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文秘网

首页 > 文秘写作 > 办公表格 / 正文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20-09-08 20:12:51

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力全面复工复产达产,切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切实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乱”工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订我局集中开展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契机,2020年继续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经营者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城区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继续集中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打击保健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二)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期间防护用品生产行业的经营情况,加大对行业龙头企业、驰名、著名商标、有影响的字号、科技密集型企业的商业秘密等的保护力度,坚决打击侵害企业商业信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重点查处口罩、体温枪等商品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特殊标志,对企业或商品资质等作虚假宣传、市场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服务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三)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直播平台领域监管。重点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包括在APP、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等平台对商品的性能、功效、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网红代言人及团队、“刷单”公司等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互联网经营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加强重点、民生领域监管。重点查处教育、旅游、医疗(含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房地产、金融、汽车销售、机制砂等领域的商业贿赂、市场混淆、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聚焦农贸市场、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着重查处百货用品、家电、日用品、食品等领域存在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及摸底调查阶段(6月30日前)。积极向相关经营者宣传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违法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督促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加强对本辖区重点行业领域的经营者主体情况、网上网下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积极指导规范经营行为,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30日—11月30日)。加强市场检查,对前一阶段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拒不改正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经营者,依法从严查处。

(三)总结阶段(11月30日—12月1日)。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梳理汇总,集中宣传报道执法成果,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规范市场、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复杂性,做到有措施有安排有落实,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同时,严格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履行监管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开展监管工作,增强职责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完善反不正当竞争监管体制机制,推动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协同配合,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充分发挥上下级、跨区域协同配合的作用,调动执法办案能手,整合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强内部协调沟通,密切协作,充分发挥整体职能作用。发现性质恶劣、影响范围广、具有典型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要及时形成典型案例材料上报,努力实现“查办一起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社会效果。

(三)做好涉传活动中涉黑恶问题线索的收集和摸排工作。在开展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行动过程中,应同时开展收集、摸排涉黑恶问题线索的有关工作;
通过听取群众反映的情况,研究、分析有关不正当竞争活动中是否存在以暴力、威胁手段开展不正当竞争活动的情况,努力向公安机关提供一批高质量的涉黑恶问题线索。各市场监管所如在工作中发现有涉黑涉恶行为问题线索的,应及时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及时将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扫黑办。

(四)加大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对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违法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进行宣传,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提高专项行动的社会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以执法带动普法,提升反不正当竞争监管的社会效果。

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效果评估,每月13日前将当月执法工作情况、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及执法情况统计表(附件)等报送至价竞股邮箱,并于2020年11月25日前,将全年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工作建议、典型案例等材料报送至价竞股邮箱。

附件 2020年_月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 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2020年 月  日 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情况 单位 数量 开展宣讲、培训、合规指导 (次数) 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联系点)、示范企业、示范基地 (个数) 开展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执法 (次数) 反不正当竞争立案及案件查处情况 立案数(件) 结案数(件) 案值 (万元) 罚没金额(万元) 合 计 防疫物资领域 小计 仿冒混淆行为 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生活消费领域 小计 “保健”市场 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医美”行业 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教育培训行业 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 小计 仿冒混淆行为 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组织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行为 商业诋毁行为 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 小计 商业贿赂行为 仿冒混淆行为 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要素市场 小计 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 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他行业和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Tags: 不正当竞争   监督管理局   整治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