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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2020-09-30 20:13:40

医院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临床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并明确排出二线及三线备班人员名单,交医教部备案。

二、各科室医师应在下班前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值班日志,并做好交班工作。

三、接班医师在规定时间前提前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的情况,特殊病人应做到床前交接。

四、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
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五、值班医师为值班期间医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解决值班期间的各种情况及突发事件,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和经治医师或上级备班医师联系。如遇到非自己经治床位的患者或家属咨询病情,亦应给予初步解释,并向其建议详细病情仍要向经治医师咨询。如遇到紧急情况,备班上级医师不能及时赶到,应立即向院总值班人员报告,请其他科室值班人员协同处理。

六、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接到护理人员通知有需要处理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会诊等情况需暂时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式。

七、每日晨间交班会上,值班医师将病区重点病员及危重病员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值班期间处理过病人具体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八、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人未得到休息,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补休。

Tags: 交接班   值班   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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