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文秘网

首页 > 领导讲话 > 农业讲话 / 正文

当前监狱基层民警,公正执法问题分析及对策

2020-07-15 12:22:15

 当前监狱基层民警

 公正执法问题分析及对策

 ***

 公正执法是党和国家对所有执法机关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执法者的殷切期盼。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能否做到公正执法,不仅关系到党和国家监狱政策的落实,还关系到监狱执法的社会形象。勿庸讳言,当前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监狱基层民警执法,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还存在着执法不公行为。缘此,笔者就此问题进行探讨,分析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方法,为监狱工作的科学发展建言献策。

  一、当前监狱基层执法不公问题的表现形式

 整体来看,监狱经过数十年的执法建设,基层民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主流是值得充分肯定的。但是还必须注意,基层少数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执法不公正的行为和现象,分析归纳,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一)自由裁量权滥用,造成执法不公。监狱规定民警在管理考核罪犯时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如在罪犯计分考核方面,罪犯哪些行为可以奖分,哪些行为需要扣分,奖多少扣多少,当班民警和主管民警都可以依据规定范围内自由裁量。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民警主观好恶或工作不负责

 ,就可能出现如下表现:一是该奖的不奖,即罪犯有奖分的行为和表现,当班民警不及时为罪犯奖分,或找借口把应该奖的分扣下来;二是该罚的不罚。对罪犯违纪或劳动欠任务等行为,视而不见,或主观原谅,放之任之,造成该扣的分没扣;三是奖扣分裁量幅度不一。对罪犯相同的、可以奖扣分的行为和表现,民警针对不同的罪犯或在不同的时间,作出了奖扣分标准不一致的行为。如对做同样公益事的两名罪犯,民警可能找理由,为一名罪犯奖2分,另一名罪犯奖1分;再如两名罪犯前后都出现骂人违纪行为,民警可能作出对一名罪犯扣3分,另一名罪犯扣5分的处理决定。民警的这些裁量决定虽然都没有违反文件规定,但却造成了事实上的执法不公。

  (二)不依规依章办事,导致执法不公。按照规定,对罪犯的各类奖惩和劳动工种安排,必须公开条件,严格程序,依规办理。但是少数分监区主管民警,由于工作不负责或存在“特殊考虑”,经常出现不按照既有的严格程序办事的现象。如对分监区的奖励指标和罪犯的考核分数不及时公布公开,评奖时以“促进稳定”为理由,通过“集体决定”搞“主观调节”,形成考核不公;又如,在事务犯的选拔任用上,少数分监区怕控制不了局面,存在不公开事务犯挑选条件,由分监区领导班子讨论直接决定的行为,破坏了执法的公正性。

 (三)照顾关系执法偏向,形成执法不公。当前,受社会风气影响,各种关系相互交织、相互影响,不容回避。一方面,就监狱自身来讲,为搞好和相关权力部门(地方政府、电力、财税、工商等等)的和谐关系,存在需要照顾一些权力单位打招呼的“关系犯”;同时,民警个人在社会大环境下,也存在亲情、友情、人情关系,这也必然产生一些需要照顾的“关系犯”。“关系犯”的存在,使这些罪犯在劳动工种的选择上可能存在一定的优先权;在评奖的等次、减刑呈报的幅度等方面也可能出现一些“照顾行为”,因此导致事实上的执法不公。

  二、民警执法不公行为的影响与危害

  监狱民警执法行为公正不公正,罪犯时时刻刻直接感受,人民群众普遍密切关注。执法不公,必然产生深远的影响和危害。其一,影响罪犯的思想认识,形成思想误导。在惩罚与改造罪犯的过程中,监狱反复对罪犯强调,法律是公正的,监狱执法是公平的,当罪犯实际体验到一点民警执法不公时,就可能颠覆他们对监狱教育的认识,进而产生托找关系寻求照顾的思想,企图走改造“捷径”。其二,影响罪犯改造态度,增加监狱不稳定因素。在基层,倘若民警经常出现执法不公正行为,就有可能引发罪犯系列违纪行为,如出现恶意顶撞民警、扯皮拉筋、抗改抗劳、哄监闹事等行为,严重影响监管稳定,危害监狱安全。其三,增加罪犯改造压力,影响教育改造质量。

 民警执法不公正,势必使部分罪犯感到悲观失望,轻则丧失改造信心,重则抗拒改造,直接影响监狱教育改造罪犯的质量和效果。其四,破坏法律威严,损坏监狱执法形象。民警不公正执法,必然影响罪犯及其亲属对法律公平正义性的认识,影响人们对监狱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肯定,导致他们对监狱执法整体不信赖,滋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三、影响民警公正执法的原因剖析

  监狱民警执法不公现象产生的原因很多,分析和归集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规制度存在空档。监狱改造罪犯几十年的执法实践,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执法的依据,既有国家统一实施的《监狱法》,也有各省监狱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章,还有各监狱自行制定的制度等等。但是,这些法律法规看似比较健全,实则存在执法空档,有的随意执法的空间还较大。比较突出的,如一直实施的《罪犯计分考核细则》,对罪犯的改造行为的奖罚,大多规定有最高限和最低限,民警只要在这个范围对罪犯进行奖扣分裁量,就不算违规违纪;但是,如果民警滥用这项权力,凭主观好恶随意裁决罪犯奖扣分,就必然造成事实上的执法不公正。

  (二)社会风气腐蚀影响。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投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钱权交易等社会不良风气应运而生。

 监狱虽有高墙电网,但是终不能与世隔绝。监狱民警作为管理和奖惩罪犯实权者,在与社会各方面接触中,必然会成为一些别有企图罪犯亲属的“公关对象”,他们为了达到个人的目的,极尽腐蚀拉拢之能事,一旦民警经受不住考验,就可能执法违规;同时,监狱民警作为社会人,也必然存在亲情友情人情关系,稍有不慎,就可能丧失执法原则,直接为“关系人”谋利益,开“绿灯”,难以做到公正执法。

  (三)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人上一百,形形色色”。监狱民警虽然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但每个民警的素质却存在差异。客观来讲,责任心强、工作标准高、纪律自我约束力强的民警,在执法中会自觉依法办事,严格公正执法,他们是监狱公正执法的主流和形象维护的保证。相反,倘若民警责任心差、工作标准低、纪律自我约束力欠缺,他们就可能在工作中凭经验和感觉办事,可能在执法中不顾执法要求,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有的甚至可能为了照顾“关系犯”,弄虚作假,徇私枉法,违法犯罪。

  (四)日常监管存在缺位。民警不能公正执法,往往与监狱的管理监督不力相关联。主要表现为:一是监狱职能监管部门,对基层民警管理行为、考核权力、奖惩权力没严格进行有效监管,导致出现不公布罪犯奖扣分、不公开事务犯选用条件等种种问题。二是对执法程序的监督不够,特别是对罪犯奖惩等重要执法环节,没有形成

 专管部门定期检查监督的机制,更没有建立跟踪监督的机制,从而出现少数民警执法不依照程序操作的行为。

  四、强化基层民警公正执法的对策和建议

  在当前党和国家执法标准越来越严,人民群众执法期盼越来越高的形势下,强化对基层民警公正执法的要求,既是对法律公平公正的捍卫,也是对监狱执法形象的维护,还是对民警执法安全的保护。笔者认为,要更好地推动基层民警公正执法,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以提高民警素质为根本,打造“三性”。民警素质的高低决定执法质量。为此,要确保基层民警公正执法,首先要从提高民警素质抓起。监狱各级组织要以“抓教育,强素质;讲原则,保公正”作为执法教育的主导思想,以开展各项活动作为执法教育的实施载体,全力打造民警“三性”。一是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性。要通过经常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宣传依法依规办事的意义和作用,使民警牢固树立依法依规办事的执法理念,做到深入学习执法工作规章,熟练掌握执法工作要求,严格遵循执法程序,执法办事始终保持不偏不倚。二是遵规守纪的坚定性。要通过经常开展法规法纪教育和执法纪律作风整顿,使民警牢记执法纪律要求,严守执法纪律规定,在工作中不踩纪律“红线”,不触违法“高压线”,坚定不移做到遵规守纪。三是清正廉洁的自觉性。要通过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道德品质教育、违法违纪案例

 警示教育,引导民警深刻认识不公正执法、钱权交易、违法违纪的危害,算清个人经济帐、家庭幸福帐、自由成本帐,自觉抵制罪犯亲朋的腐蚀拉拢,正确把握人情往来尺度,永葆清正廉洁的执法本色。

  (二)以强化管理机制为重点,构建“三制”。管理缺乏机制、管理不力,必然导致执法随意、执法偏向、执法违规和执法不公。为此,要在建立科学完备的执法管理机制上做文章,积极构建“三制”。一是建立和完善狱务公开责任机制。要制定基层民警狱务公开职责,明确狱务公开制度纪律,确保民警在管理考核罪犯上,特别是在罪犯每日奖扣分方面,严格做到当日考核,当日公布,当日核实,当日记载。二是建立和完善日常执法检查督导机制。要自上而下建立民警日常执法的督导检查网络,形成每日分监区有值班领导巡逻检查,监区有值班领导带队巡查,监狱有业务部门重点检查的执法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对民警执法的过程管理和现场控制,及时督促民警依法依规、准确严格执法。三是建立和完善民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要出台民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文件,明确民警执法过错追究种类和处罚条款,切实增强民警执法责任意识,使民警在执法工作中自觉做到认真负责、严密细致,避免出现问题。

  (三)以加强制度完善为途径,提倡“三定”。要解决因管理考核制度伸缩过大、执法空间过宽带来的执法随意、

 执法不公问题,必须在制度的细化完善规范上推行“三定”,确保执法操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一是统一尺度定标准。即对罪犯奖惩考核制度中的一些有伸缩性的条款,如对罪犯做公益事、争吵违纪等奖惩条款,同一单位可通过民警大会讨论确定一个统一的奖罚标准,要求民警按照统一的标准严格执行,不允许灵活掌握,否则,视为违纪违规。二是细化条款定规范。对罪犯奖惩考核制度中一些执法空间较大的条款,要进一步细化规定,明确各种情形的奖扣分或奖罚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民警自由裁量的空间。三是明确职责定权限。要严格明确值班民警、带班民警、管教民警、分监区领导的考核奖惩权限,使他们在规定的考核奖惩权限内依规办事、严格执法,防止奖惩越权、执法越位。

  (四)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落实“三监”。加强执法监督是促进基层民警公正执法的有效手段,要坚定不移落实日常“三项监督”。一是落实职能监督。即要有效落实基层领导每日带队进行执法督察、监狱业务主管部门不定期开展执法抽查,邀请驻狱检察室定期对基层执法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基层民警执法中的不规范、不公正行为。二是落实罪犯监督。罪犯即是民警执法的受体,也是民警是否公正执法监督的主体。监狱要建立和落实罪犯考核奖惩申辩制度,允许罪犯对民警的考核奖惩及时提出申辩,同时,还要设立举报箱、监狱领导接待日制度,

 畅通罪犯反映执法问题和举报执法不公的渠道。这样,一方面可以有效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让罪犯感受到监狱政策的公平公正;另一方面可以有力促进民警公正规范执法,及时纠正各种执法失误和执法违规。三是落实社会监督。监狱要定期邀请罪犯亲属对监狱和民警执法提建议和意见,邀请地方司法部门和社会帮教团体进监进行执法观摩和指导,让基层民警在社会力量的监督下,自觉严格公正执法。

  (五)以强化舆论宣传为辅助,消除“三扰”。从执法违纪案件来看,权、钱、情已成为民警不公正执法的“三大干扰”,也是导致民警腐化堕落的致命“毒素”。要消除“三大干扰”,必须强化舆论宣传,为基层民警执法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监狱要以接见室、接待室为窗口,以新闻媒体为阵地,主动宣传监狱的工作纪律和要求,深入剖析民警违法违纪的案例,反复强调社会“干扰”的危害,努力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使相关的权力部门免开“照顾”的金口,使罪犯的亲属主动放弃“腐蚀”的念头,使民警的亲朋好友自觉成为“监督”的帮手。如果这样,那么监狱民警的公正执法将会赢得更多的社会赞誉。

  (作者系襄北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Tags: 民警   监狱   对策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