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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工信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2020-08-20 10:21:20

 市科工信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按照卫辉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6日至12月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就巡察情况向我局进行了反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局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对于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一抓到底,把这次巡察工作作为我局提升的契机,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我局工作发展的重要动力。巡察反馈会议后当天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成立科工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讨论研究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建议,明确提出要求,深入剖析原因,建立台账,认真对待,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明确要求。2月24日再次召开党组会议,针对第一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研

 究讨论,提高认识,加强重视,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全力整改,强化落实

 根据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建议,制定整改台账,3月5日召开科工信局巡察整改全体会议,压力层层传导,明确问题整改时限、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并由责任人领取任务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集中整改分三个阶段,按阶段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将问题整改到位。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建议,通过建立健全并完善相关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从而形成整改的长效机制,将整改工作推进到底,形成合力,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从而使问题能够切实整改到位,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公务卡结算等制度,落实机关考勤、派遣、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测评、廉政谈话等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确保问题整改制度化、长效化,从制度层面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反馈意见整改措施

 (一)政治思想建设虚化,工作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1.党组领导班子政治站位不高,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有限

 (1)党组政治领导责任发挥欠佳,克难攻坚意识不强,抓工作强调客观多、工作标准不高;党的先锋模范意识淡薄,抓党建没有好的思路和举措。抓工作的韧劲、干事业的拼劲不足,争取上级科技创新等项目不能应争尽争、尽其所能,没有实现争取项目资金最大化。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成员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主线,把党组建设成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敢于担当、风清气正的坚强领导集体。二是对下属机关党委提出新课题新目标新要求。定期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报告,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深入学习弘扬焦裕禄同志“三股劲”及吴金印同志先进事迹,务实担当、真抓实干,树立先锋模范意识。三是积极和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将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传达到企业,并到企业进行政策宣讲,形成长效机制。四是积极组织符合的企业申报项目,由业务科长亲自报送,并与新乡当面沟通,对于未能通过上级的检查,及时反馈至申报单位:12月29日,新乡市科技局同意组建1家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3月4日前完成6家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审核;3月8日前组织申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

  责任领导:郭呈仁

 责任科室:科技科

 责任人:张卫华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党组工作薄弱,党政会议不分,所有会议记录“一锅煮”;在行政会上安排群众路线、“三严三实”、“敢转争”等党建主题活动;所下文件使用文种不当,党内文件、行政文件都使用“卫科工信”红头;签发党内文件过少,2014年以来,签发党内文件42份,签发行政文件427份,其中2018年没有签发党组红头文件,党组核心作用明显淡化。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书记在党组会议上对党组工作不力、核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等问题做自我批评。二是建章立制,将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区分开来。制定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将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区分开来。明确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的议题内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党组会议决定,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三是杜绝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凡是应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四是党政会议记录分开记录,严格规范。五是印制党组文件头,加强内部发文管理。

  责任领导:石玉兰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申卫芳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廉政教育缺位,未按规定对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没有发挥应有的教育引导和廉政提醒作用,2015至2017年期间,党员领导干部4人受到党政纪处分。2018年2月以来,市

 纪委派驻纪检组长未参加过科工信局(原科工信委)的“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等会议。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书记在全体会议上对原纪检书记进行批评。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好局党组会议制度、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三是3月5日,召开全体大会,党组书记代表党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同志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四是对受处分人员按规定执行到位,并在处分期间对其进行思想帮扶教育。五是涉及资金、物资采购、人事任免等重要议题会议,按规定邀请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参与监督。2019年2月26日,邀请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参与我局巡察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议,到会指导。其他会议如因工作冲突未派人参加的,会后都将会议内容及时进行报备。

  责任人:李宏生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脱贫攻坚工作谋划不足,在贯彻落实上走样

 (4)“百企帮百村”工作中,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宣传引导不够,部分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没有参加企业和贫困村的沟通协调。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引导工业企业参与“百企帮百村”,目前已有30个企业参与并实施帮助,通过捐助现金,建立加工厂,提供工作岗位,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等。二是加强限上工业企业服务,宣传、引导、督促相关企业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助力脱贫攻坚。三是建立企业帮扶履约情况定期通报制度。

  责任领导:郭呈仁

 责任科室:工业科

 责任人:孙庆华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5)产业扶贫工作中,与对口单位业务对接不到位,责任科室不明确,产业扶贫政策不熟悉,产业扶贫项目不多,带动效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责成相关科室与新乡市局沟通对接,熟悉掌握相关产业政策,按照要求充实完善相关产业扶贫项目库,让政策助力项目建设,让项目发挥扶贫带动作用。邀请新乡市工信局到我市进行项目申报指导,利用政策宣讲助推产业扶贫项目向纵深发展。

  责任领导:郭呈仁

 责任科室:工业科

 责任人:孙庆华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6)对培育扶贫主导产业重视不够,没有用扶贫工作统揽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和优势资源。

  整改措施:利用卫辉资源优势,责成相关科室,明确岗位职责,精准对接特色加工产业,培育扶贫主导产业,如:食品饮料、农产品加工等。

  责任领导:郭呈仁

 责任科室:工业科

 责任人:孙庆华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7)驻村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帮扶责任人没有按规定入户帮扶,有的帮扶手册信息填写不准、基本情况填写不全、收入情况填写失真,部分党员干部不熟悉贫困户识别程序和脱贫标准等扶贫政策。2018年12月6日,巡察组到科工信局(原科工信委)扶贫驻村工作队靳庄查岗,空无一人。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重视,严格按照扶贫办要求,每月要求帮扶责任人入户帮扶。二是加强培训,不断学习扶贫相关政策,要求对于承包贫困户信息熟知、了然于胸。三是对驻村工作队加强监管,通过考勤管理规范出勤。四是对驻村工作队提出批评,并要求责任人作出情况说明。

  责任领导:郭呈仁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申卫芳、毛云广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工作进展不力,责任落实空转

 (8)对企业检查流于形式。2018年10月23日,科工信局(原科工信委)对某公司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未发现问题。时隔三天,10月26日,省国防科工局、新乡市工信委对该公司检查,发现3处安全隐患,要求限期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民爆安全生产台账,对存在的问题多加督导,并每月排查一次。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开展专业知识大培训活动,提高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素质。

  责任领导:李宏生

 责任科室:工业科

 责任人:孙庆华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9)对企业发展指导帮助乏力。2015年以来,豫北化工、中誉鼎力等4家企业在项目申报过程中,科工信局(原科工信委)审核把关、指导帮助不到位,4家企业通过我市的审核后,在新乡市评审阶段被刷掉。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项目申报条件,确保项目质量。在先进制造业(技改)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进一步严格项目申报条件,确保项目质量。二是完善申报程序,确保项目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三是召开项目政策宣讲会,加大政策宣讲力度,服务企业项目申报工作。3月14日召开专项资金申请政策宣讲会,邀请新乡市局领导及专家来卫对企业进行政策讲解及培训,提高项目申报针对性和通过率。

  责任领导:李宏生

 责任科室:工业科

 责任人:孙庆华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0)业务工作不切合实际。2018年初,单位制定的年度目标脱离实际,科工信局(原科工信委)不具备行政执法权,但却设定“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等目标任务。

  整改措施:主管领导石玉兰对办公室主任工作不严格、制订目标脱离实际问题,在全体会议上进行批评。制定2019年目标时,积极与目标办沟通,确保目标任务切合业务,保证以后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责任领导:石玉兰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申卫芳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组织建设缺位,队伍建设薄弱的问题

 1、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力

 (11)党组班子召开会议研讨重大事项,没有研讨商议记录,存在一把手首先表态等情况,不符合组织程序。2014年以来,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执行不到位,在中层干部提拔、纪检组长推荐、重点项目申报等重大事项中,都是由时任局长首先提议推荐并表态同意。

  整改措施:一是一把手在班子会议上做自我批评,认识错误,后续严格要求自己遵章办事。二是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重大问题认真听取班子成员及广大干部职工意见,充分研究讨论,确保集体决策的科学性,杜绝“一言堂”的情况发生。三是规范完善会议记录,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详细记录每一位班子成员的每一项意见,主要领导最后发言,充分体现“末位表态”。

  责任人:杨清林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抓党建赶过场、走形式

 (12)科工信局(原科工信委)党组在抓党建促发展方面落实不够,对党建工作不重视,学习教育打折扣、走过场,部分党员干部自身建设不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基层组织建设较为薄弱,不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经查阅资料,存在补写会议记录、伪造书面材料、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敷衍检查、应付了事;党员大会多是政治学习;机关支部日常组织生活存在补写会议记录现象;退休支部工作基本上以收党费为主,没有开展党的组织生活。经对部分党员谈话了解,单位党小组未按规定召开会议,学习记录多是补写伪造、应付检查。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书记在党组会议上对抓党建促发展方面问题作自我批评。二是结合每周二学习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先进事迹,加强自身建设。三是制订党员培训教育计划,并严格按照执行。四是深刻反省,3月12日下午召开组织生活会及党员民主评议会议。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把问题摆进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1月6日、2月20日,3月5日召开支委会,后续定期每月召开最少一次,临时有情况,及时召开。1月18日第一党小组集中学习习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金句;2月22日第一党小组学习巡察组反馈意见;3月5日第一党小组学习王平平同志在第十二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六是月底前召开退休支部支委会议,研究增加支委事宜,以便于更好的开展退休支部组织生活。

  责任领导:杨清林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申卫芳、梁红霞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不重视组织生活,未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

 (13)科工信局(原科工信委)党组对民主生活会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召开次数不够,自我批评不深入、互相批评一带而过,辣味不浓、质量不高,派驻纪检组长不参加会议,存在讲“正气”不足、讲“和气”有余的现象。2015年和2016年没有召开民主生活会;2018年2月民主生活会上一把手没有接受其他同志批评,2018年3月6日组织生活会上一把手未做自我批评。2018年11月23日,落实省委专项巡视扶贫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流程不规范,民主生活会开成了工作安排会。多次民主生活会上缺少班子成员对党组班子提出意见建议和开展批评的环节,多数班子成员不按照规定动作进行自我剖析。党组班子一套民主生活会材料反复使用,同样的整改措施2016年用到2018年。

  整改措施:一是1月28日召开2018年度党和国家机关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2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认识错误,提高认识,加强重视。二是按照规定,定期不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流程规范召开,并录像留存。三是针对每次民主生活会专题,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检讨,深入剖析。

  责任领导:杨清林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申卫芳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统领作用发挥失灵,党员党费管理不规范

 (14)对党员疏于管理。习惯于按上级安排部署机械式被动地开展工作,没有针对单位实际情况做实实在在的工作。2017年10月19日,市委组织部下文(卫组组〔2017〕17号)撤销了科工信局(原科工信委)所属的15个企业党支部,建议将其176名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到当地居委会,但至今一年多也没有落实到位,176名党员处于失管状态。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主动开展组织活动,丰富党员组织生活,不断增强党员党性修养。二是与组织部协调沟通,理顺176名党员组织关系。

  责任领导:郭呈仁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梁红霞

 完成时限:7月1日前

 (15)存在挂靠党组织关系问题,3名党员不在本单位工作而在本单位挂靠组织关系。

  整改措施:目前1人组织关系已转出,其余2人正在联系居住地居委会理顺关系。

  责任领导:郭呈仁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梁红霞

 完成时限:4月10日前

 (16)党费收缴不严格。存在收缴党费不及时、不规范,欠缴、补缴现象,下属15个企业党支部,2014年至2018年有137名退休党员欠缴党费,个别党员久缴时间长达5年之久,个别支部随意减免党费。

  整改措施:一是3月12日上午组织已撤销15个支部原支部书记召开党费欠缴专题推进会,传达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层层传导压力,对137名党员欠缴的党费正在组织收交。二是责成原针织厂支部与党员当事人进行谈话,因债务原因,该当事人无工资收入。三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及相关规定,杜绝不及时、不规范、欠缴、补缴、随意减免行为发生。

  责任领导:郭呈仁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梁红霞

 完成时限:7月1日前

 5、干部队伍建设单薄,工作疲于应付

 (17)科工信局(原科工信委)编制人数33名,缺编12人,行政在编人员21人中,8人在编不在岗,实际只有13人在职在岗。干部使用不合理,“三定方案”核定13个科室,由6名人员担任科室主任,其中1人负责7个科室,1人负责两个科室,1名临时人员任科室副主任、主持科室工作。干部管理不规范,目前只有2个科室中层干部有任职文件,其余11个科室中层干部均无任职文件。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向编办申请调入人员,充实干部队伍。二是认真学习领会《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规范使用任职文件。三是在本次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下发后,重新定科室,调人员。

  责任领导:李宏生

 责任科室:人事财务

 责任人:刘瑞春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8)科工信局(原科工信委)作为全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工作的主管部门,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人才缺乏,目前对外交流办公室、产业推进办公室等部分科室有名无实,不能正常开展基本业务,工作疲于应付,谈不上工作质量。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编办汇报,争取引进高层次专业化人才,优化干部结构,保持干部队伍活力。二是积极协调,加强内部干部轮岗交流力度。

  责任领导:李宏生

 责任科室:人事财务

 责任人:刘瑞春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作风建设不严不实,真管真严不到位的问题

 1、主动作为不够,工作标准不高

 (19)“敢转争”意识不强,对上级的决策部署,不能够按照要求迅速安排部署,党组学习培训不够,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不熟悉,干工作满足于完成任务、上报材料,对标先进党组织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整改措施:

  一是党组书记在党组会议上作深刻自我批评。二是制定业务学习计划,加强业务学习及培训。三是结合中心组会议,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对标先进,查找差距,提高工作标准。

  责任领导:杨清林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申卫芳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0)在工作中具有畏难情绪、存在消极思想,强调自身困难多、强客观因素多,积极担当少、主动化解少,工作避重就轻、变通回避问题,把工作中的克难攻坚寄希望于上级的支持督促。工作起来总是强调“位置尴尬、人员缺少、工作量多”等客观条件,存在服务企业“方法欠缺不主动、思路不多服务弱”等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深入学习弘扬焦裕禄同志“三股劲”及吴金印同志先进事迹,务实担当、真抓实干,树立先锋模范意识。二是利用每周二学习日,学习先进,对标典型,从思想上改变问题,提高工作积极性。三是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比积分“学、赶、超”活动,提高学习积极性。四是实行工业经济运行例会制度,及时掌握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企业间的沟通交流。五是实行到企业调研制度,针对运行例会中出现的问题,对出现的困难的企业进行重点服务。

  责任领导:杨清林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申卫芳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1)对企业项目申报缺乏跟踪问效,2018年10月,银金达申报的先进制造业单项冠军已获工信部公示,我市市委办去银金达调研,科工信局(原科工信委)尚不知此事。2017年8月,科工信局(原科工信委)制定方案,在我市建设了6家洁浄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因配送布局和未设量配送网点原因,未在所有非禁燃区乡村实现洁净型煤供应全覆羞,2018年6月统计调查发现,存在部分乡镇燃煤用户未在供应中心购煤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对有关业务科室要求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同时积极与新乡市工信局的沟通协调,持续做好对申报项目的跟踪了解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卫辉市散烧办搞好禁燃政策宣传工作,同时与交通、交警、城管等部门沟通协调禁止跨区域销售。

  责任领导:李宏生

 责任科室:工业科

 责任人:孙庆华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工作纪律涣散,敬畏意识淡薄

 (22)考勤松散,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请假天数批准随意、不按权限,2018年以来,职工徐某请假共计32.5天,职工李某请假共计72.5天;存在长期请假应扣发工资却全额发放的问题,班子成员赵某2018年4月4日请病假,至巡察结束时仍未上班,工资全发放。

  整改措施:一是重新制定并完善单位请销假制度,并在全体人员会议上组织学习,要求增强自觉遵守机关各项工作纪律的自觉性。二是针对请假时间长的徐某、李某的问题,对当事人进行约谈。三是班子成员赵某已返岗工作,同时由人事财务科依据有关规定计算病假期间工资额度进行处理。

  责任领导:石玉兰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申卫芳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3)2016年6月29日至7月1日党代会期间,市纪委检查组发现科工信局(原科工信委)李某、梁某、刘某旷工,2016年7月11日,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对上述人员进行通报批评。2018年11月30日下午,巡察组到该单位查岗,发现仍有4人不在岗,却谎称在新乡开会。

  整改措施:一是对7名同志不在岗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7名同志决定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此7人做出检讨,并在全体会议上做出批评。二是对负有监督责任的原纪检组长由局党组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和制度建设,对于不遵守工作纪律的人员及时给予批评教育以及纪律处罚。

  责任领导:石玉兰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申卫芳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四风”问题整治不实

 (24)文件资料造假抄袭现象频发。单位制定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内容中出现“公司人员”,“公司车辆”、“先外地后深圳”等字样。2017年6月19日,科工信局(原科工信委)主任、党组书记杨清林对班子成员集体廉政谈话和10月22日的平安创建等会议记录均是伪造补写。党建汇报材料上提到“每半年谈话15人次”,但实际上2014年以来,仅2017年有谈话记录,且内容完全一样、敷衍应付。经抽查2016年度、2017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一模一样。单位印发的《科工信委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未位表态工作制度、“四重一大”执行标准》等制度的通知(﹝2018﹞80号文件),签批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成文落款却是3月7日;2018年3月12日,单位班子开会研究“熔金耐火申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事宜”,但相关文件(﹝2018﹞9号文件)行文日期却是3月6日。

  整改措施:一是重新修改并完善单位公文行文制度,坚持先开会研究再行文;遇有特殊情况应由主要领导同意才可以先行文,但档案和会议记录应明确记载原因以备查。二是主管领导石玉兰对负责起草《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的责任人提出批评,并在全体会上做自出自我批评。三是加强发文管理,严格要求。四是加强文秘学习及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自身素质。五是加强发文审核工作。

  责任领导:石玉兰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申卫芳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存在违反财务制度现象。

  (25)存在乱发奖金、福利等情况。2014年至2015年,科工信局(原科工信委)违规发放春节福利,共发放62100元;2014年1月至2017年4月,违规发放电话补助,共发放电话补助48270元。

  整改措施:一是由人事财务科向上级申请,春节福利实为年度目标完成奖。二是电话费补助,通过查找凭证、与巡察办沟通,确定清单后退还。三是完善财务规章制度,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责任领导:李宏生

 责任科室:人事财务

 责任人:刘瑞春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6)公务接待不规范。单位制定的《公务灶管理办法》明确了“不准在营业性餐馆进行接待”、“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公务灶规定”等要求,实际上单位职工就餐和公务接待均在长城饭店安排,并且还每月给厨师开工资1050元。违反《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列支接待费无公函接待、无具体情况说明,2014至2018年,无公函列支接待费用17795元。

  整改措施:一是2018年11月20日取消在长城饭店安排单位职工就餐和公务接待;立即停止厨师开工资。二是建立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办法,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上级部门督导调研工作确实无公函时,建立接待科室申请、主管领导审核和主要领导签字、菜单明细、接待对象和陪客范围等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公务接待。

  责任领导:李宏生

 责任科室:人事财务

 责任人:刘瑞春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7)报销发票无清单。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第21条和《会计法》第14条之规定,存在报销费用无清单的情况,2014年至2018年期间共计金额131093元。

  整改措施:一是对人事财务科长进行批评,并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二是加强财务制度管理,要求财务科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违规现象。

  责任领导:李宏生

 责任科室:人事财务

 责任人:刘瑞春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8)未执行政府定点采购。2014年至2018年期间,违反《关于卫辉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卫财购﹝2016﹞1号)文件规定,未执行政府定点采购购置办公用品8142元。

  整改措施:一是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规范运作,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府采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三是加强财务人员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责任领导:李宏生

 责任科室:人事财务

 责任人:刘瑞春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9)公车改革搞变通。2016年公车改革,科工信局(原科工信委)保留公务用车1辆,但实际还同时使用原下属单位(卫辉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现已撤销)汽车1辆,单位财务报销2辆车的费用,2014年以来共报销汽车费用450395.06元。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会研究制定《公车管理办法》,加强了公车使用管理。二是实施用车审批单制度,填写审批单,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派车。三是尽快封存多余车辆。四是积极向上级请示与市法院协调,尽快以车辆及中心原有资产作价罚款予以上缴。

  责任人:李宏生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四)规矩意识淡薄,纪律建设不严的问题

 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3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敷衍应付,工作开展重形式轻内容,照抄照搬上级多,结合自身实际少,大多处于完成上报材料的状态,不从根本上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4年至2017年期间,党组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均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与工作实际脱钩脱节,从上到下一模一样、千篇一律,只是签名了事;2017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报告与2016年度的内容完全相同;排查廉政风险点流于形式,2014年以来的廉政风险防控内容完全相同。

  整改措施:一是责成相关同志在全体会上作出自我批评。二是依据科室岗位职责制订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使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针对岗位职责,重新排查风险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内容。

  责任人:李宏生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1)落实组织人事政策规定迟缓,违法人员工资执行不到位。2015年,时任单位纪检组长沙某涉嫌非法集资被捕,按人社部﹝2010﹞104号文件规定,市委组织部审批应从2015年9月起按工资75%计发生活费,但实际从2017年7月扣发,应扣未扣工资额31987.24元。

  整改措施:一是责任人作出自我批评,认真领会人社部文件精神。二是已与沙某沟通,明确说明需要他退还该笔款项。他以生活困难为由不退,正在继续做工作,如果做不通工作将通过法律途径。

  责任领导:李宏生

 责任科室:人事财务

 责任人:刘瑞春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监督责任软化,执纪问责不力

 (32)纪检组对自身工作职责认识不到位,监督措施缺乏、执纪问责措施不力,监督责任没有体现出来,存在“老好人”思想。

  整改措施:一是原纪检组长在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表示要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忠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二是加大对干部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克服“老好人”思想,对违规违纪情况,敢于亮剑,发挥震慑作用。

  责任人:李宏生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3)2014年至今,对党员干部职工操办红白喜事从未进行备案。

  整改措施:一是原纪检组长在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表示要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忠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二是对2014年以来举办过红白事且没有向局纪检组报备的干部要求全部进行了补填报备,加强对操办红白事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对婚丧喜庆事件的报备工作。

  责任人:李宏生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4)廉政提醒谈话未按规定进行,2014年以来,只有2017年中层和一般人员的廉政提醒谈话,一把手与副职无谈话资料,其他年度未进行廉政谈话。

  整改措施:认真实行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提醒谈话制度。一是3月5日召开全体大会,党组书记代表党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同志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二是3月15日班子成员副职分别与分管科室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教育。三是以后按照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责任人:李宏生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5)所有谈话书面记录内容一字不差、完全雷同,应付检查,毫无效果。

  整改措施:认真实行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提醒谈话制度,使廉政谈话制度具有针对性、指向性,切实提高可操作性。

  责任人:李宏生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6)2014年12月以来,领导班子成员3人相继受到党内处分,2016年12月,下属企业豫新板纸有限责任公司党员安某因酒驾判处拘役1个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案件认真剖析,持续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强化局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围绕案件,聚焦整改,教育引导干部认真反思,引以为戒,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规矩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责任人:李宏生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五)巡视巡察整改不力,“后半篇文章”蜻蜓点水的问题

 (37)党组领导班子政治意识差,政治敏感度低,对各项工作开展不入心、不认真、不务实。2018年11月26日,市纪委对科工信局(原科工信委)“两个责任”工作反馈了三个问题,即:主体责任不到位、“小金库”专项清理不反馈情况、对上级安排日常工作重视不够等。

  整改措施:科工信局已按时间要求将整改报告送交市纪委。一是坚持“主责是主业”的理念,强化落实主体责任。二是严格履职尽责,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工作并及时向市纪委汇报,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三是高度重视上级交办的工作,做到即交即办即报。

  责任人:李宏生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8)巡视巡察整改流于形式。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同虚设,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有领导小组之名、未履行领导小组之实,制定整改方案无党组研究,责任科室对整改措施毫不知情;整改方案与落实情况汇报一字不差;对照问题不深刻,卫辉市委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科工信局(原科工信委)为3项问题的整改责任单位,但其整改方案未能体现出对应内容;整改措施不接地气,口号多、套话多,可操作的措施少,存在“假大空”现象,整改措施中出现了“推出一批符合网民和青少年接受习惯的传播产品”、“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等与工作职责无关的内容;整改措施照抄照搬,针对自查的“全面加强涉政类等有害信息的清理整治”问题,整改措施原文照抄《江西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在落实省委巡视整改方面,未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履行科工信局中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党组重新研究整改方案,对卫辉市委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阵地存在失守风险问题,鉴于卫机改文〔2019〕18号文件精神,将“电子政务发展指导相关职责”划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我局职能有所调整,重新制定整改措施,并准确把握职责进行整改。二是对照省巡视整改反馈意见,重新完善我局整改方案,加强对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三是针对整改措施摘抄网上文章的情况,对相关同志进行批评。

  责任领导:杨清林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申卫芳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按照“班子先学、会议导学、轮训助学、平台帮学、测试促学、活动引学”的思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宗旨教育、党性教育。认真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制度,规范组织生活,抓好党员学习教育及培训管理。充分利用每次干部会议和周二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创新学习方式方法,综合运用个人自学、专题党课、专题讨论、实地参观、集体讨论等多种形式,着力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学习新样态。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全面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以党的建设为统领,通过狠抓党建来促进工作开展。坚持主动把抓党建工作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之中,专题研究制定年度党建目标和成员分工,把落实“两个责任”提上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把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任务目标量化。每月组织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党建工作,强化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

  (三)加强监督,强化责任落实

 班子成员要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健全落实责任分解机制和压力传导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持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下一步整改工作落实。主动运用“四种形态”,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按照职责分工,上下联动、合力攻坚,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坚定信念,务实工作,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自觉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四)加强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

 严格执行“准则”“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完善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外出考察等管理办法,从严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坚持正向激励与反面警示相结合,自觉约束权力,主动接受监督,从小节抓起,从细节做起。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我局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坚持集中学习教育,充分利用每次干部会议和周二学习会,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教育,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开展以案促改活动。通过因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增强自身免疫力,同时利用岗位风险防控系统,做好提醒教育。

  科工信局党组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对照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项认真加以整改,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市委第一巡察组。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提出的“三股劲”精神,付诸实际行动和措施,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凝心聚力、主动担当,创新企业服务机制,促进科技创新,狠抓工业经济运行,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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