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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换届选举方案

2020-04-07 15:41:22

  **乡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实施方案(意见)

  

 **乡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于2011年6月底任期届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我乡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于2011年6月完成。为切实抓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民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的意见》和《中共**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直接、平等、差额”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把德才兼备的人选进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完善村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换届选举的方法与步骤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4月29日-5月12日)

 1. 搞好调查摸底。各村要通过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各村换届选举的情况和问题。

 2. 认真完成任期财务审计扫尾工作。按照**农发〔2010〕43号和临办字〔2010〕112号文件规定,换届前必须完成村任期财务审计工作。对未完成任期财务审计的必须先完成任期财务审计,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否则不能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3. 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乡里成立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4. 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各村委会必须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换届选举委员会由9人组成。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一般采取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形式进行推选,也可以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推选。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由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村民选举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工作职责,直到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为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推选为候选人的,不再参与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其缺额按程序及时补选。

 5. 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的推选在村民委员会换届前进行。村民代表由每个村民小组推选2至5人,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村民代表会议成员总数的五分之四。村民代表的构成要具有代表性、群众性和广泛性。代表中妇女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6. 做好换届选举宣传。各村要采取不同形式,宣传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动员选民积极参加选举,正确行使权利。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和确定村民委员会职数(5月13日-5月18日)

 1. 搞好选民登记。在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针对这三类人员,登记方式要分三种方式:一种是登记“户在人在”的,由选举委员会登记;第二种是登记“户在人不在”的,由村选举委员会征求其意愿后再进行登记,表示不参加的可以不登记,多方联系不上的也不登记;第三种是“人在户不在”的,要其本人主动申请,经审查同意再予登记。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前20日张榜公布。对公布的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2. 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3至5人组成。是否设副主任和委员的具体人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并张榜公布。

 第三阶段:提名和选举(5月19日-6月10日)

 1. 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本村过半数的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本组过半数的选民以无记名方式提名,以得票多少确定;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中没有女性,应将得票数最多的一名妇女增列为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各项职务的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至少多1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该在选民登记完成以后,以公告形式把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向村民公布,引导村民按照标准酝酿和提名候选人。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正在服刑和进行劳动教养的;选举前3年内受过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受过党纪处分的;因经济或其它问题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审查或者处分期未满的。因上述原因或候选人自愿退出造成的候选人缺额,按照提名结果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于选举日的前

 7日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2. 规范候选人的竞争行为。全面推行乡党委和参与竞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村民选举委员会要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要加强对候选人治村设想的审核把关工作,治村设想不得有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内容,不得有侵犯其他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不得有对竞争对手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要引导候选人着力围绕发展经济、完善管理、改进服务提出方案和措施,防止出现为当选进行个人捐助村内公益事业财物比拼加码的现象。对候选人承诺捐助村集体的资金或物资,不应由候选人在选举前或选举后私自决定分配方案,而应交由依法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

 3. 投票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必须分别选举。不能先选举委员,再从委员中推选主任和副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要有1名妇女。如果选举出来的村委会成员中没有女性,成员缺额的可以就女性成员单独投票。投票选举时,一个村可以集中到中心投票站投票,也可以到各分投票站投票。选票上的候选人顺序按姓氏笔划排列。选票由选民单独填写;选民因文盲、健康原因或其他情况本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除候选人之外的选民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选民的意愿。选民在选举期内外出,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个选民只能接受一个选民的委托。投票结束后,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于当日或次日将选举结果上报乡人民政府和县民政部门备案。

 第四阶段:建立村民委员会下属组织,健全规章制度(6月11日-6月20日)

 1. 做好交接工作。新老村民委员会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乡人民政府监督。原村民委员会应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将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

 2. 推选村民小组组长。村民小组组长应在本小组村民中产生,由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组织推选,并获本组过半数选民投票同意。

 3. 组建工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依法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社会治安、文教计生等委员会和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工作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村务公开、计划生育、民主理财等各项制度;制定村民委员会任期工作目标和规划,明确村民委员会成员岗位责任和村民委员会下属各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工作职责。

 三、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必须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成立领导机构构,全面负责换届选举工作。乡党委书记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组织委员和民政助理员为具体责任人。党委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具体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保证工作正常开展。乡纪委、财政所、经管站要做好村级财务任期清理、审计工作,实行财务公开。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互相支持,确保选举任务圆满完成。

 各村支部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换届选举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换届选举中要把握正确的方向,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村民正确行使权利,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换届选举后要积极支持、保障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提倡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村党组织书记如被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应按规定退出村选举委员会;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倡支、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注重在优秀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中吸收发展党员,特别是对非中共党员的村民委员会主任要加强培养,具备党员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条件成熟时充实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或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不断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注入新生力量。对换届选举中落选的村干部,要切实做好其思想政治工作。

 严格依法办事,坚决制止和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在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过程中,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左右选民意愿的,都是贿选。各驻村干部要指导村选举委员会对不正当或非法竞争行为裁定提前依法作出明确规定。选举过程中,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村民有权直接向乡政府举报,由乡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村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Tags: 换届选举   村委会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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