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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

2020-11-10 20:31:38

目录 摘要 2 Abstract 2 前言 3 第1章 村民自治的定义及发展历程 4 1.1 村民自治的定义 4 1.2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 4 第2章 村民自治取得的成就 5 2.1村级有了规章制度 5 2.2推动基层的全面发展 5 2.3稳定社会秩序 5 2.4加快中国民主建设的步伐 6 第3章现阶段村民自治运行的难题 6 3.1制度与实际难于匹配 6 3.2 社区自治与村民自治的冲突 7 3.3 村民参与度不够 7 3.4 村经济未改革影响自治 7 3.5 贿选出现 7 3.6 地方政府没有及时调整制度 8 第4章 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8 4.1法律制度在村建设相对滞后 8 4.2政府支持力薄弱 8 4.2.1政府对村民自治处于不闻不问的状态 8 4.2.2政府直接干预村内事务 9 4.2.3村委会财力薄弱 9 4.3村干部个人问题 9 4.3.1村干部消极作为 9 有些村干部并不关心村民自治的工作,他们有些只是为了能当上村官,心思并没有真正放在基层工作上,什么事都是村干部决定了,没有为村民办实事。

9 4.3.2村干部个人眼光短浅或受教育程度低 9 4.4 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 10 4.5宗族的影响 10 4.6我国漫长历史的影响 10 第5章 对策分析 10 5.1完善基层自治的法制建设 10 5.2 发展农村文化教育 11 5.3 政府应大力支持村民自治 12 5.3.1政府宏观主导 12 5.3.2政府财政支持 12 5.3.3不干预村干部的选举 12 5.4动员村民参与村民自治 12 结语 12 主要参考文献 13 村民自治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 村民自治,是村民们对村内事务的综合管理,在管理的过程中,村民在其是主力军,即村民自治的主体是村民。村民自治对我国的社会有很大作用,村民自治的良好运行能够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和谐及社会秩序的良好运行等。我国地广人多、东西经济的发展存在差距、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大,加上我国正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以对村民自治运行存在的困境的研究势在必行。我国的村民自治历史不长,村民自治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其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同样,村民自治的运行也遇到了一些困境。对村民自治运行存在的困境的研究,我们应该要从村民自治的实际运行出发,寻找真正存在的实际问题,这样我们的研究才有意义,而我们也才能找出需要解决的难题。本文从村民自治的实际出发,同时参考了大量的文献资料,把我国村民自治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同时也分析了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对村民自治的运行陷入的困境也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能够给村民自治找出一条崭新的运行道路,使村民自治能够得到良好的运行。

Abstract Villagers' self governance, which is a kind of social system of villagers' self management, self education and self service, is the main body of the villagers' self governance. The villagers' autonomy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which can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social harmony and social stability, and so on. The existence of China's vast, economic development gap, the rural population accounts for a large proportion of the population, and our country is in and for a long time in the primary stage of socialism, so the plight of the existence of villagers autonomy research is imperative. The history of villagers autonomy in China is not long, development of villager autonomy is constantly perfected, villagers' autonomy in the process of development made remarkable achievements, but at the same time, we should also see all kinds of problems existed in the operation. The plight of the existence of Villagers Autonomy Research, we should proceed from the actual operation of the villagers' autonomy, to find the actual problems really exist, so our research makes sense, and we can also find out problems need to be solved. The villagers' autonomy from actual of reference to the large number of documents, the villager autonomy in our country universal existence problems were summarized, at the same time, it analyses the reasons of these problems, also put forward corresponding the countermeasures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villager autonomy to run into difficulties. Through the research of this paper, we hope to find a new way to the villagers' self governance, so that the villagers' self governance can get a good run. 关键词:村民自治 ,政府,村委会,村民 前言 中国的村民自治起于20世纪80年代初,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在基层的一场体制革命,村民自治在发展的途中,对我国基层的各方面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也对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但是,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且地幅辽阔,加上历史等各种原因,我国的村民自治要不断的发展和继续完善。中国村民自治在现实中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这一体制我们应当继续下去,但任何事物总会遇到困境的时候,村民自治也一样,它在运行的过程中也产生了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的去研究,寻找到解决的方法。我们在认识和分析这些问题时,应该保持一种科学的认识心态,全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这样我们就能够很好地解决困境。

目前我国村民自治在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即搬迁或拆迁带来不便管理、社区自治与村民自治的冲突、村民参与度不、村层面没有得到经济改、贿选出现以及乡、镇、村合并难于管理等。

为了保证村民自治的良好运行,为村民创造幸福的生活,针对这些存在的困境,我们应该完善基层自治的法制建设,同时发展农村文化教育,政府支持村民自治,为了保证村民自治的主体能够参与到其中,政府的相关部门或村干部应动员村民积极参与村事务的管理。

第1章 村民自治的定义及发展历程 1.1 村民自治的定义 村民自治,简单的从这个四个字的字面上看,村民自治简单的来说是村民们进行的一种自我治理的一种模式。国内有诸多学者对村民自治的定义有不同的界定,戴玉琴认为村民自治就是:“村民自治指生活在一定地区的村民,该地区村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方式,通过村委会对本地区内属于村公共事务管理的自治活动。” 戴玉琴.村民自治的政治文化基础[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徐勇认为村民自治就是:“在法律的范围下,村民通过自治的组织,自行的对村内事务的管理,最终目的是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 国家有关部门认为:“村民自治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行政法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法劳动社会保障法制司、民政部基础政权和社区建设司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学习读本[M].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8年. 综合以上这些学者对村民自治的界定,本文笔者采用的是徐勇的村民自治概念。

1.2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 20世纪80年代初, 在农民和国家政策的推动下,中国农村兴起了以家庭联产承保责任制为主要方式的经济体制,这一经济体制的出现,导致旧的制度不再满足这一经济体制的需求。为了新的经济体制能够得到很好的运行,这就需要有一种新的体制来为它作保障。1980年,第一个村民委员会在广西的宜山县(现宜州市)果作村诞生了,同时选出了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

米有录.静悄悄的革命[M].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年. 该村有了村民委员会这个组织后,村内的事务得到了较好的管理。

村民委员会的诞生,对于基层事务的管理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并且作用在不断地扩大,这就引起了国家的重视,1987年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并规定1988年6月1日生效。1989年9月起,先后有多个省制定了《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办法》,使村民自治的法律进一步规范化。

刘友田.村民自治—中国基层民治建设的实践与探索[M].人民出版社.第69页. 在十五大,党更是进一步明确了要提高群众的权益。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同时公布并生效。

第2章 村民自治取得的成就 2.1村级有了规章制度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公布并实施后,在中国,村级有了明确的管理规章制度,在管理村内事务有了制度依据和制度保障。在村内的选举上,有了明确的选举制度,保证了选举上较大公平,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委员会的成员各方面也有了一定的改善,比如在年龄和文化上。同时,在《村委员会组织法》的保障和依据下,村民们参与村内事务的管理的参与率也提高了很多,这方面表现在参与选举、了解村财政、参与到对村干部的监督及参与到村事务的决策等。

2.2推动基层的全面发展 村民自治是群众和党密切联系的重要渠道,通过村民自治,群众可以了解到国家的政策方针,而国家和党也及时能了解到民意。在基层群众选举出来的村干部接受了党和国家各方面的思想教育后,把这思想传播给群众,让了解到国家的思想要求和政策;
而村干部又可以把群众的需求反映给党和政府,让党和政府及时了解民情,及时调整对策,这就给党和政府极大的群众性基础,同时也是群众参政的基础。

村民自治下给了群众极大的创造空间,在经济发展的方面上可谓自治带来了极大的动力,群众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朝经济收益最大化而又不违法的方面发展,在基层创造出更多的财富,村民自治促进了基层的经济发展,在促进基层经济发展的同时,从整体上来看也就促进了中国的经济发展。

村民自治,使更多的村民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同时这些权益也正真的交到了村民手中。村民们通过自治,在法律的规定下,村民们可以自由的参加选举与被选举,可以参与到村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对村干部加以监督等。

2.3稳定社会秩序 社会上的所有矛盾不再由政府一手调解,很多的矛盾可以在基层得到决解,这样可以使矛盾不至于扩大给社会带来诸多的负面影响。社会上的很多矛盾开始就是在基层产生的,如果在基层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这样就避免矛盾的扩大化,也给社会正常秩序的运行减轻了负担,村民自治目的是在于村级上各事务综合管理,许多矛盾通过自治能得到很好的处理,避免矛盾扩大到社会层面,影响社会秩序。

2.4加快中国民主建设的步伐 前面提到村民自治是群众党密切来联系的渠道,是群众参政的渠道之一,村民自治使村民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并运用这些权益,村民自治使村级有里规章制度,这些表明,村民自治使中国正在朝着民主的方向发展。笔者认为民主,从宏观上来讲,就是把一切都交给人民,让人民来当家作主,从微观上来说,国家一切事务都应该公开化,让群众都有权公平地参与到事务的决策和管理。村民自治从宏观上说正在努力朝这方向上发展。

第3章现阶段村民自治运行的难题 村民自治无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表现,村民自治在发展的过程中,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村民自治在运行中的实际困境,这些困境给自治带来了一定的运行阻碍。

3.1制度与实际难于匹配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使村级有了规章制度,群众可以根据这些规章进行村内事务的管理,但是,在某些地方,由于一些原因,让村民们很难按照规章来进行对村事务的综合管理,虽然规章有要求,却难于做到。以笔者家乡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李关乡白秧村为例,因为政府要在该村修建水库,为保持水源的干净,全村村民集体搬迁,在搬迁的地方,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村内几乎有劳动能力的年轻人和中年人都外出打工了,村里平时是小孩和老人居多。每当村里有事需要全村人共同决策的时候,往往到场的人不多,甚至有时候村委会在到场人少的情况下无奈做出了决策。

现在城市发展越来越快,各种拆迁也随之出现,拆迁也给城市的村民自治带来不便,每次拆迁走一批居民,或者外来的人定居该村,该村村委会都要重新制定新的管理目标,且现在有些城市拆迁过频繁,这也给村民的管理带来不便。

3.2 社区自治与村民自治的冲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区也是一样有着自己的自治管理方案,很多时候村民的决策都是跟子自己的利益相关的,这不难保证有时通过村委会的决策会与社区的利益发生冲突,一方面是该社区的居民不参与村民自治的运行,坚持与自己社区利益相关的决策;
另一方面是村民自治的运行受到阻碍,这就给村民自治带来很大的难题。

3.3 村民参与度不够 “村民自治”就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一项基本制度,村民才是主体, 只有村民参与了以上这些,才能叫村民自治,但现实中,如果没有涉及到村民切身的利益,许多村民是不关心所谓的“村民自治”,在他们许多人的想法中,只要有村主任就行了,许多村民平时根本没有想到参与到村民管理的活动中,在他们的意识里感觉除了与自己相关的利益外,其他的不关自己的事。比如在农村,村民的参与度更低,许多人是没有参与到村民管理活动这个意识的,许多事都是村委会的人拿主意,除非与子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如政府发放补贴,一个村要怎么分配,这时村民们才会在村主任的主持下聚集在一起讨论分配,用一句话说就是:“除了‘钱’什么都不关我的事”。

3.4 村经济未改革影响自治 现在都在提倡改革,改革就是要走出一条新的道路,一条能够创造幸福的道路,国家都在努力的改革,而改革应该是全国一起动员,改革涉及大道国家层面,小到村层面。有许多地方的村官受教育程度低,意识里并没有“改革”这个词的含义,且政府也没有带动起来,这就造成了很多人外出务工,并没有参与到村民自治的活动中。

3.5 贿选出现 在一些地方出现贿选现象,贿选直接给“村民自治”带来重大恶劣影响,村民的选举本是公开、公正的选举,但是有些人为了某种利益,就会想一切办法使村民在选举的时候投票选举他当村官,最常见的是通过贿赂的手段,贿赂村民使村民为自己投一票,而这些贿赂的方式通常是通过送些礼物或送钱,告知被贿赂的人一定要选贿赂的人当村干部。山西忻州市忻府区解原乡佐城村党员张文晋、邢全生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就通过各种贿赂的方式来为自己拉票贿。[1] 山西通报四起村官换届选举问题涉拉票贿选等违纪.互联网数据 1]这样的贿选直接给“村民自治”带来了许多严重后果。

3.6 地方政府没有及时调整制度 现在政府为了便于管理或者便于规划,把许多乡、镇、村合并,但是在村民自治上没有及时调整自治的制度,而合并后的乡、镇、村范围广,而按照之前的村民自治的制度在管理上就会出现很多困难。村委会更是在管理上难以顾及到各方面;同时,在利益方面上也不好分配。这些就在村民进行决策时表现出来,最后很难拿出一个合理的方案,这就基层的工作运行带来不便,间接影响到整个基层系统的良好运行。

第4章 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4.1法律制度在村建设相对滞后 虽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而且各级地方政府也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法律的允许下制定了一系列与当地自治匹配的法规,尽量使村民自治是一个依法的自治,然在中国,一些村依然存在一些不依法的自治现象,使得现有的村民自治制度得不到有力的贯彻执行。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但是相关的村民自治法律制度建设显得落后, 导致有些村民很难找到法律的制度依据,出现了一些无法可依的情况。村民们为了能够找到能依据的制度,就自发地设置了各种奖赏或惩罚,但不完善。严格的来说,村民行为模式依靠的制度和惩罚模式脱节。尤其是在制度建构中只规定村组织、村主任、村委的成员要做什么,而没有明确地规定做或不做将会是什么样的结果,所以说,在村民自治的相关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对那些公共权力组织及村干部的行为过错的惩罚。

4.2政府支持力薄弱 4.2.1政府对村民自治处于不闻不问的状态 在一些地方,村民自治是村民真实自发运行起来的,是村民自己组织运作起来的,这中间并没有政府的宏观主导,所有的活动都是村民们自己自发组织的,村民自治的运行也是村民们自己进行的操作,政府对其并不关心,整个过程并没有政府的引导,这些现象在偏远的山区最为常见。

4.2.2政府直接干预村内事务 政府习惯性的直接让村干部做什么、不做什么,“现在搞的是自治,还是乡政府说了算”。刘伟.村民自治的运行难题与重构路径(访谈录).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 即没有真正参与到整个村委会的决策中,没有充分体会到村民自治的涵义及政府的角色,在村民自治中政府没有做到一个引路人,而是以一种命令者的姿势来参与到其中,往往很多时候本来是需要村民们经过讨论才能作出的决策直接由政府作出决定,“乡镇党委红纸选举”,张晓丹.新农村建设中村民自治问题研究[J].科技创业月刊,2013,3. 这其中并没有村民们的参与,这也是导致村民参与村民自治力度不够的重要原因。

4.2.3村委会财力薄弱 村民自治的主力军是村民,但需要村委会来主导,村委会只是由村民们选举产生来引导村民进行村内事务综合管理的组织,其活动经费几乎都是靠政府的财政帮助,但有些地方政府不高度重视村民自治,所以给村委会的活动经费很少,致使村委会的工作存在一定的困难。

4.3村干部个人问题 4.3.1村干部消极作为 有些村干部并不关心村民自治的工作,他们有些只是为了能当上村官,心思并没有真正放在基层工作上,在对村内事务的管理上并没有真正的做到引导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而是几乎什么事都是村干部决定了,没有为村民办实事。

4.3.2村干部个人眼光短浅或受教育程度低 有些村干部目光不能看得远或受教育程度低,没有带领村民走向更美好的生活,只是一贯的沿用以前的管理模式,没有创造出新的引领模式。

4.4 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 现在经济发展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好,经济发展会带来很多的利益,有些人为了某些利益,就会不择手段地当上村干部,就出现各种不公正的选举,如有开发商到某个城镇的某个村去修建房子之类的,就会涉及到搬迁或者拆迁,这其中可能会有某些利益,有些人就是看中了这些利益,就会想尽各种办法去当选为村干部。

4.5宗族的影响 在一些地方,存在着这样的宗族,这些宗族在本地有很多的人口,或者这个宗族的影响力很大或有很强的势力,那这个地方的所有村民们的活动或多或少都要受到这个宗族的影响,很多时候这个宗族都是左右这些活动的。宗族的势力对村民自治的良好运行存在很大的阻碍。

4.6我国漫长历史的影响 我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的封建历史,历史上都是官说了算,民只知道听官的就行了,这种潜意识一直遗传下来,这就造成了现在村民参与到村民自治的程度不高。

第5章 对策分析 5.1完善基层自治的法制建设 村民自治主体是村民,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一系列的活动,但是所有的活动都应该有相应的条文制度来保障或约束,村民自治也应该有着相应的法律或制度来为其作为运行的保障或约束其活动。法律的作用是使村民自治的运行更为规范,而不是限制村民自治。

法律要在基层得到完善,首先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范围下,各省、各州、市、各县到乡镇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符合本地村民自治的准则,使村民自治的运行有法可依,有法作为村民自治的运行保障,也使村民自治中那些违法行为受到限制或者制裁,村民在村民自治中自设的奖惩也有了依据。

其次,在针对我国一些村干部存在的一些问题,有应明显的奖惩制度,即那些在村民自治活动作出了重大贡献的村干部,有给予奖励,而那些没有作为的村干部应当给予一定的惩罚;
而且,各省、市、县到乡都应该有明确的制度规定村干部在自治的条件下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使有法给村干部作保障和限制村干部,比如在村干部的选举中,应有明确的规定杜绝村干部给任何参选的村民“开后门”,同时政府应通过各种渠道加强村干部的法律知识, 再次,村民自治的主体毕竟是广大的村民,政府和村委会只是起到引导的作用,所以要使法律遍及广大的基层,主要还是村民自身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认知得到一个提高。再好的法律制度也要有人来认知和遵守,这才算是一部好的法律,为了使广大村民正真认识到法律的作用,政府应该在村民自治的活动中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如广播、报纸及在宣传栏中宣传法律知识,使村民认识到在村民自治的活动中有法律制度作为依据,哪些行为是值得鼓励去做的,哪些行为是不提倡的,不再像过去那样凭着自己的喜好和自己的利益去做事。

最后,在村民自治的活动中,村委会可以定期召开全村大会或全村代表大会,在大会中讨论更适合村民自治的道路,有更适合的自治方案,可报给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来定夺,如的确可行,相关部门可参照这些自治方案,在法律的允许下制定出村民自治的准则,因为这样制定出来自治制度更容易让村民接受和理解,也就更贴近实际。

5.2 发展农村文化教育 我国是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的国家,所以村民自治的过程中,对农村的村民自治的研究是必要的。在农村,要以法治村、以德治村,要创建一个文明的“村”,发展农村的文化教育势在必行。村民的文化知识水平提高了,视野也就开阔了许多,看待事情的视角也就多了,这就给村民自治的运行带来无限的活力。

发展农村文化教育,首先是政府或者社会有关机构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发展农村文化教育,发展农村教育除了要重视基础教育之外,还应发展农村的在技能方面教育和成人教育。在技能方面教育这方面上,应培养一大批懂科技、善于经营又能从事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新型知识农民,能为农村的各方面建设作出重大贡献。从实际出发,通过广播、报纸、兴办图书馆等多渠道,让村民接受到各方面的知识,综合提高村民的认知水平,使村民在法律或政治上有更深的认知。

除了以上的这些,发展农村教育需政府加大财政的投入,在贫困山区政府要确保新一代人至少能够接受完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在办学资源上,政府要加大资源的投入,确保更多的农村学生能够接受到等多的文化知识。

5.3 政府应大力支持村民自治 5.3.1政府宏观主导 政府在村民自治中应扮演的是一个宏观主导的角色,在大的方针上由政府来决策,为村民找到一条更好的自治道路。在微观上,村民自治的主力军是村民,政府不应过于干预村村民自治,让村民自治的运行有自己的一定空间和自由,村民自治是在村民自我的一系列活动逐渐现成的,政府的过多干预反而会使村民自治的运行受到阻碍。

5.3.2政府财政支持 村委会在村民自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政府应该给予村委会足够的活动经费,保证村委会的活动能够正常进行下去;
在平常,村民进行重大的活动,活动经费除了村民自筹外,政府应该也支持一些。

5.3.3不干预村干部的选举 在村干部的选举上,政府不应该干预,更不应该直接点名上任,所有的村干部由村民自己选出,这样的村干部才有可能是真的能为村民带来幸福生活的人。

5.4动员村民参与村民自治 村民自治的主体是村民,村民自治的运行需要村民的参与。政府可以通过广播、媒体以及海报等多种方式宣传村民参与村民自治的重要性。村干部也要多鼓励村民参与村民自治,参与村委会的各种决策和管理等 结语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当今时代,要发展社会经济,要创建社会和谐,创建一个文明的社会,除了履行国家大方针外,我们更应该从小的方面做起,把小事做好了,才能做成大事情。国家,“国”是由“家”来组成的,要使一个国能够繁荣、和谐、安定及文明,那么首先就要把家给治理好了,而“家”在平常的活动中几乎不是以一个单体的形式来进行的,它必须跟其它的成员发生关系,这就延伸出了村民自治。

笔者实际考察了村民自治的运行,发现村民自治的运行存在困境。村民自治的运行是否良好从微观上来说是影响到我国基层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和谐及社会安定等;
从宏观来说,村民自治的运行是否良好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发展、社会和谐及社会安稳,不管从哪方面来看,村民自治的良好运行意义重大。笔者在实际考察和查阅大量资料中,认为村民自治的运行存在着很多困境,如本文提到的乡、镇、村合并给村民自治的良好运行带来很大的难度,又如村委会财力薄弱、政府过于干预村的事务及村选举出现贿选现象等,这些都成了阻碍村民自治运行的因素。本文还分析了村民自治存在困境的原因,对这些原因进行了深刻的剖析,道出我国村民自治的运行为何存在困境。同时本文也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对策,从解决村民自治本质上的困境出发,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村民自治意义重大,笔者希望我国村民自治的运行存在的难题能够得到社会多方面的 支持和关注,政府相关部门给以高度重视。同时也呼吁村民们对村民自治的关注,让村民们认识到在村民自治中村民们才是主体。笔者期待村民自治迎来崭新的面貌,相信那一天很快就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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