同时,要成立转班、分层分类指导基层党组织规范选举,提升业务水平,确保关键环节落到实处,微小环节落到细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推进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将群众声望高、业务能力强、发展思路清晰的“两委”班子选出来,“扶上马,送一程”,让党员的权利变成群众美好生活的“红利”。

要严格落实《条例》选举的制度规定。顶层设计落实到基层不是“摸着石头过河”,而是因地制宜抓好执行。一方面念好“选字诀”。要把好代表资格条件,确保选出合格的代表,要合理分配代表名额,优化代表结构,确保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让代表确能代表党员意志,从而选出能胜任、胜重任、敢担当的“两委”委员。另一方面把好“严字关”。落实《条例》要严格候选人资格审查,要结合纪检、公安、司法、市监等部门给出的候选人资格意见,确保选上的“两委”成员风清气正,没有污点,能起到引领带动作用。同时,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无拉票贿选现象,让选举结果真实有效。

“根深才能叶茂,本固才能枝荣”。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基层“落地开花”的根本载体,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是巩固基层组织堡垒的“关键之举”,广大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贯彻好《条例》精神,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篇六】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简称“条例”)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的具体举措,对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落实《条例》不走样,要在“严”上下功夫。要严格执行选举制度规定,提高党内选举质量,保障党章赋予的党员权利,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规矩意识。要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谋划,精心组织,全程把关。要严格代表资格条件,确保选出合格的代表。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委员候选人。严格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确保选举风清气正。

落实《条例》不走样,要在“全”上下功夫。要全面加强宣传学习,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进行群覆盖宣传学习。要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证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要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骨干进行全覆盖培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全面加强督促落实,落实党委主题责任,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仅供参考

Tags: 中国共产党   工作条例   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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