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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警务机制改革调研报告

2020-03-10 21:40:27

  河南省新乡市警务机制改革调研报告

 【摘要】过去讲是命案侦破整体工作法,现在,新乡的警务机制改革紧紧围绕派出所的建设进行,整体工作法在派出所得到真正实现,是对整体工作法的一个深化。通过改革,派出所成为公安机关的基本战斗力。

 【关键词】 精编减级;单警多责;科学配警;从优待警

 一、河南省新乡市警务体制改革模式

 (一)精编减级 指挥管理扁平化

 改革前,新乡仍然沿用市局、分局、派出所的三层指挥管理模式,改革后,新乡将原有的6个分局、23个派出所合并整合成12个派出所,新组建的派出所行使县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的职能,直接隶属市公安局管理,由三层变为二层指挥管理,实现了扁平化的指挥管理。

  在压缩层级的同时,新乡市公安局还彻底推行警力下沉。将原市区交巡警支队、特勤支队的路面执勤警力和原市区分局机关的警力全部下放到派出所。仅此一项,就为派出所增加警力874人,使基层派出所占全市总警力的比例由25%%飙升至70%%左右。通过压缩层级、“瘦身”机关、输血基层,新乡进一步优化了警力资源配置,实现了真正意义上警力下沉,改变了过去头重脚轻、层次较多的状况,警力结构变“倒三角”为“正三角”。

  (二)强本固基 所队单元集约化

 改革前,大的派出所20多人,小的派出所10人左右,承担的任务大到侦查破案,小到排除纠纷、人口管理,各项任务多达数十项。

  新派出所虽是县级建制,但完全摒弃机关化的倾向,实行“四队一室”的建制,内设案件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社区警务大队、交通巡防大队和警务综合室,集“打、防、管、控、服务”于一体。

 通过强本固基,达到了“警力配置最优、资源消耗最低、警务效益最大”的集约化效果。

 (三)前端拓展 社区警务常态化

 在此次改革中,为进一步做实做专警务室,新乡警方在各派出所成立了社区警务大队,专职社区民警由135名增至280余名。新乡警方规定社区警务大队不参与派出所日常值班,要求社区民警扎根警务室,沉下心来,专门围绕人口管理、纠纷调解、社情信息、安全防范等做好文章。

  目前,新乡的社区民警已实现专职化,社区警务工作实现了常态化。社区民警已成为搜集社情民意的信息员、强化治安防控的协调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宣传政策法律的宣传员、提供便民服务的服务员。据统计,2010年社区警务大队民警搜集各类社情信息数较2009年同比提升33.1%%,解决群众纠纷和接受群众报警求助起数较2009年分别提升22.6%%和29.7%%。

 (四)事权明确 局直警队精细化

 新乡公安的警务体制改革力求抓住根本,自下而上,全面彻底。在做大做强基层的同时,新乡市局对市局机关、警种、部门也进行了大胆的、有效的、全新的改革,做精做细机关警队。

  改革后,市公安局做精做强了刑侦、经侦、网监、禁毒、国保等专业警种的力量,培养了公安机关强力攻坚的“精锐”。对于派出所不能攻克的疑难案事件和难度大、不能完成的工作任务,市局组织专业力量强力攻坚。通过局直警队的专业化参与实战,支援一线,实现了综合性和专业性的互补,从而实现了对各类犯罪的主动进攻和高压震慑。

  (五)单警多责 综合执法一体化

 单警职责,改革后的划分是粗线条的,变过去的一警一岗,一岗一责的状况为现在的一警多能,综合执法。过去,警种分工过细,往往会发生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的发挥,也影响了公安形象一个民警不再像过去一样交警不管治安的事,治安不管刑侦的事,而是在干好主业的同时,兼顾其他。

  有的派出所还通过在巡防车上配齐交警、刑警、治安警三个警种,随时受理各种案(事)件,使有限的警力发挥出了更大的警务效应。

  通过推行单警多责,最大效能地发挥了单警作战的能力、频率和效率,形成了工作时时有、时时有工作的局面。避免了忙的时候警力不够用,闲的时候警力用不完的情况出现。

 二、河南省新乡市警务体制改革的主要成效

   新体制催生新机制,新机制彰显新成效。新乡市公安局充分发挥警务新机制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改善环境、方便群众等方面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一)创新整体作战,警务效能显著提升

 2010年8月17日,秦**在视察完新乡的警务体制改革后,这样评价:“过去讲是命案侦破整体工作法,现在,新乡的警务机制改革紧紧围绕派出所的建设进行,整体工作法在派出所得到真正实现,是对整体工作法的一个深化。通过改革,派出所成为公安机关的基本战斗力。”

  整体作战以命案攻坚扩展到整个公安工作,再延伸到派出所,简而言之,就是集全警之力,汇全警之智,全警联动,提高克难攻坚能力和实现公安工作效能最大化。

  一位派出所所长说,警种部门之间的整体作战方式所产生的合力效应,绝不是简单的1+1=2的数字“加和”关系,而是“倍增”关系。

  通过深化应用整体作战法,新乡的警务效能实现了最大化。改革后,东街派出所、**派出所和洪门派出所三个所管辖的范围、警力总和,也和原红旗分局相当,但由于机构、警力配置的变化,使整体作战法得到了实现,改革后的打击犯罪的效能得到了大幅提升,三个派出所执法总量和原分局相比提升了近两倍。

  据统计,新乡市发案数较去年同期下降7.7%%,破案较去年同期上升10.5%%。一降一升的效果,印证了整体作战法的成效。

 (二)科学配置警力,基层基础建设得到切实加强

 一夜间,6个城市分局和所属23个派出所被整合为12个公安派出所。从此,新乡的警务指挥管理模式从三级变为二级,派出所的总警力大幅提升,由过去的25%%上升到70%%左右,超出公安部规定的派出所警力要达到总警力40%%的标准30个百分点。

 市公安局坚持“减少指挥员、增加战斗员”的思路,通过整合机构设置、解决公务员身份、增加职级指数、落实公用经费、提升干警待遇等实际举措,极大地增强基层吸引力,出现了机关干部主动下基层、业务骨干扎根基层的良好局面。

 (三)确保从优待警,队伍建设水平整体跃升

 新乡公安认识到,警务体制改革要实现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决不能搞“人往基层赶、劲往基层逼”。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是要建立科学正确的用人导向和机制。

  改革中,新乡警方以人为本,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使派出所民警的职级待遇较改革前有了很大改观,职级待遇大大提高。同时,将现有的干部职数尽可能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和划拨,将提拔重用的用人导向直指派出所和基层一线,确立了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用人导向,规定干部提拔使用必须具备派出所工作经验。同时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基层干部。很多民警连做梦都想不到,基层民警职级待遇长期偏低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改革后,派出所处级、科级干部和科级非领导干部职数占派出所民警的比例大幅提升。现在,基层派出所已变成一个可以施展抱负、建功立业的大舞台,领导干部职数比例已高于市局机关,基层公安民警的思想与工作积极性空前高涨,许多在机关工作的年轻民警已萌生了到基层去的想法。

  同时,新乡警方还积极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政策。以大巡防为例,市局专门联系配餐公司,为参加夜巡的防控车、查报站和机关巡逻队等警力配送夜餐,对取得巡防战绩的民警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通过出台一系列倾斜基层的政策,大大激发了基层民警干事创业的活力。

 (四)坚持执法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

 新乡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孟钢说,警务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还是要群众满意。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才是警务改革的最终落脚点。改革,就是要让群众更加受益。

  群众对此也深有体会。启明社区居民**建国说:“改革后,街面的警车多了,小区的民警也多了,我们出来乘凉的时候也踏实多了。”市人大代表、红旗实验小学校长王立康喜悦之情更是溢于言表,“雷厉风行的出警,不仅更加有效地打击了违法犯罪,也增强了和我们老百姓的沟通,拉近了和老百姓的距离,社会更加的和谐**”……

  通过改革,新乡警方不仅进一步创新了防范和打击犯罪的工作机制,也进一步提升了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两项指数”实现了双提升、齐晋位。在刚刚结束的全省上半年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中,新乡的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指数高达95.47%%和92.74%%,均位居全省前列。改革,真正让老百姓成了最大受益者。

 三、关于河南省警务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当前,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和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新的社会矛盾也进入了“凸显期”,违法犯罪进入了“高发期”,对公安警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省公安警务改革虽然在全国处于前列,但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仍需要大胆探索。

 (一)坚持改革方向,在继续深化上下功夫

 进一步理顺交通、消防管理体制,交警、消防改革后,尽快做好工作有效衔接、业务及时培训,迅速打开局面,真正实现“全警管安全”。进一步推进装备现代化建设,按照“装备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新要求,重点加强警械、刑事技术、交通通信、安全检测、消防等装备建设,切实提升干警战斗力。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公安信息化应用水平。

 (二)强化快速反应,在危机处理上下功夫

 适应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做到接警快、决断快、出警快、处置快,强化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整合110、119、120、122等救援电话,集报警、接警、处警、执行、反馈为一体。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形成“测、报、防、抗、救、援”六位一体应急指挥体系,实现公共安全资源快速、高效、统一调度。进一步建立综合危机管理信息平台,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数据库,健全应急管理维护机制,实现危机信息资源的共享。进一步制定符合实战需要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律特点的研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队伍建设,在提升执法水平上下功夫

 随着公安警务改革的深化,提升执法质量、打造全能警察,对公安队伍建设提出新的要求。进一步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牢固树立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的思想,大力开展科技练兵活动,加强科技建设、科技应用、科技队伍、科技保障建设,强化干警科技素质,推动公安警务工作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进一步加大高素质人才引进力度,广辟选人用人渠道,提升全体公安民警的知识结构,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的强警格局。进一步加大公安干警的教育训练力度,按照“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实施严格教育训练计划,强化干警的业务技能和体能素质,提高警务保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党和人民满意的政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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