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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函大教学管理制度

2020-12-02 16:04:12

 农函大教学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市农函大办公室编

 二○一二年六月

 农函大校务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上级农函大工作精神,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制定农函大发展规划。

  二、做好党委、政府参谋,筹措办学经费,确保农函大工作顺利展开。

  三、每年,召开一次农函大校务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部暑工作,增强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

  四、加强农函大工作领导,使农函大更好地为“三农”建设服务。

   农函大校长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农函大工作精神,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制定市农函大工作思路。

  二、加强学习,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农函大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农函大办学质量。

  三、加强与部门间的合作,整合办学资源,提高联合办学成效。

  四、做好农函大办学经费筹集、管理工作,不断改善农函大办学条件。

  五、组织开展农函大办学干部培训交流考察等活动,不断提高

 农函大办学干部的整体素质。

  农函大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农函大工作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教学计划。

  二、关注农函大办学干部、教师的思想、工作、生活等状况,促进农函大办学干部、教师队伍的稳定发展。

  三、指导农函大有关教学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农函大办学质量。

  四、加强与部门间的沟通合作,积极开展联合办学工作。

  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提高农函大办学质量提供决策依据。六、加强农函大教师队伍的管理,组织开展培训交流考察等活动。不断提高农函大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农函大工作职责

 一、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农函大工作精神,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选择专业。抓好农函大招生宣传发动工作,完成招生任务。

 二、制定教学计划,负责学员学业和技术指导,确保教学方案的实施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抓好农函大学员学籍管理和函授培训工作的各项制度建设,办理学员注册入学,建立点名考勤制度。

 四、了解农函大学员的学习动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保证教学计划的圆满完成,负责学员学费收缴和课本、学员证的发放工作。

 五、建立教学实习基地,做好对毕(结)业学员的跟踪服务工作。六、做好农函大培训、农村科技推广和农职称评定工作。

  七、加强与办学部门的联系,不断提高联合办学成效。重视对各乡镇(街道)农函大辅导站和村农函大示范教学点的指导工作。

  八、完成各项报表和工作总结,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

  农函大办学干部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农函大办学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农函大工作精神,完成农函大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热爱农函大工作,树立乐于奉献农函大事业的思想意识。

  三、协助主任抓好农函大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不断开创农函大工作的新局面。

  四、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促进农函大工作有序展开。

  五、抓好学员学业和技术指导,不断提高农函大办学质量。

  六、做好学员跟踪服务调研工作,大力宣传农函大办学成效。

  七、做好年度考核总结,资料归档等工作。

  乡镇(街道)农函大辅导站工作职责

 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选择专业。抓好农函大招生宣传发动工作,完成招生任务。

 二、制定教学计划,负责学员学业和技术指导,确保教学方案的实施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抓好农函大学员学籍管理和函授培训工作的各项制度建设,办理学员注册入学,建立点名考勤制度。

 四、了解农函大学员的学习动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保证教学计划的圆满完成,负责学员学费收缴和课本、学员证的发放工作。

 五、建立教学实习基地,加强对毕(结)业学员的跟踪服务。

  六、做好农函大培训、农村科技推广工作,协助做好农职称评定工作。

  七、完成各项报表和工作总结,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

  村农函大示范教学点工作职责

 一、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选择专业。抓好农函大招生宣传发动工作,完成招生任务。

 二、制定教学计划,负责学员学业和技术指导,确保教学方案的实施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抓好农函大学员学籍管理和函授培训工作的各项制度建设,办理学员注册入学,建立点名考勤制度。

 四、了解农函大学员的学习动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保证教学计划的圆满完成。

 五、完成各项报表和工作总结,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

 中专学历教育班招生制度

  一、中专学历教育班招生工作纳入年度市科协重要工作日程,市农函大工作计划。专人负责招生工作。

  二、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招生调研工作,根据“三农”需求开设相应专业,招收学员培训学习。

  三、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农函大办学精神,营造良好的农函大办学氛围。

  四、加强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联系,切实做好招生、办班及经费落实工作。

  五、认真做好学员报名、注册、教材征订等工作,确保中专学历教育班按时开学。

 中专学历教育班班主任工作职责

 一、有一定组织能力、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善于管理。

  二、学习农函大办学方针政策,认真贯彻上级农函大工作精神。不断提高班级管理水平。

  三、加强班级管理,充分发挥班干部作用,组织开展班会活动,增强班级凝聚力。

  四、关心学员思想、学习、生活等状况,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全面提高学员整体素质。

  五、指导学员开展社会调查、基地实习等活动。做好培训服务保障,班务手册记载工作。

  六、做好学员学籍管理工作。

 中专学历教育班任课老师职责

 一、认真贯彻农函大办学精神,对学员进行思想、文化、专业教育,职业道德和学习目的教育,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二、制订所任课程的教学计划,并按计划授课。

  三、做到认真备课、讲课。落实各教学环节,指导自学、面授、辅导、答疑、实验、作业、考核等。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四、指导督促学员学习,布置预习性作业,要求学员通过自学独立完成,并认真批改作业。

  五、认真做好考前辅导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中专学历教育班班委会工作职责

 一、建立中专学历教育班班委会,有5—7人组成,设班长1名,副班长2名,委员若干名。

  二、班长协助班主任做好班务管理工作;副班长负责班级纪律,学员间沟通协调和社会实习等活动开展;各委员配合做好相应工作。

  三、要勇于创新,为班主任出谋划策,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

  四、加强学员间的相互学习、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增强班级凝聚力。

  五、自觉遵守农函大的各项规章制度。

 中专学历教育班学员守则

 一、自觉遵守农函大各项规章制度,切记“安全第一”,注重途中安全。

  二、坚持自学,按时参加听课,不迟到,不早退,有事事先向班主任请假,无特殊情况不缺席,到课率达90%以上。

  三、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勤做笔记,按时完成作业。自觉参加考试、考核等。

  四、自觉参加社会实习活动。积极参与科普宣传工作,争当依靠科技致富的模范。

  五、尊重老师,团结学友,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中专学历教育考场纪律

 一、考试必须按统一规定时间进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并将学员证摆在桌面左上角。证件不全者不准进入考场。

  二、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所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考试正式开始后,如在现场发现携带有关资料、或者通讯工具未关闭,一律按作弊处理,试卷作废。

  三、考试期间不准吸烟,考生不论因何原因离开考场均不得再进入考场。

  四、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考生需交卷时,把试卷翻放在本人桌面上,然后安静、迅速离开考场。

  五、考试结束时间到,所有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或操作,并将试卷翻放在本人桌面上,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六、考生拿到试卷后,应检查试卷有无错页、漏页等。

  七、考生在答题前将本人姓名等信息写在试卷规定位置,答题一律用蓝色、黑色水笔或圆珠笔,其他颜色笔答题无效。

  八、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模糊、设备故障等问题可举手询问。考生须保持考场安静,不许交头接耳,严禁偷看他人试题或交换试卷。对违犯考场纪律者,监考人员有权作出警告以至取消其考核资格的决定。

  九、若发现“替考”者,将通报其单位,责令其退出考场。被替考者试卷作零分处理。

  十、与考试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中专学历教育监考教师工作职责

 一、监考教师由工作认真、作风正派、敢于负责的老师担任。每个试场设2名。

  二、按规定时间,监考教师到考务办公室报到,按考试程序完成考前准备工作和考卷交接工作,保证考试按时、顺利完成。

 三、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后,应先检查考场,要求考生将课本及所携带的工具书及各类学习资料集中放在指定地点,检查考生文具是否符合考场纪律要求。

 四、对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监考教师应征询主考教师的意见,决定是否参加本场考试;考试30分钟后,监考教师方可允许考生交卷。考试中,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循考试时间,不得催促考生交卷;考试结束时,也不得延长考试时间。

 五、教师在监考时应认真、严谨,不得擅离考场,不得有看书报等影响考试质量的行为。

 六、监考教师要及时并公开处理考生提出的问题,确属印刷质量和校对失误的问题,应及时与巡视教师取得联系。

  七、考试终了,要认真核对考试人数和试卷数,并按考号顺序收集试卷统一装封。

  农函大工作考核制度

 一、每年12月,对乡镇(街道)农函大工作进行一次考核。

  二、考核组成员由乡镇(街道)农函大办学干部组成,共设3个考核组,每组3人,其中:组长1名,组员2名。

  三、考核内容,由办学机构、招生办班、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办学效益等方面组成。

  四、考核采用自评与考核相结合形式,考核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法,予以综合评分。

  五、对举办中专学历教育班及宣传等工作突出的乡镇(街道)农函大给予相应的奖分。

  六、结合本乡镇(街道)农函大工作实际,认真填写考核

 表,并交考核组。综合评分后,组长签名报市农函大。

 农函大教研工作制度

 一、加强农函大教研工作,提高农函大办学质量。

  二、市农函大下设虞南(第一教研组)、虞西(第二教研组)、虞北(第三教研组)3个教研组。每组设组长1名,主持教研活动。

  三、以组为单位制定教研计划,开展教研活动,认真做好教研活动情况记载。

  四、各乡镇(街道)农函大辅导站,原则上每年承担一次教研活动。

  五、组织召开教研组长会,明确教研主题,相互交流,共同提高。

 农函大先进辅导站(点)评比制度

  一、领导班子稳定。由乡镇(街道)领导兼任站长,落实专人具体负责,职责明确。

  二、有完善的教学计划、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总结。

  三、有固定的教学场所和教学实习基地。

  四、严格按教学计划实施,管理科学、规范,档案资料完整。

  五、积极争取领导和部门支持,多渠道筹取办学经费。确保办学必需的开支。

  六、中专学历教育招生工作成绩突出。

  七、坚持“三实”原则,办学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农函大先进工作者评比制度

 一、热爱农函大工作,乐于奉献农函大事业。

  二、重视调查研究,勇于开拓创新。

  三、工作作风踏实,主动承担上级农函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主动搞好协作,发挥联合办学部门作用,不断提高农函大办学效益。

  五、两年来工作业绩突出,受到乡镇领导与社会好评。

 农函大优秀学员评比制度

  一、自觉参加农函大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

  二、专心听课,仔细作业,认真自学,成绩领先。

  三、学员之间相互帮助,学以致用,促进家庭收入提高。

  四、积极开展科学技术推广宣传活动,帮助农户创业致富效果好。

  五、对学习成绩领先,致富效果明显,社会影响好的优秀学员,推荐其申报中央电大中等专业学校奖学金候选人。

 农函大毕(结)业学员跟踪服务制度

 一、加强对农函大毕(结)业学员的跟踪服务,了解学员学以致用创业致富情况。

  二、每年重点对5—10名学员进行走访调查,大力宣传创业理念,推广致富经验。

  三、帮助指导学员在生产实际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

  四、对取得一定成效的学员,积极推荐其为科技示范户,聘任为农函大讲师团(组)成员,让其将成功的经验传授给更多的农户。

  五、加强与媒体的衡接,积极做好优秀学员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做好农函大毕(结)业学员跟踪服务记载工作。

 农函大工作汇报制度

 一、做好农函大工作汇报,有助于农函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每年将上级农函大工作精神,农函大教学实施情况,办学成效及面临的问题等向农函大校务委员会汇报。

  三、农函大工作计划、总结;招生、办学经费收支;办学管理、

 教学实施;会务策划等均应具书面材料向校长室汇报。

  四、要经常向分管领导汇报农函大日常教学工作。

  五、做好与上级农函大的请示汇报工作。把农函大的重要举措,遇到的困难,成功的经验等,以书面邮寄、发邮件、QQ上传等形式

 及时向上级农函大汇报。

 农函大学籍管理制度

 中央电大中等学历教育是我国中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农函大的基本任务之一。为健全农函大学历教育学员学籍管理制度,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学、注册和学籍

 第一条  市农函大按照中国农函大及省农函大中专学历招生规定录取学员。学员接到录取通知书,凭市农函大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规**期缴费并到相关农函大辅导站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方能取得学籍。

  第二条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本人所在单位证明或相应证明,事先向相关农函大辅导站请假,无故不缴费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学员如因特殊原因当年不能入学,应持有关证明向上级农函大申请保留学籍,经批准仿可保留其入学资格。

  第三条  学员入学后,市农函大将按规定进行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第四条  凡在籍就学学员,每年必须在规**期内向学校缴费,每学期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到校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凭所在单位或相应证明向市农函大书面请假。不缴费或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五条  中专学历教育班学员的年级以入学的年份称。如2006年入学的简称“2006级”。

  二、考勤与请假

 第六条  中专学历教育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学校规定的面授课、上机课、实验课,考试等都实行考勤。教学考勤的结果与学员的成绩、奖惩挂钩。

  第七条  学员因病因事一定要做到事先向班主任请假。病事假者,需凭乡、镇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或单位证明。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超假者均按旷课论处。

  第八条  面授学习期间,请假应由学员本人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须经班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送市农函大办公室审批;请假三天以上须经市农函大办公室同意并签署意见,送市农函大主管领导审批。

  第九条  对缺、旷课情况作如下规定:

  (1)学年缺课累计10天以上(含10天)者作重读一年处理;旷课累计5天以上(含5天)者作退学处理。

  (2)一学年旷课累计5天以下者,将视情节轻重作相应的纪律处分,并通报学员工作单位。

  (3)缺课超过某门课程面授时间的三分之一者,该门课程的结业考试成绩无效。在补足课时后,经本人申请,由市农函大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市农函大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

  (4)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按缺课1节计;旷课1节按缺课6节计。

  三、成绩考核

 第十条  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考查成绩可采用五级记分制(优、良、中、及、不及)。课程成绩由卷面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包括考勤、作业、提问、测试等方面情况,其比例根据课程不同分别占总评成绩的30%。

  第十一条  每门课程一般只举行一次全面的结业考试。开课两学期以上的课程中途是否安排考试(或测验),由主讲教师决定。每门课程只计一次总评成绩。

  第十二条  学员一律凭学员证参加考试。无证者不得进入考场,已进入考场者该门课程的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三条  学员要按时独立完成作业。缓交作业者酌情扣分;缺交作业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该门课程的结业考试成绩无效。在补齐作业后,经本人申请,由市农函大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市农函大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

  第十四条  学员补考必须申请,经市农函大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取得参加补考的考试资格。

  第十五条  凡取消考试资格者仍擅自进入考场,其成绩无效。并视情节轻重作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学员因事因病不能参加课程考试,应事前提出缓考申请,待批准后可以同补考者一起参加考试。缓考无补考,补考无缓考。本科学位课程不能缓考。如果确因特殊原因必须申请缓考,则同时取消申请者的学位申请资格,按普通课程的缓考申请程序办理手续。

  第十七条  凡无故旷考或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成绩记载注明“旷考”或“作弊”字样,取消其该门课程的正常考试资格。对作弊考生根据情节轻重,作记过处分并予以通报,直至取消学籍。

  第十八条  凡补考课程成绩只记“及格”或“不及格”,并注明“补考”字样。

  四、升级和留级

 第十九条  学员每学年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各科结业成绩均及格者准予升级。

  第二十条  结业成绩不及格者,经补考,一学年内仍有二门主要课程或**课程不及格者,应予留级。一学年内缺考课程累计达**或**以上者,应予留级。留级一般只有一次,留级超过两次者应予退学。

  五、休学和复学

 第二十一条  学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1)因病经工作单位和乡(镇)以上医院证明认为必须休养或长期治疗者。

  (2)因特殊情况连续一学期不能参加学习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3)根据考勤,面授期间连续请假超过学年总面授时数三分之一者。

  第二十二条  函授生休学,由本人向市农函大提出书面申请,附有关证明,由市农函大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报上级农函大批准。

  第二十三条  休学时间一般以一年为限。确有特殊原因,需再次办理书面申请手续。经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

  第二十四条  函授生休学期满,须在学期开学时由学员本人填写《复学申请表》,前向市农函大申请,办理复学手续。不办复学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六、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  对思想品德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面授学习和班级活动,表现出色成绩优秀的函授生,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规定、不遵守纪律的学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学员处分由市农函大办公室审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市农函大主管领导批准执行,并报上级农函大备案。

  第二十七条  对学员的奖励和处分的有关文件均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并通知学员本人及工作单位。

  七、毕业、结业和鉴定

 第二十八条  学员按教学计划修满学业,经全面鉴定合格,准予毕业。

  第二十九条  学员修业期满,毕业前经补考仍有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可作结业处理,发结业证书。

  第三十条  凡结业的学员,在结业一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对不及格课程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及格、鉴定合格后可换发毕业证书,逾期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及格,作永久结业处理。

 农函大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建立,能为领导或有关部门分析、总结、部署农函大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二、农函大档案,一般分为文书、培训、照片、影像等分类归档。学历教育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三、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

 四、档案资料要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农函大教学实习基地基本条件

 一、有一位具有一定思想、文化、科技综合素质能力的管理者。并具指导学员教学实习能力。

  二、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基地发展规划。

  三、有足够的可供农函大学员教学实习的场地。

  四、不断引进和研发新品种,运用新技术,提升产品质量。

  五、经济效益高,社会影响好,在当地发挥相应的辐射示范作用。

 农函大讲师团(组)成员基本条件

 一、热爱农函大工作,乐于奉献农函大事业。

  二、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三、有较高的文化知识水平,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思路清晰,举止文明,语言生动,具有一定的亲和力。

  五、身体健康,能积极参与科普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中专学历教育班任课老师基本条件

 一、热爱农函大工作,乐于奉献农函大事业。

  二、关心学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

  三、具有大专以上的文化知识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的课堂教学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四、思路清晰,举止文明,语言生动,具有一定的亲和力。

  五、能认真上课,仔细辅导,及时批改作业,指导自学方法。不断提高农函大办学质量。

 村农函大示范教学点基本条件

 一、有健全的组织领导,做到专人负责。

  二、有相应的教学设施,教室、课桌椅、计算机、电视机、科技书报等能满足培训需求。

  三、有一套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每一专业培训均有培训计划,培训学习人员记录、考核、发证等。

  四、有教学实习基地,做到面授与实践相结合。

  五、有相应的培训经费保障,培训效果明显。

 **市农函大乡镇(街道)农函大辅导站

 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方法           

  乡镇(街道)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和方法

 分值

 自评得分

 考核得分

 1

 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有序,作用发挥好。

  有解决有关问题的实例。得5分

 5

 2

 政策水平较高,遵纪守法,服务意识强。

  座谈了解。在5-10分内评分

 10

 3

 注重师资建设,积极参加进修教研活动。

  有进修及教研记录。得5分

 5

 4

 熟悉工作业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组织管理好。在5-10分内评分

 10

 5

 具相关专业知识,担负一定的教学任务。

  有培训讲课,且有记录。得5分

 5

 6

 工作有计划和总结,管理科学有序。

  计划和总结及时上报。得6分

 6

 7

 重视村示范教学点建设,开展培训活动。

  培训4次以上,有记录。得4分

 4

 8

 开展基地实践活动。

  有1个实习基地。得4分

 4

 9

 建有讲师组,并发挥作用。

  有名单事例。在0-5分内评分

 5

 10

 有相应的教学场地和办公设备。

  有教室、课桌椅等0-6分评分

 6

 11

 有相应的培训经费,财政拨款社会捐资。

  有数据,每万元1分最高得5分

 5

 12

 完成一年制及短期适用技术培训任务。

  资料报表,在5-10分内评分

 10

 13

 重视资料积累,档案规范、齐全。

  合併、单独建档。5-10分内评分

 10

 14

 农函大工作宣传力度大,得到政府重视。

  有事例。在3-5分内评分

 5

 15

 完成农函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在1-10分内评分

 10

 基本业绩分

 100

 1

 承担市级以上会议及活动

 有事例。每项奖2分

 2

 当年举办大、中学历班

 大专班奖2分,中专班奖5分

 3

 大力宣传农函大工作成效

 **市级报刋、广播电视、科普网等,每则奖0.5分。**市级及以上,每级加0.5分,不重复计分,

 奖最高级分。

 奖励分

 总计

 考核组组长:                                        年   月   日

 10

Tags: 函大   管理制度   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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