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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施工企业如何应对科技创新

2020-09-10 16:21:07

 施工企业如何应对科技创新

  近年来,党和国家特别强调科技创新问题,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已成为当代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科技创新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主题,施工企业概不例外。施工企业要实现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就必须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完善科技创新与推广运用的组织架构,有效调动各方面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而实际调查发现,施工企业的科技创新却并不如所说所写那样容易。

  一、施工企业科技创新现状及存在问题

 进入21世纪以来,科技创新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作为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组成部分,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竞争力的增强有根本性的意义。但是目前我国施工企业由于劳动密集的原因,科技创新对企业发展的贡献远远低于信息、机械、电子等其他行业。当前,建筑业企业技术创新中存在很多问题,与国外相比,我国建筑业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存在明显差距。

  1、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我国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占企业营业额的比例不足2%,而世界500强企业一般为5%~10%以上,医药、电信、IT等行业甚至达到20%,重型建筑设备、新型建筑材料、新的施工技术还没有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体系。从技术研发资金来源上看,建筑业企业主要依靠企业自筹资金方式,合作与融资方式所占比例很小。

  2、科技创新趋同现象严重。在大型建筑企业中,工程项目分布面广,同一个企业往往有很多个项目从事多种类别、多种领域的工程建设,在科技创新方面彼此之间缺乏合理的分工与合作,导致在不同的项目部都进行类似的科技创新工作,使得企业的科技资源在同一个水平上重复投入、停滞不前。

  3、建筑业企业技术研发的高级技术人才短缺。从技术人员配置方面看,建筑企业人员比例结构严重失调,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特别是高素质管理人员比重缺乏,再加之许多高层次人才都兼有行政工作,其精力和时间得不到保证。同时,企业的高级技工匮乏,我国高级技术工人仅占技术工人的3.5%,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40%。

  4、科技创新的关联效应不明显。建筑企业的特点是实行项目管理制,在项目终结后项目部的人员会转而从事另外一个新的项目,在前一个项目进行的科技创新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果之后,由于又从事一个新的项目,前后项目往往在技术上存在差异,所以会产生对科技成果的深度开发与研发不足,科技创新得到认可的级别难以提高的状况。

  5、建筑行业缺乏有效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市场竞争需要是企业技术进步的主要动力。在项目招投标中,商务标价格和不规范操作起主导作用,技术标水平排在第三位。不规范操作对市场竞争带来的副作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企业从事技术创新工作的热情。在影响企业取得资质的因素中,企业技术水平仅仅排在倒数第二位。影响工程评奖因素中,项目的技术水平只排在第四位。由此看来,很多企业在谋求企业发展过程中逐渐忽视和淡化了技术创新。

  二、施工企业科技创新不足原因

 目前,大多数建筑企业技术负责人普遍反映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工作难开展,而导致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工作难开展的根本原因就是建筑企业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不到位。管理体制落后,研发资金和技术人员不能合理利用和引进,这是企业难以建立技术创新体系的“硬伤”。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组织创新相结合,才能充分发挥技术创新的功能和效用。

  (一)、企业技术创新难以形成规模优势。经营体制不灵活、劳动力过剩、包袱过重以及设备老化等问题是阻碍企业技术创新的“绊脚石”。研发费用过低和技术人员数量少,使企业应有的技术创新能力得不到有效的发挥。技术市场的不完善、技术成果转化缓慢、技术创新的潜在风险是没有形成技术创新规模优势的主要原因。由于建筑业技术具有一定开放性的特点,技术创新企业没有足够的实力垄断技术,更不愿看到自己的技术创新产品被竞争对手运用,使得研发技术在企业间的流动不畅。技术创新的研发、转让都存在相当大的市场风险,技术创新企业与跟进企业的利益的差别不大,致使大多数企业更倾向于实施风险小的跟进战略。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市场政策导向是根本。只有加快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政策引导,突出坚持技术进步、科技创新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才能推动企业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将技术创新与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形成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

  2007年国家建设部出台了关于建筑企业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标准,将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成果列入刚性考核招标。在短暂的几年中,全国不少特级企业投入了人力、物力、财力,并在企业科技创新上取得明显成效,其成果总量达到历史之和。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开展,需要企业投入财力、人力,并要创造适合建筑企业科技创新的有利环境等众多因素,但在众多因素中占有主导地位的因素,政策明确人力,企业必然安排人力;政策明确财力,企业必然尽最大可能安排财力;政策是统帅,企业科技创新的其它因素,政策因素占主导地位,其它因素处于从属地位。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政策是党的生命。建筑企业科技创新的生命力是政策问题,这是根据唯物辩证法思想和社会客观规律所得出的结论。建筑企业科技创新,不是阶段性工作,而是长久性工作,必须在确保长久性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要能确保长久性地开展,必须要有政策性保证。

  (二)、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政策体系还存在薄弱环节。从总体上讲,我国目前在建筑企业科技政策体系上已经有了好的开端,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我们仔细分析,某种程度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其环节主要是上位政策不完善,区域政策不配套,企业政策缺乏等三个方面。

 1、上位政策不完善,上位政策主要指国家、省、市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就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制定的政策,目前国家住建部已经就特级企业资质标准将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列入考核范围,但具体的关于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实施办法以及一级、二级建筑企业资质中没有明确科技创新问题,所以我们认为上位政策仍不完善。

  2、区域政策不配套,住建部就科技创新制定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但省、市、县没有就如何执行上位拿出具体的操作性政策、实施细则等等。比如说,国家要求特级企业要有省级研发中心,至今省级研发中心标准尚未确立,使企业无法操作,形成政策断层。

  3、企业政策缺位,目前建筑企业中的科技创新政策问题90%企业缺乏,60%严重缺乏,由于企业科技创新的缺失,严重影响了建筑企业科技创新问题,所以我们认为完善制定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刻不容缓。

  三、如何改善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的现状

 (一)、完善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政策体系。针对目前我国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政策的薄弱的现状,要进一步完善上位政策,强化建设区位政策,重点制定企业政策。

  1、完善上位政策,国家住建部要在《建筑法》修订中将建筑企业科技创新问题列入主要条款,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在招投标中将企业科技含量度作为以招投标分依据,要把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作为企业资质考核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上位政策。

  2、强化建设区位政策,各级政府,特别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政策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制定研发中心考核标准,制定科技创新考核标准,制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制定企业科技创新人员的配置力法,制定科技成果申报审批办法等等区位政策。

  3、 制定企业技术创新制度体系,企业科技创新制度体系制定是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重点,务必要高度重视,尤其是企业负责人要十分重视,并从科技创新目标政策着手,制定科技创新实施办法;从科技创新环境政策着手,制定科技创新资金来源及使用管理制度;从科技创新项目政策着手,制定科技创新项目承包管理办法等方面的制度。总之,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组织人员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各项制度体系,为推进建筑企业科技创新进程,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

  (二)、施工企业项目类型繁多,要实现技术突破就必须根据各项目自身特点进行技术研究与攻关。不同的项目类型,对施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要求是不同的。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创新的前提主要表现在方案设计的新颖性方面,如果对结构没有特殊要求,它所需要的施工技术基本没有特殊性,或者说施工技术基本上都是通用技术,创新更应该注重对施工工艺的改进,以力求降低成本、提高建筑质量,从而提高竞争力。因此从事房屋工程施工的企业掌握发展核心技术,可能更多地体现在一些大型的标志性公共建筑,建筑师的设计方案创新会对结构产生特殊要求,因而要求提供总承包或施工服务的企业具备相应的技术创新能力。对于新的结构,总是先有设计,才有施工技术和设备的改进,因此,只有把设计与施工方法相结合,才有施工的核心技术。结构体系的设计创新是施工技术创新的动力。对许多为建筑工程配套的专业公司,如玻璃幕墙、智能化等,首先从产品体系的研发需要体现出自己的核心技术,再到工程设计、生产工艺的改进直至施工安装工艺,都需要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Tags: 浅谈   科技创新   施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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