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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020-12-28 17:30:50

 乡镇街道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镇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XX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和本地疫情反弹,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加强村(居)精准防控,扩大检测范围,及时发现处置疫情,不断巩固防控成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抓紧推进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及时发现、处置、管控疫情,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目标任务 (一)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1、坚持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战时机制、指挥体系不变,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指令清蜥、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要求,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强化监测预警、风险防范、防控救治、信息发布、心理干顸等方面的工作职能。强化卫生健康、公安、大数据、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教育、市场监管、文广旅等多部门联防联控,建立信息流转、共享和会商机制,防控疫情的同时做好保障民生工作,维护杜会安全稳定。针对疫情不同风险等级,及时调整响应级别,提出应对处置意见和方案。镇纪委加强对各村(居)各单位贯彻执行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命令和机制运行的监督检查、督办督查。

 (二)强化监测预警 2、医疗机构监测。镇卫生院要落实首诊负责跟踪制,对接诊的发热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进行新冠病毒识别判断,发现异常的及时指定专人送往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并向镇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指挥部汇报,对检测情况进行适时跟踪。

 3、重点场所监测。超市、餐馆、网吧、街道门店1234等人员聚集场所严格执行体温监测制度。镇养老院、重残托养中心、学校和幼儿园、宗教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单位和场所各主管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缺课缺勤和症状监测报告制度,做好机构内人员及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指定专人及时转送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4、村(居)监测。各村(居)明确责任人,对纳入管理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出院患者等做好发热、呼吸道症状等监测。发现 14 天内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及时转送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5、家庭个人监测。各村(居)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醒辖区居民加强家庭个人的自我健康监测和报告。一旦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向村(居)报告,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到卫生院进行诊断排查。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要主动向村(居)申报。

 6、农贸市场监测。镇食药监督管理所每周对冷链食品特别是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进口食品进行排查,并上报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7、药品监测。如出现新发病例,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时,须实施实名登记制度,镇食药监督管理所将统计信息上报县市场监管局,并及时报告镇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由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相关村(居)追踪核查有发热等症状的病人并引导其及时就医。

 8、社会监测。各相关单位除法定疫情报告程序外,还可以利用“12320 ”卫生热线、“12345 ”政府服务热线、县疾控中心值班电话和镇疫情防控办公室电话等渠道收集公众和医务人员信息报告,确保疫情信息线索能第一时间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核实信息真实性,及时快速响应处置。

 9、信息收集报送。镇辖区内各单位各团体指定专人负责排查、收集有关外来人员、返乡人员和异常情况信息,按照要求每日及时上报镇疫情防控办公室。根据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发布预警和应急响应建议。镇政府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做好防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增强公众信心;启动应急响应,开展监测报告、传染源控制、医疗救治、村(居)防控等工作。

 (三)做好准备保障 10、核酸检测能力准备。镇卫生院加强对核酸检测和采样人员技术培训,要具备人员和外环境采样能力,做好随时参加对核酸检测和采样准备。

 11、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准备。组织镇卫生院、村(居)卫生诊所的人员组成的流行病学调查小组,按照每村(居)2-3 人规模储备流调协查员。随时准备在县流行病学人员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12、消杀队伍准备。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组织 10 人以上的专业消杀队伍;每村(居)按照 2 人以上的消杀小组,并对消杀组成人员进行培训。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消杀准备工作。

 13、设置独立发热门诊和隔离点。镇卫生院设立发热门诊,负责来院发热病人检查诊治,发现异常及时隔离并指定专人送往县定点医院治疗。镇辖区内医疗诊所发现疑似新冠病人,及时与镇卫生院联系,并进行隔离,严禁镇卫生院和镇各医疗诊所收治疑似新冠病人。镇设置集中隔离点1个,镇卫生院和各村(居)都要设置隔离点,准备对外来人员、返乡人员和异常人员就绪隔离处置。

 14、防控物资准备。根据疫情防控需求,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和镇财政所储备足够的消毒液、口罩、消毒器具等防控物资,满足我镇疫情防控需求。镇卫生院要配备好专门的120车辆和物资药品储备量,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物资储备均应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15、心理疏导服务准备。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组建专业团队,对病例、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防控工作人员、公众等开展心理疏导。要开通心理卫生热线,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16、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各村(居)各部门要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集贸市场为重点,加强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所有摊位及周边环境卫生,重点加强公厕、水池、垃圾桶、活禽宰杀点等基础设施的清扫保洁和消毒,全面排查市场给排水设施,确保市场内产生的粪污水有效处理。

 17、强化流感等秋冬季传染病防治。各村(居)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卫生院做好医务人员、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的学生和教师、60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流感、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镇卫生院加强对流感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肺炎的检测、分析、预警,及时有效处置疫情,降低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的风险。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做好秋冬季迁徙候鸟监测,防止野鸟禽流感传人和人畜共患病流感疫情。

 18、社会防控力量准备。各村(居)及镇直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就近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联系,做好疫情防控、防护物资储备、留观室设置、宣传教育等工作。村(居)做好体温测量、环境消杀等传染病日常防控,组建村(居)和单位防控预备队和志愿者队伍等,加强防控知识宣传、人员健康监测、消毒、数据收集等技能培训。

 19、生产生活运行保障准备。各村(居)各部门要积极构筑多方协同、整体联动、高效推进的保障工作格局,结合实际做好医疗及防护、居民生活、国计民生、城市运转等各类“停不得“企业生产运行保障工作,储备必要的实物物资,特别要做好产能、原辅材料的储备,确保供应链畅通,做好人员、资金等保障;及时启动能源供需形势监测,加强运行调度,按照保重点区域、保重要用户、保基本民生的原则,全力做好能源安全供应保障。

 (四)精准科学管控 20、防控区域划定。根据疫情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将病例发生地所在地及与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区域划定为疫区。当发生散发病例时,将病例所在的楼栋或自然村组划定为疫点;当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将病例所在的自然村或与周边相邻近的自然村组划定为疫点,依法依规及时采取交通管制、限制人员聚集、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

 21、村(居)管理。有疫情的村(居)所有自然村设置卡口,实行 24 小时值守,出入口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出入严格登记、“健康码”绿码通行的要求,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 外来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落实公共健身器材等公共物品和环境消毒措施;对村组所有住户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组织村(居)工作人员、医务人员、民警和网格员等开展逐户排查,发现发热等症状者,及时送县人民医院进行诊断排查,并报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落实防控措施经评估后开放。

 22、人员流动管理。疫点实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聚集性活动,组织落实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保障、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工作。疫区减少人员外出和聚集,村(居)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县,确需离开的要做好报备工作,并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公安派出所会同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交通管控。

 23、学校和托幼机构管理。疫区内所有的学校、托幼机构采取停课措施,可采取网络授课,学校相关人员不得离开本县。根据疫情情况,对全校人员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落实防控措施经评估后复课。

 24、企事业单位管理。有疫情发生的单位,根据疫情发生规模,单位适时局部或全面停产,单位所有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落实防控措施经评估后可复工复产。防控区域内其他单位减少人员进出,鼓励远程、居家等弹性办公;如疫情进一步发展,经评估可采取停工停产措施。

 25、特殊机构防控。疫区内敬老院、重残托养中心等实行全封闭管理、健康监测和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禁止人员进出。敬老院、重残托养中心构暂停接收新入取员工、新入住老年人,停止家属探视活动。严格落实各项消毒措施。

 26、公共场所管理。疫区内暂停棋牌室、网吧、KTV、餐馆、培训机构等室内公共场所。各类公共场所对进出人员实施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出入登“健康码“绿码方可进入,合理控制人流量和保持足够的社交距离。做好环境消毒,提供洗手和手消毒设施用品。

 27、医疗机构管理。疫情发生地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无发热门诊的,镇卫生院应当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立临时隔离病房留观发热患者,配合村(居)开展发热病人排查,医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医疗机构严格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制度,实行医院主要负责人带队的院感防控日巡查制度,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以及防控的基础设施、基本流程逐一梳理,摸排整治各类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各项院内感染防控措施。

 28、公共交通管理。疫区内公共交通停止运营。其他区域落实客运场站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消毒、控制乘坐率、客运车辆空调使用、留观区设置、发热乘客移交和信息登记等各项措施;乘客扫码、测温后乘车,全程佩戴口罩。

 四、工作措施 29、高度重视、加强防范意识。(1)统一领导、联防联控。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统一领导和指挥,辖区内各村(居)各单位在镇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领导下,相互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加强宣传、社会参与。通过广播、标语、会议、宣传车、微信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全镇居民防范意识,鼓励全镇各单位团体和居民积极参、配合与疫情防控工作。(3)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4)预防为主,有效处置。不断健全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30、明确分工、落实责任。(1)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领导和指挥全镇疫情防控工作。(2)镇疫情防控办公室负责全镇疫情防控的信息的收集、防控和上报。(3)宣传组负责疫情防控宣传报道工作。(4)后勤保障组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购、发、管、运工作。(5)各卫生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负责全镇外来人员、返乡人员和其疑似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身体检测等各项检测,并且对其采取隔离措施,并且进行专业在消毒处理。(6)各执勤防控组负责在疫情严峻期间负责全镇各个路口执勤排查工作。(7)督导组负责督导全镇各村(居)各工作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不重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给于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立案查处。(9)各村(居)各单位负责本辖区本单位返乡人员、外来人员、在外人员、疑似人员、密接人员的排查上报主要路口执勤排查工作。(10)消杀组负责全镇外部环境的消毒工作。(11)各志愿者根据就近原则负责负责自然村路口执勤排查、宣传、提供后勤服务等工作。(12)市场监管组在疫情负责全镇药店、企业、餐馆饭店、网吧、超市等所有经营门店和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组织保障 3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联防联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社会责任,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2、疫情防控资金优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疫情防控资金优先支付,并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严格规范资金用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3、落实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各村(居)各单位要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精准防控措施要做好不同情形下的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应对准备,同时强化培训演练和排查,及时查风险、补短板、补漏洞、强弱项。各村(居)各单位要在 9 月底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并完成培训演练和排查工作。

 34、强化督促指导。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和镇纪委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推动落实“五有三严”(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措施,严格发热门诊设置管理、严肃流行病学调查、严防医院院内感染)等各项防控措施,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不力的,要严肃处理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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