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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机关八项管理制度

2020-10-29 14:41:43

 镇干部管理八项制度

 一、**镇机关工作制度

 1、镇机关工作人员要模范遵守工作纪律,按时起床、休息。

  2、上班时间要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地搞好工作,不能脱岗、串岗,禁止下棋、打扑克、赌博、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严禁工作时间进入娱乐场所消费,办私事、赌博。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它活动。

  3、讲文明、讲礼貌,接传电话、接待群众要热情和蔼周到,语言得体,举止文雅,坦诚待人。

  4、各单位之间与个人之间搞好协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团结协作,遇事不推诿、不扯皮、不误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完成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及中心工作任务。

  5、讲求工作效率,办事雷厉风行,做到当日事情当日办结,当日任务当日完成,主动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二、**镇机关学习制度

 1、全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市场经济、科技、军事、业务知识;学习上级各类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决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2、“五个一”每月党委中心组学习1次,每月干部集中学习1次,每月年青干部随机抽人随机出题公开面试1人,每月底检查学习1次,每月底通报情况1次。全体干部职工要按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迟到、缺席。确因病、业务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10分钟履行请假手续。

  3、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记录,参学者认真做好笔记,讨论、交流积极发言,确保学习效果。

  4、实行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与集中讨论相结合,除每月按时参加集体学习外,干部职工还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认真安排好自学,做到有学习材料、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月底由镇纪委查阅学习笔记并签阅。

  5、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注重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6、强化学习纪律,增强学习效果。办公室要做好学习考勤,凡学习日无故迟到或不参加者,镇纪委要进行批评教育;学习无笔记、无心得体会,没有完成学习任务,全年有2次以上未参加集体学习者,不得评为先进,并启动组织谈话程序。

  三、**镇机关请销假制度

 1、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要求自己,尽量利用节假日时间处理私事,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

  2、严格请销假审批手续。凡因病因事确需请假者必须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党政班子成员请假,由书记审批。党政干部职工、各站办所干部请假,由分管领导、站办所长同意签字后,2天内镇长审批,3天及以上由书记审批,如未经分管领导或站办所长同意,视为旷工。

  3、请假人员必须填写请假条,按照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请假条应及时交办公室考勤登记,假满返岗后应及时向办公室销假,未向办公室销假视为矿工。需延长请假的可在假满前续假,否则按旷工对待。

  4、书记或镇长在单位一律不能电话请假。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机关履行请假手续或续假经查实的,应按批假权限先行电话请假,返岗后及时向领导说明情况,并办理补假手续。

  5、凡不假而走,或无正当理由超假、无完备请假手续擅离工作岗位者,一律按旷工对待。

  6、旷工在1-2天内由分管领导和镇纪委谈话并写出书面检查;旷工3-5天内由书记和镇纪委谈话,并写出书面检查,谈话2次以上报县级相关部门予以辞退;旷工6-14天以内的,扣发其年度奖金,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格次,同时上报县有关部门处理。

  7、每月因病因事请假和当月周末休假不超过8天,凡旷工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8、凡因工作需要加班、带、值班,下乡、出差等原因占用双休日、节假日的,由党委书记掌握可适当补够休假日期。经批准参加函授、走读等培训学习的,其参加统一面(函)授、考试前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可不计入全年请假天数。

  9、考勤由办公室人员、纪委干部负责登记,干部职工个人记载,考勤结果每月学习会进行公示。

  10、婚丧产假、公休假等其它国家法定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镇机关公文处理制度

 1、公文的制发,要严格按照草拟、审核、签发、编号、登记、缮印、用印、分发、归档等程序进行。

  2、拟制公文根据工作职责或领导安排,由各站办要求起草。

  3、所有公文文稿,在送领导签发之前,须经站办领导审核,保证公文的质量。

  4、文件的签发应遵循领导签发或授权签发的原则。

  5、以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办公室领导把关审核后,由镇长或书记签发。

  6、经签发的文件,应由办公室文秘人员复核签发手续,进行编号、登记,由承办单位校印。

  7、印制公文应遵守时限要求,保证质量,做到格式正确,文面清晰,字体适当,用纸规范,美观大方,份数无误。

  8、公文原则上应用印后外发。用印前须经办公室校核。凡格式不规范、有错别字、印刷质量差的,一律应重新印制,否则不得用印。

  9、收发文件时,由办公室文秘负责签收登记。当天文件,当天处理,不得拖延,送阅文件由文秘干部统一送阅并统一回收存档。重要文件、涉密文件,由文秘干部当天送阅当天收回。

  10、所有制发的公文,在办理完毕后,承办人须将公文的签发稿、正本和有关附件材料收集齐全,交文秘人员立卷归档。

 五、**镇便民服务大厅制度

 便民服务承诺规定

 一、一次讲清,及时受理。接受咨询,一次性告知申请事项所需材料,确保一次性受理,需申办人补交材料的,一次性讲清补交材料内容,确保第二次受理。

  二、按时办结,办事公正。全程代办制受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时办结,不借故推诿,杜绝不负责任的现象。

  三、热情接待,文明用语。开展“三声”服务,即来有问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对前来办事的申办人做到以礼相待,耐心解答,规范用语,不说粗话。

  四、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假公济私,借工作之便索要、谋取私利,托办私事。

  五、依法行政,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性文件办理项目,严格按程序办事。

  六、廉洁自律,谢绝礼请。不收受申办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公务的宴请和消费娱乐活动。

  工作考勤规定

 一、镇便民服务大厅实行每周七天工作制。

  二、作息时间:除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外,均上班服务。冬春季: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夏秋季: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三、上下班本人签字,工作人员须按时上下班,无特殊原因规定时间超过15分钟上班为迟到、提前下班超过15分钟为早退、超过30—60分钟下班记脱岗处理。

  四、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需离岗外出的按以下规定执行:1、因公、因病、因事离岗外出实行书面报告或书面请假制度。(1)请假半天、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其他在岗人员替岗的情况下,报分管领导审批;(2)请假2天内(含2天)的,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分管领导意见报镇镇长审批同意。(3)请假3天以上(含3天)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注意见、镇书记审批同意。2、不论何因,窗口岗位不能脱人。岗请假由B岗替岗,A安排A、B岗以外的部门其他人员替岗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无替岗人员或替岗人员不能办理业务以及未经主要领导同意安排AB岗以外人员替岗的,作缺岗处理。

  五、党政办负责考勤汇总,按月公布。

  首问负责制规定

 一、对到服务大厅来咨询或办事的人员,第一个负责接待和办事的窗口人员为首问负责人。

  二、首问责任人必须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主动了解办理事项,认真给予答复,不得推诿。

  三、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事项,若来访人手续完备,应限时办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来访人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介绍到相关窗口,直接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四、如果相关窗口工作人员不在岗时,要做好登记,及时联系具体承办人员,确定办理时间、办理要求和联络方式。

  五、违反本制度,依照过错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追究规定

 一、大厅工作人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群众可予以监督举报:1、对待办事群众态度消极、推诿扯皮、办结时间超过承诺办理时限或无故不办的;2、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管理和审批职权吃拿卡要的;3、工作作风粗暴恶劣,违反群众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4、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5、刁难、打击报复举报人的;6、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7、工作期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

  二、大厅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1、不贯彻党和国家方针以及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致使全局性工作出现重大失误。2、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有关问题,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3、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悉,屡次出现差错。4、因个人表现不佳,给大厅工作形象造成严重损害。5、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三、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过错行为人的过错责任:1、主动承认并积极进行纠正的;2、因过失出现错误,但没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3、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责任追究的。

  四、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从重追究过错人的过错责任:1、不配合有关调查,阻挠追究过错责任的;2、对控告、揭发、检举过错的知情人进行打击报复的;3、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过错责任的;4、其他应从重追究责任的行为。

  五、过错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1、通报批评;2、诫勉教育、离岗培训、效能告诫;3、调离窗口工作、降职、免职、辞职、辞退;4、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5、依法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党纪处分;6、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六、过错责任的追究由大厅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党纪、政纪处分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党委、政府批准。

  一次性告知规定

 一、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职工作的有关职责,熟练掌握与承担工作任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工作技能。

  二、窗口工作人员对于前来办事的群众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对办事群众不了解办事程序的,要一次性明确告知其办事程序;

 三、窗口工作人员对于办事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应当认真、全面地进行审查,对手续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及时办理;条件不符或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材料,做到“一次准”。

  四、窗口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事情,要当场解释有关政策以及不能办理的原因。如确有原因一次办结不了的,需向办事群众详细说明原因,并将下次办理时间确定并告知办事群众。

  五、窗口工作人员凡因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不好,被服务对象投诉的,经查证属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

  限时办结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行为,加强大厅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限时办结,是指窗口单位在申请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窗口人员按照时限,及时办结(上报)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和领导交办事项。

  二、进驻大厅的办事事项须明确窗口办事时限。

  三、特殊原因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需延期办结的事项,须向服务群众出个延期办结通知,并说明延期的理由。

  四、延期办结不得超过10天,延期承诺后,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五、各窗口应建立便民服务登记台帐,详细填写受理时间、受理编号、办结时间、受理人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六、未按时办结的,按考核制度进行考核,情况严重的,按大厅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因过错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大厅代理制规定

 一、群众在便民服务大厅办理后须到县及以上单位办理、审批、核定的不须本人亲自到场可办理的事项,均可实行代办服务。

  二、代办服务坚持群众自愿原则。

  三、实行免费代办服务,严禁利用代办收取任何代办费、车费、招待费以及与办事成本无关的费用。

  四、代办服务实行限时办结,须代办的事项,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五、责任追究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一是属代办服务范围的项目,未实行全程代办的。二是代办窗口推诿、不积极配合,造成项目办理时限过长的。三是项目办结后,窗口向办事群众摊派费用的。

  档案管理规定

 一、档案范围。党委、政府下发的各类文件、部门负责人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主要文件材料、中心的资料、会议记录、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资料、照片、音像材料,大厅制定的规章、制度等文字材料、大厅干部档案、干部名册、干部奖惩及调整等有关文字材料,窗口形成的告知书、回执属于中心归档资料;有关窗口工作的各项业务、政策文件、材料、各项制度、窗口已办结告知书、回执备份或正在办理事项各类资料属于窗口归档资料。

  二、大厅的各类档案统一由大厅负责管理,窗口的各种档案 由窗口按其规定自行管理。

  三、入驻大厅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随便借阅或复印有关资料。

  四、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印有关资料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借阅或复印。

  卫生保洁规定

 一、全体工作人员须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保持大厅室内室外、台前台后整洁卫生。

  二、各窗口要坚持做到每日及时整理办公用品、资料、办公用品、对外宣传资料要按规定位置规范摆放。每日的整理工作须在下班离岗前完成,办公桌面和台面不得有纸制文件资料和杂志、书报等。

  三、重大节日或活动开展集体环境卫生大扫除。

  四、大厅及其它公共卫生实行办公人员轮流负责卫生制度,值日人员必须负责各窗口的垃圾集中倾倒、中心公共区域地面、工作台清洁、当日大门关锁和次日开门。

  五、窗口卫生保洁情况纳入大厅考核内容。

  廉政建设规定

 大厅工作人员要清正廉洁,恪尽职守,秉公办事,自觉维护大厅形象,做好“五个不准”:

  一、不准徇私舞弊,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

  二、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三、不准参与可能影响正常办事的宴请。

  四、不准到办事对象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五、不准接受服务对象邀请到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

 六、**镇机关财产管理制度

 1、所有干部职工都要珍惜每一条凳子、每一张桌子、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等单位用品,爱惜公共财务。

  2、财产实行使用人负责制, 执行谁管理、 谁使用、 谁负责的原则。

 3、镇办公室主任为办公室财产的直接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为各单位的直接负责人。

 4、各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公共财物负有教育与监督责任。

  5、各单位对财产进行登记,属个人使用财产的,明确财产责任人,属于共用财产的,全部使用人员为责任人。登记内容包括财产价值、现有状况。

  6、对非正常使用导致财产损失、损坏的,财产使用管理责任人负责赔偿、修复。

  7、不明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损坏的,单位负责人对损失、损坏财产的相关原因作出分析认定,属责任损失、损坏的,由责任人进行赔偿或修复。正常损失、损坏的,报领导同意后予以补充、更换或修复。

  七、**镇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1、镇机关要经常保持卫生清洁,办公室、会议室、走廊要达到“五净一整齐”。即门窗、玻璃、地面、天花板、墙壁要干净,物品、用具陈列整齐。厕所、卫生区要达到“五无”即无垃圾、污水、粪便、污物、痰迹。

  2、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参加卫生保洁、环境美化工作,要讲求卫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机关面貌整洁优美。

  3、机关各站、办公室要摆布整齐、清洁卫生,不得随意存放杂乱物品。

  4、加强爱国卫生教育,自觉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不准在办公区域和公共场所内堆放物品和乱扔果皮纸屑;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在水池、便槽内倒垃圾、废茶叶、烟蒂或其它杂物;不准从窗口向外倒垃圾或泼水;不准在墙壁上乱贴乱画,自觉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

  5、坚持经常打扫卫生区域,保证卫生整洁。每天上班前打扫办公室,地面、走廊、门庭、楼梯要拖洗干净;如遇重要会议、接待或节假日要提前打扫,保持办公区域和公共场所清洁卫生。

  6、采取必要措施开展经常性的灭鼠灭蝇活动,预防传染病发生。

  7、坚持定期检查评比,办公室每月检查一次机关及各单位卫生并公布结果,建立考核登记,年终总评。

  8、机关大院卫生由办公室安排并指定专人卫生区,保持卫生整洁。每周一、周三、周五必须打扫一遍。

  八、**镇机关其他制度

 (一)保密制度

 1、不该说、问、看、记录、复制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不问、不看、不记录、不复制。

  2、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互联网络等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

  3、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4、不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影视资料和其它涉密物品参观、浏览、探亲访友或参加外事活动。

  5、不准在公共场所或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不应知悉者谈论国家秘密事项。

  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7、不准使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电报、传真、计算机网络、移动硬盘等手段传输有关秘密事项。

  (二)办公设施制度

 1、计算机、复印机、电话等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工作秘密、敏感信息等原则上不允许在网络上处理、传输和公布,确需对外公布的,由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对擅自上网发布信息,造成泄密的,将依照保密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镇办公室计算机的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外存储器及设备原则上不得外借,确需外借的,应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由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归还时,及时清除盘内的文件、资料,并对磁盘进行杀毒处理。对丢失计算机外存储器及设备造成的损失由有关人员承担责任。

  3、党委政府公章有文秘负责管理,丢失责任自负。爱护复印机、计算机设备,保持清洁,严格专人按规定程序使用计算机复印机系统,使其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

  4、上班时间不准用电脑玩游戏、下棋、打扑克、看电影。未经许可,非本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单位计算机,任何人不得更换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不得将计算机私自搬出办公室,不得删除、复制、打印他人的数据与程序。

  5、计算机发生故障时,使用者作简易处理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告知主管领导。请维修人员对计算机维修时,本机工作人员自始至终陪同,防止随意更换计算机设备和零件。凡因个人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电脑维修费用和损失,酌情由使用者赔偿。

  6、文秘干部负责早7:30准时开大门,晚11:00准时关大门。下班后,关闭电源和门窗,防火防盗。

  (三)廉政制度

 1、加强学习,强化廉政自律意识,经常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论述,学习中、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2、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若干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

  3、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4、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遇事同群众商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虚报支出,挪用公款,接受贿赂,谋取私利。

  6、提倡移风易俗,婚丧喜事简办,不得利用婚丧之机大操大办。单位干部有红白喜事等行情不能统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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