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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实施方案

2020-09-17 00:06:08

县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为指导,坚持城乡饮用水同质标准,落实县级统管责任,全面实施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的规模化供水,全力推进我县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为实现“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提供坚实基础和底线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努力构建起以城市供水县域网为主、乡镇局域供水网为辅、村级供水站为补充的三级供水网,基本建成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的农民饮用水体系,完成涉及农村15.58万人的饮用水达标提标建设任务,农民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达到95%,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达到95%,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达到90%,全面建立健全农民饮用水县级统管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同质饮水。

  (三)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类实施。顺应城乡融合发展趋势,结合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立足我县地形地貌和供水条件,因地制宜,典型引路,精准施策,分类推进。

  2.充分延伸,城乡同质。坚持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大力推进规模化供水,最大限度延伸城市供水管网,最小限度保留村级供水站,防止低标准重复建设,实现农村供水与城市供水同质、同标、同服务。

  3.县级统管,依规管理。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全面落实县级统管责任,推行标准化管理,严格水源保护,严肃水质监管,严控用水定额。

  4.节水为先,两手发力。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坚持有偿用水,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的“两手”作用,构建多元化的农民饮用水资金投入格局。

  二、建设目标   通过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建设,逐步撤掉148座村级供水站,提标153座村级供水站,实现优质供水,着力构建城乡同质共享的一体化、规模化供水新格局。到20xx年,全县村级供水站供水人口减少2.3万人,村级供水站数量从301座减少到153座。

  三、主要任务   以水质和水量达标为出发点,以建设和管理提标为着力点,以建立健全运行管护机制为突破点,重点扩大城市水厂、乡镇水厂对农村人口的供水覆盖,减少村级供水站数量和供水人口,并加强村级供水站提标改造,完善净化和消毒设施,受益人口15.58万人。

  (一)联网扩面,延伸城市供水管网   实施城市水厂管网延伸工程,撤并村级供水站32座,涉及长街镇、茶院乡、一市镇、越溪乡、前童镇、黄坛镇、深甽镇、跃龙街道等8个乡镇(街道),受益人口1.67万人。

  (二)以大带小,扩建乡镇自来水厂    实施xx镇水厂扩建工程,通过进一步改进治水工艺、延伸供水管网,扩大供水规模,撤并村级供水站10座,涉及xx镇10个自然村,受益人口0.63万人。

  (三)合理兼并,新建联村供水站   新建标准化联村供水站55座,撤并村级供水站161座,受益人口7.37万人。

  (四)规范提升,改造村级供水站   对村级供水站进行全面提升改造。以标准化创建工作为抓手,将全县未列入撤并范围的98座村级供水站进行标准化创建,提升改造水源,加快过滤、消毒设施联动改造和设备现代化升级,实现村级供水站标准化管理全覆盖,受益人口5.9万人。

  (五)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护机制   1.落实县级统管责任,建立健全农民饮用水长效运行管护机制。以县级统管为方向,乡镇(街道)或片区为基本单元,推行“以大带小”“以点带片”“分片统筹”等管护模式,对全县村级供水站实行统一专业化管护。全面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水源保护、水质监测评价“三同时”制度,进一步优化农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开展农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规范化建设,保护区(范围)的边界要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或宣传牌,将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和村民应承担的保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全面开展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创建,努力实现农村供水工程在线监测监控,推进水厂、管网信息化管理。至20xx年6月底,全面建立健全农民饮用水县级统管长效管护机制。

  2.建立水质自检、监测和监督体系。加强对农民饮用水工程供水水质的检测和监测工作,优化检测和监测指标、频率。

  3.实行农民饮用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将我县村级供水站全部列入标准化创建范围,完善村级供水站制度体系,落实“两册一表”及维修养护职责。开发农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平台,实现工程基本信息查询、管理目标责任确定、运维实时监控、安全隐患处置、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和监督考核等全过程控制和网络化管理,打造“线上实时控制和线下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工程管理新模式。

  4.建立用水缴费制度。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水价,推行分类水价、阶梯水价制度。逐步建立水费收缴制度,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探索人均用水定额内免费、超过部分收费等适合我县实际的用水缴费制度。加强宣传报道,树立有偿用水、节约用水的理念,营造全民节水氛围。

  5.建立农民饮用水应急机制。针对农民饮用水工程面广点多、风险点多、突发事件概率较大的情况,根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乡镇(街道)负责编制本地区农民饮用水供水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农民饮用水安全负总责。县政府成立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组成,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   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筹措落实补助资金并做好绩效管理。县水利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水厂、村级供水工程的建设和长效管护工作;
负责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乡镇(街道)按规定及时组织相关验收;
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农村供水工程的卫生学评价和项目建成后的水质监测,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做好水质检测工作,发生供水安全突发事件时,根据需要确定饮用水水质监测方案并提供消毒等临时应急性措施。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指导城市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指导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及相关环境管理工作,督促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县水务集团负责实施城市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建设与长效管护工作,负责农民饮用水县级统管工作,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制水(包括泵站、净化、消毒等)、水质检测、净化及消毒设备维修养护等工作。发改、自然资源规划、交通、农业农村、供电等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要素保障,按规定落实用地、用电、税收、审批等优惠政策,切实支持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

  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项目的申报和建设;
落实镇、村两级供水站专管人员,负责水费收缴、水源地保护及巡查、村内管网排污及维修养护等日常管护工作;
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区域农民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

  (三)强化资金投入   城市水厂管网延伸按现行资金筹措方式执行。乡镇(街道)水厂、村级供水站提升改造由市、县两级财政进行补助。同时,针对水费收入低于工程运行成本的现状,县级财政对村级供水站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进行补助。农民饮用水提升工程建设和管护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强化绩效考评,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具体补助办法另行制定。

  (四)强化监督考核   把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民生实事,摆在突出位置,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从组织领导、工作制度、人员安排、经费落实、计划完成、项目实施和验收、长效管理等方面对乡镇(街道)进行综合考核,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乡镇(街道)实绩以及下一年度县级财政补助额度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考核要求,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年度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建设和管理任务。

  (五)强化宣传发动   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水利工作的重要任务。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大力宣传达标提标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建设成效,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民饮用水事业发展。

Tags: 饮用水   实施方案   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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