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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

2020-04-03 17:20:32

  学校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

 一、组织设置

 (一)设置标准

 1.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少年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为学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按学科组、年级组等划分若干党小组。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应按规定设置相应党组织。

 2.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可采取联合建、挂靠建、选派建等方式建立党支部。暂不具备建支条件的,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或建立群团组织实现工作覆盖。

 3.学校党支部全面负责本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引领教育工作者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调整撤销

 1.学校成立或者撤销党支部,必须报经镇党委批准。党组织关系隶属镇党委的学校,其党支部的成立或撤销,需同时报市委教育工委备案。

 2.每年对学校党支部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二、班子建设

 (一)班子职数

 学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名,最多不超过7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

 (二)班子选任

 1.学校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确有必要时,镇党委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2.注重从党性强、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中培养选拔学校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一般应有1年以上党龄,经过学校党务和行政岗位锻炼。鼓励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一肩挑”。党组织关系隶属镇党委的学校,其党支部书记人选由镇党委和市委教育工委共同研究确定。

 3.党支部书记和校长分设的,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兼任副校长,党员校长一般应兼任党支部副书记。对不胜任的党支部书记,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整。

 4.办学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学校,可配备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协助抓好党建工作。

 (三)任职期限

 学校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任届期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换届。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镇党委批准,延长或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四)后备培养

 1.按照每个学校至少1名的要求,建立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

 2.学校党支部书记后备人选,一般应从综合素质高、工作实绩好、群众反映好、有培养潜力,年龄在40岁左右及以下,现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产生。

 3.坚持备用结合,加强对后备干部的跟踪考察、动态管理和培养锻炼。党支部书记出现缺额时,优先从后备干部中选拔。

 三、党员管理

 (一)发展党员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发展党员全程记实办法。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每半年进行1次考察。注重在思想要求上进、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的“双培”机制。

 (二)教育管理

 1.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积极开展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组织关系管理规范有序。

 2.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上级党组织举办的集中培训。年老体弱党员学习,可采取灵活形式进行。

 3.每月组织开展1次远程教育“固定学习日”活动,每次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2小时,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和理想信念教育为主,党员参学率达到应到党员的80%以上。

 4.每年初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按月足额交纳党费,每年公布1次收缴情况。

 (三)激励关怀

 1.完善激励政策,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比照学校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兼职党务工作者应计算工作量。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可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2.定期了解每名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注重从精神激励、思想疏导、生活帮助等方面,进行关爱帮扶。

 四、组织生活

 (一)三会一课

 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实施党员领导干部挂钩1个基层党支部制度,每季度参加1次挂钩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严格执行争做“四个合格”党员“月晒季评年考”制度。

 (二)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三)民主评议党员

 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表扬;对不合格党员,按规定进行处置。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四)主题党日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活动应当与教育教学活动相融合,开展党员教师承诺践诺、岗位建功、教学竞赛、建言献策等活动。

 (五)政治生日

 采取重温入党誓词、重读入党志愿、话成长谈感悟、佩党徽缴党费等形式,每季度组织党员集中过1次政治生日。

 (六)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对工作发生变动、家庭发生变故、受到表彰或处分、群众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及时开展谈心谈话。

 (七)双重组织生活

 学校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学校党总支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

 五、工作运行

 (一)民主议事机制

 1.突出学校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涉及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应由党支部研究决定。学校发展相关重大事项,党支部应当参与研究决策。校长每年至少向党支部通报1次学校行政工作重要事项实施情况。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健全完善。党务公开制度科学规范,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通畅,党员民主权利有效落实。党务校务每季度至少公开1次。

 3.党支部选举工作、支委会工作报告、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选举、党员发展和表彰处置,都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

 (二)联系服务机制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及群团组织作用发挥较好,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健全。常态开展党员“亮身份”活动,落实每名党员干部联系1名教师、每名党员教师帮扶1名困难学生制度,加强党员教师与非党员教师的联系。

 (三)责任落实机制

 学校党支部书记每年向镇党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接受1次镇党委组织开展的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活动,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与学校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六、基本保障

 (一)阵地建设

 1.学校党支部一般应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党报党刊、有制度的“六有”标准,设置党员活动场所。

 2.党员活动场所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党支部标牌;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创争园地、

 “三会一课”及组织生活等党内生活基本制度。党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简洁明了、党内信息公布及时。

 3.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标识牌悬挂在相应功能室门口,站点设施安全、环境整洁,设备正确连接,各种软件正常运行。

 (二)经费保障

 1.学校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安排,按照教职工党员人均不低于100元的标准核定党支部工作经费。

 2.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有关制度,活动经费和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三)基础台账

 1.建立专门的档案设施,党建工作资料齐全、整理归档及时。按要求记录好《党支部综合记载簿》《四簿二册》。

 2.党员基本情况记录详实,党员花名册、党员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等要素齐全,党费交纳登记表、党费收缴收据、党费上缴收据保留完整。

 3.有条件的,可以探索建立党建资料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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